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9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干部群众致函有关部门表示
以实际行动学习孔繁森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陈雁)孔繁森同志的感人事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传遍祖国大地后,在广大群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他们纷纷给中央有关部门写信或打电话,表达对这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的深切怀念和无比崇敬之情,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向他学习。他们有的随信寄来了自己的简历,要求继承孔繁森的遗志进藏工作;有的提出了对深入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的想法和建议;还有的捐款捐物,资助阿里地区或孔繁森同志的亲属。
寄自江西、署名为饶希伟、周哲人的一对夫妇在信中说:“读了对孔繁森同志事迹的报道,使我们这对曾在西藏长期工作过的夫妻多次流泪。非常感谢党中央及时组织新闻记者深入采访和广泛宣传。孔繁森的精神对遏制当前社会上存在的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无疑是一颗强大的精神原子弹,对领导干部更是一面镜子,也是我们党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希望能尽快组织影视创作人员把孔繁森同志的事迹拍成电影和电视剧。
一位名叫蔡为沅的天津退休干部看了孔繁森事迹报告会的电视录相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他给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说:“孔繁森的事迹感人至深,建议有关部门组织音乐工作者谱写一首歌颂、学习英模人物的歌曲,在群众中传唱,以加深影响。”
“孔繁森同志事迹报告会给我上了一次生动的党课,是一次正确的人生观的再教育。”江苏省镇江市政府离休干部杨宏德在信中写道:“时代需要孔繁森精神,人民需要孔繁森这样的干部。我诚恳地建议党中央在全国党员、干部中广泛宣传、深入组织学习孔繁森事迹,特别是对身居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也包括对我们这些参加革命几十年的党员干部来一次再教育。”
山东省苍山县农民彭曦华在信中写道:“从报纸上看到《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的长篇通讯后,我含着热泪读了几遍,被孔繁森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感动,也为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有这样一位领导干部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我衷心希望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向孔繁森同志那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党增光添彩”。他还给中组部寄来1000元钱,作为孔繁森同志的党费。
河北省工商局的党员孙群英在信中就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孔繁森同志的事迹提出了建议:把宣传孔繁森同志事迹与反腐倡廉结合进行;把孔繁森同志的事迹编进九年义务教育课本;学习孔繁森要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和持久性。
原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陈沂同志在写给山东省委的信中说:“看了孔繁森同志的事迹后,作为抗战时期曾在山东工作过的我,感到十分哀痛又深受教益。今天又读了他的夫人的回忆文章,更是泪流满面,同时也为我们党有这样一位好干部感到骄傲,一个人无私到了如此境界,实在令人钦敬不已。”他还寄去2000元人民币,请山东省委转交孔繁森同志的亲属。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的施纪平,是一位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的残疾青年,他在信中说“为表达我对孔繁森同志的无比崇敬,为使孔繁森同志对藏族同胞深厚的民族情感得以延伸,我决定用自己参加工作20多年的部分积蓄——5万元人民币,以孔繁森同志的名义为西藏阿里地区的一所学校改善一下教室条件、购置一些教学设备,并以孔繁森的名字命名这所学校,让他和阿里人民,和西藏人民永远在一起,让藏族同胞世世代代怀念他。”
江苏省镇江市退休环卫工人彭若清收看收听了关于孔繁森事迹的报道后,写信给山东省委办公厅。信中表示:从今年4月10日起,每月寄人民币100元给孔繁森同志的亲属。
一封落款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刘国辉”的短信这样写道:“看了孔繁森事迹报告会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万千。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申请到西藏工作,继承孔繁森同志的遗志。”随信,他还附上了自己的一份工作履历。
山西省交通厅干部史荣和与江苏省白埠乡法律服务所的王辉光也在信中表达了要求进藏工作的决心,并附上了简历。史荣和写道:“孔繁森同志的感人事迹,激发了我再一次要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他说他曾在新疆工作了23年,希望组织上能够挑选我到西藏工作,为祖国的边疆建设再作贡献。”
一名叫张维刚的山东莱西市中学教师也在信中提出了申请进西藏工作的请求:“我甘愿将自己奉献给高高的群山,皑皑的白雪,踏着孔繁森的足迹走完人生。”
据了解,在孔繁森事迹的鼓舞下,全国各地不断有干部申请去西藏工作,仅山东省就有4000名干部报名。孔繁森的名字,正在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奋进的巨大精神动力。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组审议几个法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刘思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连日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四个法律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
在审议商业银行法、预备役军官法和票据法三个法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三个法律草案几经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关于商业银行法草案,多数委员认为,这是一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相配套的重要法律,为当前金融改革所急需。一些委员提出了修改意见,认为对贷款效益、开立基本帐户、防止银行资金外流等应有明确、具体规定。有的委员建议,草案应理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体制,商业银行设立审批要有通盘考虑,商业银行应实行分级管理、专业分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要有切实措施等。
在审议预备役军官法草案时,委员们认为,为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制定预备役军官法很有必要。一些委员提出了修改意见:适当调整对预备役军官授衔等的批准权限,团职以下预备役军官年龄不宜偏大,预备役军官福利待遇应有明确规定,增加对预备役军官泄密行为的处理规定,单列“法律责任”一章等。
关于票据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票据的使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制定票据法以规定票据行为十分必要。一些委员还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审议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时,一些委员指出,决定草案加重刑法中对金融犯罪的处罚很有必要。伪造货币是危害国计民生的严重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有的委员建议,“决定”应加重对银行工作人员犯罪的处罚;对明知搞假币而支持、包庇,提供便利的人应作出处罚规定,一并打击;决定草案的处罚规定应具体、明确,以便于操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节约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当前我国能源浪费十分严重,制定节约能源法很有必要。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如此“因公”
齐殿斌
“因公”本来是个光彩而庄严的字眼,例如“因公牺牲”、“因公殉职”、“因公致伤(残)”、“因公外出(出国)”等等。“因公”,顾名思义是“为公”,即为了国家、为了集体、为了群众。如此“因公”,无疑是光荣而崇高的,应该受到尊重乃至社会的支持与照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打着“因公”招牌而干着很不光彩事的。
近日从报上读到:浙江省云和县石塘镇领导一行7人骑摩托车去某舞厅跳舞。途中,两人不慎撞车身亡。事故发生后,县领导来调查了解情况,镇里几个人一口咬定“两同志是因公外出搞计划生育工作不幸死亡”。于是,县里专门成立了“治丧委员会”,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追悼大会,在墓碑上刻制了“因公殉职”的字样。后来由于群众举报,县里查出事实真相,石塘镇有关“造假”的领导才被处理。
如此“因公”,是对“因公”两字的亵渎。实质上是以“公”谋私,以“公”掩私。由此造成“身亡”,非但不光荣,而且是耻辱的事。那些明知“因私”却打出“因公”旗号,欺上瞒下,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则是违反了党纪政纪,理应受到严肃查处。
由此联想到,时下有些人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办私事常常打着“因公”的幌子,循私情常常是一副“因公”的面孔。如此这般,私变成了公,公私混淆,腐败也就由此产生了。愿那些以“因公”作掩护、搞欺骗、捞好处的人,能以石塘镇的领导者为鉴,别忘了党纪政纪乃至国家法律,以还“因公”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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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务政务公开亮相
通县群众监督形成制度
本报讯近年来,北京通县县委把全县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逐步纳入群众监督的轨道。全县各基层党支部无论党务政务,不管大事小事,只要与群众有关的,均必须公开亮相。如今这项工作已形成制度,并在全县1123个基层党支部中推广。
把党支部的工作向群众公开亮相的做法最初是从通县的马驹桥镇开始的。
该镇大各庄村高速公路占地收入720万元,这笔钱应如何管理、使用,一时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村党支部及时召开了专题亮相会,并将准备用这笔钱作为旧房改造、发展村办企业等打算,逐条逐项向群众交底,同群众商量。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他们制定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案。群众对此非常满意。
通县建筑总公司塔吊拆装队职工在公司召开的亮相会上,当着公司领导的面对本队经营收入问题提出质疑,要求上级审查。经查证核实,发现该队一名干部确有经济问题,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1990年通县县委决定推广实行党务政务公开亮相以来,这项制度已成为该县加强基层党建和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同时也使民主监督更为直接、更有力度。通过党务政务的公开与亮相,消除了干群误解,堵塞了工作漏洞,也使党政干部的行为受到了约束和规范,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目前,通县已有23个乡、局级单位对公开亮相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县委还将这项工作列入了三年党建规划之中。
(谭中英韩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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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英雄豪气贯长空
——记空军某部“航空兵英雄中队”
新华社记者孙茂庆新华社通讯员黄日飞
空军某部“航空兵英雄中队”在国土防空战斗中,以击落击伤敌机14架,自己无一人伤亡的辉煌战绩,创造了人民空军空战史上的典范战例。1965年5月3日,国防部命名他们为“航空兵英雄中队”。
30年来,“英雄中队”的飞行员永葆英雄本色,在现代化的征程上奋勇前进。他们连续20年被总部、空军、军区空军和师里评为先进单位,先后荣立1次集体一等功,4次集体二等功,4次集体三等功。
今天,“英雄中队”的新一代发扬光荣传统,最大限度地发挥飞机的性能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空军飞行战斗条令规定:战备转进,即从拉响一等战备的警报,到飞机起飞,必须在限定的几分钟内完成。可是一大队的飞行员们觉得,现代空战中,飞机的速度如果以音速的2倍计算,一秒钟700米,一分钟就是42公里。拉下42公里的距离,该延误多少战机?于是,飞行员们主动提出了比条令要更高的标准。经过一番艰辛苦练,全中队飞行员终于在条令规定的一半时间内完成战备转进,创造了空军歼击航空兵部队最快的速度。
“新课目第一批试飞,战斗课目第一批进入,高难度课目第一批探路”是“英雄中队”新一代飞行员的战斗风格。
一个碧空丽日的早晨,10架战鹰迎着朝阳跃入天际,相继在长空编成菱形队形。为了检查每架飞机在空中保持的间隔、距离是否符合规定的数据,他们一次次编队通过机场上空,由地面人员记下他们空中的“镜头”。飞行归来后,他们用判读尺,一架一架地检查,找出问题,再到飞行中去解决。经过苦练,他们终于取得了经验,编写了一本绘有编队图形的《大机群编队训练纲要》。然后,一个“尖子”带领一个梯队飞行,使整个部队的大机群编队课目训练一环扣一环地顺利进行,不断飞出新水平。
“英雄中队”十分注重光荣传统教育,国土防空作战中的那些战功赫赫的功臣,以及他们献身祖国蓝天的事迹,激励着新一代飞行员自觉默默奉献建功蓝天。
有一次,飞行员蒋仕葆早上起来接到邻居的电话:你的孩子快要出生了,妻子盼你能够回来一趟。蒋仕葆家离营区只有10来公里,团里领导知道后,也劝他赶快回去。蒋仕葆却摇摇头说:“我不回去了。”他的夜航训练还有一个课目没有完成,今晚又是全年的最后一个夜航训练日。要是补训,全团就将专门为他一个人组织一个夜航飞行日。他给邻居、亲友打了几个电话,托他们帮助照看妻子,然后一头扎进飞行准备工作去了。随着蒋仕葆的战鹰冲上蓝天,他的儿子也呱呱坠地。
像蒋仕葆这样自觉默默奉献的先进事迹在“英雄中队”的飞行员中比比皆是。
无畏的雄鹰,向着蓝天,向着未来,展翅高翔! (本报有删节)(附图片)
“航天兵英雄中队”新一代。喻季涛摄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东海水泥厂八成职工申请入党
本报讯江苏省东海水泥厂积极在职工中开展入党前的教育,把一批工人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形成了一支积极分子队伍。到目前,该厂有80%的一线职工提出入党申请。(李德胜)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济南铁检辖区罪犯无一脱管失控
本报讯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辖区内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改工作进行检察监督,使30余个基层站、段的146名罪犯无一脱管失控,至今无一重新犯罪。
(徐悦)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12城市公安机关加强合作
本报讯上海、西安、武汉等12城市火车站所在地公安分局协作会议5月8日在北京召开。这12个城市火车站所在地公安分局成立协作网络两年来,共抓获流窜犯250名,破获刑事案件933起,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毛磊)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劳动法ABC

  怎样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劳动法》的全面推行,原有的固定工也要分期分批签订合同。怎样订立劳动合同才能合法有效呢?
问:建立劳动关系为什么要订立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确立才有凭证;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才能以劳动合同这种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彼此合作,互相监督,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才有规范;如果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还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所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问:怎样订立劳动合同?
答: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必备条款。这些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条款,如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要经过两个主要步骤:第一,要约阶段,即由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并提出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对方考虑。第二,承诺阶段,即对于当事人一方提出的要约,对方表示同意,即可签字。如果对方对要约只是部分同意,提出了新的建议和要求,当事人双方就要再行协商,只有协商一致才能签约。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何德舫)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育苗
图为西藏那曲孤儿学校有10多年教龄的藏族女教师加吉辅导学生学藏文。她吃住都在学校,把自己全部精力和爱心都奉献给了学生们。 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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