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2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学术)
专栏:学者论坛

  什么是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罗国杰
中国的优秀伦理道德传统和良风美俗,不仅源远流长、丰富多采,而且同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东方各国,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世界许多华人较多的国家,直到今日,到处都可以看到中华民族的优秀伦理道德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深刻影响和巨大作用。因此,中华民族的优秀伦理道德传统,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珍贵遗产,同时也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有着重要的世界意义。
什么是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我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强调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从《诗经》中提出“夙夜在公”,《书经·周官》提出“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墨子》强调要“举公义”,直到贾谊《治安策》提出的“国耳忘家,公耳忘私”等,都不断强调着一种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宋明理学家们所提倡的“义利之辨”和“理欲之辨”,在剥除其为封建国家服务的消极一面之后,可以看到其中渗透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公利而应当牺牲个人私欲的强烈要求。也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思想和追求“廓然大公”的高尚境界的道德要求。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林则徐所写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诗句,都显示了强烈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献身精神。如果从中西伦理道德传统对比来看,强调整体精神,应当说是中国伦理道德传统区别于西方的伦理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和优点。
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在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群体的关系上,儒家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认为要“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主张“义然后取”。剔除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家们对儒家义利关系的扭曲(“重义轻利”和“贵义贱利”)外,其基本思想是强调在义利相矛盾、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以义为重。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不是把“君子”和“小人”看成是固定不变的两种对立的道德模式,而是一个判断“君子”和“小人”的评价标准。如果志于“义”并按照“义”行事,就可以成为“君子”;如果志于“利”并按照“利”行事,“君子”也可以成为“小人”。在这里,“义”主要是指整体利益,“利”主要是指个人的自私自利。对于一般的利,孔子不但不反对,而且主张国家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他还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反映了孔子从义利原则出发在人生问题上的价值取向。
二、推崇仁爱原则,强调“厚德载物”和人际和谐。儒家伦理思想的创始人孔丘提倡“仁”、“礼”,并把“仁”作为自己伦理道德思想的核心。在中国历史上,孔子第一个把“人”同“仁”联系起来,并把“仁”解释为“爱人”。“仁者爱人”,是一种早期的人本主义的思想。“仁”即是一种人我关系的准则,也是实行这一准则的普遍的方法论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都是从“仁”出发的。“仁”既是一种最高的道德原则,又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品质。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和为贵”只有从“爱人”出发,才能达到“人恒爱之”的彼此相爱的和谐关系。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这种人本主义道德原则,除了有为统治阶级利益辩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社会的秩序以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儒家的人本主义,强调人之所以值得尊重,是因为人有道德。孔子强调“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荀子更明确地指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把“仁”、“义”作为人之所以值得尊重的根本原因。
在对待人和神的关系上,儒家重视人而不重视神(西汉董仲舒及其后的谶纬是一种例外)。孔子在极端重视“爱人”的同时,对鬼神却是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的。他虽然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他始终认为,人的善恶祸福是由人的自己的行为所招致的,并不受神的统治。这正是中国早期人本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
三、提倡人伦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尚书》中最早提出“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开始,到孟轲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规定了封建社会中最基本的人伦关系。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是这些关系中的糟粕,应当加以剔除,但就其中所强调的父子有亲、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如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意义,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改善人伦关系,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一个人既然在社会中生活,就必然会同各种人发生不同的社会关系,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强调个人在不同关系中所应遵守的道德义务,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是有重要作用的。
在人伦关系中,儒家特别重视父母同子女的关系,即所谓“父子有亲”和“父慈子孝”。“抚养子女”和“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人伦关系中的最重要的要求。“孝”被称为一切道德的根本,是所有“教化”的出发点。《孝经》就曾提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因此,要想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就必须在根本上下功夫。先秦儒家认为,“孝”就是“善事父母”,就是要对父母尽养育之恩。孔子认为,对父母不但要“养”,而且要“敬”。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父母的赡养,只有从深爱出发,才能有和气愉色,承顺父母之心。儒家认为,父母有过应当谏诤,但要注意态度,不可强违父母之意。儒家认为,父子关系,是社会中的一种最基本的关系,从一个人对待自己父母的态度,可以推断他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态度。只有对自己的父母能够孝顺的人,才能对国家忠。相反,一个人如果不能对自己的父母尽“孝”,也决不可能对国家尽“忠”。“求忠臣于孝子之门”,正是从这一逻辑推论出发的。秦汉以降,经过董仲舒和一部分宋明理学家们的扭曲,对儒家的“孝”作了“愚忠愚孝”的解释,在相当长时期内,产生过严重的消极影响。但是,儒家强调,在人伦关系中,父母同子女关系的重要地位,强调“孝敬父母”作为立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今天看来,仍然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四、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是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孔子主张,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的情况之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人生诸种需要中一种最高层次的需要。这种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往往成为实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和爱国爱民的精神支柱。从先秦儒家所强调的孔、颜之乐,到范仲淹所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已经凝聚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特有的价值追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唯义所在”,就是这种追求在人生价值观中的体现。这种坚韧不拔的对崇高的精神境界的追求,总是同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人生哲学相互联系,总是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共同发展。追求这种崇高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虽然很难达到,但仍然抱着“心向往之”的执著追求。正如孟子讲的“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孟子·尽心上》),“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在世界伦理思想史上,比起其他各国来说,追求精神境界和向往理想人格这一优良道德传统,中国确实是尤为突出的。
五、重视修养践履,强调道德的主体能动作用。在树立起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人格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要愤发志气,切磋践履。孟子讲“人皆可以为尧舜”,这一切都是同正心、诚意、克己、自省的功夫相联系的。“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孔子提倡“修己”、“克己”,曾子要求经常“三省吾身”,孟子讲“养性”、“养身”,讲“良知”、“良能”,直到宋代理学家们主张“尊德性”,明代王阳明提倡“知行合一”,都特别强调道德的修养践履功夫,认为这是知善、行善并达到成贤成圣的最重要的关键。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人性善恶的理论,尽管各有不同,甚至针锋相对,但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替成贤成圣的修养践履提供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是人性的“四端”;为了成圣成贤,就必须发扬人的本心,启迪人们的“良知”、“良能”。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要使人们成贤成圣,就必须“化性起伪”,加强礼法的教育和约束,把“注错习俗”看作是修养的重要措施。孟子和荀子各执一端,但是,一个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一个主张“涂之人可以为禹”,他们从两个对立的极端,走向了同一个目的。一个是“反身而诚”,一个是教化习修,最终所追求的则是一种共同的理想人格。
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只要我们能够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弘扬精华,除弃糟粕,就一定能够对当前我国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人类的精神文明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5版(理论·学术)
专栏:学术动态

  中外哲学交流的有益尝试
在中英两国哲学家的共同倡导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和英国皇家哲学所于一九八八年共同创办了中英暑期哲学学院。它的宗旨是利用每年暑期,邀请英国知名哲学家来华,用开办讲习班的方式,通过两国学者的直接对话和讨论,促进中英两国哲学家的相互了解和学术交流。该学院自创办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四期讲习班,各期的主题分别为“分析哲学”(一九八八),“科学哲学”(一九九一),“认知哲学和心智哲学”(一九九二),“当代认识论”(一九九三)。这些题目涉及了英国哲学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来访的英国学者中有不少是当代英国最著名的哲学家,如P·斯特劳森、J·柯恩、D·皮尔斯等。中方参加讲习班的人员则是来自全国各大学、研究机构和有关单位的哲学理论工作者。
在这样高层次上开展学术交流,使该学院成为沟通中英哲学界的一个重要桥梁。英国哲学家带来了英国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这里包括对现代科学方法论的指导性研究;计算机功能和人脑思维的比较研究,当代认识论最新取向的分析研究等重要内容。在讲习班中,中国学者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得到了英国哲学家的高度评价。在一九九三年讲习班的结业考试上,中国学者用英文撰写的论文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被英方评为优秀,有的人获得了英方提供的赴英进修的奖学金。
学习和交流也促进了英国学者对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家的了解。英国北爱尔兰厄尔斯特大学的D·阿恰德撰文写道:“我确实意识到,在哲学方法上,传统的中国哲学和英国哲学有明显的差别。前者强调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和综合,后者则倾向于分析和原子论的方法”。他认为,英中两国哲学家在许多观点上的不同,可以从不同的文化背景来理解。同时,他希望这种交往能够继续下去。
中英暑期哲学学院的成功已经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和人文学院已决定从一九九四年起参加该学院的活动,届时中英暑期哲学学院将更名为“中英澳暑期哲学学院”。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八日至八月五日,该学院将在上海举办第五期讲习班。第五期的主题为“哲学和应用伦理学”。内容包括:环境伦理学,医学伦理学、企业经营伦理学等密切结合现代社会发展实际的道德理论。这个主题是该学院为将国际学术交流与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而作出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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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刊评介

  《洪武皇帝大传》评介
张海鹏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引人瞩目的重要人物,他不仅是明王朝的开国君主,而且有着从小行童到大皇帝的不寻常经历。六百多年来,学者们以他为题材,撰写过不少的文章、专著。近读陈梧桐新著《洪武皇帝大传》(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大传》),深感这是一部有较高学术价值又有较强可读性的历史人物传记。
《大传》洋洋五十余万言,诚为朱元璋传记中前所未有之巨制。与原有的同类著作相比,它不仅挖掘了许多新的史料,订正了不少史籍记载的错误,而且大大拓宽了研究的领域,加深了论述的深度,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据初步统计,该书征引的史籍近三百种,引用史料三千多条。其中,有些还是作者首次发掘、征引的。例如,朱元璋在审理“蓝玉党案”时,曾敕命翰林院官录取蓝玉党人供词,辑为《逆臣录》公布于众。但此书流传下来的极少,仅有几个大图书馆的善本室藏有手抄本,过去从未有人征引过。《大传》首次征引了此书的材料,使细节的叙述更加具体而准确。
在掌握大量史料的基础上,作者大大拓宽了朱元璋研究的领域。翻开《大传》,人们便可发现,其中“任用贤才与开通言路”、“开明的民族政策”、“睦邻外交与御倭斗争”等几个专章以及“转化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宽猛结合、恩威兼济的统治策略”、“居安虑危,处治思乱”等几个专节的内容,是前人写的朱元璋传记著作所没有的。
《大传》的学术价值,还在于作者具有深厚的理论修养,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和历史事件的分析很有深度,很有独到的见解。例如在“任用贤才与开通言路”这一章中,作者叙述了朱元璋既大力网罗、培养人才又往往残暴地摧残、压抑人才,既一再表示愿意诚恳纳谏又常常执拗地拒谏的这种现象之后,指出这是“既互相矛盾又彼此统一的,统一在维护朱家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一点上”,寥寥数语,就一针见血地把它的本质揭示出来了。在论述朱元璋扫灭群雄、统一中国及其由农民领袖转化为地主阶级政治代表的原因,在评论朱元璋强化封建专制制度、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及其一生功过的评估等问题时,作者也都能从深层次上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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