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1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6月18日,星期天。10点半我来到市图书馆报刊阅览室,见到里面冷冷清清,只有数得清的几个读者(上图)。接着我到了图书馆对面的一间扑克机游戏场,只见座无虚席,热闹非凡,电子扑克机声此起彼落,游戏者聚精会神(左上图)。我小声问一位垂头丧气、输光了本钱的青年输了多少?他答:2000多元。我发现,赢钱者寥寥无几,绝大多数是不输光不走人。之后,我又赶到另一家猜1—60数字的赌场,这里也是人满为患,我拍下了服务小姐摇奖的场面(左下图)。
海南通什市唐华锋
双休日里,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过法,不同的过法产生不同的结局。
置身书海墨香中,享受那份宁静,在智慧宝库中遨游,从知识中汲取力量——塑造高尚人格的力量和创造物质财富的力量。
沉湎于紧张嘈杂的赌局中,感受着焦躁、狂热、怨愤。赢者大喜,输者大悲,无论输赢,都伤神伤身,更何况“买的没有卖的精”,设赌的人不会做赔本的生意,真正赌赢的能有几人?参赌者最终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尊严、良知、感情和人性。
——编者附语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

  “功法”太多难适从
我周围有不少人练气功,据说练成以后,不但能使身体健康,还能有透视、遥测等能力,有的甚至说已经有感觉了。我因为身体较差,也想练一练,但不知道练哪一种“功”好,又担心练不好“走火入魔”。现在练气功的人很多,但是对于怎样练气功,一个人一种说法,我应该听谁的才好?
北京市海淀区李鸣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点题

  科学地练习气功
——访中国中医研究院气功研究室主任张洪林
本报记者崔士鑫
编者按:气功热,是近10多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个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伴随着气功热潮的兴起,1986年,经国务院学科委员会批准,中国中医研究院建立了中医气功学学科,加强了对气功这颗祖国医学宝库中的明珠的研究,开始培养气功专业自己的研究人才。张洪林现为中国中医研究院气功研究室主任、气功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近年来他发表了大量有关气功方面的研究论文。这里发表的是记者就读者提出的问题对张洪林的采访。张洪林同志对气功概念的澄清和对练功方法的介绍,对广大气功爱好者正确练功健身不无裨益,对广大读者认识社会上泛滥成灾的伪气功也会有帮助。
                  
记者:现在,社会上气功师很多,练气功的人也很多,有关气功的书籍更是比比皆是。即使不练气功的人,也听说过诸如“内气”、“外气”、“采气”、“走偏”等气功术语。可以说,气功热已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氛围。我对气功了解不多,不少人也觉得很含糊,请您谈一下,气功到底指的是什么?
张洪林:这个问题提得好。不管是研究气功,还是想练气功,对什么是气功都搞不清楚,怎么能达到了解气功或练功健体的目的?
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气功,在我国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这类锻炼的方法没有统一名称,有很多不同的称呼,如导引、吐纳、行气、坐忘、守神、炼丹等。
尽管名称不同,但是考察历代中医著作中的有关记载,这种锻炼方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调整心神,练功的主要过程是调神练意,即通过自我心理调整来影响自身生理功能。气功界至今已公认这样一个事实:在气功锻炼中,可以没有特殊的姿势要求,如静功,也可以没有特殊的呼吸方法的要求,如自然呼吸,但是任何功法都不可能没有调神练意的要求。换言之,所谓“气功”,其本质特征就是调神练意。
记者:目前各种气功功法繁多,对于一个想练气功的人来说,真是无所适从。
张洪林:俗话讲,“法无定法,万法归宗”。虽然气功功法繁多,但只要弄清气功的本质特征,这一问题就不难解决。从几千年来的中医历史来看,不论哪一种功法,采用什么形式,中心目的都是为了调神练意,以达到祛病健身的目的。至于各种功法中对呼吸或姿势动作的不同要求,都是人为编的,其主要作用也是让练功人将注意力集中其上,实现“一念代万念”、帮助入静的目的,并不神秘。因此,只要是严格意义上的气功,练功者都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选择一种,认真练习,均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
记者:自己琢磨着练,会不会发生出偏现象?
张洪林:练功出偏,又叫气功偏差,这是由于学练气功不当而引起的精神障碍。具体原因包括气功师指导有误(包括理论教材有误),学功者对气功理解有误,选练功种或方式方法不适当,以及学功人身体素质(包括有无精神病的既往史、家庭史和有无性格缺陷等)不适当等等。练功出偏当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一旦出偏,要及时找精神科医生治疗。只要治疗及时,一般来说是可以康复的。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谓出偏现象,多与片面追求所谓“气感”有关,同时也是某些招摇撞骗的“气功师”引导出来的。那些装神弄鬼的伪气功最容易使人“走火入魔”。据我的了解,近几年练功出偏者陡然增多的现象与伪气功的泛滥有极大的关系。本来气功的作用在于祛病强身,但不少气功师却说练气功到一定程度可以得到“特殊本领”,什么可以开“天目”(能有透视、遥视本领)、开“耳功”(能听到冥冥中的信息传导)、开“指功”(能给别人查病、以手识字)等等。有的人本来是想练功强体,但经不住“气功师”的大力灌输,也想进入所谓“高功态”,盲目追求“特异现象”的出现,也有人本身就是抱着练就一身“特殊本领”而练气功的,结果出现了偏差,而有的“气功师”竟宣扬这是进入“高功态”的表现,不让出偏者纠偏,导致了不少悲剧。
因此,想练气功的人一定要端正练功的目的,在合格的气功师的指导下练功,就不会发生练功出偏现象。至于那些所谓“高功态”或“特殊本领”我认为,即使真的存在,也应该由专门的研究机构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下,在专门的场所进行测试。一般的学功者要明白,那些公开的“特殊本领”的展示只是表演,不具备进行科学实验的种种条件,说明不了问题。外行人很容易会被自己亲眼所“见”到的现象所迷惑,上当受骗。
记者:这几年伪气功的泛滥,使不少人对练气功望而却步,感到练气功险多于利,干脆敬而远之。这种态度您怎样看?
张洪林:目前人们对气功有两种误解。一种就是刚才所说的把气功神化,以为通过练功可以得到“超人”的本领,这当然是荒谬的;另一种就是随着不少伪气功的被揭露,认为气功是骗人的把戏,不值得一练,这也是一种偏见。
当今世界,人们的生存环境缩小了,人际摩擦增多,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方式的变化令人应接不暇,各种心理疾病损害着人们的健康。科学研究已经证明,精神卫生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影响,许多生理疾病源于精神因素。而气功这块中国传统医学宝库中的瑰宝,恰恰是前人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缓解心理紧张、生成良好心境、实现肌体协调运作、达到防治疾病目的的锻炼方法。大量的临床和实验研究业已证明,正确的气功锻炼具有迅速消除身心疲劳,增强肌体免疫力,以及治疗诸如高血压、神经官能症、胃十二指肠溃疡等身心疾病的作用。
总之,气功应当也完全可以与现代科学接轨,为现代人服务。我们气功研究者的任务,也是在于挖掘祖国传统气功中的精华,使之能科学地运用于现代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从练功中受益。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评报

  “约定”的办法好
6月23日《读者之友》版刊登《再婚生活新方式》一文,介绍了一对丧偶离休老人再结连理之前,双方商定:各人现有财产仍归各家所有,将来由各人子女继承,各人的工资仍由自己支配,各家的水电、房租等费用仍是自己交,婚后两人共同生活费则共同负担……对此,双方子女都很欢迎。
应当说这是一篇帮助老年再婚者减少阻力、纠纷与苦恼的好文章。但不足之处是,文中没有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方式——“约定”。
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双方自结婚之日起到婚姻终止或一方死亡整个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所得遗产、接受的赠予,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具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这是我国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体现。同时还表明我国婚姻法在明确法定财产制的同时,也允许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即“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而这一句,往往被许多人忽略。
“约定”,即双方婚前或婚后商定如何处理双方的财产,像前述两位老人共同商定如何处理财产问题,正是婚姻法规定的“约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约定”时一是必须双方自愿,谁也无权强迫谁,二是必须合法,即“约定”的内容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悖,三是“约定”的内容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亿多,老年再婚的也越来越多,相当一部分老人再婚遇到阻力、苦恼甚至再婚后又离异,都与财产问题有关,加之目前涉外、涉侨婚姻增多,因此,向人们讲清法律的这一规定,很有必要。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陈兴波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评报

  一篇文章平息一场纷争
我的家在农村。今年6月上旬,我家和邻居张有发家共同租了一台收割机。经协商,张家同意让收割机先收割我家的麦子。当我家的麦子收割完毕、正准备收割张家麦子的时候,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一连持续了4天,把张有发家5亩地的小麦全部淋坏,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张有发认为,如果收割机不先收割我家的小麦,他家就可免灾,所以要求我家赔偿他家的损失。
我的父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他虽然知道不应该赔偿张家的损失,但说不出理由。张家依仗人多势众,扬言若不赔偿损失,就拆我家的房子,打断我父亲的腿。他还杀死了我家的猪、羊等牲畜作为警告。万般无奈,父亲便写信给我这个当兵在外的儿子,让我回去找张家算帐。接到家信后,我非常气愤,但也想不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正当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偶然看到4月7日人民日报《读者之友》版登载了一篇文章《雷击造成损害,责任谁负?》,深受启发,觉得文中所讲的道理,也适用于我家和张家之间的纠纷。于是,我便把这篇文章剪下来寄给了张家。
几天前,我收到了家里的来信。信中说,张有发看到那篇文章后,不但认识到小麦遭受雨淋属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我家不应承担责任,而且还主动赔偿了给我家造成的损失。一场纷争平息了。
山东潍坊市驻军某部李虹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朋友相求何必送礼
段正山
我这个人能耐不大,但挺乐意帮助人。有人遇到困难或棘手问题时向我求助,说明我还有点办事能力。
如果我能为人办成件事,只求对方真诚地道声谢谢也就足矣,最不能忍受的是有的人把这种感谢势利化、庸俗化了。
事还没谈,一上来先捧你一场,刚说出来意,还没等你答应呢,就甩出几张钞票,或端出一堆礼物,让你觉得本来很自尊的心一下子受到了侮辱。
也有的人稍微含蓄些,什么“这忙不会让你白帮”、“事成之后我忘不了你”等等,那意思是让你有个奔头和念想,让你为此不懈地努力,怕你担心得不到好处而敷衍了事。那场面透着做买卖搞交易的味道,好像帮人做点事,就是冲着那点好处。有时抹不开面子硬着头皮帮了忙,可总觉得是在极不被人信任的情况下完成的。
还有那事后感谢,提着礼物,一再表明,“没什么意思”,只是想“意思意思”,什么“多亏了你”,什么“实在过意不去”,什么“不成敬意”,什么“聊表寸心”,即使极诚恳的样子,即使丝毫没什么“钱货两清”的意思,我也感到挺难为情,难道感谢就一定要体现在实物性的东西上?我不收吧,好像不给人面子,可收下吧,又实在觉得自己极没面子。
咱虽称不上是君子,可也没沦落成小人,丝毫不想借为人帮忙之机捞上一把,更不想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先抛出一些这个不好办、那个实在难的烟幕弹,然后再扯出什么“看在朋友份上我豁出去了”,末了还要故意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故意多兜个圈子绕个弯子,摆出费了极大的力、冒了极大的险的样子,巧妙地向求助的人施加些压力。
咱实在没那弯弯绕的花花肠子和真真假假作戏的道行,相反,谁要以感谢的名义给我些好处,我还觉得朋友情义一下子变得浅薄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和信任减少了,同时还有种被别人看低的感觉。
所以,朋友有事求我,如果我能帮忙,最大的愿望就是他心里把我当成真正的朋友;如果我实在没能力帮忙,我最大的要求,是他别责怪我、别小瞧我。朋友有事求我,千万不要送什么,这样才是看得起我;或许我也会求他,当我没拿什么礼物时,他不要冷落我。
我常想,如果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不是靠礼物打通办事的关节,那该多好呀!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劝儿童饮酒引起的官司
任洪
不久前,四川苍溪县涪陵乡白合村老李的儿子结婚了。结婚那天,前来贺喜的至亲好友络绎不绝。老李的侄儿李全,年龄虽只有20出头,却是个爱酒如命的人。几杯酒下肚,李全便天南海北地侃开了。这时一个6岁的幼童召娃来到桌边要水喝,李全一把拉过召娃说:“喝水多没劲,这么多酒怎不喝?”说着就将酒瓶硬塞给了召娃。召娃在李全再三督促下喝了大约3两酒。由于饮酒过量,召娃醉倒昏迷,经医院诊断为酒精中毒,造成中毒性脑炎。虽然经医生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召娃的身体已受到严重损害,花去医疗等费用3500元。召娃的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李全赔偿召娃医疗费、生活补助费3500元。
为什么劝小孩饮酒也会引出一场官司呢?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召娃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他对饮酒会造成什么后果是不能判断的。而李全已是20岁的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辨别、判断、预料自己行为的结果,完全懂得唆使幼童饮酒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召娃喝酒引起酒精中毒,完全是李全的唆使造成的,李全的行为已导致对召娃身体的侵害。在此案件中,李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李全对召娃遭受的损失费用应全部赔偿。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新旧补丁
我的童年,是伴着补丁度过的。家里的衣服上有补丁,围裙上有补丁,鞋底是用补丁浆成的,甚至哥哥姐姐新做的裤子,也要被母亲拿去,在屁股后补几层厚布才给穿。她说:“这样结实耐磨。”爸爸发了一件灰色厚工作衣,等他穿旧之后便给了哥哥,接下来是大姐、二姐穿,轮到我穿时就又是补丁摞补丁了。
那时,我唯一能替家中干的事就是晒补丁——将洗净的小布块搭在树杈上。看着那些小小的破布块被风吹着摇摇摆摆,活像一面面小旗,我站在旁边傻愣愣地笑。
伴随着补丁的往事是辛酸的回忆。我记得因生活拮据而冷却了热情的母亲,脸上除了过多的严厉和烦躁外,似乎从没露出过笑容。
十几年后,我们搬进了高楼大厦,不久又买了18英寸彩色电视机。穿补丁衣服的年月一去不复返了。街上花花绿绿的布料和衣服招徕着老老少少的人们,什么真丝、麻纱应有尽有。母亲也变了,温情和笑意时常荡漾在她脸上。我在心里感叹:补丁是贫穷苦难的标志,我愿一辈子别再穿补丁衣裳了。
有一天在街上,当一位时髦的女郎全身穿着补丁衣服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吃了一惊。我靠近她,终于从细微处找到了不同:那一块块漂亮的补丁是从大块布上专门剪下来的,补丁不再像过去那样,按新旧大小拼凑,而是被人精心设计成图案排列连缀起来。我突然觉得我穿上这样的衣服也一定很美。
我抬起头来,看见那位风姿绰约的少女脸上泛着甜美的笑。哦,她正为穿补丁衣服而高兴呢!
从补丁到补丁,我们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从补丁到补丁,更多的人由贫困走向富裕。在新旧补丁之间,我长大了,我真准备自己也穿一件带着漂亮补丁的新衣裳呢!
河南洛阳烟草局王建枝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泪水与良知
我在一家工厂的党委办公室工作,丈夫是现役军人,女儿在北京第九中学读书。1992年,一场意外的事故打破了我们这个三口之家的平静。
那年6月28日,上午10点多,我在家里正给女儿辅导功课,丈夫正在里屋写作,突然电话铃响了,是丈夫老家打来的长途,说:“大哥已故速回。”丈夫的大哥今年才39岁,春节我们回老家时他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故去呢?我们简单收拾了一下,拿上家里现有的1700元钱,带着孩子匆匆上了路。
回到老家,一切都明白了。大哥清晨去地里干活,骑车过107国道时,被一辆汽车轧死,肇事者却开车跑掉了。“老年丧子”,对婆婆的打击最大,她晕倒了,脑溢血导致左半身瘫痪,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大嫂体弱多病,又失去了丈夫,痛不欲生,精神上出现了不正常。还留下两个可怜而又学习非常好的孩子,女孩14岁,男孩11岁。家庭失去了主要支柱,今后的生活靠谁?日子还怎么过?
当时,查找肇事者,为大哥办丧事,再加上抢救婆婆,给大嫂治病,一个月里就花了1.7万元。我丈夫家兄弟四个,他排行老二,大哥去世后,他成了长兄。平时,其他兄弟在老家务农,只有我们两人在北京是工薪收入者。在处理后事的家庭会议上,我丈夫对30多位亲朋好友讲了许多,有两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第一件事他说:“今后咱们不管出去做什么,有多急的事,骑车一定要把注意安全放在首位,要永远记住大哥的教训。他要是在土路出口时下车,看清两边没汽车再推着自行车过马路,也不会……”第二件事他说:“我和春燕是受过教育在组织的人,主动帮助这个家没什么可说的。两位老人和大嫂的生活费今后我们每个月给200元,两个孩子我们带走一个……”
从那以后,婆婆因治病、住院经常来北京。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和时间。光每次接送婆婆,包租一辆面包车,8小时至少要花260元,还不算吃饭、看病等其它费用。我家几乎没有了存款,我们也没有了休息日。为了培养两个孩子,我的投入更不是用语言文字能表达清楚的。我,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还没有达到标准,现在要做两个孩子的母亲。三年来,我也感到生活得很累、很苦。但是,想到一个母亲的爱心和责任,面对家庭的现实,我接受了,我挺过来了。泪水与良知维系了我现在这个和睦相处的特殊家庭。
              北京市西山机械厂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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