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1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西藏
陈汉昌殷庆言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过去的30年,是西藏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胜利前进的30年。30年来,西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实现了巨大的历史跨越。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西藏和发展西藏”。
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繁荣
大力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早在5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又多次强调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办法,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邓小平在《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就西藏工作而言,“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从根本上指明了在西藏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西藏自治区是在封建农奴社会的废墟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其经济极为落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西藏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区确立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农牧业为基础,以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科教兴藏战略为保障的发展思路,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为了使西藏的改革与全国在框架上一致,体制上衔接,我区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先后出台了农牧区、国有企业、计划财税、投资、外贸、流通、价格、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使社会生产力不断得到新的解放和发展。1994年工农业总产值分别比1965年和1978年增长8.9倍和4.3倍。
旧西藏在封建农奴制度的束缚下,农牧业生产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的状态。自治区成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农牧业摆在重要地位。30年来,全区修建各类水利工程2万余处,使农业灌溉面积达到208万亩,草原灌溉面积达到173万亩,初步改变了“靠天种地”的状况,粮食连续6年获得丰收,1994年粮食总产64万吨,分别比1965年和1978年增长121%和25%。油菜籽产量2.75万吨,分别比1965年和1978年增长3.88倍和2.47倍。牧业抗灾能力有了较大的增强,1994年末全区牲畜存栏为2297万头(只),比1965年增长了35%。
现代工业从无到有,工业生产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旧西藏是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地区,无任何现代工业可言。经过30年的努力,我区已建立了电力、轻工、纺织、化工、建材、机械、森林工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拥有国有企业300家左右,城乡合办和集体个体工业企业也如雨后春笋。1994年全区工业总产值5.35亿元(1990年不变价),分别比1965年和1978年增长21.73倍和2.58倍。
旧西藏交通运输极端落后,全区没有一条公路,货物运输全靠人背畜驮。从内地运送货物到拉萨往返一次需一年之久。自治区成立以来,国家投入几十亿元巨资建设西藏交通,目前全区公路通车里程已达2.1万多公里,基本上达到了县县通公路,77%的乡通了汽车,形成以拉萨为中心,以地区行署所在地为枢纽,以川藏、青藏、中尼公路为主骨架的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此外,还修通了格尔木至拉萨的输油管道,先后开辟了数条空中走廊。世界上海拔最高、国家投资2.5亿元的邦达机场也已投入运营。
改革开放前,西藏仅有唯一的樟木通商口岸,一家国营外贸公司、700万元的边贸规模。随着西藏对外开放的扩大,外贸发展步伐也随之加快。如今西藏7个地市都成立了外贸公司,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平均增幅在两位数以上。
保持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我区的具体化。自鸦片战争以来,西藏就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瓜分中国和分裂中华民族的一个突破口。冷战结束后,西方反华势力继续把所谓“西藏问题”作为“西化”、“分化”中国的一张牌,不惜代价地支持达赖集团,其根本目的就是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
达赖叛逃出国后,充当分裂主义集团的总头目,成为国际敌对势力反华反共的工具。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他变本加厉地进行“西藏独立”的活动,煽动境内的分裂主义分子接二连三地制造骚乱,成为我区不稳定的根源。我们与达赖集团斗争的实质,不是信教与不信教、自治与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问题,事关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遵照党中央的指示,自治区党委领导全区人民旗帜鲜明地开展了反分裂斗争,特别是今年以来,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挫败了达赖集团“和平挺进西藏”的计划,有力地回击了达赖破坏班禅转世工作挑起的政治事端。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粉碎了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图谋,保持了西藏局势的基本稳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维护民族团结。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规划,坚持每年办几件实事,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这方面的投入,给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保证,使精神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教育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地进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教育;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政策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以及以向孔繁森同志学习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倒退的自觉性,使我区真正做到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有人想把西藏从中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把西藏拿出去,我看他们没有这个本事。”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藏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其含义是:一方面由实现自治的少数民族的人民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当家作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国家和自治地方的关系,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既保证藏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行使自治权利,又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
根据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区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既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又享有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各种专门委员会,从事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从1965年自治区成立到现在,已先后制定了近百项地方法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卫生等各个方面,为西藏人民各项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
为了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在我区历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人都由藏族干部担任。30年来,我区以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干部队伍已经形成,全区共有少数民族干部4.24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70.3%,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普及教育是实现藏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旧西藏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自治区成立后,党和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目前已形成由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组成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3564所,每万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有5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1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8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86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67%。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西藏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群众参政议政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继承和发扬藏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内容。如今我区已建立起富有民族特点的藏语言文学、历史、歌舞、绘画、藏医藏药专业学科和专门学校,藏文授课不断得到加强。政府投资约3.25亿元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物维修保护等。气势恢宏的西藏图书馆已经竣工。此外,全区已建成多功能群众文化艺术馆6座,县文化馆(图书馆)33座,乡文化站16座,乡村文化室350多个。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社会主义长期一贯的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的人都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加快西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拨专款2.16亿元,修复和开放了1700多座寺庙和宗教场所,恢复了各大教派的宗教节目,信教群众朝拜、转经、祈祷不受任何干涉。在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了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及活佛转世细则等。引导藏传佛教进行自我改革,根据西藏发展和稳定的实际,依照宗教发展的规律,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规、教义,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但是在旧西藏,仅占西藏人口5%的三大领主,却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和大部分牲畜,他们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生存权利都没有,处于极端贫穷和悲惨的生活境地。无家可归者冻、饿倒毙街头的凄惨景象处处可见。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历史跨越,永远结束了旧西藏那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状况,广大藏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努力。
目前,绝大部分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一部分农牧民已经富裕起来。1994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817元,比1978年的119元增长5.87倍。农牧民家庭已拥有数量可观的生产资料,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8000元左右,牲畜75头(只);每百户拥有汽车3.16台,大小拖拉机10.7台,马车8.7台。农牧民人均实物消费量比自治区成立前有大幅度的增长。
职工和城镇居民生活明显改善。1994年我区职工人均工资4000余元,比1978年的861元增长3.74倍。人均消费水平3083元,比1979年的620元增长3.91倍。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96台,洗衣机77台,音响43台,电冰箱39台,照相机39架。国家投资2570万元建成了拉萨液化石油气储备库及罐装站工程,使拉萨市80%的市民和企业告别了烧柴和烧牛粪的历史。此外,人民住房也有了很大改善。
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倍受关心
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是社会主义一项坚定不移的政策。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邓小平同志提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中央政府要帮助,其他省市要帮助,汉族要帮助,这是长期的、坚定不移的任务。进入80年代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把如何加快西藏的发展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1980年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中心内容是从西藏实际出发,实行特殊政策,让农牧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尽快富裕起来。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了进一步放宽政策,把经济工作搞上去的问题。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许多方面给予我区以支持和帮助,并确定由部分省市援建43项工程,总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总投资4.8亿元。43项工程改变了工程所在地的面貌,极大地鼓舞了西藏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1994年中央又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支援西藏提到了空前的战略高度。江泽民同志指出:关心西藏、支援西藏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全国支援西藏的决策的深远意义。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新形势下支援西藏的范围、方式、方法等政策。为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大庆,这次会议确定了62个援藏工程项目,投资总额预计23.8亿元。项目建成后,对改善西藏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发挥优势产业作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30年来,中央财政不但没有从西藏财政拿走一分钱,相反还给西藏财政拨款高达250亿元人民币,并且这样的财政援助还以每年10%递增。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促进西藏各方面的建设,长期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原则,着眼于建立新机制和从根本上解决西藏经济体制的主要问题,中央过去给西藏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能够继续进行的予以保留;因情况变化失效或需改变的政策措施,由国家采取新的优惠政策和特别的扶持措施予以替代。中央给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为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是西藏发展的坚强后盾。
西藏自治区30年的历史,是一部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共同发展的历史。西藏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无不与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密不可分、息息相关。历史表明:西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有光明的前途;藏族人民也只有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与各兄弟民族紧密团结,才能发展进步、繁荣昌盛,才能有幸福的今天和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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