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记者述评

  红色警告
——我国城市火险隐患扫描
本报记者毛磊
当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时,人们常常谈火色变。可灾难一过去又巴不得快点儿忘了它。
就在去年燃烧的几起大火尚未被人淡忘时,今年1月30日杭州一把火又将全市第四大商场——天工艺苑焚烧成一片废墟。
去年是建国以来大火最为集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一年,类似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南昌万寿宫商城、深圳安贸危险品储运仓库、北京隆福商业大厦这样的特大火灾就有146起,共烧毁大中型商场36家,物资仓库23座,工厂、车间63个以及歌舞厅、宾馆、饭店20家。
在去年全国发生的3万多起火灾中,有1600多人丧生,40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亿多元。
灾难之火就是这样以巨大无比的摧毁力,闪电般地把人们辛勤创造的财富焚之一炬。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工厂、商店、宾馆、仓库、歌舞厅随着缕缕青烟,化为乌有。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自然的和人为的种种原因,使我们的城市缺乏对自然灾害的应有的预防和抵御能力,缺乏应有的社会安全防范和保障力量,以致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就会造成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头脑。
面对种种火灾隐患,我们再不能掉以轻心了。
问题之一,火源猛增,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加。
去年发生的146起特大火灾中,60%发生在广东、福建、山东、浙江、辽宁、上海、江苏、广西、海南、河北等10个沿海省市,其中广东省发生29起,占全部特大火灾的1/5,损失3亿多元,占3/5,有10%发生在外商投资企业;54%发生在商场、仓储单位等流通领域和公共场所;43%是由于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电器设备不当引起。
在城乡结合部崛起的一批批乡镇企业往往厂房布局不合理,车间耐火等级低,配电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器材和设备不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经济承包中,大部分没有消防安全内容,承包人的短期行为明显,对现存的重大、特大火险隐患舍不得花钱整改。
近几年,城镇居民家用电器大量增加,家用电器引发的火灾不断增加。据上海市消防部门统计,近年来因电器安装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火灾占各种火灾总数的32%。易燃气体进入家庭做生活燃料,私藏汽油等等,也增加了新的火灾因素。
问题之二,商品流通多、贮存量大的城乡集贸市场火警火灾亦逐年上升。
一些集贸市场往往是工商、城建部门自行利用老城街、巷改建扩建而成,道路狭窄,摊点、人员拥挤,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困难,而且连消防车也无法进入实施扑救。这些集贸市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有的地方连一个灭火器都没有,消防水源严重缺乏。相当一部分集贸市场使用玻璃钢瓦作材料制成大跨度拱型天棚,玻璃钢瓦属可燃材料,一旦失火,会很快蔓延成灾。
问题之三,在一些城市缺乏消防水源、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情况令人吃惊。
北京隆福大厦火灾现场,尽管有消火栓,但由于压力不足无法满足灭火要求。
让人着急的是,有时消防车开来了,却不能靠近失火点救火。一些商店集中的街道或居民聚居区,许多消防通道不是搭起了自行车棚,就是堆放着杂物,停放着汽车,还有的私自在路口设置混凝土路障。
据调查统计,目前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至少有1/4的大型商贸中心门前因非法建筑障碍而影响消防车执行任务。一些大型百货商场还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仅开一扇大门供顾客出入,其余门厅租给个体户摆摊或堆放商品。万一着火,顾客难以尽快疏散。某市一家由地下人防工程改建的商店,顾客挤在几百米长的货摊前购物,整个地下商店只有一个出入口。
问题之四,高层建筑越建越多消防灭火更加困难。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大中城市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有人以为,高层建筑物多采用耐火能力较高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不易发生火灾。消防专家告诉记者,其实,高层建筑内部的大量装饰材料和设备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的,而且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道,就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带来“烟囱效应”。加上高楼受气压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借风势,向上燃烧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此外,高层建筑楼层多,要把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困难很多,由于垂直高度大,也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这种种不利因素,使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较之一般建筑更大。
一些高层建筑尤其是某些高层宾馆旅店,在不宽敞的安全通道堆放杂物,阻塞通路,有的竟把楼梯门封死,一旦起火,楼内人员将逃生无门。有些高层居民楼缺乏管理,各自为政,违章乱用电器,或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问题之五,有法难依现象依然存在,潜在火灾危险更大。
据公安部消防局分析,因违反消防法规或违背安全操作规定而酿成的大火,占去年火灾总数的60%以上。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消防工作有法难依的问题相当突出。《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明文规定,“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但目前很多建筑工程从施工到竣工都不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某个国家投资上亿元的重要工程,竟然在工程心脏部位的中央控制室留下种种灾险隐患。相当多的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有的建筑工程仍然违背施工前预先要作防火审核,竣工时要进行防火验收的规定,干出了许多不讲科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蠢事。有许多今天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明天却敲锣打鼓举行竣工剪彩仪式,根本不把消防部门意见放在眼里。
江西南昌万寿宫商城是个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项目。据介绍,当时用低层建筑防火的标准去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施,建筑材料、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的标准都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多次提出批评,均未被采纳。在行政部门的干预下,商城硬是建成开业了。不幸的是去年5月13日晚大楼失火,因消防设施先天不足,8层楼很快便在大火中全部坍塌,受灾居民200多户近千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据悉,上海、辽宁、四川、山西、广西、河南、广东等18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和政府业已批准颁布了地方消防法规,公安部正在起草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室内装修工程防火规范》等11项全国性的消防法规、规范。
无法可依的局面即将过去,更艰巨的任务是如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消防工作无疑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不仅靠消防部门,更要靠各级政府、靠全体公民的重视,只有如此,社会巨额财富化为灰烬的悲剧才能减少。(附图片)
众志成城。谭晓波摄
图为江苏南京金陵石化炼油厂一只万吨成品油罐爆炸起火现场。
高梅及摄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各司其职依法治理
荣处仁
火魔猖獗、肆虐,令人警醒,然而当人们总结经验,探寻教训时却不难发现火灾屡屡发生的原因:麻木的官僚主义者对应该重视的火灾隐患漠然置之;只顾蒙头酣睡的不称职的“更夫”;群众消防素质的低下;消防设施的落后与消防力量的薄弱;建设规划上对消防问题的忽略……等等,不一而足。
有这样三个数字非常能够说明问题:目前80%的火灾是人为因素所致;80%的火灾肇事者已得到依法处理,而80%起火单位的负责人却未被追究领导责任,他们官照当,钱照拿,顶多在有关总结会议上作个口头检讨,重棒打不到应负责任的领导身上,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如果说80%的火灾乃人为因素所致,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火灾是可以控制、能够避免的。
目前,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思想麻痹,忽视安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缺乏居安思危的警惕性,从而造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这已到了令人不容的程度。
因此,要消除火灾隐患,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首先要求各级领导把消防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安全的大事来关心,实行防火承包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党、政、工、团、公安、消防各司其职,综合治理。其次还要严明法纪,依法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对责任者不允许姑息迁就,不允许在甲地渎职酿成火灾,事故后革职又到乙地继续当官。由于官僚主义而引起火灾,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大盗落网记
——建国以来最大的现金被盗案侦破纪实
张伟
祸起萧墙
1994年2月16日上午9时,过完春节上班的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莆田市中心支行职工被惊呆了:金库保险柜内的31.44万美元、75万港币和2万多人民币不翼而飞。
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侦查,初步查明这是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现金被盗案,作案嫌疑人是支行国际业务部21岁出纳员连广宇,但连广宇已于6天前失踪。2月17日,福建省公安厅把一份份通缉令发往各地,请求协助捉拿。
神秘“学生”
在莆田市中心支行尚未发现案情时,四川重庆市公安机关查获了一名十分神秘的“学生”。
2月15日晚上8时,一个操北方口音的男青年敲开了四川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办公室主任肖建民的家门。来人自我介绍说:“我叫杨军,是上海人,三年前高中毕业,现在想进贵校自费补习英语。”肖建民觉得他说话诚恳,千里迢迢来求学也实属不易,于是热情地接待了他。
夜色已沉,肖建民和18岁的儿子肖畅把“杨军”送到校招待所住宿,登记员叫“杨军”出示身份证,“杨军”解释说:“我的身份证昨天被小偷扒走了。”登记员坚持原则拒绝办理住宿登记。
于是肖建民和儿子把他介绍到歌乐山下一幢农家住宅里租房住下,临走时,“杨军”摸出1000元钱硬塞给肖建民。在回家的路上,肖建民和肖畅都感到这个“学生”十分可疑:自称是上海人,说话却没有上海腔,一会儿称高中毕业已二年,一会儿又称是三年,而且没有任何证件,年纪轻轻出手如此大方。
父子回家后,肖畅对“杨军”寄放在家里的一只大皮箱产生了好奇。于是他悄悄用螺丝刀撬开拉链,从皮箱中取出一个用报纸和塑料袋包扎密封的东西,然后层层剥开,发现里面竟是18扎美钞,每扎是一百张的百元券,共18万美元!
肖畅吓呆了,随后向父亲报告,肖建民听后深感事态严重,于是和儿子一起携巨款到保卫处报案。
16日早上6时,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接到报案后,3名刑警在肖建民的带领下,冲入农舍将嫌疑人“杨军”逮住,当即从床单下查获9.94万美元和1.1万人民币的巨款。
几经狡辩原形毕露
2月16日上午,刑警对嫌疑人“杨军”进行了第一次讯问。
“你的真实身份?”刑警问道。
“我叫杨军,别名杨晖,家住上海杨浦西区南大路38号,身份证在重庆失窃。”“杨军”回答得轻松自如。
侦察员立即打电话向上海方面查询,16日下午上海回话:“上海根本没有杨浦西区,宝山区有南大路,但也无38号。”证实“杨军”所说全系谎言。在证据面前,“杨军”又谎称自己叫“李林辉”,住北京海淀区城南路156号。干警们没有被眼前这只狡诈的狐狸迷惑,他们注意到皮箱内一只印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莆田市中心支行”字样的信封。2月18日,侦察员包守文给莆田市中心支行挂通了电话。
正在为金库盗案忙碌的福建公安机关侦查员听完包守文的情况介绍后雀跃欢呼,他们通过核实相貌特征认定这个“杨军”和“李林辉”正是携款潜逃的金库大盗连广宇。
走向深渊
刚刚大专毕业参加工作的连广宇为了搞到巨额现款出国,他决定向金库下手。2月5日和6日,他利用银行保卫措施不严的漏洞,偷配了别人的4把金库钥匙。2月8日中午11时,银行的职工纷纷下班回家过春节,连广宇用钥匙打开3道库门,然后打开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洗劫了里面总值人民币360万元的美钞、港币和人民币匆匆出逃。
2月14日抵达重庆后,连广宇对自己的潜伏计划进行了考虑。他认为内地城市可能风声不紧,而大专院校更为安全,于是决定到四川外国语学院自费学习英语。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刚踏进“最安全”的校园,便被警惕的群众发现,最终落入恢恢法网之中。(附图片)
下图为公安机关查获的赃款赃物。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征文

  真抓实干求发展
——记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曾宪章
黄晓
今年这个春节,曾宪章又没能与家人团聚。他去了一个偏远的劳改农场,看望那里的干警和职工。“这个农场去年效益不错。大年三十,犯人们吃上了十五道菜,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曾宪章说这句话时的表情,比他自己吃了十五道菜还高兴。
曾宪章是个能吃苦又讲实效的人,这或许与他的经历有关。一九四四年,曾宪章出生于川东一个贫苦家庭,一九六三年考入北京大学,在拮据的生活中苦读了五年法律。他当过矿工、纤夫、电工。八十年代初恢复律师制度时,他成为四川最早的律师之一。一九九二年初就任四川省司法厅厅长。
曾宪章走马上任后选择了“转变观念”作为突破口。他向干部们提出,要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只要有利于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有利于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争论,即使有缺点也不怕,到年终再来总结。他还结合四川的实际和自己的体会,充分地阐述了邓小平同志“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认识,在基层干部中树立起“不走改革之路,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死路一条”的思想观念。
曾宪章一直把“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他要求领导干部要着眼于实际,着眼于基层,力戒空谈,真抓实干。现在,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下基层已形成制度,他们坚持定期到基层去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面对面的指导。遇到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他们就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文章,召开研讨会议,理论上弄清之后,再着手解决实际问题。
为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在曾宪章的带领下,四川省司法厅先后组织制定了《加快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步伐的意见》、《关于加快律师工作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劳改劳教工作改革的试行办法》等十几个关于改革的文件,这些文件始终以“突破旧体制束缚,实行简政放权,增强激励机制”为核心。在贯彻落实中,曾宪章又强调,要采取“发展与提高并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带着先进走,绝不迁就落后”的工作方针。
短短两年时间,曾宪章所倡导的改革已经见到成效。四川省的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作为工作重点的律师体制改革有了很大进展。到一九九四年初,四川的律师总数已达七千一百三十七人,律师事务所三百六十二个。去年,全省律师帮助企业引进外资二点七亿美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五亿多元人民币。合作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相继涌现,国办律师事务所也在改革中焕发出活力。(附图片)
图为曾宪章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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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执法者风采

  警花独秀
刘灿邱红杰
她是警界闻名的“女侠”;她是歹徒闻风丧胆的“克星”;她是公安干警们的光荣。“三八”妇女节前夕,刘玉琴作为唯一的警察,应邀来北京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巾帼建功”报告团。
刘玉琴今年40岁,中等身材,23年刑警生涯积累下的特有威武,她戴上大沿帽显得英姿飒爽,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年轻不少,透着警察的坚毅和女性的温柔。
23年的刑警生涯里,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次不是历经无数艰辛,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哪一次不是带着一身的疲乏,回到阔别多日的家;哪一次不是在生命中留下难以忘怀的记忆……
刘玉琴原是郑州郊区的一个农家姑娘,1971年郑州市刑侦大队多了一个年轻的女侦查员。时光如梭,她从一个不谙警务的小姑娘成长为经验丰富的刑警队长。至今,她的脸上和身上还带着三次车祸留下的“纪念”。1992年12月7日,刘玉琴从医院回到了家,她因摔伤脊椎,腰部还打着钢板。第二天,报案就上门了。郑州市郊区五里堡南地区发现血迹和毛发。案情就是命令,刘玉琴带着伤痛及时赶到现场,她率领刑警循着血迹追索到一个机井旁。井沿沾满了血迹和脑浆。井深达30余米,借助手电筒的光亮,可以看到死者悬挂在机井中间的管子上。刘玉琴明白,当务之急是捞出尸体,她二话没说,脱掉大衣,让同伴们用绳子拴住腿和胸部,坠入井内。由于空间狭窄,无法作业,她又让人把她拉上来,再头朝下,脚朝上坠入井中。她用下巴夹住手电筒,用绳子牢牢拴住尸体,拉出井外。像这样的脏活累活,刘玉琴也不知碰见过多少次了,在这个本属于男人的世界里,她总是冲在最前边,干在最前面。这些年为了培养自己过硬的基本功,她干什么学什么,掌握了化装守候、擒拿格斗、跟踪盯梢、涉法追踪等专业技能,她是一名令人信服的女刑警队长。
刘玉琴自认为是幸运的,在她公务缠身无暇顾家的时候,她有理解她的丈夫和一个埋怨她又深爱她的女儿。十几年来,她很少能照顾女儿,丈夫和孩子在家常常白开水、白馍、白糖就是一顿饭。
有些人问刘玉琴,你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早出晚归,到底图个啥呢?刘玉琴的回答简单而朴实:“我啥也不图,我就是喜欢刑侦工作。”这些年来刘玉琴共参与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800多起,重大刑事案件500余件,处理各种人犯2000多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50多万元。河南省授予她“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奖”等荣誉称号,她还荣立了三等功,受到上级多次嘉奖。(附图片)
图为刘玉琴(右)正在107国道上巡逻。王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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