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30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判决结果
主犯邓斌姚静漪伏法
主犯黄桂芬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韩万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金惠珍、戴宝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四年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新华社记者汪金福、本报记者吴兢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江苏省无锡市新兴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的6名主犯的判决结果:邓斌、姚静漪被判处死刑;黄桂芬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韩万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金惠珍、戴宝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4年。
据介绍,今年58岁的原新兴公司总经理邓斌在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担任新兴公司总经理、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李明(已死亡)和被告人韩万隆等人的支持下,用上述企业名义,借合作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医用乳胶手套”之名,以月息5%至10%的高利为诱饵,在无锡等地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总额高达人民币32亿元,涉及到12个省、市的368个出资单位和31名个人,造成经济损失12亿余元。
案发后经有关部门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退、追讨,仍造成1.8亿余元的经济损失。另外,邓斌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投资单位或个人贿赂款物计人民币94.2万余元、港币10.1万余元、美元5400元;侵吞公款人民币28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2万元;为牟取单位非法利益,向李敏(另案处理)、李明、韩万隆等人行贿人民币6.44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6400元。
现年40岁的原北京兴隆公司副总经理韩万隆在1990年6月至1994年7月期间,作为新兴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邓斌领导的新兴公司非法集资,不仅不予制止,反而和李明一起积极支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为邓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从中收受邓斌等人贿赂的人民币5.36万元、港币12.6万元、美元200元。
现年54岁的原无锡县电子工业公司出纳会计姚静漪在1992年至1993年期间,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先后组织、介绍无锡县南辉物资公司等单位的资金到新兴公司非法集资27起,集资总额人民币1.157亿元。姚静漪采取与出资单位利息分成、提取利息差等手段,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240万余元,并先后向邓斌等人行贿人民币44.27万元。
现年45岁的原江阴市虹澄物资公司、新协物资贸易公司经理黄桂芬在1990年11月至1994年7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介绍江苏省江阴市灵旭物资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的资金到新兴公司非法集资40起,集资总额人民币1.047亿元。黄桂芬采取提取利息差的方法,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494.74万元。此外,黄桂芬还接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52万元,侵占本公司集资获利款人民币424.8万元;向邓斌行贿人民币4万元。
现年59岁的金惠珍在1992年10月至1993年6月期间,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采用向金融机构贷款或低息借贷的方式,组织资金到新兴公司非法集资7起,集资总额人民币187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99.99万元。
现年49岁的原广东深圳市华江服装工业公司贸易部会计戴宝珍在1992年4月至1993年6月期间,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先后组织、介绍江苏省江阴市多种经营服务公司等单位的资金到新兴公司非法集资6起,集资总额人民币1462.5万元。戴宝珍采取利息分成和提取利息差等方式,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53.25万元。
今年11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单位犯罪的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万隆作为单位犯罪的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姚静漪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桂芬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犯商业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惠珍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戴宝珍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邓斌等6人不服,均提出上诉。今年11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邓斌、姚静漪的死刑判决,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规定,裁定核准邓斌、姚静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罪犯邓斌、姚静漪已于今天上午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执行了死刑。韩万隆、黄桂芬、金惠珍、戴宝珍4名罪犯将交付劳改部门执行刑罚。另外,有关人民法院还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与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有关的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案件36件。涉案的38名被告人,都已经或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是一种社会危害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严重扰乱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国家机关威信,诱发贪污、行贿、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行为早就明令禁止,要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这类犯罪,该从重判处的坚决依法从重判处,该判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引以为戒,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不断增强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防腐意识和自身的免疫机能,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第4版(要闻)
专栏:

  三十二亿元大案的警示
本报评论员
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32亿元非法集资案,日前被司法机关查处。邓斌、韩万隆、姚静漪、黄桂芬等罪犯被依法严惩;一批违纪违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由非法集资所造成的流失资金12亿元的巨大损失,经过艰苦工作,绝大部分已经挽回。截至目前为止,累计清退比率已达92.65%。这是继查处北京长城公司非法集资十余亿元的重大经济案件后,我们打击经济犯罪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成果。
这起案件是建国以来发生的一起罕见大案,是一起严重违犯国家金融法规的特大投机倒把案。作案时间长达4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涉案党员、干部多达123人,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腐蚀了一批国家机关干部。集资数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造成危害之严重,实属罕见,教训深刻。
发生这起案件,反映在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较之过去具有更大的欺骗性、诱惑性,他们以高利率进行诱惑,以金钱铺路买通“关系”,采取谎报成交经营额、多交税金、多提赞助的手段遮人耳目,欺骗社会。他们与国家机关中的一些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相互利用,进行权钱交易。这些特点贯穿这起非法集资活动的始终。这一特大案件告诉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必须与加强法制建设一起进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与全面提高国家公务人员的素质一起进行;物质文明建设应该与精神文明建设一起进行。
32亿元大案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它警示不法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它警示干部和群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重视学习法律,遵守法纪,切勿见利忘法;它警示国家公务人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必须带头加强党性锻炼,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金钱,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32亿元特大案件造成的损失,触目惊心。对于这起大案的查处,令人振奋。它向世人昭示,中国决不容许腐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有能力打击经济犯罪,有能力制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我们党和政府对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都是绝不允许的;对任何犯罪行为,都要坚决惩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坚决清除。这正是我们党和政府有信心、有力量的重要标志,正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然胜利的重要保证。


第4版(要闻)
专栏:

  乔石会见日本贸促会会长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工(记者冯秀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今天在这里说,中国经济扎实、健康、稳步的发展对中日两国经济合作是有利的。
乔石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以会长樱内义雄为团长的“1995年度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团”一行80多人。他说,近两年来,中国致力于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泡沫经济”。
他说,中日两国可以在发展经济方面互相学习,借鉴经验。他希望双方共同努力,不仅为本世纪,而且为下个世纪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作出贡献。
乔石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第24次访华团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每年派团访华,对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他对此表示赞赏。
会见中,乔石还回忆起今年上半年他对日本的访问。他说,那次访问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樱内义雄说,这次他率领一个由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派遣的规模最大的访华团来中国访问。目前,日本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政治上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日本经济界人士对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怀有兴趣。
应客人的要求,乔石介绍了前不久他对巴基斯坦、埃及和印度的访问情况。
会见中,宾主还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中国贸促会会长郭东坡等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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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乔石会见芬兰社民党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冯秀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以总书记许韦里宁为团长的芬兰社民党代表团,宾主在交谈中都希望进一步发展中国共产党和芬兰社民党之间的友好关系。
乔石代表中共中央欢迎许韦里宁率团访华。他说,中芬两国和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谊,两国在各个方面的合作潜力很大。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同芬兰社民党继续发展友好关系。
许韦里宁说,芬中两党和两国的关系始终是良好的,并正在不断发展。芬兰社民党愿意进一步积极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友好关系。
会见中,乔石向客人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
代表团是应中国共产党的邀请于11月27日抵京访华的。除北京外,客人们还将赴西安参观访问。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瑞环会见巴基斯坦客人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九日电(记者张荣典)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副主席阿卜杜勒·贾巴尔率领的巴基斯坦参议院代表团。
李瑞环对贾巴尔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巴之间有着特殊的友好关系。建交几十年来,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两国的友谊与合作总是不断巩固和发展。
李瑞环说,中巴两国同为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任务。两国之间互相学习和借鉴经验,不仅会使双方的交流具有现实内容,也会为双方的合作开辟更广阔的渠道。他说,中国愿意学习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各国建设和发展的经验,也愿意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经验介绍给巴基斯坦朋友。
李瑞环说,近年来,中国全国政协和巴基斯坦参议院的交流与联系不断增加。双方的友好往来不仅为两国的合作赋予了新的内容,也为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李瑞环还请贾巴尔副主席转达他对巴基斯坦参议院主席萨贾德的问候。
贾巴尔说,中国是个伟大的国家。发展同中国的友谊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的支柱。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在台湾、西藏、香港等问题上的立场。他说,这次来访,代表团同中国专家就在农业、水利等领域开展合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巴基斯坦参议院今后将派更多的代表团和技术专家访华,交流经验、探讨合作。
全国政协秘书长朱训等参加了会见。巴基斯坦客人是应全国政协邀请访华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抵京的。


第4版(要闻)
专栏:

  杜梅访问天津
据新华社天津11月29日电(记者李道佳)正在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的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杜梅今天在天津市参观访问。
杜梅一行在中联部部长李淑铮的陪同下今天上午乘飞机由北京抵达天津。
随后,杜梅一行参观了天津钢管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集装箱码头。
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杜梅详细了解了开发区的土地租用、外商投资、税收政策和工人的工资等情况,对其发展成就表示称赞。
晚上,中共天津市委书记高德占宴请了杜梅总书记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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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吴学谦会见日里诺夫斯基
本报讯全国政协副主席吴学谦11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日里诺夫斯基率领的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代表团。代表团是应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邀请来华访问的。11月25日至27日访华期间,代表团访问了上海和北京。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电视台加密频道今试播
本报讯中央电视台加密卫星电视频道定于11月30日8点30分正式试播,届时与观众见面的有电影、体育、文艺和少儿农业科技军事四个频道节目。
电影频道每天新播出4部、重播4部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中外优秀影片。同时,围绕电影文化开辟各种专栏节目。
体育频道除报道重大赛事,每天的体育新闻也将加大力度。
文艺频道节目由六个方面组成:国产电视剧、译制片(含国外电影或电视剧)、中外音乐电视、综艺性节目、经过精编的首播节目和动画节目。
少儿、农业、军事、科技节目综合在一个频道播出。
儿童节目每天播出4小时30分钟,以14岁以下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
农业节目开办初期每天播出6小时。
科技节目将推出一个大型杂志化科学栏目《科技之光》。
军事节目每天播出3小时10分钟。
中央电视台加密卫星电视频道采用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数字压缩编码技术传送,与全国卫星电视有线电视联网,除少儿、农业、科技、军事频道外,其余三个频道的节目实行有偿收视。


第4版(要闻)
专栏:

  对外友协举行活动
纪念“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记者朱梦魁报道: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今晚在京举行纪念“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活动。对外友协会长齐怀远、巴勒斯坦国大使馆代办萨地·加波和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在京的巴勒斯坦友人出席了纪念活动。
齐怀远在讲话中说:“中国政府和人民十分关注中东形势的发展,一贯同情巴勒斯坦人民的历史遭遇,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事业,支持中东和平进程。”
加波在讲话中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巴勒斯坦人民始终不渝的支持和援助,表示巴勒斯坦人民将为实现民族的自由与独立和中东的和平与稳定而继续努力奋斗。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十一世班禅认定
阿沛·阿旺晋美致电祝贺
新华社深圳11月29日电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今天就班禅转世灵童认定发表贺电。全文如下:中央统战部转扎什伦布寺:
电悉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按照藏传佛教仪轨经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认定出生在西藏自治区嘉黎县的坚赞诺布为第十一世班禅。对此,我表示衷心祝贺。
         阿沛·阿旺晋美
 1995年11月29日深圳


第4版(要闻)
专栏:

11月29日,认定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金瓶掣签仪式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严格按照藏传佛教仪轨举行。
左图:西藏嘉黎县6岁男童坚赞诺布被认定为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
右图: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寻访领导小组成员波米·强巴洛珠在掣签。
  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第4版(要闻)
专栏:

  赵朴初和中国佛协分别致电
祝贺十一世班禅认定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和中国佛教协会今天对通过金瓶掣签,经中央批准认定坚赞诺布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分别发表贺电。
赵朴初在贺电中说,欣悉班禅大师转世灵童在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通过金瓶掣签,经中央批准认定坚赞诺布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这是整个藏传佛教的一大盛事,也是全国佛教界的一件大喜事,谨表无限欢喜赞叹、虔诚祝贺之意。历世班禅大师,特别是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大师,深怀悲愿,普利群机,爱国爱教,万世楷模。我坚信,乘愿而来的第十一世班禅大师,一定能够继承和光大十世班禅大师的行愿,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精进学修,开发灵慧,宣扬正法,普度众生,带领西藏僧俗大众为建设繁荣进步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作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在贺电中说,欣悉班禅大师转世灵童,在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亲切关怀下,按照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通过诵经祈祷、金瓶掣签,经中央政府批准认定坚赞诺布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人天赞颂,万众皈心。我们谨以中国佛教协会的名义,并代表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虔诚的祝贺!我们深信,第十一世班禅大师,一定能够踏着前辈班禅大师的光辉足迹,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大旗,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弘扬佛法,普度众生,为建设繁荣幸福的新西藏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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