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失宠的黄土地
——农村土地抛荒现象透视
据了解,我县近几年农村被弃耕、抛荒的土地越来越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种粮收入减少
眼下种田,比较效益差,弄不好无利可图,甚至赔本。
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最近几年持续上涨。以化肥为例,1993年春节前每吨尿素一般在800元左右,到秋季种麦时已涨到1100元。按此计算,过去每亩小麦需投资75元,而现在则要89元。一位农民给我们算了一笔帐:1993年他家8亩小麦共打粮食2000公斤,平均亩产250公斤。按当时小麦最高价每公斤0.5元计算,每亩产值是125元,除去机耕费、抗旱费、化肥、农药、种子等成本,每亩收入是36元,再扣除每亩均27元的各项提留,1亩地一年到头只收益9元钱。正常年景种田效益尚且如此,稍遇自然灾害,农民的收入状况更可想而知。
更令农民失望的是,粮食价格放开后,国家规定的粮食保护价各地根本没有执行,粮食部门只按每50公斤24.50元的价格收购合同订购内的粮食,而合同外的议价粮食每50公斤只有17至18元。
我县农村流传着这样一段顺口溜:辛辛苦苦干一年,只赚吃粮还亏钱;吃亏吃苦白挨累,不如退田讨清闲。
负担有增无减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可有些地方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农民负担项目多达30多项,除国家规定的农业税、屠宰税、农林特产税外,还有村组干部工资、军烈属五保户优待金、教师补助费、民兵训练费、互助救济金、计划生育附加费、乡村公路集资、牲畜防疫费等。有些地方虽然项目减少,而总额却有增加。据对我县6个乡12个村的调查,1993年县里下达到乡的人均提留只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但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层层加码,高的已近15%。常桥村某村民组1992年人均提留140公斤小麦,1993年不但提留小麦长了15公斤,秋季每人又收取40元油料任务款,全年提留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5%。
另外,不少地方农民年积累工、义务工多达30至40个劳动日,甚至更多,而且往往是以资代劳或自备费用,一年没个百儿八十元就过不了关。
青壮年外出多
改革的大气候,宽松的外部环境,为劳务输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农民从不自觉到自觉地运用经济规律,开始学着“什么赚钱干什么,怎样赚钱怎样干”。外出打工,每年可挣两三千元,而在家种地,辛苦劳累不说,除了吃的没得花的,有些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如此巨大的反差,怎能不使农民怦然心动?于是,他们老带新、亲串邻,成群结队,走出家园,下广东、奔福建、走江浙、闯上海。我们县素有人口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之称,每年外出打工人数都在10万以上,占全县人口的1/10,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劳力。这些人在外面干几年后,尝到了闯世界的甜头,就不再留恋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土地,而是携家带口到外面安营扎寨,把责任田无偿转包给亲友或干脆弃之不管、任其荒芜。
缺少流转机制
目前,耕地承包形式基本上还是大包干初期定下来的,即在生产队的范围内,按人口或按人口劳动力平均承包耕地,按田亩数承担各项经济负担,基本上没有承包手续或手续不健全,土地的流转和管理缺乏依据和保障。随着人口、劳力的自然变化和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地矛盾和负担不均现象越来越突出,以致造成“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的问题。据统计,我县因承包户无力耕种导致抛荒的约占抛荒土地总数的1/3。孟村农民孟超“大包干”时家中有6口人,承包了10亩责任田。这几年,父母先后去世,孩子还小,他和妻子忙不过来,责任田只好广种薄收、粗放经营。1992年他向村里提出退一部分责任田,但村干部说土地承包15年不变,上级没有新的精神不能动。孟超一气之下,将每亩地一年倒贴20元转包给亲戚耕种,自己携妻带子到郑州打工去了。不少农民反映,“大包干”时想方设法多分地、分好地,没想这地现在倒成了负担,扔都扔不掉。
农田抛荒是农民在权衡了各种利益关系之后作出的抉择,它反映了农民面对尚不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尚无法协调运行的市场机制的消极与无奈。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社会分工进一步专业化的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要让农民从种田中得到甜头外,建立一个完备、有法律保障、各方均有利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已刻不容缓!
河南新蔡县李建华王志远吴合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后

一个严重问题
 《失宠的黄土地》一文,披露了一个严重问题——农村土地被弃耕、抛荒的越来越多。
我国人口众多。要生产足够的粮食来满足全国人民的生活及以粮食为原料的某些工业企业生产的需要,除种子、肥料、田间管理等诸因素外,还必须保证足够的种粮面积。中国人均占有耕地本来就较少。倘若这有限的耕地再有一部分被弃耕、抛荒,势必影响全国的粮食产量,影响群众生活和经济建设。“民以食为天”。抛荒会危及人民的生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土地被弃耕、抛荒问题的严重性,怎么说都不为过。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土地被弃耕、抛荒和半抛荒(将双季作物改为单季作物)的事情,许多地方群众早有反映,新闻媒体曾多次报道希望有此问题的地方能够注意,各界有识之士也不断发出强烈呼吁,但从这篇文章看,一些地方似乎还未十分重视,或者根本还没有重视。人们不禁要问,难道非弄到大家都饿肚子才来解决这一问题吗?
目前,全国各地农村都在春耕,也是解决土地被弃耕、抛荒问题的大好时机。这篇文章分析造成土地被弃耕、抛荒的原因,对各地党政机关和有关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大家认真读一读。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毙后录

  合肥出现假劳务市场
今年春节期间,住在安徽合肥市安纺一厂招待所的几个人,打着“合肥市东市区科技劳务信息协作站”的旗号,在安徽某报上做广告,称厦门、温州、义乌急需各类劳务人员,待遇从优。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全省各地就有近二千名民工前去报名,每人交报名费五至十五元不等。凡报名者每人当即就拿到一份《录取通知书》,通知内要求被录取者二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五日在合肥安纺一厂招待所集合出发。可是,当这些民工手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来到合肥安纺一厂招待所时,“劳务协作站”的牌子却不见了。原来这几个人已经携民工的报名费逃走了。被骗的二千民工无计可施。
合肥市出现的假劳务市场,起码可以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对私办劳务市场疏于管理;二是新闻单位对刊登劳务信息广告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督。
希望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安徽巢湖市华丰肉禽出口总厂叶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烈士陵园里建游乐园——荒唐!
我们县是革命老区之一。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有姓名记载的革命烈士就有1631人。为缅怀先烈,教育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县城东郊辟地17亩,建立烈士陵园,为烈士集体树立纪念碑。徐向前元帅题写了碑文。
烈士陵园建立后,有关部门本应继续把这一纪念场所办好。然而,他们的行动真令人痛心。1988年,全县5000多名共产党员每人捐助5元钱,作为完善烈士陵园的费用,可有关部门至今未做任何工作。相反,不久前,县有关领导和民政局竟决定在烈士陵园内修建游船池、跑车场、观花亭、游戏室等娱乐设施,把一个肃穆静谧的烈士陵园改变成喧哗热闹的游乐园。对此,我们曾向县有关领导和民政局提出意见,但他们充耳不闻。
  安徽霍邱县部分烈士亲属张文华陈祥友等13人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快件托运物品有丢失——谁管?
1月13日,我处指挥部在介休站以快件托运的方式给本单位正在广深准高速铁路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运去一批纪念品。1月17日在广州车站提取后,发现丢失《邓小平文选》3本、镌有“铁道部十二工程局”字样的手表23只和转工10周年纪念章(品)5盒。不知这种事情谁来管。
山西介休铁十二局四处安剑承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粮贩持假币上门收购——当心!
不久前,我县干巷镇一位农民,把2500公斤新稻谷卖给一个上门收购的粮贩,得款3000元。当他去银行存款时,营业员发现30张100元券中有5张是假币。据了解,类似案件在沪郊农村已发生多次。
在此提醒农民兄弟,不论是在家里或是在集贸市场上,与别人进行商品交易时应提高警惕。同时建议金融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向广大农民传授识别假币的知识和技能,以免他们上当受骗。
上海市金山县干巷信用社施晓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帮助潘家口水库库区群众解难题
潘家口水库大部分位于河北宽城县境内,是开发滦河水利资源,解决天津、唐山两市用水的国家骨干水利工程。库区移民工作自1977年开始至1986年结束,目前库区内还有淹地不淹房的664户,2458人;迁高后靠1297户,7176人。
这些库区群众中,由于物价上涨而生活补贴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致使一些人家现在仍住在低矮潮湿的泥棚子里面;因为居住分散,孩子划船去上学,翻船事件时有发生;人们得了病无法在当地得到及时治疗。呼吁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改善库区群众的生活、生存环境。
河北宽城县文联朱晓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灵沙农村建房持续升温
近年来我们乡农村建房热持续升温,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
重住宅消费,轻生产积累。1990年我们乡人均住房支出为76.8元,比1985年增长140.34%,远远超出了人均纯收入和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增长幅度。
负债累累,难以翻身。部分农户盲目攀比建房,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现在,我们这里的农民建房已不满足于过去的“砖包城”、“一面红”,而热衷于“四面红”及门面墙壁和室内的粉刷,使建房户均借款2400元,三五年内难以翻身。
蚕食耕地,祸及子孙。据调查,近10年来,我们乡农村建房就占用耕地100亩以上,相当于占用了过去一个生产队的耕地。
居室面积过大,利用率低。我们乡现在农村人均房屋使用面积已达25.6平方米,大部分房屋闲置未用,造成不应有的浪费。
宁夏平罗县灵沙乡先锋村吴少云李纪峰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光彩一页

  矿山安全的热心人
北京矿务局门头沟矿离休干部薄德录是该矿第一任安全检查科长,他在煤矿工作几十年,对井下地质情况了如指掌,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1979年离休后,他仍然时刻关心着矿上的安全生产。看到近几年井下新增加的许多农民协议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他便经常向矿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的建议。1987年6月,矿上成立离退休职工安全咨询小组,老薄担任组长。他不顾年高经常到调度室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多次下到井下向工人了解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6年来,咨询组向各级领导提合理化建议100多条,大多数已被采纳。他们和家属协管会配合,同生产段、班、组工人签订了安全包保合同,有效地促进了工人遵章守纪。他们还以编“快板儿”、办图片展览、组织矿工学习操作规程和进行安全知识测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井口、电机车站和各个生产段都留下了薄德录和咨询组老伙伴们的足迹。
薄德录还结合矿上实际向青年工人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几年来,他给井下工人讲安全技术课、给青少年讲矿史300多场次,听讲的达6000多人次。
北京矿务局党委组织部聂立卫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追索债务?
编辑同志:
韦德民因欠他人债款离家出走,至今时过两年,音讯全无。债权人要求韦德民的家属偿还,韦的家属则以欠款与家属无关为由,拒绝归还。请问: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追索债务?
广西南宁市张成张成同志:
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两年时间仍然音讯全无,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此人为失踪人。认定失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须有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第二,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是指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及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如果判决宣告韦德民为失踪人,根据《民法通则》第21条的规定,则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的财产。
宣告失踪并不影响公民的民事主体资格。韦德民的财产代管人既有收取韦德民债权的权利,亦应履行韦德民所应履行的义务。韦德民欠他人债款,债权人有权向其财产代管人追索,代管人应当从韦德民的财产中清偿债务。代管人如果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以以韦德民的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版法律顾问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罗洼村电价已回落
你报二月十五日第五版刊登题为《农电价格居高不下》的读者来信后,我局领导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经查,信中反映练城乡罗洼村电价高达每千瓦时一元以上确有其事。经过整顿,这个村的电价现已降为每千瓦时五角六分。村民对此比较满意。
河南开封市电业局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小汽车“闯营”时鄢局长不在车内
你报三月十二日第五版刊登题为《鄢局长“闯营”气太盛众师生“护旗”遭非礼》的来信后,我们对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事情的经过是:一月十日八时十五分左右,璧山县邮电局小车驾驶员驱车前往璧山中学接局长鄢光烈及县有关部门同志去八塘支局验收程控工程。车在学校办公楼旁停放时,学校升旗仪式尚未结束。停放小车对学校升旗仪式确有影响,但应该说,是小车驾驶员误闯了升旗仪式。当时,鄢光烈同志既不在车内,也不在升旗现场。事情发生后,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双方发生了争执,后经县有关领导和部门协调,得以妥善解决。
中共璧山县委员会中共重庆市电信局委员会                  
接到中共璧山县委、重庆市电信局党委的来函后,我们马上给璧山县中学打了电话。该校一位领导同志在电话中说:邮电局的小车冲闯升旗仪式,引起学校师生的不满,学校的一位副校长批评了司机。司机接到鄢局长后把这件事讲了,鄢局长马上找到学校领导为司机鸣“不平”,双方发生了争吵。事后,鄢局长又向县委书记诉苦,县委书记认为他做得不对,当面批评了他。 ——编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咋不修修?
这个因下水道堵塞而形成的臭水坑,在沅陵县城荷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已存在整整3年,每天从这里经过的行人达上万人次,其中近半数是中小学生。
瞧!娃儿们上下学过一次多不容易!
湖南沅陵县 陆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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