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1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运用刑侦技术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图为科技人员正在进行检验。
张建华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从无序走向有序
——厦门流动人口管理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张安南
权衡利弊得失有识
目前厦门流动人口有38万,相当于市区常住人口总数,并且还有增长趋势。
人口流动对于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弊大?利大?
从市公安机关破获的刑事案件看,流窜犯罪所占比例不到1‰。
从市劳动部门调查的材料看,到宾馆、酒家、歌厅当服务员的仅占流动人口的4.4%,经商的也只占7%;而在工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却占到80%以上。
厦门跨海大桥、高崎国际机场、东渡深水码头、厦禾新路,以及街头一幢幢高楼大厦,无不凝聚着“打工仔”、“打工妹”的汗水。他们给厦门增添的每一点经济繁荣,带来的每一个生活方便,都在更新着厦门市民的认识。
人口流动对于特区建设利大于弊,功不可没。
    管理流动人口有法
关键是要依法管理,促使人口适度而有序地流动。
过去人口管理的对象是常住人口,公安机关也已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如今管理对象主要是流动人口,过去熟悉的东西变得陌生起来,以往的静态管理适应不了今日动态社会的现实。厦门调查研究,重新认识流动人口的时代特征:长期性,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在产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流动,将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过程;流动性,哪里有钱挣往哪里去,朝至夕走,明天又会再来;复杂性,“民工潮”涌来,泥沙俱下,有特区的建设者,也有作恶多端的流窜犯。据此,厦门采取了相应对策:转变管理观念,工作重点从常住人口管理转移到流动人口管理;转换管理机制,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从单一的常住人口管理扩大到暂住人口登记管理。
几经探索,厦门形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唯有把流动人口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才能解决人口无序流动的问题。
1994年春,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厦门抓住这一机遇,立即制定《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流动人口由“公安机关主管”,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户负有“谁雇用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连带责任。
由于管理有法可依,责任落实,克服了过去流动人口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也解决了以往用工单位只用工不管人、房屋出租户只收房租不管租住人有无合法身份证明的问题。
    保障合法权益 有方
“保障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作了明确规定。在随后的条款中又作了进一步规定。这些规定保护了暂住人员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厦门对于暂住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还具体表现于热情为他们服务上。诸如预报用工需求动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前年,由于误传,厦门要广为招工,数十万流动人口从全国各地一下涌进厦门,一时找不到工作,只好流落街头,万般无奈,等待遣返。现在,市劳动部门及时向人口流出地的驻厦办事处提供用工信息,并把组织人口有序流动,作为加强与内地经济协作的重要内容。
“居者必有其所。”厦门把解决暂住人口的住房问题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继去年对7500处出租房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整顿后,今年又把新建暂住人口公寓列入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现已建成19幢暂住人口公寓,并从拆迁安置房中拨出700套,改造为暂住人口公寓。
兴建暂住人口公寓,是厦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一个尝试。西堤暂住人口公寓是一座全新的四合院式的建筑,坐落在海堤上,风光宜人,交通便捷。这些公寓的水电设施齐备,卫生间、小卖部、长途电话一应俱全,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执勤。住公寓,暂住人员有安全感,用工单位无后顾之忧,公安机关管理起来也省心多了。
    打击流窜犯罪有力
有了暂住户口和住宿居所之后,95%以上流动人口相应稳定下来,混迹其间的少数流窜犯罪分子也就无藏身之地了。厦门对犯罪分子是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决不手软。针对流窜作案突发性的特点,相应加强巡警力量和电脑监控网络,快速对流窜犯罪作出有力的对策,做到了破案快、破案多。一位外来抢劫杀人犯受审时后悔不及地说:“厦门特区流动人口多,我原以为是流窜作案的‘天堂’,不想却是‘地狱’,还未得手,已落入法网了。”
从厦门的经验中,给人一个启示:只要依法管理,因势利导,流动人口从无序走向有序,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创一流审判带一流队伍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重庆沙坪坝区法院院长王谊友
王继昌刘平
大胆改革锐意创新
王谊友,这位沙坪坝土生土长的汉子,1978年从部队转业跨进法院大门,一干就是17年。1990年,刚步入不惑之年的他挑起了区法院院长的担子。从那时起,他就在自己人生新起点的“决心书”上立下了“创一流审判,带一流队伍”的誓言。为此,这位军人出身的法官开始了他执著的追求。
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王谊友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率领有关庭室负责人前往外地“取经”。考察归来,他便召集大家谈感受、找差距、定措施。他认为,沙区法院虽然已两次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但绝不能安于现状,要顺应改革潮流,再创佳绩。就这样,这个已取得许多荣誉的法院,在王谊友的带领下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开始了新的探索。
——转变观念,唯才是举。首先他在用人制度上进行大胆改革,摒弃传统的论资排辈习惯,大胆起用和提拔中青年干部。目前,该院已有20多名中青年干部走上了院庭室领导岗位。
——管理科学化,管人制度化。近年来,王谊友主持制定和完善了《干警岗位目标及奖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80多个,去年他又与庭室科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法院各项工作分解量化,计分考核,使内部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逐步向科学管理和制度管理的高层次迈进。
——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建立房地产审判庭和设立老年婚姻家庭法庭;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经济司法联络员制度;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年结案突破5000件大关……
随着改革举措一项又一项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迅速改变了积案逐年增多的状况。
    服务经济维护稳定
沙坪坝区地处重庆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内商业繁荣,高校云集,仅大中型企业就有200多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院受理企业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逐年增多,面对这种新形势和市场经济对法制的呼唤,作为院长兼党组书记的王谊友走马上任后,毅然挑起了分管经济审判工作的重担,用他的话来讲就是:“一把手就得唱好经济审判这台重头戏。”
在王谊友的带领下,1991年8月,区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建立起了经济司法联系员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141名联络员已在全区厂矿企业中形成了一个联络员网络,这些联络员在企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重庆特殊钢(集团)公司是国家500家大型企业之一,近年来,该公司被巨额的“三角债”困扰,一方面有6亿多元的债务,另一方面又有7亿多元的货款被拖欠,该公司曾组织讨债队四处追款,但毫无效果。当王谊友得知此事后,及时率经济庭干警主动上门服务,并迅速派出9人办案组分赴江苏、上海、东北等20多个省市,行程数万里,短短时间就地审结49案,标的1200多万元,当场兑现463万元,该公司领导职工赞不绝口。
去年上半年,一些群众因海狸鼠养殖纠纷多次到市政府集体上访,潜伏着不安定因素。事发时,正值星期天,王谊友在家中端起饭碗准备吃饭,闻讯后放下饭碗立即赶到数十里外的现场,与市中级法院的领导一起,一方面对群众耐心疏导,进行法制宣传;另一方面及时依法立案,克服困难,抓紧审理。目前已审结这类案件154件,双方当事人均满意,无一上诉,群众纷纷称赞法院办事公道,当地党委和政府也赞扬法院为维护稳定办了实事。
走访企业,送法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是王谊友抓好经济审判工作的出发点。近年来,王谊友不管工作多忙,也要抽时间,带领经济庭干警走访企业,了解情况,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仅去年就走访企业94个,提供法律意见720条,促使这些企业加强管理,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自1990年以来,沙区法院已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4000多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2亿多元,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多年的审判实践使王谊友深深地体会到:没有一支政治上坚定、思想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法官队伍,是不可能搞好审判工作的。他首先狠抓班子建设,带领一班人,扎扎实实开展争创“四好”班子活动。班子5名成员互相尊重、支持,不搞内耗,分工不分家,使班子整体效能始终处于良性运行。干警们都说:“领导班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工作起来心情愉快,很有信心。”
前几年,社会上刮起了“一切向钱看”的旋风,个别干警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院里少数人认为基层法院工作太苦,钱又少,不实惠,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致使有的干警工作中得过且过,斤斤计较,缺乏献身精神和上进心,加之“下海”经商热一度成为时髦,个别干警跃跃欲试。对此,王谊友和党组成员分头找个别干警谈话,循循善诱,热情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王谊友这一招果真灵,使得那些一度思想波动、情绪大的干警心服口服,自动打消了下海经商的念头,拜金主义,享乐思想得到淡化和纠正,干警的精神风貌大为好转,队伍中的不安定因素也大为减少。现在,干警思想安定,队伍稳定,该院至今无一人下海经商,无一人“跳槽”,无一人从事第二职业,这在全国法院无疑是少见的。
“了解关心干警,走访干警家庭,经济平等,评定职称上公道,生活上关心”。这是王谊友作思想政治工作上的又一绝招。经济上坚持“打开前门堵后门”,适当提高津贴和奖金;建起了食堂、医务室、理发室、娱乐厅;在评定职级上坚持公正,不搞论资排辈,试行自荐、推荐、考试、实作相结合的方式提拔审判人员;生活上通过集资建房,为80多户干警解决了住房难问题;干警家遇到失火被盗,党组成员带头捐钱献物;干警子女就业、入学有困难组织上出面尽力解决。
    严于律己执法如山
“私利不谋,请吃不去,送礼不收。便宜不占,关系案不办。”这是王谊友对自己的“约法三章”。他在沙区土生土长,人熟、地熟,朋友多,特别是当选为院长后,承受的人情攻势就更重了。为此,他常告诫班子成员:“打铁要靠本身硬,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班子应首先做到。”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谊友有一位老战友前年初登门为一经济罪犯说情,并送来2瓶茅台酒及现金5000元,他当即拒绝,并严肃规劝道:“我们都是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不能搞歪门邪道。”一席话,使他战友脸上一阵发烧,立即将钱物如数退还给了当事人。在研究此案时,他主动将当事人托人行贿一事讲了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后来这桩案件依法得到了判决。在金钱和物质面前,王谊友始终保持了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高风亮节的品格,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不管当事人出于什么动机,以何种方式送钱送物,他都坚决拒绝,近两年来他拒贿拒礼的金额就达万元以上。他不仅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而且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子女,不允许家人替他人说情或收受财礼,他所订的这一“家规”,家属子女均自觉遵守,无一人敢于“犯规”。
作为既是院长又是人民代表的王谊友,始终把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在他的倡议下建立了院长接待人民代表日制度,并聘请50名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执法廉政监督员。他亲自督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提案,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去年,在一次区人代会上,有位人民代表对法院接待工作提出意见,王谊友十分重视,在院党组扩大会上,他结合传达区人代会精神,对代表所提意见作了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随后,他又亲自带领有关人员专程走访了那位代表,通报法院整改情况,再次听取意见,使那位代表深受感动。
王谊友就这样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公而忘私、廉洁清正的人民法官高大形象,为干警作出了表率作用。他领导的沙坪坝区法院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殊荣。今年他本人也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
(附图片)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律知识ABC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劳动义务而产生的纠纷。实践中一般有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条规定来看,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三种处理程序,即:调解、仲裁、诉讼,这三种程序既是相对独立又是相互联系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执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一种自愿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申请调解,任何机关、个人不得强制当事人选择调解,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处理,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以司法机关的身份对劳动争议进行审判并作出最终的司法判决,当事人只有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边)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赤峰有位“法制迷”
刘军凤
世上干啥都有入迷的。诸如书迷、戏迷、球迷等不一而足。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党委副书记苏荣,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法制迷”。
苏荣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从旗公安局到公社人保干部,从法院到区人大常委会,与政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虽已年过半百,但仍然劲头不减,把整个身心同法制工作紧紧拴在了一起。
一九九二年,老苏调到元宝山镇,担任了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他在调查中发现,这个镇城乡交错,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秩序比较混乱;治安组织不健全,条块分割,职责不明,缺乏治理措施。老苏暗下决心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他先从组织建设入手,逐步建立了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配备了得力人员;与此同时狠抓制度建设,明确各种组织的职责范围,使全镇的社会治安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局面。
维护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苏荣深知肩头担子的分量。他在调查研究中,想到了学校这块阵地。全镇有十二所中小学、几千名学生,如果使他们从小受到法制教育,再由他们开展法制宣传,这可是一举两得的措施啊!于是,“小学生带法回家”这样一个在全国首创的经验就此诞生了。镇内各学校开设法制课的同时,普遍开展了“带法条回家、送法条上门”和“帮助家长纠正一条错误”等活动。几年来,学生带法送法已达二十万余条次,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农村,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如邻里纠纷、滥砍盗伐、赌博斗殴、超生早育等等,都是些“老大难”问题。在镇党委的支持下,苏荣苦熬两个多月,搞出了一个依法治村实施方案。镇人大主席团通过了《元宝山镇依法治村实施细则》,这个细则几乎涵盖了农村所有的工作,“小立法”实施起来作用大。一个村有兄弟五人不赡养老人,看到细则的有关规定后,主动协商解决了赡养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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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沙龙

  小事不小
魏朝晖
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刘楼乡派出所的民警,不久前在执行紧急任务途中,轧死本乡郭小集村村民养的一只鸭子。所长张鸿飞得知后立即带领干警赶到郭小集村,找到鸭子的主人郭从峰。在郭从峰坚决推辞的情况下,他们硬是把10元钱的赔偿塞到郭从峰手中,此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在当前,一只鸭子对中国老百姓来说已算不上什么,但是警车轧死鸭子后一走了之,民警的威信就会在群众中降低,甚至会损坏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损坏东西要赔,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近年来由于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视人民如父母”的公仆意识淡薄了,个别干警把吃、拿、卡、要视为理所当然,更何况轧死一只鸭子?
要使公安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建立密切的警民关系是重要因素,但我们不能天天喊便民利民的口号,而不注意从这类小事做起。“坐而议不如起而行”,要真正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必须从点滴做起。从这点讲,刘楼乡派出所干警所做的这点小事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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