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80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5年7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保证地图编制出版质量,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种公开的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编制和出版。
第三条编制出版地图,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公开地图不得表示任何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地图编制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专题地图的编制工作。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地图出版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图编制出版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军用地图和海图的编制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地图编制管理
第五条编制普通地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测绘资格。
编制专题地图,需要直接进行测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测绘资格。
第六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有关邻国签订的边界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其附图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同有关邻国签订边界条约的界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绘制;
(二)中国历史疆界,1840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的,按照中国历史疆界标准样图绘制;1840年以前的,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三)世界各国国界,按照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绘制;世界各国间的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中国历史疆界标准样图、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发布。
第七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国务院已经划定界线的,或者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经协商确定界线的,按照有关文件或者协议确定的界线画法绘制;
(二)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虽未就界线划分签订协议,但是双方地图上界线绘制一致,并且无争议的,按照双方地图上绘制一致的界线画法绘制;
(三)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界线划分有争议,并且双方地图上界线绘制不一致的,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第九条编制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改现势变化的内容;
(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
(四)地图的比例尺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地图出版管理
第十条普通地图应当由专门地图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
设立专门地图出版社或者调整已设立的专门地图出版社的地图出版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前,应当征求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中央级专门地图出版社,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各种地图。
地方专门地图出版社,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除世界性地图、全国性地图以外的各种地图。
第十二条中央级专业出版社,具备出版地图的专业技术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本专业的专题地图。
地方专业出版社,具备出版地图的专业技术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可以出版本专业的地方性专题地图。
第十三条专业出版社从事旅游图、交通图以及时事宣传图出版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地图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地图出版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依照前款规定审核地图出版申请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求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全国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外交部组织审定;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审定。
任何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
第十五条中、小学教学地图,由中央级专门地图出版社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其他中央级出版社出版中、小学教学地图,以及地方出版社出版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的,应当经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按照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但是,中、小学教科书中的插附地图除外。
第十六条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可以根据需要,在图书、报刊中插附地图。
第十七条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绘有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地图(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的,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应当依照下列规定送审试制样图一式两份:
(一)绘有国界线的地图,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地图,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地图,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历史地图、世界地图和时事宣传图,报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全国性和地方性专题地图的,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其试制样图的专业内容应当分别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负责审核的部门,应当自收到试制样图之日起30日内,将审核决定通知送审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出版或者展示。
第二十条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或者展示。
第二十一条地图出版物发行前,有关的中央级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送交样本,并将样本一式两份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地图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地图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复制、发行、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其地图;但是,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出版地图,应当注明地图上国界线画法的依据资料及其来源;广告、商标、宣传画、电影电视画面中的示意地图除外。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测绘资格,擅自编制地图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编制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发行、销售、展示,对有关地图出版社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有关地图出版社的地图出版资格:
(一)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未按照规定将试制样图报送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审核的;
(二)专题地图在印刷或者展示前未按照规定将试制样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
(三)地图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出版的;
(四)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还应当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的,由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全部非法地图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侵犯地图著作权的,依照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开地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产生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其他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地图编制、出版行政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徐启旺教授创立生物波理论
据新华社重庆7月19日电(记者张东波、通讯员程平)第三军医大学教授徐启旺历经10年潜心研究,从肠道细菌中首次发现生物波现象,并建立起生物波理论。经国际联机检索,这一发现在世界上尚属首次。
不少人因吞饮生冷食物或精神紧张,往往引起腹泻,医学界称之为肠易激综合症,由于它的发病机制不清楚,一直是困扰医学界的一大难题。徐启旺的研究成果首次揭示了肠易激综合症的发病机制是因肠道波的改变所致。他认为,一切微生物都表现出各自的生物波。健康人体内长期容纳着多种正常菌群,并表现出协调统一的生物波动,一旦这种波动失调,人体便呈病态。根据这一理论研制的治疗肠易激综合症新药——促波氨基糖,已被国家科委和国家卫生部确立为国家一类新药。这种药通过改变人体组织的生物波,调节体内常居菌的生长,使其不致转化为致病菌,实现机体的生态平衡。
徐启旺的发现和他创立的生物波理论,引起国内外生物医学界的关注。有关专家认为,这是生物学研究的一个突破,为医学微生物研究的向前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对医学功能性疾病的研究和临床治疗将产生重要影响。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感悟华夏情连结青年心
 ’95京港学生交流营开营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来自香港和内地的近200名大、中学生今天欢聚一堂,共同庆祝第二届“京港学生交流营”正式开营。
以“我的祖国”为宗旨开展的这届交流营,旨在通过组织参观访问、旅行考察、座谈报告和结友交谈,达到两地学生思想上的交流和对祖国感情的升华。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为这次活动题词:“京港学生是一家,齐心合作建中华”。
交流营由北京语言学院和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共同举办。
全国政协副主席万国权等出席了今天的开营式。(高国营段功伟)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历史篇章悲壮激越国情教材形象生动
《旧中国大博览》一书面世
本报讯记者陈祖甲报道:一部依时间顺序编排的大型史料性图书——《旧中国大博览》,最近已由科普出版社奉献给读者。
这部沉甸甸的书图文并茂,刊出了6000张珍贵历史图片,400万字,以第一手材料,全面、完整地叙述20世纪前半叶、即新中国成立前50年中发生在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
同时,该书还记述了当时中国经济、文化、科技、法律、体育、民俗及名人轶事等方面的史实,真实、充分地反映了中国人民所经历的罕见的坎坷和变迁,以及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抗争,是对青年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的好教材。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环保世纪行

  全国环资检查甘肃团强调
保护祁连山水源林刻不容缓
本报敦煌七月十九日电记者谢联辉报道:全国环境与资源检查甘肃团在金昌市检查后,沿河西走廊继续对张掖、嘉峪关、酒泉等地市进行检查。一路上,检查团十分关注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建设,认真检查了河西走廊地区《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执行情况。
祁连山林区是河西地区的“命根子”,其间有二千六百多条冰川,每年为三大内陆河水系、五十六条河流提供几十亿立方米的水资源,以满足一百多家大中型工矿企业、四百多万人口、五百多万头牲畜、一千多万亩耕地的需求。然而令人担忧的是,近四千万亩的祁连山林区,森林覆盖率由五十年代的百分之二十二点四减少到百分之十四点四,许多冰川在以每年十米以上的速度退缩,河流出山径流量四十年减少了百分之十六左右,河西北部沙漠正在以每年三至五米速度向南前移。虽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在该林区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终未能从根本上扭转祁连山林区生态恶化的趋势。
检查团沿途听取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的意见后,要求省政府尽快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局的职能,督促保护区建设资金按期到位,采取措施解决林牧、林农矛盾。检查团团长、化工部副部长贺国强认为,保护祁连山林区刻不容缓,他建议把祁连山保护问题列入甘肃省“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规划的工程项目,要求省林业有关部门抓紧制订《祁连山保护区条例》草拟工作。
贺国强在强调以法管理祁连山水源林的同时,建议河西地区各级政府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在玉门市,他要求市政府和玉门石油管理局协力,按时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关于治理石油河污染的决定。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江西宜春巾帼书画社成立五年来,已有会员一千三百多人,其中一百八十三人次获省、国家级奖,四十八人次获国际交流奖励。图为李沛瑶副委员长(右二)于七月十九日前往北京中国美术馆观看该书画社作品展的情况。
邹中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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