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解放思想 深入实际 扎实工作 促进发展
──《’95企业深化改革展望》大家谈之三
提高认识认真实践
马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在由高度集中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中央提出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志着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回顾企业改革的历程,我们对改革的理论认识是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提高的。从企业改革的实践看,先后经历了从政府对企业实行直接计划管理到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责任制、利改税、承包制再到现代企业制度这样几个阶段。在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认识上,则经历了由单一的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认识过程。所以说,没有理论认识上的逐步提高,改革实践是难以深入的;而理论认识的提高,又是改革实践的逐步深入所引发的。
我们所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两者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前者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后者则相反,而是以私有制为主体。这一点对我们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是和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怎样更好地实现,则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在理论上要有所前进,指导实践。
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等等,而不是只有国有经济一种形式。国有经济也是如此,国有国营是一种形式,我们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是采取这种形式。这种形式在过去建立和奠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中,曾经起过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日益扩大,只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当然这不是说要取消这种形式,有些国有企业还是要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例如,对国际航天、造币等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有特别重要性部门的企业,应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对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通讯、铁路及其它具有自然垄断特点部门的企业,应采取国有独资和国有资本控股形式;对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且具有一定垄断性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如汽车、石化、钢铁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也可以采取国家控股和参股形式。但是,有一些企业如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中小型企业就不一定采取国有国营的形式,而是采取其他适当的形式,如国有民营。我认为,所谓国有民营是相对于国有国营而言的。国有民营不是要改变所有制,而是要改变企业的运作方式,即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变为企业采取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在竞争中谋求自我发展的经营形式。国有民营也有多种形式,但是不论采取哪一种形式,国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则绝对不能削弱而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的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的清晰,必须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这样,社会主义的性质才有可靠的物质保证。
权责明确和产权清晰有密切关系。产权不清晰,权责也无法划分清楚。同时,也只有政企分开,权责才能划分清楚。政企分开,不仅政府的职能要转变,而且企业内部的职能也要转变。现在企业负担很多很重。由企业承担的那些政府的或社会的职能,有的应由政府承担,或交给社会有关组织去担负起来,企业就担负企业自己的职能。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解决企业负担太重、富余职工不好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国有企业才能同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处在同等竞争的起跑线上,国有企业的处境才会有所改善。
至于指导管理科学的问题,我们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普遍的形式是公司制。公司制对于法人地位、资源配置、决策程序、战略确定、经营方略、收入分配都有一系列新的做法,需要在管理水平上大大提高。同时公司制企业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一套机构,但它与现在企业的党委会、行政组织、职代会、工会等组织的关系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深化企业改革,不解决这些问题,企业管理就不能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现在,企业在改革中提出了很多新问题,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实际,总结经验,把改革推向深入。
贯彻劳动法搞好社会保险
王建伦(劳动部党组成员):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各项制度改革要配套进行。
一、认真贯彻劳动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在这方面,首先要加快建立劳动合同制度。1995年,全国要有80%以上的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到1996年底,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次,在依法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解决富余人员问题上进行探索。
二、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机制。劳动部要负责对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
三、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于1986年,近两年逐步显示其作用。截至1994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已达9500万人。失业保险制度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特别是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发挥作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工作,重点是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做好这项工作的重点是:⒈逐步扩大失业保险实施范围。⒉强化基金筹集。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备的原则,进行社会统筹。实行市(含直辖市)级统筹,省级调剂。失业保险的费用,实行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用人单位以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基金出现入不敷出时,由财政予以补贴。⒊合理确定基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⒋切实做好失业救济和促进再就业工作。当前,要作好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分流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银行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的办法,解决企业拖欠拒缴问题,保证基金的足额筹集。按照“企业能破产,职工能辞退”的要求,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救济金的发放,进行精心安排。对于企业分流到社会上的职工,凡是属于国家和地方规定范围的,都要及时足额地发放救济金,切实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并主动热情地提供就业服务。对失业职工安置和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项就业服务手段,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积极性,扩展新的就业领域。
下大力气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魏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教授):国有企业负担过重,是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实际上是成本与质量的竞争,而企业负担过重,则既使企业成本过高,又使企业质量难以提高。目前,国有企业的负担主要表现为冗员负担,债务负担,退休金负担,办社会负担,技术落后的负担。这些负担基本上都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大多数并不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而是由过去的高度集中的行政性计划体制造成的。因此,减轻企业的负担,不仅要发挥各个企业的主动性,而且要由社会统筹解决,尤其是要由国家在财政政策及金融政策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
解决企业负担要有新思路,大胆创新,寻求良策。在这方面,应该坚定地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发展生产力为标准。只要有利于企业增强活力,减轻负担,就可以大胆地试,不要用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老框框套住企业。我认为,国有企业是有着内在活力的,只要我们思想能够再解放一些,国有企业的活力就能释放出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尤其是要打破条条块块的制约。各个部门都不要把自己本部门的利益看得太重,而是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上。只要国有企业负担减轻了,活力增强了,各方面的利益都会得到满足。否则,谁的利益都会受损害。
明确改革与发展的思路
余东(国家计委长期规划司处长):深化企业改革,从大的方面讲,应该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⒈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合理确定国有经济发展的重点。重要领域占居优势地位的国有经济,就必须集中财力、物力进行投入。
⒉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进步。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积极利用外资改造老企业。继续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大中型企业与企业集团的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加速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⒊在基础工业和支柱产业中,实施大公司战略,发展百家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⒋加强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和省级政府应根据分工监管国有资产的范围,对国家独资的大中型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国有资产的运营和保值增值实行监督,按照对国有资产经营的优劣提出对企业经营者奖惩的建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资产,由其出资机构委派的董事会成员承担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管和保值增值的责任。
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职工的劳动报酬要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合理提高企业家的收入水平,把企业家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优劣联系起来,建立比较完善的奖惩制度,要造就一支管理有方的企业家队伍。
⒍采取多种途径分流企业富余人员。
⒎有步骤稳妥地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在清理破产企业的资产时,要优先考虑提取职工安置费,然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建立并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实行竞价拍卖、公平竞争,防止低价出售;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抓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培训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实施企业破产的同时,要注意防止为了逃避债务搞“假破产”。
重要的是怎样支付企业改革成本
刘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如果说企业改革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那么围绕这一工程的实施,在经济上就必然发生费用问题,即企业改革本身有经济性质的成本。在一定时期社会能否支付、怎样支付这一成本,无疑构成企业改革进展速度、规模的重要经济约束条件。
对于迫切需要改制转轨的亏损企业来说,不仅企业,而且社会难以为其支付改革的费用,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社会无力支付这些费用,才要求企业尽快改革。由此形成一个矛盾:企业越是竞争力差、效益低,越要求其改革,而这类企业进行改革,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越多,特别是高额改革费用,企业自身无力承担,各级财政支付也困难重重。
因此,首先,企业改革的速度、规模的掌握必须充分考虑经济上支付其改革成本的能力,否则不仅改革难以实施,而且会产生极大的混乱;其次,企业改革必须同扩大企业融资能力和拓宽筹资渠道统一起来,尤其是为企业创造市场性融资条件显得更为重要;第三,对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效益差的企业,应允许其以出售资产的形式来获得支付改革成本的能力,在实践中,这一点也已被证明是有成效的。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离婚后又复婚为什么还要进行登记?
我们县有对夫妇离婚后,都没有再结婚。最近,他们意欲恢复夫妻关系,但未办复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请问:这样做是否允许?
陕西潼关县 张锁
张锁同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依法解除。夫妻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仍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因为,男女双方结婚(包括复婚)要具备条件,要通过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经登记后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复婚不办手续,实际上男女双方在法律上还处在离婚状态。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如果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应收回原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
你来信所说的那对夫妇离婚后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却不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其行为是非法的。他们应立即到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复婚审查,进行复婚登记。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多为农民提供“精神食粮”
时下,农村商品交易会不少,展销的商品也很多,但唯独不见报刊、书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求知欲也大大加强。他们懂得致富要靠技术、靠信息;经营要讲效益,要有科学的管理方式。上述这些很大程度来自报刊、书籍。可就目前农村状况看,农民买不到科技报刊、书籍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地方偌大个乡、镇竟没有一家经营报刊、书籍的商店。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发行部门的工作,为农村经营文化书刊者开绿灯。多给农村提供科技书籍及报刊,以满足农民对精神食粮的需求。
浙江诸暨市农业银行湄池营业所胡法根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信用社要支好农
农村信用社是提供农用贷款,增强农业后劲,确保农村经济全面稳定发展的重要部门。在当前的支农工作中,我认为,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高对支持和发展农业的认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无农不稳,无粮则乱。农业的基础地位任何时候也不能动摇。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切实增强支农意识,为发展农业多办实事。二是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当好“后勤部”。目前,主要是安排好农业春耕备耕生产资金。三是要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在春耕中存在的困难,适时发放农业春耕贷款,扶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经济,为国家培育充足的粮源。积极支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继续做好扶贫工作,热情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的起步资金。四是要监督支农资金的使用,引导农民把钱用在正道上,用在关键处,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多的效益。湖南黔阳县信用联社钦代主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在农村设立碘盐特销点
国务院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已于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优先保证缺碘地区居民的碘盐供应,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然而,目前农村一些地方的农民对碘缺乏危害知之甚少;有些地方食盐市场管理比较混乱,一些不法个体商贩贩运劣质盐和工业废盐,甚至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在乡镇销售,有的将非碘盐运入碘缺乏病区销售,以致部分地区地方病发病率有所回升。
因此,笔者建议除缺碘地区实行强制碘盐供应外,其他地区特别是农村,应设立碘盐销售点,挂牌经营,加强宣传,引导群众食用碘盐,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儿童智力的正常发育。
安徽无为县消费者协会 开城分会万代云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通达杯”耳闻目睹图片比赛

此路原本是通衢
武汉硚口沿江大道,与著名的汉正街相邻,现在交通堵塞十分严重。
这段沿江大道本来很宽敞。可是,由于缺乏持久稳定的交通管理,经常有许多空车、载货车停在路上甚至路中央;夹道中相向而行的轿车、小型货车、三轮车、手推车、自行车、行人互不相让,也难以相让。瞧!夹道中,担货的、骑车的见缝就钻(左图)。警察在努力疏通行人,无奈这边疏通了,那边又堵了(上图)。
武钢钢研所宣传部 龚红斌 何银华元月8日摄于硚口汉水桥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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