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23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换一种眼光看高考
小波的来信我们早已收到,给小波的回信也早已发出。我们之所以在高考前夕刊登它,并非信中有能教人考上大学的“高招”。我们只是想以成年朋友的名义,和那些像小波一样的考生谈谈高考对他们究竟意味着什么,当他们作为一个成年人第一次面对一次机会、一场重大考验时,应抱着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做好什么样的心理准备。愿这封信能对小波和其他考生有一些启发和帮助。
                       ——编者小波朋友:
你好!按你信中说的时间推算,你的高考摸底考试已经结束。不管你考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希望它不要影响你的情绪。因为,摸底毕竟是摸底,就像再正规的军事演习也不是实战一样,目的在于发现不足,以确保最后的胜利。
你在信中说,越临近考试,你越感到信心不足,甚至害怕。可是你想想,是你自己在去年落榜后选择了复习再考这条路。当时你信心十足。后来你在复习中发现了好多不懂的东西,逐渐变得灰心。本来,复习就是为了弄懂难题,有难题,复习才有动力,而你却把它看成拦路虎。你害怕,是因觉得难题多、又把考大学看得过重而产生思想负担。其实,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好多人做事不成功和结果不理想,并不完全是能力问题。很多时候,是因为过多地忧虑、紧张、甚至彷徨,分散了注意力,消耗了精力。
小波,虽然你在信中没有写明你的年龄,我们估计你已经过了18岁。18岁,在一个人的生命旅程中,是少年与成年的分水岭。18岁,作为国家的公民,开始在这个世界上享受成年人的权利,也开始承担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成年人应注意实践自己的诺言。你既然对自己和父母都有过再次参加高考的承诺,就应该为履行你的承诺而尽心尽力。一诺千金是一种美好的品质。我们都应该努力去拥有这种品质。当然,我们劝你履行承诺,并不是要你走极端。况且,你想上大学,父母希望你上大学,都是为了你日后有所作为。而社会最终承认的也不仅仅是学历,更看重的是你的实际能力。所以,你完全不必陷在考得上考不上大学的忧虑中不能自拔。再说,成材的机会在每个人一生中会有好多次,考大学只是其中之一。一次的成败,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倒是每个人在机会面前的态度。只要在机会面前你努力了,失败也别泄气,再全力以赴,准备抓住下一次机会。这里,关键是信心问题。信心源于自信,自信又源于人们平日的积累和努力。常言说,每个勤勉的日子都会有回报,每个悠闲的日子都会有代价。只要你持之以恒,刻苦努力,成功终会属于你!
小波,你想上大学,说明你知道拥有知识的好处。大学也的确是一个造就人才的熔炉。然而,我国目前大学招生的比例毕竟不是1∶1,总有一部分高中毕业生要走上就业之路。而这,就是你要面对的现实。如果你今年能顺利通过考试,自然皆大欢喜,即使又落榜,也不必太失意。高考不中,对于年纪轻轻的你,只不过是走出父母呵护的荫庇后,遇到的第一场风雨,它会成为你日后成功的心理基石,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再说,我们国家计划到2000年才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你已经有了高中文化程度。这种文化程度,从事一般的职业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它也是进一步学习提高的良好基础。假如你实在渴望上大学,就业后也有很多机会。如今,电大、函大、业大比比皆是。在那里,你同样能学到知识,国家也承认学历。
最后,我想告诉你,越是高考时间临近,你越要排除杂念,集中精力,坚定信心,发挥现有水平,同时要注意劳逸结合。考试能增强你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这对你走向社会有好处。这样一想,你的考试就变成一个过程,而不是目的,你自然也就减轻了思想压力。
好了,小波,我就此止笔。我们希望你考出理想成绩,又不以这次成败论自己。
                 本版编辑 张善菊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我真怕考不上大学
去年,我高考落榜,现正在复习,准备参加今年的高考。我们姐弟三人,大姐、二姐先后从高等院校毕业,参加了工作,而我却高考落榜,所以父母的心里也不好受。他们曾劝我上技校,但我不甘心,想上大学学更多的知识,于是就决定再复习一年。由于我的基础不扎实,在复习过程中常常碰到不会做的题,我心慌,烦躁,复习不下去。一想到还有十几天就要摸底考试,高考的时间正一天天逼近,我开始复习时的那种干劲、信心便荡然无存。我猜不出今年再落榜时自己的心情和父母的心情会是什么样。我现在非常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山东胜利油田第五中学陈小波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帮朋友

  编者按
6月9日,《读者之友》版“朋友帮朋友”专栏刊登署名“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的求助信《子女不让我再婚怎么办》之后,不少热心的朋友来信为他出谋划策。这里刊登的两封来信对老年人再婚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编者
  再婚生活新方式
如何处理好子女干涉老人再婚问题,是关系到两个家庭两代人幸福的大事。在这方面,我的朋友老王的做法很值得借鉴。
老王是离休干部,月收入约800元,他有一子三女。新老伴李大姐也是离休干部,收入和老王差不多,她有三个女儿。双方的老伴都已去世。一年前,他们经人介绍相识,开始了黄昏恋。
他俩各有住房三间,儿女均有自己的家,不和老人一起生活。婚前,老王对老李说:“结婚不光是咱们俩的事,得考虑周全点儿,千万别闹得孩子们不愉快。听说在国外,有些国家组成联合体时,保留各自的独立主权,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联合行动,这叫‘邦联制’。我看咱们也不妨搞个‘邦联制’。”于是他们商定:各人现有财产仍归各家所有,将来由各人的子女继承,各人的工资仍由自己支配,各家的水电房租等费用仍是自己交,婚后两人共同生活费则共同负担。对方子女对他们可称叔叔、阿姨,不一定叫“爸爸”或“妈妈”。结婚后,他们有时在老王家住几天,有时又到李大姐家住几天,节、假日各回自己原来的家与自己的儿女团聚。他们的做法深受子女们的欢迎,两家人相处得很和睦。
老人再婚常常遭到子女们的反对,其中重要的原因,一是财产问题,二是观念、习惯问题。老王和李大姐的“邦联制”是不是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为老人再婚探出了一条新路呢?
北京市宣武区郭玉辉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帮朋友

  寻求法律的帮助
“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的来信,使我联想起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师范大学退休的王教授,他的妻子5年前病逝。不久前,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位退休的张老师。张的丈夫前年因车祸去世。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人情投意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王教授的3个儿女知道后跑回家,指着张老师的鼻子大骂:“你想夺我家的财产,没门!”张老师的两个儿子也气势汹汹来到王家,大骂王教授是想霸占他们家财产。于是,双方儿女互相指斥,最后大打出手。张被两个儿子强行拉回家中隔离起来,不准和王接触,并逼迫其与王离婚。张忍无可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判处张的长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责令其他儿女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这对儿老夫妻又重新团圆。由此可见,当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时,应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对老年人来说,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符合一夫一妻制即可再婚。老人再婚,虽也应与子女商量,但根本上说还是老年人本人的事,可以自己做主。如果子女阻碍老人再婚,那是违法的。在这个问题上,老人不要有畏难情绪,要对自己的子女耐心细致地讲道理,如果说不通,可以让子女所在的单位领导出面做工作。若子女蛮不讲理,强行阻挠,并以驱逐、断绝关系等胁迫,老人可以直接诉诸法院,让法院出面作出必要的裁决。
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洪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小镇义务消防队
在长乐市金峰镇有一支义务消防队,成立至今已经六十多年,目前有三十名消防队员,平均年龄四十五岁,他们都是镇里的普通居民。
这么多年来,队员们如同爱护自己的家具一般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车总是锃亮锃亮,水泵水带干干净净,每周队员们都要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随时可以投入使用(见上左图),警报器是否可以随时拉响。特别是每年春节前后,队员们轮流彻夜值班,遇到火警,拉响警报器,分散在全镇的队员便以最快的速度集合出发。
这个义务消防队人数最多的时候有二百八十三人。当时设备落后,这二百多人分为挑水组、水泵组、拆屋组、水龙组、搬运组等,各有分工。一旦火灾发生,挑水的挑水,摇水泵的摇水泵,搬东西的搬东西,一切有条不紊。现在,金峰镇政府已专门拨款二十万元购买了一部消防车和一批消防器材。消防队自成立以来,共救了多少场火,人们已经记不清了,但大家还清楚地记得单是今年春节前后,他们就扑灭了近十场火灾(见上右图)。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子夜,金峰影剧院镭射放映厅发生火灾,消防队二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几分钟就扑灭了已喷起毒焰的大火,保住了价值几百万元的影院大楼。农历正月初三,凤阳村一座木板房失火,担任供水管手的林品坤一马当先,冲进火场,不料脚被一根绳子绊住,门牙磕在石板上断了,人疼得快晕过去了,还继续拿起水管,扑火救灾。据消防队老队员回忆,长乐市的专业消防队成立前,全县六百五十八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生火灾,只要向金峰义务消防队报警,他们都会赶到火场。在没有消防车的时候,他们还曾摸黑跑过六七公里路去救火。
义务消防队的队员们平时都有自己的活计。许典铿是金峰镇鼎鼎有名的油漆匠,林宜澄是家水泥预制厂的老板,林启明开了间电子店,林清樵是养猪专业户,刘明星开办了一家纺织公司,林增栋开了一家糕饼店只要听到警报声,他们就像上了发条的钟表一般,手中多要紧的事都会立即放下,奔赴火场,有人怕迟到,还自己掏钱租摩托车赶去救火。每年春节前后,他们还遵循古老的传统,在夜深人静时,手提喇叭挨个巷子巡逻,提醒大家:“各位同志,小心火烛,不要麻痹。”
福建长乐市郑航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人生一得

  营造一个好环境
吕建光
今年1月,我从原单位调入现在的单位,一切都是新鲜的。工作了一段时间,结识的人逐渐多起来,一位同事问我对新单位里的人有什么感受。这问题很难回答,因为时日尚短,好像和众多的新面孔之间还有距离感。
我先反问:“你觉得这个单位里的人际关系怎么样?”“不轻松呀,挺复杂!”我又问另一位同事:“咱们单位里的人际关系复杂吗?”“有什么复杂的?虽然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忙,彼此之间接触得不很多,但相互之间都很和善,都很帮忙。”
这时我有些困惑了,面对着的是同一群体,怎么会有如此相反的说法。
最近,我原先那家单位的同事来了几个电话,都问我新单位的情况怎么样,问过了,有人就说:“干嘛调走,咱们单位里的人多好,没有坏心眼儿,不你争我夺!”又有人对我说:“你可算逃出去了,咱们单位里的情况你知道,多复杂,多没劲!”
又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新单位的情况我不了解,可原单位的情况我很清楚。在这“新”与“旧”的对比中,我突然有所感悟:我们面对着的周围环境,都是这片天,都是这块地,都是男男女女的一群人,但为何对它的评价却因人而异呢?我想大抵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内部的,是每个人自己造成的。比如层层设防的人,往往会感到别人不和自己说真话和知心话;在背后议论、贬损他人的人,常常怀疑别人在议论自己;而宽厚待人的人,总是觉得自己和大家的关系很好。因此,感觉不好的人首先应该自我反省一番,改变一下不良的心态和做法。另一个原因是,在某些地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比较紧张、复杂。对此,我们既不应消极躲避,更不能火上浇油,正确的做法是想方设法努力改变这种状况,重新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环境。这需要有坦荡的胸怀,与人为善的态度,不畏艰难的勇气,灵活务实的方法以及足够的耐心。
于是,我懂得了在与他人相处时,如何使自己生活在一种和善和互助的氛围中。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合同当儿戏自食其果
明文
1994年7月,星星铸造厂(甲方)与渝江摩托车配件厂(乙方)签订了生产摩托车配件毛坯2万套的合同。合同约定,铸造厂必须在同年10月30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配件厂将5万元定金划到甲方帐上时,再次强调务必按时交货,若完成有困难,可立即解除合同,但甲方一再坚持说能按时完成。
原来甲方正为另一家企业生产一批铸件,苦于无流动资金购生铁,乙方的5万元定金到帐后,甲方急忙用此款去购生铁,根本就没打算为乙方生产。9月中旬,乙方来电催问甲方的生产情况,甲方搪塞说正在加紧生产。之后,甲方调换了厂长,新任厂长就更不管前任厂长订立的合同了。
10月底,乙方派人到厂里看货,发现甲方根本就没生产。
乙方在要求赔偿损失无结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完成约定的义务。经调解,双方达成了由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赔偿损失10万元,共计赔偿20万元的调解协议,并于调解协议生效时全部付给。
该案调解解决后,被告厂部分职工想不通,认为只收了5万元定金,还了不就行了,最多双倍返还定金,为啥还要承担赔偿10万元的损失?
其实该调解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还是在原告作出让步才达成的调解协议,否则被告还要多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该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从以上规定看,被告完全是自己不愿履行合同,所以被告是应承担赔偿原告的损失的。至于被告以合同是前任厂长签订的为由不承担责任也是没道理的,经济合同法第28条规定:“经济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所以,此调解协议是合法的。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

  一问一答
问:近几年,各种报纸上经常出现“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专业术语,希望能介绍一下它们的内容。
(甘肃天水市陈亦清)
答:重点调查、典型调查都是非全面调查。由于它们的调查范围、取得资料的方法不同,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重点调查指在调查对象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的调查。这些单位虽然只占全部单位的一部分,甚至是不大的一部分,但它们却包括了所要研究现象总量的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因而可以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
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在对调查对象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择出少数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的一种方法。可以用来深入了解一个事物内部的数量结构,了解用其它方法不能得到的事物数量增减变化的内因和外因、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限。(本版咨询组)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买书要买出人格来
陈勇
日前看到一幅漫画,画的是书店柜台上,满满当当地摆放着各种书籍,有《如何逃税》、《财务造假365》、《美色的推销艺术》等等,柜台前有一个青年,一边把手伸进别人兜里,一边堂而皇之地问服务员:“有《盗窃秘诀》卖吗?”
漫画的荒诞引人发笑,可是反观现实,我又很难笑出来,因为街头巷尾书摊上这类书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些地道的下流货色。这些书往往颇为热销,屡屡再版,令人费解。我苦思冥想,突然想起了“人格”这个词来。
人格,简言之就是人的道德品质,它的作用如同人生理上的脊椎骨一样,是人精神上的脊椎骨。人们毕生追求着健全的人格,并努力使之走向高尚;人格也是逝去的人留给世界的最后凭证,人格不死。人格是无形的,又是有形的,人们常从某人的言谈举止来判定其人格的高尚与卑微。我认为,经常买什么书看也应算判定条件之一。
一本好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阅读它可以使人头脑聪明,心胸开阔,道德高尚,事业有成,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使人进入更高的文化层次和精神境界。“读一本好书,便如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经常买这类书阅读的人,无疑会受到教育和启迪,因而行为不时会被校正,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人格也在无形中得到了洗礼和升华。相反,挖空心思专拣那些如何造假、甚至黄色下流图书去买的人,在潜意识里已经接纳了这些乌七八糟的玩意,若再加以“钻研”,难免受其影响,长此以往,就会是非颠倒,荣辱不辨,美丑不分。漫画中的那个青年如此厚颜无耻,表明其中毒已深,人格已发生了严重的扭曲。
一个巴掌拍不响。打击黄色、灰色书刊,除依靠法律处罚制作、销售者外,还要靠我们这些读者配合,自觉抵制。不买不良书籍,既是出于对自己人格的维护,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的负责。高尚的人格为人敬仰,它需要平时从各个方面加以积累,当你准备买书时,千万别忽视了这个方面。买书,请买出你的人格来!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街头看公厕
城市公共厕所布点少、不卫生,一直是令人头痛的问题。近几年来,许多城市越来越重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批设备先进、风格多样的公共厕所出现在大街小巷,方便了群众。像福建南平市这样的公共厕所(右图:山西临猗县委通讯组 郭波摄),造型典雅,对市容环境也是一种美化;而像河南洛阳市街头的流动公厕(左图:河南洛阳热电厂化学分厂任明亮摄),造价低廉,灵活实用,在人口稠密的商业区,多设一些这样的流动公厕,也不失为解决城市公共厕所问题的一个新思路。 ——编者附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