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出版界需要纠正的一种不良倾向——
用稿不付酬承诺不兑现
本报记者王斌来
将自己的文章出版发行,是所有作者梦寐以求的事。近年来,一些单位利用作者这一心理,以“发表作品”、“编印出书”、“获奖”等名义收费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读者致函本报诉说心中的不平。现将最近收到的来信综述如下:
    用稿不付酬,反要作者钱
著书、作文是智力成果。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出版单位发表作品,事先要征得作者同意,发表后要付给相应稿酬。可是,这一天经地义的事,在一些出版部门却向相反的方向演变,即发表人家的作品,竟还要作者付钱。
海军37031部队杰华来信反映,他最近收到东方文艺社召开文艺创作笔会的邀请通知,内称:若不能到会,寄作品发表费100元。
青海乐都县地质四队崔海峰来信反映,去年他向《东方文萃》寄了几篇诗稿,不久东方文艺社来函告知诗稿已被录用,《东方文萃》定于1994年2月出版。没高兴几天,该社的各种变相要钱的收费通知书便接踵而至:订书费100元;加入文艺创作中心证件费20元;参加创作笔会费280元。
浙江磐安县卫生局陶宝东来信反映,他收到中国潮丛书编委会、香港华文国际出版公司来函,称拟将他今年4月发表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上的一篇论文编入中国潮大型系列丛书《大潮歌》卷。按这封来函的要求,他的论文入选不仅没有稿费,反需交纳刊费960元。
    交费不兑现,作者莫奈何
履行合同,要言而有信。然而,近些年许多以“出版者”面目出现而不按出版规矩办事的人不讲信誉。
山东泰安市郊区崅峪镇福利厂李成友来信反映,1992年,他将自己创作的小说《私奔》和诗《小屋走出绣花女》寄给了《农村青年》杂志社。不久,收到的回信告知,准备将小说、诗歌编入《中国文坛新作家新诗人作品精选》一书,条件是每收录一篇须交费90元,1993年5月出书。他寄去90元。出书日期过后,多次向该社询问,该社均以正在邮购、包装为由拖延,使他一直未能收到书和作品入选证书。
浙江读者李宝华来信反映,1992年,浙江通用低压开关厂收到中华国际名人出版社和北京中华国际名人研究会联合寄来的关于编辑《奋斗者的足迹》系列丛书入选通知。该厂按通知要求汇去编印费1100元,不久收到盖有中华国际名人出版社财务专用章的发票。一年后,因未见出书音讯,该厂几次写信查询,对方拒不理睬。去年12月,该厂又收到上述两单位寄来的《奋斗者的足迹》入选通知,要求汇款1300元作编印成本费。据了解,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经对此采取了查禁措施,上述两单位至今仍未改正。
山东淄博市美术陶瓷厂来信反映,该厂1992年收到一封寄自“中国工业企业全集——山东卷编委会”的来信称,陶瓷厂如果想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刊入该书出版,请交刊入费320元。该厂如数将款汇出,不久收到发票和回信,说1993年3月出书。此后便杳无音信。该厂按照他们留下的地址和电话联系,方知中国工业企业全集——山东卷编委会由武汉企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成立,原地址是租赁的,现已搬走,去向不明。
浙江开化县林业开发公司汪名昌、单鸣来信反映,1991年他们把论文《开化县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监测预报方法》寄给了北京《数理统计与管理》编辑部。1993年2月,收到该杂志的稿件采用通知书,他们按照要求汇去300元发表费,该杂志也寄回了收据。后去信询问何时采用,却没有回音。
                  
(据新闻出版署发行司的有关同志介绍,出资出书问题在出版行业屡禁不绝,危害甚大。有此问题的绝大部分是非法出版单位,目的是发横财。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编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襄轴杯”观察台征文

  提高农村青年的道德水准
——来自衢县的调查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团组织采取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农村青年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农村青年的思想日趋复杂,相当一部分青年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思想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钱是追求的最大目标。一些青年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切向钱看,信奉金钱万能,一心只想发大财,有的为了获取金钱不择手段,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法制观念淡薄,信奉力大为王。一些青年认为拳头就是真理,拉帮结派,组织小团伙,打架斗殴,抢劫偷盗。据有关部门统计,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衢县公安机关逮捕的人犯中,十八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年占百分之五十八点六。后溪镇棠村、下叶村、华墅乡金坂村等地二十多名青年结成“斧头帮”,半年时间聚众斗殴三十多起,抢劫八起。
追求享受,厌恶劳动。这类青年十分向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花天酒地的生活,不顾现实,盲目追求高消费。有的还染上懒、赌、馋等恶习,厌恶学习和劳动。如周家乡上姜村青年姜某,家里本来就不富裕,而他自己却是口袋里有多少钱用多少钱,脚穿五百元一双的老人头牌皮鞋,身穿高级西服,腰上的皮带价值三百八十元,当被问及为何如此时,他振振有词:“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吃光用光身体健康。”
唯我独尊,不讲公德。这种人不尊重父老,不讲社会公德,有的不仅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甚至还殴打虐待长辈。安仁乡一位女青年反映,去年年底她到大洲镇去看望一位姨娘,送去一条电热毯。姨娘的儿子以耗电为由,不准母亲使用电热毯取暖。这位女青年十分气愤,提出电费由她承担,并当场把电热毯铺好,接通电源。可是后来得知,姨娘的儿子不仅把电热毯的电线剪掉,还动手打了老人。
青年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希望各级党政部门要像抓经济工作那样重视青年工作,组织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以及世界观、人生观、法制观、道德观和爱国主义教育。共青团组织也要发挥自己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团结教育青年,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
  共青团浙江衢县委员会夏汝红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襄轴杯”观察台征文

  江西抽查一些涉外企业表明: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不久前,江西各地市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抽查,发现不少问题。
消防组织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在一些企业中,既没有防火安全委员会,也没有成立义务消防队,使得消防安全无人管,具体工作无人抓。这些企业虽然都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用工制度和劳动纪律等,但对于消防安全要么只字不提,要么一笔带过,以致车间乱扔烟头、乱烧灶炉及乱拉电线等违章现象随处可见。萍乡市抽查了10家企业,发现此类火险隐患多达176处。
只顾经济效益,不顾消防安全。个别外商投资点多面广,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长远打算,将其资产保险后,既不愿花钱添置消防器材,也不愿投资去整改火险隐患。还有一些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因陋就简,草草上马,厂房耐火等级和防火条件都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吉安的一家有限公司仓库与车间连为一体,没有防火间隔,三楼一个容纳120多人的车间,仅有一条1.2米宽的疏散扶梯,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工人消防知识贫乏,防火安全意识淡薄。赣州地区公安消防部门对100家“三资”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消防知识抽查,结果,有93%的人不知道火灾逃生紧急措施,78%的人不会使用灭火器,53%的人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其中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某些企业忽视对工人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许多“打工仔”“打工妹”不能摆正安全与个人收入的关系,为了多挣一些钱,每天工作都在十几小时以上,消防安全观念淡薄。
执法网开一面,失控漏管严重。一些地方单位为了吸引外资,对一些“三资”企业不敢严管,生怕一要求花钱搞消防就吓跑了“财神”,甚至发生了火灾还不敢开现场会,怕张扬出去影响外商投资,无形中滋长了一些外商忽视消防的思想,以致公安消防部门难以介入管理。近两年来,全省有31%的外资企业开发区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建筑防火审核,擅自动工建厂,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困难。
以上种种问题,不仅对职工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且对“三资”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留下了许多隐患。我省在1993年的火灾事故中,“三资”企业占了25%,损失达700多万元,这不能不引起“三资”企业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警醒和反思。
      江西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樊皓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入编”出书拿钱 造成企业负担
我所在的单位,每隔三五天就会收到“××编委会”的信函,声称已经或将要把我们单位的某个领导或某种产品编入某某大典或某某名录。这些信函都盖着鲜红的印章,名头很大。我看过多种“编委会”的信函,发现有如下共同点:一是招牌大。这些“编委会”动辄冠以“世界”、“中国”、“中华”、“全国”,什么“世界当代名人录”、“中国当代名人录”、“中国企业大典”、“中国企业家大辞典”等等。有的一份通知书上盖着几个大红印章;二是要钱多。如果企业按“通知”要求付款,每份就得花费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三是反复来函纠缠。笔者所在单位对“入编”通知大多不予理睬,可有的“编委会”频频来函,反复催款。如《中国企业名特优新产品录》编辑部先后两次来函;《中国企业大典(辽宁卷)》编委会曾4次来函(内容基本相同)。
          辽宁抚顺市红透山铜矿祝全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我不是名医
5月9日,我单位收到一封《时代的足音》编辑部寄来的1995年《中国名医台历》入选通知书。“通知书”上称:“贵单位朱发正同志,因其医疗成就卓著,被列入推荐名单。请贵单位支付工本费300元整。”
我既不是医生,更不是名医,只是平时喜欢写点新闻报道,偶尔有文章被《健康报》等报刊采用。《时代的足音》编辑部连推荐对象的身份、职称都未查清,就要为人“名扬天下”,未免有点荒唐。
        湖北洪湖市滨湖卫生院朱发正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黄龙洞自然景观亟待保护
我县境内有一古怪溶洞,名叫黄龙洞。所探明的5000米洞内,有无数个溶岩宫殿;金珠玉帘内有孔雀开屏、千手观音、猿猴倒挂、骏马狂奔、嫦娥奔月、麻姑献寿等奇观;各种珍稀动物造型应有尽有。在洞内1500米深处,有一古代宫宴,杯碟满桌,维妙维肖。
然而,由于缺乏保护,黄龙洞的许多景观已遭人为破坏,附近农民敲掉钟乳石整汽车地外运销售。希望有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以待开发。
           湖北郧西县人民广播电台陈绪喜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潍坊市滩涂资源屡遭哄抢
去年秋季以来,我市沿海滩涂资源屡遭哄抢。仅在农业部定点的高产文蛤养殖区寿光市大家洼,哄抢者每天就达四五千人,有外地来的商贩,也有当地渔民。今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被哄抢的贝类近60万公斤,价值近1000万元。据有关部门统计,到目前,我市被哄抢的滩涂资源折合人民币已达5000万元。
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滩涂资源的管理。对于哄抢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司法机关给以查处。
     武警山东潍坊市边防支队 白雪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万县电力公司:
欠债不还强卖股票
1988年,万县行署三电办公室通知各工矿企业借款给电力公司,合同约定借款本息3年归还。1991年借款到期后,我厂数次派人去要,但电力公司却找各种借口拖着不还。
今年,万县电力公司改为股份公司,决定将所欠款入作法人股。具体作法是欠10万元的债主再加10万元配法人股,原10万元不计利息。对电力公司的这一作法,当初借款给电力公司的厂长们有意见,但感到又不好办。
                四川万县衡山机械厂 明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李岭村村委会:
不守合同失信于民
一九八五年,东港市黄土坎镇李岭村村委会与我签订了承包一百七十亩土地(其中一百二十亩是盐碱地)合同,我每年上交三百五十元土地承包费,合同有效期限为十五年。到一九八六年,我的承包地周围建了不少虾池。村委会见有利可图,就偷偷把我的承包地转包给其他人。开始还每年给我三十元所谓“地租”,后来干脆撕毁协议,把我承包的土地收回村里。我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诉,至今还没有结果。
          辽宁东港市黄土坎镇李岭村 周有山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汽车安全带莫成摆设
1992年11月15日,公安部发出通告,规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座位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据笔者观察,开始几个月,驾驶员和前排座位的乘客,大都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警检查也比较严。但好景不常,一些驾驶员和坐在前排座位的乘客嫌麻烦,很少使用安全带,或只是将安全带虚放于胸前,做做样子。交通警察对此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呼吁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客,自觉遵守公安部关于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检查监督。
          江苏东台市公安局弶港边防派出所 李传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国产内销家电应少用外文
时下,不少国产家用电器的说明书及有关部件上均标有清一色的外文,用户要弄懂各个部件的功能十分不便。若不慎将说明书弄丢,则更令不懂外文的用户无所适从。建议各生产厂家,从方便用户出发,在内销家用电器上直接标印中文。
    湖南永州市建委蒋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油田的“对头”
近年来,川中油田附近一下子冒出一百多家土炼油厂。这些厂用最原始的加工方法和极其简陋的工具,将可提炼加工出十多个油品和上百种化工产品的原油进行一次性熬煮,分离出连基本质量标准都达不到的汽油、煤油和柴油,就地销售。请看:一只铁罐,一眼火窑,一堆渣煤,几把谷草,一间四面通风的席棚——这就是土炼油厂的全部家当(左上图)。
别小看这粪桶、粪瓢、大粪池(右下图),它们一年就要吞噬三百多吨原油。
哪里有油井,哪里就有“找”油的“游击队”。像这种离油井不到两竿子远的作坊,有的村就多达七个(左下图)。
川中油田每年因这些土炼油厂的存在而流失的原油占年产量的六分之一,而国家投资几千万元建成的四川省内唯一的国有炼油厂长期“吃不饱”,不得不从省外购进原油。 四川石油报社 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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