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建议审议通过商业银行法等草案
厉以宁蔡诚项淳一分别作有关报告
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苏宁报道:今天开始在京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午分别听取了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厉以宁、蔡诚、项淳一关于商业银行法、预备役军官法、票据法三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厉以宁说,法律委员会认为,商业银行法是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制定商业银行法很有必要。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提出10余处修改意见,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蔡诚说,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制定预备役军官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对本法草案的名称、预备役军官登记等内容提出了5处修改意见,建议审议通过。
项淳一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活动大量增加,资金流转日益频繁,票据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在票据流通中存在着使用混乱、管理不严、信誉较差、甚至发生欺诈犯罪等问题。因此当前急需制定法律规范票据活动,进一步发挥票据作为支付、结算、汇兑和使用工具的作用,保障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票据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票据法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了12处修改意见,建议审议通过。


第2版(要闻)
专栏:

  吴邦国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立大会上强调
更好发挥中央投资导向作用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张锦胜)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今天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立大会上讲话指出,新成立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政策性投资机构。它要按照国家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区域布局政策的要求,对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政策性项目和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投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更好发挥中央投资导向作用。
国务院在确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职能时指出,国家开发公司是国务院直接联系的国有独资政策性投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布局政策,对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森工等政策性项目进行参股、控股投资,以提高投资效益,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公司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为58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划转到公司的参股、控股项目共210项,其中许多是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项目。
吴邦国说,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国家独资的投资机构和国家出资者的代表。对划转项目的存量资产,它是国家出资者的代表,负有保值增值责任;对增量资产,它是中央投资主体,是业主,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要负全责。我们现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好产权关系问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作为改革试点,要从明晰产权关系入手,坚持改革,勇于实践,维护国家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吴邦国指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投资,始终要坚持政策性这条原则,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同时,也必须讲究投资效益。今后,国家除在投资方向上对投资公司进行监督考核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对投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公司在项目评估、项目管理、资金回收乃至产权转让等各个环节,都要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规范的制度,特别要建立投资约束风险机制。
吴邦国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推动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作出贡献。为此,要对现有划转项目,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规范中要尽可能地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工作,积极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开发投资公司本身从一开始就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运行机制,搞好自身改革,创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使新企业有新面貌。


第2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在有关教育座谈会上提出
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记者朱幼棣)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中南海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育界人士座谈会,研究加快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时提出,要积极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上一个新台阶。 李岚清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布,特别是去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并取得了成效。但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办好我国的高等教育,除了政府要逐步加大投入外,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通过改革,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共建共管,合理调整,以及有条件的高校进行合并等方式,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充分利用,以提高教育质量和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去年11月国家教委专门召开了研究这一问题的会议,并草拟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了使这一重要文件修改得更好,使之切实可行,需要再次征求大家的意见。
与会者在发言中说,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加大改革力度势在必行,文件提出的改革途径方向明确。与会者就高等院校及专业结构区域分布的宏观规划和合理调整、高等学校联合、共建和合并办学、高校招生实行学分制和选课制,加强师范教育和拓宽师资培养途径,整顿现有委培代培等问题,以及对文件的修改,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李岚清说,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高等院校,打破原有的区域、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走联合和合并办学的道路,总的效果是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牵涉到高等学校布局及结构、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分工、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等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有全局性影响的改革。这一改革要有利于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提高办学效益。在改革中既要努力探索,又要做到措施得力,工作细致,步子稳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家教委要加强宏观协调、规划和指导。要通过改革解决办学分散,“小而全”低水平重复,办学效益不高等,要采取措施,逐步到位。在体制未改变前的部属院校,主管部门不但不能放松领导,还要尽可能给予更多的支持,把学校办得更好。在高校招生中,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负荷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和理顺高校投资渠道,全面贯彻德、智、体发展的方针,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新的提高。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组部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
对干部培训管理作出规定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通知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干部教育管理部门、党校、干校和广大干部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干部教育工作迅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提高了干部素质,培养了大批人才,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干部教育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有的办班质量不高;有的假借办班名义搞不正之风;有的收费不合理,个别的以营利为目的;有的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乱发学历或资格证书。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规定要求,凡举办干部培训班,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办班机构向干部培训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列入计划后,方可举办。审批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教学计划、办班地点、经费来源、收费数额等。
规定指出,举办以干部为主要对象的赴国(境)外培训班,统一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归口管理。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安排的赴国(境)外培训,均须经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审核、备案。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出国(境)培训。
关于收费管理,规定说,凡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分配名额,组织抽调的干部培训班,必须有正常的经费来源,不准摊派和转嫁负担;办班应坚持节俭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不得采取给予回扣的手段招揽生源,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不得铺张浪费,不得用公款组织游览和高消费活动,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纪念品;干部学历教育的收费标准,按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要公开,收费收入要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使用和管理;收费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和审计部门监督、审查。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部门和办学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关于对颁发证书的管理,规定指出,凡承担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院校和培训机构,须报请中央、国家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国家教委备案;严格干部院校和培训机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发放的复验与检查,不得擅自发放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发放具有相同效力的证书。


第2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公安部召开的电话会议上提出
抓好企事业公安机构体制改革
新华社5月5日电(记者刘思扬)我国企事业单位今后不再设立公安机构,已经设立的将按照政企、政事职责分开原则,从实际出发,分别予以撤销或调整理顺关系,同时将加强地方公安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进行改革的目的是减轻企事业单位办社会的负担,强化政府为企事业单位服务和企事业单位自身管理职能,更好地保卫和促进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建设。
在公安部今天召开的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电话会上,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罗干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
据介绍,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公安机构的体制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十几年来,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政企不分、由企业事业单位承担政府部分执法职能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也不符合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罗干在电话会上强调,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后,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不但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他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加强保卫工作,其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由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这是新形势下强化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根本途径。
罗干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安工作,增加对公安机关人力、财力的投入,保证当地公安机关能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的职责。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在会上就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2版(要闻)
专栏:

  张浚生就香港设立终审法院问题重申
中方不接受英单方面行动
新华社香港5月5日电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张浚生昨天重申,在香港设立终审法院问题上,英方任何单方面的行动,中方都不会接受。
张浚生说,基本法明确规定九七年后香港特区享有终审权,这是高度自治的一项内容。中英双方于1991年达成原则协议,同意九七前在香港成立终审法院。但英方没有按中英协议办,甚至操纵香港立法局否定中英达成的协议。拖了两年多,英方又说要成立终审法院。他强调,要成立终审法院当然必须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原来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通过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讨论。在讨论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不能单方面行动。任何英方单方面的行动,中方都是不会接受的。


第2版(要闻)
专栏:

  村山首相访问西安
据新华社西安5月5日电(记者李勇)日本首相村山富市一行今天上午在西安参观了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对这一驰名中外的世界奇迹表现出浓厚兴趣。
参观结束时,村山首相用毛笔为博物馆留言:“在日本端午节之际,有机会接触到古老的文化遗迹,使人回想起中日友好交往的悠久历史。”
中午,村山一行来到被誉为中国书法艺术宝库的西安碑林参观。碑林博物馆赠送给村山首相一幅“怀素草书千字文碑”的拓片,并请他亲自动手在原碑上拓了几下,村山首相显得很有兴致。参观结束后,村山首相一行乘专机离开西安赴上海访问。


第2版(要闻)
专栏:

  村山首相访问上海
据新华社上海5月5日电(记者周解蓉)日本首相村山富市今天下午在中国政府陪同团长、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陪同下,乘专机从西安飞抵上海访问。
晚上,上海市长徐匡迪会见了村山一行。
徐匡迪说,1994年,上海吸收外资总额达100亿美元。截至今年4月底上海吸收外资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和日本在上海的投资并列第一,各占9.4%。
村山说,他非常重视日中关系。他选择战后50周年的历史时刻访问中国,是希望以此作为出发点,进一步推动日中两国的友好关系。


第2版(要闻)
专栏:

  台湾前海军“副总司令”受贿被判刑
新华社香港5月5日电台北消息:台湾前海军“副总司令”郑立中因在军火采购中收取了152万元新台币的贿赂,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依贪污图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公民权3年,并收缴了他非法所得152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报纸报道,去年台海军上校尹清枫揭露军购受贿被暗杀,多名台湾海军现役和退役军官及军火商人涉案被移送法办,郑立中是被移送法办的涉案人中官阶最高的将领,也是目前此案中量刑最重的人。


第2版(要闻)
专栏:在八届全国人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我国着手制定节约能源法
陈锦华就法律草案作说明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国务院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草案。
李鹏总理在提请审议的议案中说,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和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草拟了节约能源法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今天就这个法律草案作了说明。他说,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能源是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缓解能源紧缺状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大力开展节能工作,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陈锦华说,国家十分重视节能工作。我国节能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很低。因此,尽快制定节约能源法是十分必要的。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国将严惩金融犯罪
顾昂然对决定草案作说明
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苏宁报道:为维护金融秩序,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刑法中关于伪造国家货币或贩运伪造国家货币罪、伪造支票罪、违反金融法规投机倒把罪和诈骗罪的规定,作重大补充和修改。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顾昂然说,“决定”草案着重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包括伪造货币罪,以及走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犯罪;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犯罪;进行金融票据诈骗的犯罪;伪造信用证,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证或者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以伪造、冒用或者恶意透支等手段,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在保险方面进行诈骗的犯罪。
据顾昂然介绍,“决定”草案对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并根据司法实践,针对各种金融犯罪的不同情况,对犯罪的界限作了规定。草案还针对当前金融领域犯罪突出、危害严重的情况,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和银行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的最高法定刑作了相应提高。
“决定”草案共2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版(要闻)
专栏:

被内贸部和北京市政府列为规范性连锁经营试点单位的北京希福连锁总店,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已从当初的六家发展到三十家,一九九四年商品销售总额达一点二五亿元。图为希福连锁总店一角。
张晋国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