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7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以案学法

  她,八年前因犯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因正值哺乳期,法院依法对她采取了监外执行。没想到八年后呼啸的警车却把她送到监狱——
不该再执行的判决
王才彪
8年前,在浙江省椒江市章安卫生院做临时工的严凤香,利用工作之便,偷了一套摘除节育环的工具,伙同他人以每次5至15元的价格,先后为70多名已戴节育环的妇女摘掉了节育环,其中有9人怀孕并生下了孩子。
案发后,椒江市人民法院于1986年9月29日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严凤香有期徒刑4年。
判决生效后,因严凤香正值哺乳期,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椒江市人民法院在未办理监外执行手续的情况下,对严凤香实施了监外执行,但没有说明监外执行的期限。严凤香哺乳期满,椒江市人民法院又没有通知公安部门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如此一拖,便是8年。
1994年春节刚过,浙江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活动。在评议椒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时,有代表指出市法院在严凤香一案中,执法不严,要求市人民法院就严凤香哺乳期满后的剩余刑期问题,给个“说法”。
椒江市人民法院听取代表意见后,于6月13日即派法院干警来到严家,口头宣布将严凤香重新收监,并当即带走了严凤香。法院突如其来的行动,一下轰动了周围的群众。严凤香的丈夫周建国在震惊之余,提出椒江市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口头宣布将其妻重新收监,缺乏法律依据;原判4年徒刑,8年后执行也不合法律程序;还提出:椒江市人民检察院曾于1988年11月至1990年9月先后共5次找其妻谈话进行监外考察,如今又对其妻重新收监,这如何解释?要求法院对此作出说明。
鉴于周建国所提问题的严肃性,椒江市人民法院意识到对严重新收监的确法律手续不全,便于7月5日补发了一份通知书,送达周建国:经查椒江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1986)椒刑字第147号,你妻严凤香,因犯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哺乳期减去一年,执行刑期1994年6月13日起至1997年6月13日止。
1994年夏天,周建国多次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访,认为椒江市人民法院将其妻再次收监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释放。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接到周建国的申诉后,认为申诉有道理,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告申庭取得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与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
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审理认为:被告人严凤香在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间一直在司法机关的监督考察之下,实际上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可视为监外执行期满。严凤香在监外4年间,认罪服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未进行任何违法活动,现如再让其补足刑期,实际上就增加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时间,这与法律不符;严凤香对此无任何责任,主要是由于椒江市法院、检察院工作上的失误;人民代表提出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法院应认真研究,吸取教训。以重新将严凤香收监作为纠正错误的方法缺乏法律依据。
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由台州地区中级法院依法撤销椒江市人民法院对严凤香的收监决定,尽快释放严凤香。
去年10月16日,台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椒江市人民法院对严凤香的收监执行通知书。
由于省人大的监督,严凤香回到了亲人中。虽然严凤香最后并没有在监狱里度过3年刑期,但她的被抓又被放,再次说明,不仅广大群众需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执法部门同样需要认真学习法律,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
             (浙江《人民政权报》供稿)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能打硬仗的公安局长
杨章锁
1995年元旦,河北省委、省公安厅领导来到地处京津保三角地带的雄县视察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面对领导赞许的目光,雄县公安局长常小路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端庄而刚毅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两年多来难忘的经历又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1992年夏,从未做过公安工作的常小路被任命为雄县公安局局长。任职不到3个月,全县境内连续发生3起震惊全省的特大杀人、抢劫案:米西庄发生杀死4人的特大杀人案;王储村发生蒙面入室杀害3人抢走现金案,昝岗镇建行储蓄代办所发生杀死2人抢走3.69万元的特大杀人抢劫案。面对严峻考验,从不向困难服软的常小路,立即与有关领导在昝岗镇组成破案现场指挥部,连夜带领干警分头行动。当时正值寒冬,干警们连续40天日伏夜出,眼睛熬红了,手脚冻裂了。终于在访查了300余人次,排查了9个重大流氓、盗窃团伙之后,发现了米西庄特大杀人案的一条线索,在千里之外的四川抓住了元凶。常小路与干警们经过265个日日夜夜的奋战,将3起特大案件全部破获。杀害昝岗镇建行储蓄代办所营业员的两名罪犯从广州被押解归案时,罪犯万万没想到在南方茫茫人海中被抓住,不禁哀叹:“你们简直是神仙,碰到你们,我死定了。”
这三仗打得漂亮,常小路经受住了考验,锻炼了队伍,鼓舞了士气,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人们对新局长开始刮目相看,佩服敬仰了。
常小路长期在基层工作,实践使他养成了实在、纯朴而正直的本色。到公安局上任不久,他就深入城镇、农村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发现雄县一度治安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乡镇派出所职能软化。全县17个派出所只有警员64人,而且年龄高,文化素质低,办公用房紧张,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严重不足。局党委统一思想后,常小路对局机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按照“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的新思路,他们从局机关选拔34名骨干到基层派出所担任领导。现在全局262名干警,52%在派出所工作。在此基础上,大力改善派出所的工作条件,配齐各种装备和办公用具,并且将派出所全部搬到交通要道和经济活动中心。如今全县17个乡镇派出所分布在进出雄县县境的七八条公路上。一旦发生情况,一声令下,十几分钟即可将全县公路封闭。一天晚上,102国道发生一起持枪拦路抢劫案,北沙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仅20分钟就破获此案。两年多来,派出所侦破的刑事案件占全县侦破总数的40%多,1994年全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上年减少了78起,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明显增强。
常小路深知,目前雄县公安工作的良好局面,是全局干警们用生命和汗水换来的。他常说,“只会用人,不会关心人、疼人的领导,绝对不是个好领导。”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几年来,他们筹款盖起了3700平方米的办公楼,改善了工作环境;经争取县委县政府批准,为74名干警的子女安排了工作。干警遇到困难,不分大事小情,他听后都主动、热心地登门排忧解难。
常小路和局领导的一言一行,赢得了广大干警的心。警员们个个用实际行动为集体争光,再苦再累再危险的任务,干警们都没有丝毫怨言。两年来,他们的足迹几乎踏遍全国,总行程30多万公里,共抓获逃犯61人,为消除社会隐患立下战功。两年来,全局有1人荣立二等功,9人荣立三等功,48人受到县委、县政府记大功、记功奖励,63人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全部基层派出所都达到省级标准,有3个股荣立集体三等功。雄县公安局成了名副其实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战斗堡垒,常小路则被雄县群众誉为能打硬仗的公安局长。
(附图片)
图为常小路正在部署治安防范工作。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戒毒刻不容缓
辛文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毒潮(尤其是“金三角”产海洛因)的冲击下,在过境贩毒的直接引发下,新中国成立以后绝迹的吸毒现象在一些地方又死灰复燃。尤其是近几年,吸毒问题愈加严重,由边境地区、沿海一带向内地急剧蔓延。1988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约7万人,1991年上升到了14.8万人,1992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到了25万人。1994年最新调查表明,吸毒人员还在不断增加之中。
吸毒,不仅影响人的健康,还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众所周知,吸毒不仅对人的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心脏功能、血液循环及呼吸系统造成巨大伤害、丧失生育能力等,还对家庭、社会等许多方面产生巨大破坏作用,导致吸毒者倾家荡产、妻离子散、道德沦丧、坑蒙拐骗,忘记一切社会责任感。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在我国静脉注射海洛因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
吸毒,有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目前我国吸毒者大都为青少年,他们在好奇心、追时髦、求刺激的驱使下,在贩毒分子引诱教唆下,一两次尝试之后,就会对毒品产生强烈的依赖,随着毒量的加大,吸毒次数的增加,毒瘾发作时,轻者头晕、耳鸣、呕吐、涕泪交流、两便失禁、浑身打颤;重者有如万针刺心、万蚁啮骨、四肢痉挛,鬼哭狼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此时行为已完全跟着毒瘾走,以致铤而走险,危害一方社会治安。
戒毒,刻不容缓。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已到了全社会立即动员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的时候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在严厉打击贩毒犯罪的基础上对吸毒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通过各种宣传媒介,使青少年真正了解有关毒品的常识,知晓毒品的巨大危害,并通过各界人士,尤其是家长、学校教师进行教育监督,时时刻刻告诫青少年千万不要吸毒。一经发现,及时向当地派出所举报进行强制戒毒。否则,就会养痈遗患,严重地影响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面对死亡的忏悔
——一个死缓犯人的自白
我从一个桃李满目的中学音乐教员,蜕变成为一个震惊河南省的江洋大盗,成为一名罪恶深重的阶下死囚。大牢内,我曾披枷裹镣,手抚铁窗扪心自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巨大的裂变?……
慢慢地我悟出了导致自己走火入魔的根本原因,就是对金钱的贪婪和盲目追求。
为了挣大钱,我舍弃了教师职业,留职停薪;为了挣大钱,我开过食堂、办过商店、建过化工厂;为了挣大钱,一头钻进了深山荒岭中去开金矿……但这一切努力和奋斗,终因缺乏法律政策观念和不善经营而均告失败。尤其是金矿的失败,它使我在一夜之间负债累累。开矿之初,我曾发过誓:如果这次金矿再失败,就从这山头上跳下去。那个时候的我,在心灵的天平上也曾多次地进行过衡量:既想干干净净地死,又想肮肮脏脏地生;我也曾寻找过一些其它的退路。但是,金钱的刺激,又拨动了我的另外一根神经,而这却是根邪恶的神经。从此我步入犯罪,沦入魔道,并且愈陷愈深。
落入法网之后,面对死神的迫近,我在考虑如何一个死法。我尚有大量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根本不知道,难道带着这些罪恶的秘密去死吗?人生的最后一步我绝不能再走错。于是,我向执法机关一古脑儿倒出了我所有的罪恶秘密,使大量悬而未决的案件得到了解决,而我的心里也异常轻松。
我做梦也没想到,人民政府因为我坦白交代好,认罪态度好,犯罪动机较为特殊,而对我从宽处理,判处我死缓。我也因此而获得了更深刻的反省自己的机会。
虽然我的犯罪有着一些其它的原因,但为什么在挫折面前不能很好地把握自己?这一切,恰恰表明了正是由于对金钱的盲目追求,才导致了自己多年来视盗窃为耻辱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犯罪意识才与日俱增的。金矿的失败和所谓的被迫犯罪,只是自己为自己寻找的借口而已。在那个时候,如果我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我会偷税漏税,从中渔利;如果我是政府公务人员,我会贪污索贿,损公肥私……总之,心中隐藏、积蓄已久的邪恶意识总会寻找机会、寻找借口萌发并且泛滥的。所以,我的犯罪历程虽与人有异,但本质却是相同。因此,结果必定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
面对着高墙电网、面对着漫漫刑期,我才真正懂得了什么叫挣扎,真正感受到了骨肉分离的疼痛;剃光了头发、穿上了囚服,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自由之所以高于生命的内涵,真正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无情。监狱虽不是地狱,但却是一座炼狱、一座熔炉。里边充满了罪恶肮脏扭曲变态的灵魂。这一切丑恶,都要在专政的力量下,强制性地受到熔化、铸造。然后烧红了锤打,再放到水里淬火。再烧、再打、再淬火,如此周而复始,直至成材。由此可以想象到,这个过程是多么地疼、多么地苦、多么地惊心动魄呵。所以,我想对大家说句心里话:千万要提高警惕,莫放松思想改造。因为社会距监狱乍看很远,其实只有一步之遥。无论你遇到了多么大的障碍,无论你沦落到了何种地步。切记,控制住你的私欲,莫让其膨胀,更不能触犯法律。因为法律是神圣的、威严的,不容亵渎的。它是一柄利剑,是一根高压线,触犯它的结果,是要付出难以想象的惨重代价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北铁公安查堵危险品成效显著
本报讯为确保春运安全,北京铁路公安局加大查危力度,从1月1日到10日,全局共查获各类危险品2427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6%。查获大量炸药、雷管、导火索、发令纸、烟花爆竹、油漆化工产品、民用枪支、子弹、刀具等,查处违法携带危险品人员2423名。
(艾安军马松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辽阳重奖最佳交警
本报讯日前,辽宁省辽阳市5名最佳交通民警受到了每人一套三居室住房的重奖。这些交通民警之所以受到重奖,不仅是他们工作辛苦,栉风沐雨,更主要的是他们把三尺岗台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哨位,为辽阳市对外开放树立了良好的形象。(陈殿升杜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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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这项发明应属谁
深简
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单位与内部职工专利权属纠纷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单位状告职工侵犯专利权,这在深圳尚属首次。
一九八九年五月至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间,被告许正文在原告深圳普斯顿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普斯顿公司)任职。一九九○年十月,许正文受普斯顿公司委托,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开始研制一种移动小型索贝压力机,至一九九一年十月研制成功。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许正文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使用该公司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向国家专利局出具非职务发明专利的证明,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压力机”实用新型专利。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国家专利局经初步审查,批准授予许正文该专利的专利权。普斯顿公司发现后,多次向许正文交涉未果,遂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深圳中院经审理认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许正文受本单位委托并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应属于职务发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中院依法对本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小型压力机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原告深圳普斯顿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二、现存于被告许正文的本案专利技术全部资料与图纸,应交还普斯顿公司。该公司同时支付给许正文专利申请费、专利申请代理费、专利年费和奖金及一次性报酬共计人民币三千元。
目前一些企业技术人员将利用职务或本单位条件作出的创造发明专利权占为己有,或者“跳槽”时带走职务发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企业领导对此毫无办法,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本单位的合法专利权。这起专利权属纠纷案的审理,给不少企业经营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在重点破获杀人、抢劫、强奸等大要案的同时,努力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去年一年他们返还赃款、赃物总价值1000万元。
图为该局人员正向企业返还被诈骗的20万元巨款。
余林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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