1995年9月22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丰收计划结硕果

  为了大地的丰收
——“丰收计划”实施8年回眸(一)
本报记者夏珺
丰收,是千百年来种田人的企盼。丰收,又是一国政局稳定、人民丰衣足食的物质基础。1987年以来,由农业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以“丰收”命名的,旨在大面积、大范围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的社会工程——“丰收计划”,犹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吹遍神州大地。
农业增产无非两条路,一是集约化经营,二是开发性生产。“丰收计划”就是在“集约经营”上添薪加柴,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80年代初,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我国粮食总产跃上了4000亿公斤的台阶。
但是,自1984年以后,我国的粮食生产却出现了徘徊,1985年粮食总产3800亿公斤,1986年3900亿公斤。粮食生产的徘徊,向人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我国农业的发展后劲在哪里?
农业增产,无非是两条路。一是集约化经营,二是开发性生产。而由于开发性农业投资大,受自然条件和宜农荒地的限制,短期内靠增加耕地面积来大幅度提高总产是不现实的。这样,集约化经营就成了实现农业增产的必然选择。而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潜力又相当大。1949年,我国粮食总产1000多亿公斤,平均亩产65公斤。到1986年,我国粮食总产达到3900亿公斤,平均亩产提高到235.5公斤。粮食产量翻了近两番,耕地有减无增,主要靠的是提高单产。与发达国家相比,1986年,美国玉米单产为475公斤,英国小麦单产500公斤,而我国玉米、小麦当年的单产分别为200公斤和195公斤。
差距就是潜力。那么,靠什么来开发这个潜力呢?科技。在保持政策稳定不变的前提下,科技对农业增产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增加投入,也只有与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相结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而我国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状况很不理想,据统计,“六五”期间,我国每年约取得2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但转化率仅在30%左右,其中真正形成规模的还不到20%。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农业部和财政部决定设立“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丰收计划”将行政、科技、物资、资金等部门捆在一起,找到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技、物三结合”的农技推广道路,形成了科技兴农的“大合唱”
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技术的推广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者,且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这样一种新形势下,如何将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有效地普及推广到千家万户,就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丰收计划”在这方面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她以项目承包的形式,将行政、科技、资金、物资等部门捆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将原来的“单出头”变成了科技兴农的“大合唱”。这支“大合唱”由三个“声部”组成:
一是以行政领导部门为主的行政指挥系统。各省、地、县一般都成立了由主管农业的政府首长任组长,农业、财政、计委、科委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行政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形成一种合力。
二是以农业技术部门为主,农科、农教、农技推广部门参加的技术指导系统,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示范培训,组织实施等。
三是以金融、物资等部门为主要的物资保障系统,负责资金落实,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正是这三个“声部”的优化组合,既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演出了一幕幕有声有色的“大合唱”。8年来的实践证明,“丰收计划”找到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技、物三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道路,取得了预期的丰硕成果。据农业部介绍,实施“丰收计划”8年多来,共完成农牧渔业技术推广项目237项,推广面积近12亿亩次,共增产粮食273亿公斤,皮棉7.3亿公斤,油料27.5亿公斤,新增产值350亿元。这充分显示了“丰收计划”对科技兴农的巨大作用和对丰富城乡人民“米袋子”、“菜篮子”的重要贡献。
  “丰收计划”调动了全社会投资农业的积极性,改革了政府指挥农业的方式,使农技人员“有钱打仗”,一举三得
“丰收计划”的实施,不仅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粮棉油、肉蛋奶的产出,而且像推翻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一样,引起了一串连锁反应。举其大端,可称为“一举三得”。
首先是调动了地方和农民加大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安排的“丰收计划”专项资金,1987年至1989年每年为2000万元,1990年至1993年每年为3000万元,1994年起增至每年5000万元,8年累计安排资金2.3亿元。财政拨款尽管是逐年增加,但总体来看为数不多。但这有限的资金却起到了良好的“粘合”作用,带动了地方政府和亿万农民的投入。8年中,地方各级政府共落实配套资金37.26亿元,还有化肥1943万吨,农膜25.8万吨、农药26.8万吨等。仅就资金而言,中央投入与地方投入之比为1∶16,这还未包括亿万农民的投入。“丰收计划”的投入呈现出令人欣喜的“金字塔”型。
其次是“丰收计划”成为地方政府领导指挥农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地方政府把“丰收计划”作为指导农业生产的“龙头”来抓,纷纷争项目,请任务,因为他们尝到了这种将行政、技术、物资等部门优化组合的工作方式的甜头。不少地方还自筹资金,自办省、地、县级“丰收计划”项目。四川省拨500万元专款和1000万元周转金,黑龙江省安排1100多万元贷款和300多万元专款,省级“丰收计划”项目搞得红红火火。
三是为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提供了用武之地。过去不少农技推广部门“有钱养兵,无钱打仗”。有了“丰收计划”项目,他们“有钱打仗”了,在推广科技过程中实现了自我价值。全国有80多万人(次)各级科技人员参与“丰收计划”项目,每年都有4000多人次获奖,一批农业科技人员还因此晋升了职称,解决了“农转非”等问题。同时,通过“丰收计划”的实施,农民的科技素质也得到提高。8年来,通过各种形式共培训农民1.77亿人次,项目区内基本实现了“家家都有明白人”。
(附图片)
(压题照片:高原水乡。本报记者任维东摄于云南)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土地吃香,大户心慌”
易丰伟
近日,从两份杂志上看到,大连市政府三年评出的18位“粮王”已有2/3的不再种粮。湖南省鼎城区的全国售粮模范钟儒华,承包低湖田540亩,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27万公斤。可最近他的承包田已被村民们要回了480亩,没田种了,他只有改行它业。像这种因为粮价上涨争种田大户耕地的现象,时下在农村普遍存在。人们说这叫:土地吃了香,大户心发慌。
前几年由于农产品市场价格偏低,农民种田的比较效益低,“种田不合算,不如田外干”在农民中流行,一部分农户退掉承包田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怎不能撂荒?为此,村干部只好做工作让有能力的大户种,大户们精打细算,精耕细作总算熬过了难关,近两年市场农产品价格上涨,大户们刚尝到甜头,外出农户见种田有了赚头又纷纷回村要田种。出于无奈,大户们只好卖掉农机具改行。
粮价一跌丢田,粮价一涨争田的矛盾在农村已成村干部们头疼的难题。频繁地调整承包田,不仅使土地承包政策不稳定,造成农民短期行为,同时反复如此,大户们谁还敢去大胆包地?刚刚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当然也难稳定。
针对这种矛盾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引导农民稳定地离土转移;二是实行“口粮田”和承包田分离,给外出农民划分口粮田,使他们回村后不担心吃饭问题;三是在地多的地方,也可以适当留一部分机动承包田让农民零星承包代种,在外出农民回村后可从这部分田里划给田种,其它部分承包田一定30年不变。不管采取什么办法,一定要保护好承包大户的利益,维持合同的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这样的亏,我们已经吃得不少了。
当然,最终解决这个矛盾,还是要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比如许多地方探索、实行的各种“稳制治田”的办法,就很值得注意和学习。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村里人·村中事

  农家妇“土法”治虫
玉玲
河南省社旗县晋庄乡后四村的赵荣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能人”,对种植棉花有一手过硬本领。但由于近年棉铃虫抗药性增强,各种所谓的“特效药”用遍,仍遏制不住棉铃虫的大片发生。她想:能否用一种吸引棉铃虫的诱饵去诱杀它呢?
她先用芝麻饼拌敌百虫农药朝棉田撒施,虽毒死个别虫子,但是效果不佳,遂改用“糖精+芝麻油+敌百虫+水”的混合水剂顺垄喷施。为不使所喷“饵剂”很快被风刮日晒蒸发掉,她在傍晚时分喷施,打得棉株“扑扑嗒嗒”往下滴水为止。不想这一招还真奏效,也许是香油味的吸引,也许是糖精甘甜的缘故,棉铃虫上当了,他们喝了这甜水,不出一夜便一命呜呼!
赵荣珍告诉大伙:“每桶药加入少许糖精,以水甜为宜,滴入5—8滴芝麻香油,亩用1—2两敌百虫,虫子很爱喝,一喝就伸腿(指死亡)。投资少,见效快,又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目前,晋庄乡人民政府已将这种“诱杀法”推广全乡,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该乡3万亩棉田棉铃虫存量已控制在平均百株3头以内。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地方经济

  3年前这里曾是一片荒滩,如今崛起了一个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木材储量达3万立方米的“木头城”,成为鲁东南最大的木材市场。其成功的秘诀是什么?请看——
“木头城”探秘
李志华邹大军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木头城”,这个鲁东南最大的木材市场,1993年之前还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凉之地,占地仅2.4万平方米,虽是日照大集的一个市口,仅逢集日才有少量的木材买卖。如今,这里已发展成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木材储量达3万立方米,设有原木、檩材、毛竹、板材、苇柴等市口,形成了加工、运输、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一条龙的专业化生产资料市场,辐射青岛、潍坊、临沂、连云港、徐州、郑州等20多个县市,年成交额达3500万元的大型木材交易场所。变化如此之大,奥秘何在?
    放水养鱼与服务效应
“放水养鱼”,先放开后规范,服务与管理并举。
1993年初,东港区抓住这个市场靠城、靠日照港、靠兖石铁路的区位优势,制定了优惠政策,并在木头城内外张贴“招商引资”广告,从政策、信息、办证等各方面为个体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个体户到这里设摊定位。从1993年至今,区工商局每年少收市场管理费40多万元,这样,吸引着木材经营业户在这里扎根落户发大财,市场日渐繁荣,规模不断增大。
1993年春,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了一个由本地木材经营大户、外地客户参加的木材行情信息小组,并在各地建立了固定的信息联系点,及时沟通信息,分析价格行情,制定本市场参考价格,定期公布在“行情栏”上,让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到心中有数。过去这个市场经营的苇柴要去江苏收购,设上行情信息栏后,信息能马上反馈过去,江苏客户直接送货上门,满足了经营者的需要。去年5月,有一户经营苇柴的客户从“行情栏”上得知,莒县苇柴价格每斤高于日照0.20元,他及时组织了4车苇柴发往莒县,很快被抢购一空,一次赢利2万元。小小行情表成了木材市场的“晴雨表”。
自1992年底放开以后,到1994年底,木头城经营户在两年内发展到108户,临时经营户31家。
    市场规范化
“想发大财服管理,耍小聪明害自己。”在木头城,市场规范化已深入民心。
由于多年来形成的观念,许多经营者认为办理营业执照就得“日日纳税交费,集资摊派有份。”一提要办营业执照,个体户抵触情绪很大。当时分局指定城关工商所一名副所长连续召开了3次座谈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会上谈了税收征管的意义及木材市场纳税办法,思想工作做通了,仅十几天的时间就有56户办理了营业执照,特别是有10个新户听说凭执照优先安排摊位,马上办了营业执照,紧接着调整了货架,理顺了摊位。
“当初有几户顶着不办执照,当看到别人在新货架上整齐摆放着木材做生意发财时,他们坐不住了,主动承认了错误,办了执照。”山局长笑着说。
根据市场的特点,市场管理办公室还制定了《木材市场管理规定》、《入场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公告形式进行张贴,使市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联合体”与经纪人
“联合体”是木头城里普遍存在的一种经营方式,即由一个木材大户(木材头)牵头,由几家入股出本,以小股份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销售、进货、运输、加工一体化,统一价格,统一进货,统一销售,共同分红。据统计,这类联合体有30多个,存货量1万多立方米,占了整个市场的1/3。联合体完成了一家一户不能干的事,克服了分散经营中资金不足、货源不全的弊端。
木材市场上活跃着一批信息灵通、伶牙俐齿的经纪人,很受经营者和购买者欢迎。他们一方面为木材经营户提供信息、货源,有时甚至亲自出马为他人购货,另一方面为购买者看货、说和、杀价,靠自己的嘴巴、脑袋和信誉发了大财。
“木头城”到底有多少经纪人,谁也说不清。因为木材摊主们本身也是经纪人,只不过不是专职而已,据说专职经纪人有50多人。正是有这么一大批经纪人,搞活了木材流通,繁荣了木材市场。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急需小型追肥器
编辑同志:
为了确保农业丰产丰收,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都需要追施几遍化肥。传统的追肥方式是手工操作,不仅占用的劳动力多,而且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为此,农民急盼有关部门能及早研制生产出一种适应性强、坚固耐用、物美价廉的小型农作物追肥器具投放市场,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辽宁省黑山县农业银行李佐山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期盼多功能机动三轮
编辑同志:
近年来,我国农用机动三轮,以其轻便灵活、油耗少、速度快、价格低而受到农民青睐。
目前,市场上农用机动三轮多是运输型,农民对运输、生产兼顾的农用机动三轮要求迫切。为此,笔者吁请农机科研单位和生产厂家以科技兴农为本,研制符合农艺要求的多功能农用机动三轮。
            安徽宿州芦岭镇单永先谷德响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渴望轻便喷水器
编辑同志:
我们这里是个浅山丘陵区,地势复杂,水利资源分布很不平衡,大部分地区都是用水利机械提水浇地,还有一些离水源较远的地方,农民要浇地还得靠车拉、人推、牲口驮、端水浇地,既耽误时间、又浪费水资源,效果也不好。他们盼有一种简易轻便、移动灵活、靠压力喷头洒水浇地的器具尽快投放市场。
           河南新密市大隗镇政府王文生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编后

  小农机具大市场
张毅
设计、生产适用的小型农机具,作为农民兄弟的好帮手,对提高我国广大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和减轻农民劳动强度,都作出了很大贡献。在我国现代化农业机械尚未完全普及运用的今天,小农机具仍然具有广阔的市场。
然而,近来不少来信反映,在农忙季节,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购买小农机具难的问题,这给农民兄弟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便。
现在秋忙季节又要到了。若有关部门或厂家,能急农民之所急,有的放矢地研制、生产出一些适应性较强、设计合理、操作简便、价格公平的小型农机具投放市场,一定会受到农民兄弟的欢迎。这样,不仅支农工作落到了实处,有关厂家也能从中得到实惠。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依法用地·依法管地

  违法“合作建房”案
案情
1994年6月,某市郊区农民李某向市土地管理局申诉:他与某公司经理余某签署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双方约定,在李某被批准自用的宅基地上修一幢四层楼房,由余某提供全部建房资金,建成后双方各占两层。协议签订后,余某按约定支付了14万元人民币建造费,房子建好后余某使用楼房一、二层。时隔几日后,双方在第三层楼房的使用上发生争执。这时李某意识到他与余某所签的协议违反《土地管理法》和该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农村户口村民和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李某诉请市土地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解除双方协议。
市土地局认为:李某的宅基地是由村委会无偿拨给的,只能建自用的住宅,李某只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仍属该村集体。李某未经批准,私自合伙建房,将部分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余某,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该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余某同时还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争执是从房屋产权引发的,但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属非法转让土地,是违法合同。李某、余某应分别承担非法转让、受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市土地管理局根据规定,对李某、余某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李、余二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2.分别处以李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余某非法受让罚款;3.合建的楼房连同宅基地留李某自用,并归还余某已付的建房费,余某应在本处理决定发生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迁出该房。
余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认为自己是“合作建房”,此案是“民事产权纠纷”,向该市土地管理局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市土地局的上述处理决定。市土地局的上级机关在认真分析了全部案情后,认定此案为土地违法案件,给予余某明确答复:维持市土地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评析
此案争议的实质问题是李、余二人的房地产权纠纷属不属土地违法事件,余某的复议申请也是围绕这个关键问题阐述其理由的。
李某、余某签订合伙建房协议是一种民事活动行为,民事活动应遵循《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的政策”;第五十八条之(五)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李某是农村户口村民,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分配给村民建住宅用的土地,只允许村民自己使用,如果转让使用权,就违反国家法律。李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而且规定是自用,李某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再继续转让的权利。该市政府在《关于处理违法违章占用土地及土地登记有关问题》中规定:农村村民以及华侨、港澳同胞将按规定留作自用的宅基地出卖、擅自转让或以宅基地为条件,与他人合作建房分成,从中牟利的按买卖和擅自转让土地处理。由此确定,李某和余某合作建房的民事行为是不能受法律保护的。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鄂西北今年遭受罕见的干旱,300多万干部群众采取各种形式抗旱,力争大旱之年夺丰收。图为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刘家沟村农民郑明有用自制的汲水管取水灌稻田。郑元昌殷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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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征稿启事
为了展示我国农村经济生活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本版特征集图片新闻稿件,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尤其欢迎新闻性、现场感强,画面效果好的稿件。来稿请寄“人民日报经济部农村经济版”收,并请注明“新闻图片”。邮编100733。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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