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2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经济观察

  进入90年代,我国农地制度建设的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二是建立有效的农地流转机制,即人们说的“稳制活田”。几经实践,“稳制”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上上下下的共识。当前,如何“活田”,在“稳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形成有效的农地流转机制,则应当继续大力实践。
建立流转机制:
农地制度建设一大要点
张红宇
近两年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进展
据农业部1994年10月对全国100个县抽样调查,全国各地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进展不一。调查表明,有38%的村延长了土地承包期,其中规定承包期5年的占22%,6—29年的占14%,30年及30年以上的为64%。但是,一些地方对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分歧较大,农户土地承包权在局部地区还不稳定。调查表明,有近21%的村打破原生产队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分包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关系。有24%的村借调整为名,将机动地的比例由过去的5%提高到13%,侵犯了农户土地承包权。
与此同时,多年来政府一直鼓励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也有些进展。据农业部1993年抽样调查,全国共有473.3万承包农户转包、转让土地1153.9万亩,分别占承包农户总数和农户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3%和0.9%。同年农业部农研中心对全国近3万户农户抽样调查,在全部样本户中有4.09%的农户将自己承包的一部分土地转包他人经营,只有1.99%的农户全部转出自己承包的土地;与此对应只有10.68%的农户转包他人的耕地。至于适度规模经营,更多地发生于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省区和大中城市郊区。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方面土地使用权流转困难,另一方面耕地撂荒现象日趋严重。据农业部1994年调查,浙江省2500万亩耕地中,1993年冬季撂荒200万亩,1994年春季撂荒70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8%。江苏、山东4县市调查发现,明撂荒的只占耕地的1.4%,但暗撂荒则占20%以上。广东、福建的情况,包括中部一些地区,也很严重。耕地撂荒,与缺乏稳定、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很有关系。
尽管在全国许多地方,土地流转的条件还不充分,但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冲动十分强烈。局部地区土地使用权流转,更是活跃。即使是在中西部地区,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和制度创新。这表明,当前在探索和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几种做法
为了解决土地经营上地块零碎、抛荒、“暗荒”等问题,各地主要采取了“两田制”、“规模经营”、“五荒拍卖”等办法。这些办法,尽管形式不一,效果各异,但都涉及到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我国农地流转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的实践。
“两田制”实际上是把按人均分配土地的“均田制”,改为按人口平分口粮田,按劳动力分责任田,客观上使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责任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三种不同方式,在社区内部使土地资源合理流转。由于在责任田的承包中引进了竞争机制,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率大为提高。
“两田制”显然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其意义在于它既修正了原来“均田制”的一些缺陷,又兼顾了农户、社区、政府三者的利益。在“两田制”中,“稳制”和“活田”是通过“口粮田”和“承包田”的分割部分实现的。“口粮田”满足了农民占有土地的心理。“责任田”则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推行“两田制”应该注意的是,如何在集中责任田时更多地尊重农民的意愿,同时在承包责任田时更多地采取市场机制。
规模经营一直是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引人注目的问题。1992年以来,规模经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经国务院批复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到1993年,江苏无锡、常熟、吴县三县(市)劳均经营土地面积15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单位已发展到2816个,经营面积达22.58万亩,占责任田总面积的比重从1988年的1.1%提高到22.4%;山东省平度市1988—1993年间,有8929户农户转包出让了土地,相对集中土地3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数的13.2%;广东省南海市在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已有70%的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经营的土地已占到45%左右。浙江省温州市劳均经营1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粮田已占耕地总面积的8%。显然,各种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在这当中起了重要作用。如果说一开始分歧较大,现在则非常清楚,规模经营的形成,主要应该建立在“稳制活田”的基础上,在“稳制”的前提下,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都可以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
从目前情况看,形成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农户之间相互转包形成“种地大户”;有“反承包”、“倒租赁”、“异地承包”形成的“规模经营”;有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形式集中土地再招标承包等;也有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弃荒土地再重新发包的。规模经营形式有种田大户、家庭农场、村办农场、站办农场、股份制农场等。
最近几年,以“四荒”使用权拍卖为特征的新的土地资源流转方式,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山西、陕西、黑龙江、云南、湖南等丘陵山区的推行引人注目。据有关部门1994年粗略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在近2000万亩“四荒”地上进行了使用权的拍卖工作。
各地“四荒”使用权拍卖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土地使用权流转采用了新的机制。这主要表现在其购荒形式和拍卖方式上。
在购荒形式上,一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允许面向社会拍卖“四荒”使用权;二是打破了所有制界限,允许不同经济主体购买“四荒”使用权;三是打破承包期限,允许延长拍卖期限;四是保障购荒者的权益,允许继承、转让、抵押。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竞标、招标、协商等多种方式实施拍卖。
“四荒”使用权拍卖作为土地流转的创新方式历史不长,但其积极效果十分明显:一是较长时期的“四荒”使用期限,大大增加了农户投入的预期,多年存在的农户土地经营短期化行为,在“四荒”治理上荡然无存。二是“四荒”使用权体现的保护所有权、稳定使用权、搞活经营权的思想,在引导土地要素市场形成上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三是“四荒”使用权拍卖使多年闲置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得以双重利用,为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找到了结合点。当然,“四荒”拍卖也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对此应当认真研究解决。
   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对策
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思路应当是按市场效率原则进行资源配置。关键是应当抓住有利时机,在土地集体所有不变、尊重农户经营承包权、耕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转包转让,推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关系。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必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核心是尊重农民的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一是要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好土地承包权再延长30年不变的工作。二是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和保护农户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使农户间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出、转入合法化。
发育农村要素市场。有了发育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农户转出土地,重新就业就有资本,转入土地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条件。
提高社区农业服务水平。一方面社区要发展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这是保证土地使用权流动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为转入土地农户和承包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制度。在这方面,经济发达地区要先行一步,由社区统筹安排转出土地农户的重新就业。同时创造条件,逐步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农户提供生活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推动非农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非农产业的充分发展和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是从根本上促使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条件。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想方设法多吸收劳动力就业。此外,要发展劳务输出。要致力于工农、城乡二元经济格局的消除,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壁垒,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大市场。
强化政府调控行为。一是加快制定有关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要素市场的运作机制,用法律手段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土地撂荒行为发生,支持土地使用权流转;二是改革农业税收制度,实行统一的土地税制,逐渐取消各种按地亩摊派的收费项目;三是制定各种有利于推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
(作者单位: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
(附图片)
(题图照片为云南省宁浪县境内秀丽的泸沽湖畔丰收在望的麦田。敬伟德摄)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改革发展动态

  津市:农地制度辟新径
本报讯湖南省津市市改革土地经营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目前全市已有15万亩土地分别以租赁、转包、转让、互换、抵押和入股等形式进入市场,占耕地总面积的75%。
在实施中,这个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了三种土地流转模式。一是实行能人经营,以村为单位划分小区,在小区内竞选出遵纪守法、有技术、善经营的户主担任责任人,对田地实行联户经营;对无人承租的荒山荒地荒水,乡镇公开招聘能人进行开发。二是实行“两田”经营,即按人头分配0.4亩口粮田以确保口粮自给,余下的效益田进入市场招标租赁。三是实行规模经营,由种植大户租赁大片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全市现有承担百亩以上土地的种田大户47户,雇请农业工人2300多名。
土地的合理流动为农业生产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再一次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热情,许多农户争先承租土地。除粮棉油生产保持稳定增长外,全市还形成了47个蔬菜、藠头、蚕桑、茶叶、食用菌专业村,其中白衣乡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藠头生产基地,年出口头3000吨,全乡85%的农户从事藠头种植加工业,今年仅此一项人均收入达到1200元。
津市农村土地使用向集约化转变,成功地剥离农村剩余劳动力3.2万人,有力推动了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江岸)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村里人·村中事

  从“绣花妹”到“杀猪妹”
蔡兴乐
在安徽省肥东县众兴乡,有个远近闻名的屠宰专业村——郑埠村,全村每年仅屠宰一项,人均纯收入便达千元。
令人惊讶的是,郑埠村从18岁的大姑娘到30岁的小媳妇,个个都是杀猪宰牛的能手。一头二三百斤的活蹦乱跳的肥猪,从宰杀、剥皮除毛、开膛破肚到剔骨成品,不消半个钟头,便被这些“娘子军”料理了。其胆大手巧干净利索,让多少男儿也自愧弗如。
可就在几年前,陈规陋俗在这里也大有市场:这种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活,岂能让女人家沾边,不吉利不说,成何体统!再者,要是哪个女孩子真敢拿刀弄棍,还能找到婆家吗?
后来,一个叫韩琼的姑娘偏不信这个邪。小韩初中毕业回到村里,本打算远走外地去做个打工妹。家中父母年迈体弱,嫂子又忙,这屠宰的活儿,全压在哥哥一人身上。韩琼想,都什么时代了,我就不信杀猪妹找不着婆家嫁不出去!再说,何必要去外地打工,在家不一样挣钱吗,又免得一人在外担惊受怕的。她便动员嫂子,先给哥哥做下手活,慢慢地,她俩竟也能独自操刀站摊了。现如今,哥哥只需负责去外地收购生猪,剩下宰杀和出售,全叫她姑嫂俩包了,一年下来纯收入逾万元,生意越做越红火。小韩她们的行为,不久就影响带动了全村的姑娘媳妇们,也都拿起那闪着寒光的杀猪刀来。一时间郑埠村大姑娘小媳妇能杀猪宰牛在乡里乡外传为佳话。
市里电视台的记者们知道了这件新鲜事儿,特地从大老远赶来为她们录了像。姑娘们乐呵呵地说:真没想到,我们杀猪妹也能在电视里风光一回呢!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经瞭望(效益)

  山西种植业投资效益下降
本报讯据山西省农调队抽样调查:1994年山西省农民每百元种植业投资获取的总收入为310元,比上年减少6元,下降2.2%;每百元种植业投资获取的纯收入为210元,比上年减少6元,下降2.7%。
农民种植业投资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价格运动的逆向变化所致。1994年山西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高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7.5个百分点。但从价格内部构成看,除粮食类价格指数略高外,其它种植业产品价格指数均低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中,主要种植业用生产资料价格均明显高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二是受自然条件限制,种植业资金投入未能取得相应效益。据调查,由于自然灾害等影响,1994年山西省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比投资增长速度慢6.7个百分点。三是种植业负担加重。1994年山西省农民人均缴纳税金、上交集体提留和摊派支出为36.72元,比上年增加6.35元,增长20.9%,其主要部分要靠种植业提供。
(单西)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经瞭望(效益)

  安徽农业生产效益待提高
本报讯据安徽省农调队住户调查资料分析,近年来,由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各项费用的攀升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下滑,值得有关方面注意。
1990年至1994年期间,安徽省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人均投入额呈连续增长趋势。1994年比1990年增加222.43元,年递增率为18.3%。人均农业生产总产出基本上也呈增长趋势,但年递增率为15%,比人均农业投入低3.3个百分点。人均从农业得到的纯收入年均增加67.42元,年递增率为13.9%,比人均农业投入低4.4个百分点,比人均农业总产出低1.1个百分点。据此计算每百元农业投入所得到的农业总产出呈下滑趋势。1994年比1990年低31.18元,平均每年减少7.8元。1994年每百元投入所得纯收入仅为1990年的85.8%。
为此,大力发展农业、保证农产品稳定增长,就必须扭转农业生产效益下滑的局面。(毛孟毓周朝晖)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千万别私自串换良种
立春后,笔者在四川省南川市农村了解到,部分农民由于私自串换“良种”造成粮食减产。
去年3月,该市冷水关乡供销社一位退休职工身背谷种在民主乡高壁村销售。他对农民大肆宣扬说:此谷种是我的一位最好的朋友在某农科所搞的优良谷种,亩产700公斤以上,并且10年不换种。该村100余农户不假思索地争先抢购此谷种,栽了500亩田。到去年收获时,群众才知上当,平均每亩产量最高只有250公斤,每亩比农技部门卖的谷种减产350公斤。这五个社100余户群众直接减产10万公斤。
无独有偶,1994年2月,该市太平场镇河沙村4社李昆仑见邻居在私下兑换高产优质谷种“刚优”,便把从农技站买来的2.5公斤“多系一号”卖掉2公斤,以高价买来2公斤“刚优”。到7月初“刚优”就开始参差不齐地抽穗且伴生严重的穗茎稻瘟,多次打药都无济于事,收割时两亩地足足比1993年减产900公斤。
当前,正是农民备耕的关键时刻,农技部门在加强种子管理、确保良种供应的同时,应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制止私自串换良种的行为,否则,任其泛滥下去,“良种不良”将拖住农业发展的后腿。(瞿明斌)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编后小议

  不忘防假
张知干
俗话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种子的真假、优劣,直接关系到庄稼的生长和收成。对于种子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现象,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这十分必要。然而,在打假时也不要忘了防假。
目前,假冒伪劣种子之所以充斥市场,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防范措施不力,在种子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上存在着漏洞。广大农民对优质种子要求十分迫切,一些单位和个人趁机私自购进种子出售。他们既无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也没有合法的经营执照。特别是一些人见利忘义,故意掺杂使假,坑害农民。
因此,为了净化种子市场,在严厉打假的同时,要在防假上下大功夫。各地一定要实施《种子管理条例》,制止无证经营和私人营销,更不准个别人倒买倒卖;对种子这一特殊商品要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
同时,农民朋友也要增强防假的意识和能力。农民朋友之所以买到假种,一是受诱人的产量指标和价格的诱惑;二是缺乏辨种技术和能力。因此,为了买到货真价实的优良品种,农民朋友还是要到专门经营种子的部门去购买,千万不要图省钱省事而上当受骗。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桐油之乡”呼救
编辑同志:
鄂西北郧西县油桐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桐油产量和质量均列全国前茅。国家把郧西县列为全国重点油桐基地县。近几年,郧西县桐林衰败,桐油产量下降。1994年,全县桐油产量已下降到400吨,仅为1977年的10%。据调查,桐林衰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桐林基地疏于管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来的油桐基地被分割成小块划分给了农户,村组所有的桐油作坊全部被变卖,桐林培育、桐油加工的规模优势被削弱,桐树处于自生自灭的自然生存状态。
其次是地方政府部门大量引进新的经济树种,忽视了桐林的培育。原来,政府部门把油桐列为一大宝,油桐基地内有专门的护林员,每年都要进行查缺补漏工作。近年来,一些乡镇先后引进了五个品种的果木,挤占了桐林基地。由于气候和土壤的原因,林果基地没有发展起来,油桐基地却荒芜了。
第三,人口急剧增长,桐林基地被迫改成了田地。在有些地方,农民为解决燃料问题,在桐林基地内栽上了刺槐。在六郎乡魏家坪村调查发现,桐林基地几乎全被毁掉。据外贸部门提供的信息,1995年桐油市场前景看好。希望“桐油之乡”的现状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湖北郧西县人民广播电台陈绪喜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服务台

  蚕区求援桑果籽
我们浙江省杭嘉湖地区是全国著名的养蚕区之一,被誉为“丝绸之府”、“鱼米之乡”。近几年来,由于桑树品种不断改良,虽产叶量增加,但桑果籽越来越少,给培育桑苗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蚕区的蚕农急盼桑果籽,以便春季下种。望有桑果籽的养蚕区能伸出援助之手,供应本地一批桑果籽,以解燃眉之急。
浙江嘉兴市王店区供销社王月明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改革发展动态

  信丰:万亩断档地“易主”
本报讯春节刚过,江西省信丰县就有6000户种植大户签订了新一年的承包合同,承包土地面积达8万亩以上。使全县万亩“断档”的耕地有了新的“主人”。
信丰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二、三产业迅速崛起,每年有8万人外出闽粤打工赚钱,部分土地抛荒“断档”。而一些种田能手却因土地面积小形不成规模。该县决定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由各级组织牵头,将外出务工经商户不愿耕种的责任田,反租给有种植能力的大户,并由种植大户承担相应的提留和统筹费用。县农金、农业、供销、商业、水电等部门,在资金、物资、良种、技术、信息上对种植大户实行倾斜,鼓励种田大户按照专业化生产和市场的需求,扩大土地承包面积,使外出务工者放下包袱闯世界,种田能手有施展才华的大舞台。目前,全县6000户种植大户正紧锣密鼓忙备耕。(朱建埠)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河北省满城县目前已成为全国品种最多、面积最大、质量最优、产期最长的草莓生产基地县。图为果农正在温室内采摘草莓。 赵涛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