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26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襄垣县党政机关违纪购买小汽车
襄垣县五大班子目前共拥有各类小汽车28部,这些小汽车除少数为国家定编外,其余都是占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专用车指标购买的。
襄垣县88个局级(科级)单位,60%的单位有2至3部小汽车,有的甚至正、副职领导人人有专车。各单位购车的资金,有的是挪用挤占各种专项资金,有的是向下属企事业单位摊派。襄垣县上百个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有小汽车,而这些企业的经营情况却是停产的停产,亏损的亏损,放假的放假。希望上级领导尽快就这一问题作出处理。
山西襄垣县17名中共老党员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顶风违纪纪难容
——襄垣违纪购买小汽车调查纪实
本报记者王斌来
为弄清17名老共产党员来信反映的问题,记者最近去山西长治、襄垣等地采访。在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配合下,经过十几天的调查,了解到来信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襄垣县全县小汽车总数为109辆,其中党政机关63辆,企事业单位32辆、私人14辆。从1993年1月至1995年4月,全县党政机关新购小汽车22辆,更换5辆,借用企业3辆,其中违反有关规定购置15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经控购管理部门批准购置车辆,党政机关占用企业资金、其它专用资金购车或占用、借用、换用企业轿车,公车私户等。
   上行下效换车成风
1994年初,襄垣县委动用财政资金32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牌轿车。由于中纪委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坐车标准的文件下达,汽车买回后虽一天也没有使用,但确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单位看到县委买了奥迪牌轿车,也想方设法坐新车、坐好车。一时间,襄垣县兴起购车、换车风。
——1994年4月,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购买桑塔纳牌轿车,向县电影公司、新华书店各借款5万元。同年12月31日归还电影公司2万元,余下8万元至今未还。
——1994年4月,县经委占用县五阳焦化厂18万元购买了一辆桑塔纳牌轿车。
——1994年6月,县财委花13.5万元购买了一辆旧桑塔纳牌轿车。除自筹8万元外,借县粮食局、城关供销社各1万元,借王家庄煤矿3.5万元。
——1994年9月,县审计事务所借煤炭运销公司20万元购置了一辆桑塔纳牌轿车。
——1994年12月,县商业局用10万元购买一辆旧拉达牌轿车时,动用了4.8万元基建提留款。
——1995年3月,一副县长违反财经纪律,以个人名义打借条向县种子公司借款17万元,在没有去控办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购买了一部桑塔纳牌轿车,供自己使用。不仅如此,轿车的车主竟成了他的司机,是典型的公车私户。
另外,县交警大队、工商行政管理局动用应上缴的财政款购车,也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在襄垣县,还存在着政府主管部门利用职权强行借用企业车辆问题,企业对此敢怒不敢言。1994年6月,县畜牧局借用五阳焦化厂一辆伏尔加牌轿车。1994年6月,县乡镇企业局用一辆旧伏尔加牌轿车与五阳焦化厂的旧桑塔纳牌轿车交换。1994年4月,襄垣煤矿矿长调任县煤炭管理局书记,将煤矿的北京牌吉普车借用至今。1993年7月,县二轻局以每月500元的租金租用下属单位益饼铁厂的伏尔加牌轿车,租金从铁厂上交的管理费中扣除。
   廉洁自律从车抓起
1994年4月20日,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即“新五条规定”,重申1992年7月1日以来,违反中央有关规定,购买供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乘坐的进口豪华小轿车的,必须在现有车辆范围内换乘其它符合规定的车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调换、借用和摊派款项购买的各种机动车辆,属调换、借用的,必须归还原单位;属摊派款项购买的,所摊派的款项应归还被摊派单位;用贷款、集资款和专项资金购买小汽车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应予纠正。襄垣县是个只有23万多人口的小县,很多企业效益不佳,财政也不宽裕,党政机关挤占企业生产资金购买小汽车,实在是错上加错。1993年5月,襄垣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购买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现有车辆全面清查。并规定,今后各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私自购买小汽车,如购买,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应该说这份文件下发得很及时,与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也是一致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关键在于没有认真执行。中共襄垣县委书记阎发囤、县长李俊华对记者说:近年来襄垣县的小汽车数量增加很多,尤其是党政机关带头购车,影响很坏,县委、县政府对购车管理出现失控,以致自身也出现违纪购车;我们在清理违纪小汽车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应该负主要责任。
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冯芝茂听到关于襄垣县违纪购车的反映后,作了批示:“初步核实的问题很典型,要派人快查、快清,作为顶风违纪的典型查处,并公开曝光。在这个问题上,谁说情也不行。”
   明知故犯令人深思
虽然襄垣县的违纪车已经或正在受到处理,但是我们不能不反思一下,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省、市党政领导反复强调,襄垣县的领导和一些单位却充耳不闻,敢于顶风违纪?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平时对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紧,致使某些单位领导滋生了享乐思想,不是比工作、比成绩,而是比排场、比阔气;二是看到别人买了新车并未受到什么处理,故而胆子大了起来,虽有文件规定,却明知故犯。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
一九九二年以来,一些地方刮起了一股超标准购置高级小汽车的歪风。山西襄垣县虽然还不富裕,却也不甘落后,从一九九三年一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全县党政机关就新购小汽车二十二辆,更换车五辆,占、借用企业车三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明知不对,仍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这些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查处违纪车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要及时处理好查出的违纪车,做到该退的退,该卖的卖,一定要认真对待。有的地方对查出的违纪车不作彻底处理,封存起来,又花钱买新车,结果一辆变两辆,造成更大的浪费。
目前,我们国家还不富裕,全国还有七千万贫困人口还没解决温饱问题,可是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却忘记了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一旦掌了权,不是与别的人、别的单位、别的地区比工作、比贡献;而是比排场、比阔气,追求安逸、贪图享受。这是非常危险的。任其发展下去,必将脱离人民群众。
值得称道的是,中共山西省委领导同志对襄垣县领导违纪购买高级小轿车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不但要求派人快查、快清,而且对查出的问题敢于公开曝光。如果各地的领导都这样对待群众和新闻媒介的批评监督,我们党的廉政建设就会取得更大进展。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农村金融单位应兑现保值贴补
近日,我们下乡检查工作时发现,有些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不知当月“保值贴补率”。问其原因,回答是:上面没有通知。我们问,假若农民拿着三年及三年以上期到期存单取钱的话,保值贴补如何支付?工作人员大都搪塞,有的说要储户自己找报纸来,有的说等弄清楚再补……这就是说,国家每月发布的保值贴补率在农村一些地方知者甚少,农民储户的利益受到损害。
希望农村基层金融单位的职工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熟悉有关业务,切实维护农民储户的利益。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湖口县支行邹翔吴兴梅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干部如此“下乡”不受农民欢迎
实行新工时制后,有些部门的干部纷纷在双休日下农村。倘若他们利用休息日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当然是大好事。可是,这些人却是带着钓鱼竿、坐着小汽车到养鱼专业户的鱼塘来大显身手。村干部对此有苦难言,因为这些人手中有实权,今后有求于他们。村干部尽管满肚子意见,还得强作欢颜招待。农民对这些扰民干部意见很大。
浙江嵊县陈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南昌有条“蛤蟆街”
江西南昌市区有条“蛤蟆街”,卖青蛙的小贩、烹饪青蛙的饮食店拥塞其间。据介绍,这条街十余年来,买卖兴隆。难道贩卖青蛙也有“特区”么?
江西新余发电厂章平摄于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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