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我们必须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全面把握《决定》精神,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深入。
一、《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就是“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弄懂了它就抓住了整个《决定》的主线。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使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得到了深化和丰富,是《决定》的最新贡献之一。《决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就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意义进一步指明了。《决定》从五个方面论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使这个命题有了丰富的内涵。《决定》还对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出了具体途径,明确“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并列举四种公司形式进行改革实践。这是对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是解决企业改革深层次问题的方向。当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过程,其中有许多新问题需要人们不断去发现、去认识、去解决,因而《决定》对此留出了广阔的探索试验的空间。
三、《决定》首次明确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这是对15年来商品市场发展成效的肯定,也是对建立新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好的反映,具有重要意义。没有发达的要素市场,就说不上资源的合理配置,当然也就说不上市场经济。与此相适应,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中,《决定》第一次使用了“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概念,这是对传统观念的突破,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其实质是把资本和劳动力真正作为生产要素使之流动起来,并在市场竞争中达到合理配置。《决定》把“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作为一项任务提出,对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四、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有必要也必然能够把宏观调控搞得更好。《决定》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原则,既吸收了世界上市场经济搞得好的国家的成功经验,也十分注意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决定》的第四部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中,有三点意见非常重要。一是第17条中对宏观调控三种手段的各自作用和相互关系,作出了清楚界定,指出要“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并分别阐述了各自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明确“运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要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并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是我国建立新体制必须解决而长期又不十分明确的问题,对于我国既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又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很强的针对性。二是以准确的语言阐述了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和计划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目标和实现的途径,为今后推行五大改革指明了方向。三是强调了“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限,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其新意在于指明“宏观经济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但同时,也明确省级在运用地方税收和预算,以及融资手段,来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方面有必要的权力。强调了两个积极性,又没有提两级调控,是一种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观点,是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
五、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决定》在重申“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同时,强调必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一个重要思想。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追求的就是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生产力。因此,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就必须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拉开个人收入差距,以促进劳动者提高素质、提高效率。实现公平是一个过程,必须在有效率的前提下才谈得上公平,公平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低收入下的数量平均。另一个重要观点是,《决定》首次明确“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提出“国家依法保护”“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要素进入收益分配已是客观现实,如何正视并正确引导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决定》不仅承认和肯定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而且也同时指出“要通过分配政策和税收调节,避免由于少数人收入畸高形成两极分化”,为此,要“逐步建立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依法强化征管个人所得税,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些重要论述,对于解决已经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明确的方向性,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六、作为新体制基本框架重要内容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决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时借鉴国际上的成功作法,在三个方面作出了准确的阐述,对于统一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明确“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高福利、高保障水平显然会增加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是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所达不到的,过低保障水平又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深化,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是明确“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实质在于改善养老、医疗保险金完全由国家和单位包下来的传统福利性作法,通过把单位和个人筹交的保险金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险制度。三是强调“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经营要分开”的原则,明确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无疑,这一切将大大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七、《决定》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部分,进行了全面阐述,既重申了我党对农村经济工作一贯的方针,也有许多新的举措。一是在稳定农村生产关系,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方面,提出了“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一个延长、两个允许”的方针,对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努力增加投入有重要意义。二是对乡镇企业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要“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创新”的要求。并首次指出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途径就是“发展股份合作制”。显然,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对于乡镇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对发展小城镇,相应进行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给予了充分重视,并把这些与“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说,未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城乡差距的缩小,无不与此息息相关。这些大的举措,必将对我国农村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八、《决定》提出了“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的要求;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地域和“拓宽对外开放的领域”的新目标,以及“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的新举措;还首次表明,我国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的方针。这就进一步使我国经贸体制与关贸总协定原则相衔接,更有利于发展我国经济技术贸易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和竞争,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国投资办企业,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九、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最重要的配套改革,《决定》专门论述了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式和任务。其主要特点是,既要使科技、教育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又要符合各自的发展规律;既要加强基础研究、强化义务教育,又要放开搞活开发性研究和社会教育;既要着眼于科技教育体制本身的改革,更要把提高科技水平、国民素质和培养人才作为百年大计切实抓好。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技术进步和宏大的人才队伍建设,对此,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十、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性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没有完备的法制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难以建立和完善。《决定》对法制建设给予高度重视,指出:必须围绕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十分鲜明地提出“改革决策要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这就把建立新体制的进程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和实践了,其意义非同寻常。
上述列举的十个方面仅仅是我初步学习《决定》的认识。随着改革的实践不断发展,学习不断深入,我们对《决定》的理解和认识也必将会不断深化。学习《决定》最重要的是领会实质,抓住重点和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其理论依据和实践成就,才能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学习过程也是进一步打破传统观念束缚、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如果用计划经济思维方式来学习《决定》,不仅不能理解,甚至还会产生抵触。只有牢牢记住“决定各项改革措施取舍和检验其得失的根本标准”即“三个有利于”,才能学到《决定》的精髓。另外,由于《决定》是建立新体制的行动纲领,是用来指导改革开放实践的,因而贯彻《决定》最好的方式就是敢于实践、大胆探索,杜绝空谈。当然,各地在贯彻落实《决定》时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决定》确立的方向、目标,同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否则,如果搞一刀切、一哄而起,则只能把改革搞糟。


第5版(理论)
专栏: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反腐败斗争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室郭德宏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地同剥削阶级影响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就十分注意这个问题,并制定了不少制度,采取了许多措施。
毛泽东多次指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自私自利、贪污腐化“是最可鄙的”,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才是可尊敬的”。他一再强调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指出“没有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也就不能执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反对腐败,这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刘少奇指出:共产党“所代表的是被剥削而不剥削别人的无产阶级”,它所进行的革命是为了“从人类社会中最后消灭一切剥削,消除一切腐化、堕落的现象”。因此,它必须严重警惕党内腐化、堕落现象的存在,“始终保持自己纯洁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品质,而不蹈历代革命者在成功时的覆辙”。
反对腐败,这是清除剥削阶级的影响,巩固党的组织的需要。1943年1月7日,任弼时在《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一文中指出:有的人由于染上了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脑子里装满了法币”,因此贪污、作恶、无法无天。这种情况如果“不加注意,不努力克服,任其发展下去,干部与党员就会起着质的变化,党、政府与军队也会被它逐渐腐蚀,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尖锐地开展反贪污腐化的斗争,把那些思想上已经蜕化而成为异己的分子,坚决地清洗出去,在今天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
共产党之所以必须反对腐败,还由于它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国家中领导民主革命的,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允许有益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发展,这也会对党内产生影响。1941年4月19日,毛泽东在《农村调查》的跋中就谈到这个问题。他说:“严肃地坚决地保持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的纯洁性,和保护社会经济中的有益的资本主义成分,并使其有一个适当的发展,是我们在抗日和建设民主共和国时期不可缺一的任务。在这个时期内一部分共产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化,在党员中发生资本主义的思想,是可能的,我们必须和这种党内的腐化思想作斗争;但是不要把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错误地移到社会经济方面,去反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我们必须明确地分清这种界限。”
要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必须有制度作保障。因此,党除领导人以身作则,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全党作出表率外,还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开始,就制定了严格的制度。1927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就在关于《节省经费》的第21号通告中规定:“各省经常费用,务须依照预算开支,于每月月终造具决算,提交省党部的最高机关审查存案,并报中央查核”。从1932年起,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具体办法和标准。1933年12月15日,由毛泽东等署名发出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号训令,明确规定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办法如下:(一)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甲)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乙)贪污公款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监禁。(丙)贪污公款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两年以下的监禁。(丁)贪污公款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二)凡犯第一条各项之一者除第一条各项规定的处罚外,得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没之公款。(三)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罚罪,照第一第二两条处治之。这个规定,应该说是很严厉的。1937年3月13日,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将它再次颁布,令各级政府遵照执行。1938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将贪污罪详细列举了10条表现,规定犯有这些罪行者以下列之规定惩治之:(一)贪污数目在五百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二)贪污数目在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三)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上至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四)贪污数目在一百元以下者,处一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同时,应追交其贪污所得之财物,无法追交时得没收犯罪人财产低偿。1943年4月25日,陕甘宁边区在各级政府干部任免、奖惩等条例中还规定:有贪污、腐化、营私、舞弊等行为者,不得任用为政府干部,并应予严惩。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和各部门对有关方面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1948年1月4日,中央华北财经办事处《关于反贪污浪费的指示》,明确提出要严格掌握制度,“尤须建立审计制度,检查收支状况”。随着人民解放军对大城市的占领,中共中央及时地制定了城市政策,申明了严格的城市纪律。在1947年11月人民解放军攻占石家庄时,中央工委即明确宣布:一切到石家庄工作的干部和士兵,不准私人拿取一点东西,不准制新衣、大吃大喝,必须保持纯洁与艰苦的作风,如有人违犯立即送出石家庄。占领以后,中央工委立即总结了这里的经验,发给全党。1948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城市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规定任何负责的党员不得在城市的公共房屋中设立私人公馆;一切城市工作人员不能容许有不守纪律及贪污和腐化的现象,如有这种行为必须立即加以处理,令其离开城市工作。
要有效地反对腐败现象,必须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1943年1月7日,任弼时在《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一文中就提出:反对腐败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党内发动所有的党员群众,在政府系统中发动广大的劳动群众,大家来进行批评和监督”,他说应把这个作为“一种重要武器”。1945年7月,当黄炎培访问延安谈到共产党如何跳出由盛而衰的历史周期率时,毛泽东也提出依靠民主、依靠人民监督政府,防止消极腐败现象产生的思想,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8年1月4日,中央华北财经办事处《关于反贪污浪费的指示》,也提出要把群众监督作为反对贪污浪费的重要方法。
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中央领导同志还经常抓住典型事例和关键时刻,教育和提醒全党。1937年10月,当老红军干部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女学生逼婚未遂开枪将其打死的事件发生以后,经审判立即将黄克功处以死刑,毛泽东还致信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说明必须对黄克功处以极刑的原因,提出一切共产党员、红军指战员、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1944年3月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发表以后,毛泽东立即指示印发给高级干部,当作整风文件阅读,以让大家“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
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告诫全党:因为胜利,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等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一些共产党人“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进北京时,他还指出这是“进京赶考”,希望大家不要当李自成,要考个好成绩。
正因为党始终坚持反对腐败,并作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全党和全军保持了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而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现在,我们的条件已与民主革命时期有了根本的不同,当时的一些具体规定已不完全适用。但是,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那种艰苦奋斗、清正廉明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仍然应该坚持和发扬。对于这样一笔宝贵的财富,什么时候都不能丢。


第5版(理论)
专栏:

  社科书讯
△姜涛著《中国近代人口史》已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考察了自十七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中叶三百年间中国人口的数量增减、人口分布与人口迁移以及人口结构等。对近代人口与历史的关系问题也作了探讨。(海峰)
△《中国人物年鉴》是我国第一部以年鉴的形式,介绍每年度我国各方面知名人士的活动、事迹、贡献及生平的大型工具书。每年收人物条目一千余条,共约一百余万字。《中国人物年鉴》自一九八九年创刊来,受到各界重视和海内外广大读者欢迎,被认为是一部反映及时、出版定期、资料翔实的关于中国人物的大型资料工具书。
△由四川省社科院陈永忠撰写的《中国社会主义股份制研究》(人民出版社出版)是一本全面系统研究社会主义股份制的理论专著。该书重点探讨了股份制与国有制企业的改革,研究了股份制企业集团,股票市场的组织与管理,总结了我国股份制改革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推行股份制的措施。该书出版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最近,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该书的修订本。在修订本中,收入了由作者牵头的国家社科基金《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的前景、模式和途径研究》课题的系列研究成果,课题总研究报告,深圳、上海股份制试点的调查报告,香港股份公司和股市的考察报告等。该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由马洪、王光英、刘国光等任顾问,李琮任主编的《世界经济年鉴》一九九三年卷,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是一部反映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活动、考察世界经济发展动向、追踪世界上各类经济部门的发展状况、介绍中外有关公司和企业的情况的大型实用工具书。本版包括世界经济综合性报告、国家与地区经济概况、世界工业、世界农业、各国商业、世界旅游业、世界科技、中外工商企业等十四个编目,并刊载了中国规模最大的五百家三资企业排名的系统资料。(木子)
△金平章主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农村发展》一书,已由湖北科技出版社出版。该书根据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中国农村广大农民和农业产业如何更快地走上市场经济轨道,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本书还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现状及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实现小康步伐进行了有益的探讨。(龙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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