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农业机械化:从神话到市场
本报记者潘承凡
我国农业机械化起步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旧中国出现了一些规模很小的农机制造企业,并且零星地使用一些进口的农业机械,但由于战乱和经济凋敝,农业机械化还只能是萦绕人们心头的梦想,新中国的建立,开辟了实现这一梦想的道路。然而,这条道路也是不平坦的。其发展轨迹大致可分解成以下三个阶段。
1949—1980年:计划经济阶段
这一阶段亦可简称为官办农机阶段。在这一阶段初期,全国土地改革刚结束,封建土地制度被废除,生产关系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剩下的事情就是如何提高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于是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力就成了老一辈革命家最迫切的愿望。毛泽东同志在1955年发表的名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强调:“中国只有……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4年后,毛泽东同志将他的关于农业机械化的论述概括为一句高度浓缩的名言:“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后来,由于政治运动连绵起伏,农业机械化的作用和地位被神话般地拔高,由经济问题衍变成政治问题,推行农业机械化自然也采用与之相应的政治运动方式,“以革命化领导机械化。”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最初目的已变得不那么重要,生产力和生产效益让位于政治需要。生产农机亏损,国家补贴;买不起农机,国家补贴;用不起农机,降低柴油价格,仅1966年至1973年,农机产品降价5次,柴油降价3次。交不起农机作业费,就减免,总之,服务方和被服务方都不在乎。
农业机械化为“化”而“化”,脱离农业发展实际需要,不惜血本,盲目推行,孤军深入,农业综合效益并没有像预期那样有所提高。然而正因为有了大量的、不计回报的投入,农业机械化在这个时期形成了超前发达的农机科研、生产、推广、销售、维修、培训系统网络。
1981—1994年:计划加市场阶段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机械化孤军深入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经过痛苦的思考和探索,以80年代初期中央批准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为标志,完成了对上一个时期农机化方针政策的扬弃,突破了生产资料不能私有的理论禁区,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自主选择、购买、经营农业机械,开辟了以民办、民营农业机械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机械化新时期。
转变了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后,国家对具体的农业机械化政策作了大幅度的改变和调整,取消了许多项财政支持和专项贷款,但仍然有目的地保留了一些计划手段和补贴政策。农机产品的价格,国家仍然没有彻底放开,以前对农机生产厂家政策性亏损所进行的价外补贴、产销倒挂补贴、减免税收和国家调拨平价钢材等政策,依然延续下来。国家虽然数度调整农机产品价格,但农机产品的利税远远低于全国工业平均资金利税,以农机与汽车通用的燃油泵为例,在1987年用于农机的价格是360元,用于汽车的是700元。对于农民使用农机,国家保留了每年按计划供应100万吨平价柴油的优惠政策。1994年市场柴油价格为每吨1400元,平价柴油只有500元,优惠差价非常大。保留这些补贴政策是十分必要的,正是靠这些补贴,刚刚从神话中走出来的农业机械化事业才完成了向最终市场化的平稳顺利过渡。到1993年,农业机械原值达到1285亿元,是前30年的5倍,这些增加的投资,全是并不富裕的中国农民自己拿出来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创造这些奇迹的全部法宝,仅仅是调整了一下农业机械化政策而已。
在这个阶段,作为投资主体的农民,受购买力的限制和利益引导,农机投资主要集中在价格相对低廉的小型拖拉机上,农用机械总动力大大增加,但大中型农机数量甚至有所下降,农用运输机械相对偏少,农机结构相对失衡。
1995年以后:全面走向市场阶段
更准确地说,这一阶段的分水岭,应是1994年7月国家取消用于农业机械的平价柴油之后,这意味着国家放弃了最后一项调控农机化方向的政策手段。继农民自主经营农业机械后,农机生产和农机化服务也被推向市场,农业机械化将完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从此将完全按照农民的意愿发展。
我们不用担心,农业机械化事业已取得的成绩告诉我们,当千千万万农民为其所拥有的农机如何收回成本、如何实现保值、如何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而呕心沥血、绞尽脑汁,农业机械化事业就获得了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但是,鉴于农机发展结构失衡和农业基础薄弱的特性,政府仍然有必要对农机事业进行政策引导和经济补贴,即使是农机发展早已市场化的西方发达国家,也都是这么做的。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大中型拖拉机连年减少应予重视
在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上,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大、中型拖拉机连年减少,更新速度赶不上报废速度。据统计,自1987年我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创纪录的88万台以后,开始逐年下降。近几年以平均每年3%的速度递减,年平均减少2万多台。预计1994年底全国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69.3万台,比高峰年减少近20万台,且其中一半已严重老化。
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不断减少,对农业生产十分不利,全国深耕面积减少了1/2,造成土壤板结,理化性质变差,蓄水保肥能力下降,地表径流严重,病虫害增多,直接影响了粮棉产量。大、中型拖拉机老化,导致农业机械使用成本增大。据检测超过使用经济年限(一般为15年)的拖拉机,平均功率比额定功率下降10%,耗油率超出20%。据此测算,每年要多耗油115万吨,增加成本25亿元。
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不断减少的原因,一是大、中型拖拉机一次性投资大,农民一家一户投入能力不足;二是大、中型拖拉机主要用于农田作业,不像小拖那样用处广泛,抑制了农民的投资愿望;三是国家更新扶持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更新计划难于完成。1991—1993年,国家计划更新大、中型拖拉机9万台,实际完成7.4万台。1994年计划更新5万台,约完成50%左右。“八五”期间计划更新20万台,预计只能完成12万台左右。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展望未来:拖拉机驰向何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农业机械化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管理工作将如何发展呢?
在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必须牢固树立农业机械化为“稳定增加社会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和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两大战略目标服务的战略思想。农业机械化不仅要为在本世纪末实现“增产500亿公斤粮食、1000万担棉花、1000万吨肉和1000万吨水产品”的目标做出贡献,还要与农民发家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
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自然条件的显著区别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农机化发展目标、步骤、重点、速度、规模、措施上也不尽相同,必须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才能少走弯路。
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将进入以法规管理为主的轨道。今后对农机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
农业机械化的决策权在农民。尽管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农业机械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局面将继续存在,但投资主体是农民,起主导作用的也是农民。农民购置、经营农业机械自主权的获得,曾经出人意外地造就了农业机械高速增长的80年代,今后的农机化事业也只能按照农民的意愿发展起来。事实证明,生产中最需要什么,应该先“化”什么,农民最清楚。
国家将对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稳定农业生产,维持社会稳定,国家将会对农业进行必要的扶持。农业机械作为农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受农业比较效益低的影响,国家也必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但这种支持将主要集中在种植业生产用机械上。
农机化服务走市场化、实体化、企业化、产业化的道路。按产业化的方向建设农机化服务体系,立足农业,面向市场,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引入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形成一支有实力、有作为、生机勃勃的农机化产业大军,是今后发展农机化的必然选择。
民间农机化社会团体蓬勃兴起。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出现了地方性的农机使用者协会、农机修理协会,今后将有更多的民间农机化社会团体出现。它将对密切农机使用者、农机服务业经营者与政府的关系,维护其合理权益,并将替代一些原来属于基层农机管理机构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从而对我国农机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从无到有的45年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事业已经走过了45年的发展历程。经过40多年的艰苦创业,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截至1993年底,全国拥有农机总动力3.16亿千瓦,在农业生产动力结构中比重达到85%左右;拥有拖拉机854.35万台,农用载重汽车66.31万辆,排灌机械943.35万台(套),联合收割机5.6万台。各类农业机械原值1285多亿元,约占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耕地除外)的1/4。
在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承担的劳动量占40%以上。农业机械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率为10.9%,在诸影响要素中排在肥、水、种后,位居“老四”。全国耕地面积的5.5成、播种面积的1/5、收获面积的1/10、农村运输量的6成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机电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57%,年机械植保2.74亿亩,机械脱粒量2.8亿吨。约1/7的耕地(2亿亩)的农业生产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作业,约4亿亩耕地成为旱涝保产的机电灌溉基本农田。与建国初期相比,我国粮食产量增长3.5倍,但农事大忙作业时间普遍缩短,北方缩短约10天,南方缩短约一周。每个农业劳动力提供的粮食由946公斤提高到1300公斤。
农机工业体系初步形成,主要农机制造企业2500多家,职工125多万人,生产3200多个品种的农业机械。不但满足国内需要,而且利用中国农业机械产品价格低廉、技术简单的特点,参与第三世界国家农机市场的竞争。
刚过去的1994年,是农机事业发展历史中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国家出台了许多重大改革措施,如农用柴油价格并轨、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税制改革等,农业机械化从此全面推向市场,农业机械化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
1994年也是有史以来农机化立法工作成果最多的一年。自贵州省政府签发全国第一个省级农业机械管理规定以来,先后有山西、江苏、黑龙江、山东和河北五省出台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另有一些省、区颁发了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法规,使已发布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的省份增加到19个。逐步形成遍布全国的法制化管理网络,将保证农业机械化事业在市场经济大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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