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2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将进行
邹家华主持第一次协调联席会议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我国的工业家底到底有多少,国有、乡镇、“三资”企业各占多少?我们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生产能力分布和能力利用情况如何?……即将展开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将回答这些问题。
为搞好这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国务院决定1995年筹备,于1996年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今天,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协调联席会议。邹家华指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是判断我国工业化进程,分析和研究工业发展存在问题,制定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许多决策的失误,往往源于底数不清。这次普查工作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高质量地做好普查工作。
这次工业普查重点要查清这样几个问题:国有企业的情况;“三资”企业的状况;一定规模的乡村工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及行业结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设备利用状况;主要工业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企业的投资效益和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库存和产品的质量、价格、成本、盈利情况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
普查范围为境内(除台湾省)企业,初步定在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生产单位以及年产值(或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年产值不足100万元的,采取抽样调查或依据有关部门资料加工整理的办法。这次普查调查1995年全年的生产情况,登记1995年底的生产能力、设备和财务状况。
我国进行第一次工矿企业普查在1950年,1985年进行了第二次。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十年(在逢“五”年份)搞一次全国范围的工业普查。


第2版(要闻)
专栏:

  重点林区进入防火戒严期
林业部再次部署森林防火
本报讯3月15日,我国重点国有林区进入防火戒严期,林业部日前再次对今春森林防火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切实强化火源管理,专业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坚持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做好扑救大火的各项准备,确保春防万无一失。
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指出,根据气象、防火专家分析,今年天气形势十分严峻,旱情严重,气温明显偏高,天文、地理情况也出现异常,我国重点林区火险等级高于往年,对森林防火极为不利。特别是东北、西南林区雨雪,比往年同期减少50%,气温比往年高出4—5摄氏度以上,北方旱情还将持续发展,8级以上大风天气比往年将有增加,存在着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气象条件。祝光耀强调,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可燃物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抓落实、防漏洞、除死角,准确把握火情动态,严阵以待。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分级把关,对玩忽职守和造成重大火灾的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张连友梁成喜)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1995年3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七)经理国库;
(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一)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及有关当事人保守秘密。
   第三章人民币
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六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第十七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十条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
   第四章业务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二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开立帐户,但不得对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帐等情况随时进行稽核、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伪造人民币、出售伪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造人民币、出售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金融监督管理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贷款的;
(二)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
(三)擅自动用发行基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强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供贷款或者担保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依法强化中央银行职能
本报评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经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建国以来我国金融业的第一部大法,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抑制通货膨胀;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自1948年12月1日成立以来,对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加强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地位,就可以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科学性、权威性,保障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货币政策是所有主权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目标是所有主权国家的中央银行据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依据。实践证明,我国的中央银行只有以稳定币值作为货币政策目标,才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目标的实施,一方面需要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政策、投资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密切配合;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也应支持和配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当前通货膨胀已成为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严重的通货膨胀会扰乱经济秩序,误导资源配置,扭曲经济格局,导致供需失衡,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因此,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法》,加强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央银行的又一重要职能。金融监管与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密切相联系。金融业作为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其业务经营涉及千家万户,经营结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障金融业的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是国家金融业的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对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督管理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对金融机构的审批;对金融机构业务的稽核、检查,以及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加强金融监管责无旁贷。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和完善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审慎监管体系,加快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化、规范化进程,实施对金融业的严格监管。
我们相信,《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施行,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中央银行组织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保障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2版(要闻)
专栏:

  为土地备“佳肴”
——大同农村积肥备耕见闻
本报记者夏珺
还是北方农村“猫冬”的日子,然而,在山西省大同市农村却掀起了一股积肥备耕的热潮。记者前不久走访了大同市的部分乡村。马路上不时可见一辆辆进城积肥的“茅葫芦车”走过;放眼田野,那一堆堆土肥像是排列在围棋盘上的一颗颗黑色棋子。这里“录”下的几则见闻,或许可以窥全豹于一斑。
“地‘吃’农家肥,好比人吃了饺子……”,积肥模范如是说
大同市郊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城里的酱油口泉的醋,马辛庄的茅葫芦”。可见,西韩岭乡马辛庄进城积肥是出了名的。听说村里有个蝉联多年的“积肥模范”,记者便慕名前往。
“积肥模范”叫王殿奎,63岁,紫红色的方脸膛,腰板挺得倍儿直,一身蓝色制服,外披一件羊皮大衣,颇有点干部的风度。王老汉积了40多年肥了,说起积肥来滔滔不绝:“种地还是得上农家肥。化肥顶一阵儿,农家肥管长远。地‘吃’了农家肥,就好比人吃了饺子,半天不饿,光想喝茶水。上了农家肥的地,只要下点雨或者浇一遍水,你就看吧,那庄稼长得又黑又绿,一天一个成色……”
王老汉有一挂马车,自己焊了个铁皮“葫芦”,每年冬天都进城积肥。“进城淘粪很辛苦吧?”记者问。老汉说:“嗯,我每天天不亮就赶车进城,傍午后一点钟才能回家吃‘早饭’。”“肚子不饿吗?”“咋不饿,坚持呗!”老汉的话把在场的人全逗笑了。
记者:“今年积了多少肥了?”
老汉不好意思地说,“今年拉得不多,从腊月到现在才拉了40多车。一是粪不好找,城里楼房越盖越多,公共厕所越来越少。二是我们这儿拉‘城粪’的人多,村里每天都有二三百辆小车进城拉粪。三是我老伴身体不太好。”
    牛多——肥多——粮多,小南头乡棋高一着
在大同市小南头乡,记者想请乡长薛礼成谈谈农家肥的情况。不料,薛乡长却拉我去看乡里的养牛基地。
在一片开阔平坦的土地上,横竖成行地盖起了50多个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院落。薛乡长介绍说,这里原是垃圾场。乡里为了实施“百户千头奶牛工程”,便平整了这块废地,实现了“三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和平整土地,然后向农民“招标”,谁养牛10头以上,便无偿提供近两亩的场地,由养牛户按照乡里的统一规划砌院、建牛舍。如此优惠的条件,很有吸引力,目前已有50多户农民建好了牛舍。
我们随意走进一个院落,在一阵犬吠中,一个朴实的中年汉子迎了出来。他叫张扩,是沙岭村的农民,在乡里优惠政策的吸引下,把原来承包的十几亩地转包给别人,只留3亩口粮田,迁到这儿一意一心当起了养奶牛专业户,眼下养了大大小小15头奶牛。
薛乡长得意地说:我们搞的“百户千头奶牛工程”是一举三得。第一,能使农民致富。第二,牛多肥多,肥多粮多,还能实现秸秆过腹还田。第三,有利于专业化分工,促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如何保护农民积肥的积极性?市里正酝酿优惠政策……
在采访中,不少农民对交通管理部门收费问题提出意见,农民说,我们进城淘粪是季节性的,可机动车一进城,交通部门就要我们交全年的费用,这合理吗?
记者就此问题请教了主抓农业的副市长贺锐。贺副市长说:“巧了,昨天就有犁佳皂镇的四个进城淘粪的农民因过桥交费的事,把粪车开到市政府,找我‘告状’。按城市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过桥应该收费,但考虑到农民的收入状况和鼓励农民进城积肥,我给交通局打个电话,放行了。”


第2版(要闻)
专栏:

  杉杉集团为绿化事业捐款
本报讯宁波杉杉集团日前捐助一百五十万元,协助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在全国范围进行“让大地披上绿装”的系列宣传活动。
(潘跃)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与美合办国际特快送款业务
本报讯经邮电部批准,由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与美国西方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办特快专递业务。寄款人寄出的款项最快可在数分钟收到。
(亚玲)


第2版(要闻)
专栏:

  包装技术展览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由中国包装总公司和意大利包装机械制造商协会共同举办的包装技术和加工设备展览会日前在京举行。这次展出的有十五大类包装器材。
(刘捷)


第2版(要闻)
专栏:

  “美通”强化质量保证体系
本报讯北京美通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美通牌高级润滑油以其高度的清净分散性等特点,赢得用户青睐。该公司为强化质量保障机制,目前每批产品都配备合格证明。
(张虹)


第2版(要闻)
专栏:

  商用冷冻冷藏柜在京面市
本报讯专供超级市场、连锁店用的冷冻冷藏陈列柜,已由北京富连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批量生产并投放市场。这种陈列柜既保持柜内恒温,无噪音,又能减少室内占地面积。
(林文)


第2版(要闻)
专栏:

江南第一座大型立交桥——南昌高坊岭立交桥正加紧施工。图为工人在冒雨苦干。李作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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