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社会安宁人人参与
——太原市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城纪实
《长安》杂志记者罗先明本报记者毛磊
据对山西太原市1711名群众最近问卷调查,80%的市民认为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全感比过去增强。
然而一年前的太原市治安秩序却是不尽如人意的。1992年6月6日至30日,太原市凶讯频频,入室抢劫凶杀案竟连续发生4起,4个家庭共15名无辜者含冤九泉。一时间市民人心惶惶,有的人家未及日落便紧闭门户。
面对如此严重的治安状况,太原市政法机关展开了凌厉的“春季攻势”,一举破获了各类刑事案件1631起,查获违法犯罪分子1220名。
但“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如果仅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据此,1993年3月23日,一份由太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关于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城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这一“实施方案”明确了奋斗目标:动员和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军警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依法治理社会治安,从现在起到1995年底,奋战三年,把太原建成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法制健全、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模范城。
太原市广大政法干警在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城工作中,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这是义务又是荣誉,也同时意味着危险和牺牲。
当一名手持匕首的歹徒边跑边朝无辜群众举刀乱刺时,恰逢警察姬永刚赶来。歹徒的利刃上还滴着鲜血,警察为了不误伤群众,空手与凶犯搏斗。邪恶的刀光残暴地插进了姬永刚的胸膛,而正义的铁铐却同时牢牢地锁住了歹徒的手腕……
于1993年3月1日新组建的巡警大队,以其果敢善战和快速反应,已成为市民心目中的雄鹰。他们采用点、线、面结合的布局,织梭般穿巡于繁华复杂地区和交通要道。
去年5月25日中午,巡警郝学胜等人在五一路巡逻,接到遭抢劫的受害人报案,立即出动,几分钟内就将7名抢劫犯抓获。由此顺藤摸瓜,将该犯罪团伙的22起积案悉数破获。
据统计,从1993年3月1日至10月20日,巡警大队共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分子691人,侦获各类刑事案件145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45起。然而,年轻的巡警中已有59人先后在巡逻执勤时光荣负伤。
倘若没有政法干警的铁拳,太原市创建社会治安模范城的工作就无从谈起。邪恶的屠刀只能用正义的钢枪去摧毁。市委、市政府深知钢枪在握的意义之所在,故经费再紧张也要尽可能解决政法机关的装备问题,最近他们又拨出300万元为政法系统解决实际困难。
如何真正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使太原市区的各个部位都成为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坚固阵地,是创建治安模范城的难题之一。对此,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抓大的,攻难的,治乱的,见实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每年重点整治100家单位。
太原市内某大学,校园内没有存车棚,4个月被盗自行车100多辆,子弟小学发生重大失盗案件;太原某工厂往年是治安模范单位,本年度却发生两起恶性案件。
市政府对于这类验收不合格单位,按规定处罚和扣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金”,并实施“一票否决权”。
人们都说见义勇为精神是衡量社会风气好坏的重要方面。继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争先恐后而起,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说明见义勇为精神已越来越广泛深入人心。
其实,全国首家“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诞生地就在太原。1988年6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太原晚报、太原日报联名发起,成立“太原市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后易名为“见义勇为基金会”。当年便收到捐款28万元。
五年来,这一基金会共表彰437人、24个先进集体,组织过30多场报告会,并把勇士们的事迹制成录像、录音带,广泛宣传。基金会的同志还奔走于各个单位,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家属“农转非”问题,子女上学问题,本人入党、提干、提薪问题等。
太原市五一百货大楼营业员余建国,参加工作14年来,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620余名,缴获各类凶器120余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大小案件2000余起,成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烈士后代李继烈,1985年以来,肋骨被打断,牙被打掉,却奋不顾身抓获各类犯罪分子60余人。
一个共同的声音在众多市民心中回响:社会安宁,人人参与。
(附图片)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

  “我就爱打抱不平”
——女律师李亮生速写
周立宪
“我就爱打抱不平。”
这句话颇有些绿林遗风。然而它并非出自赳赳武夫之口,而是出自一位身材娇小、形象和气质都很像演员的女士之口。
广东广州市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李亮生曾是一名演员。70年代,李亮生曾作为我援外部队文工团的歌唱演员到过老挝,退伍后被分配在广州市文化部门工作。1979年调到法院工作后,又以优异成绩取得法律大专文凭,走上了律师工作岗位。
是不是那种好打抱不平的性格驱使她选择了做律师为职业,李亮生没有说,也许她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她很痛快地承认,当律师使这种性格有了发挥的机会。她自然明白,和所有的律师一样,打抱不平不需要手持三尺青锋,而是依靠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987年秋,在香港百华美有限公司任职的黄某到广州参加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谁知却被卷入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将他作为诉讼中第三人,将护照长时间扣留,一些人还说他是诈骗犯。法院最后判决他偿付原告货款119万元及银行利息。黄某经受不了这个打击,气得吐血,被送到医院抢救。他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决,聘请李亮生代理诉讼。
黄某的境遇引起了李亮生的同情,她一方面向有关部门写信,要求法院发还黄某的护照,以便黄某能出境到日本洽谈业务,一方面代黄某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李亮生在上诉状中指出,黄某代表百华美有限公司将2.5万套电子计算器散件交给组装单位,法院在未查明其中1万多个计算器下落的情况下认定黄某为责任人,判处黄某偿付货款119万元及银行利息,显失公道;黄某是接受被代理人百华美公司的委托,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商务活动,即使出了差错,也应追究被代理人百华美公司的责任,不应追究具体经办的代理黄某的责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支持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法院对事实未查明,影响了侵权责任的判定,同时对百华美公司与黄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未查清。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988年3月依法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后来,法院于1991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由百华美公司赔偿1万台电子计算器原值款79万多元给原告新亚公司。至此,从案件开始到结束,历时6年,在经过三次错判,两次发回重审后,黄某终于打赢了官司,避免了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挽回了自己的声誉。
李亮生出名以后,找她办案的人越来越多,但她并不因为自己有了名气就拒绝代理小案,而是无论大案小案她都认真对待。她说:“我决不让当事人失望。”
作为事务所的副主任,李亮生除了要负责事务所的一些工作外,每年要经办30多件各类案件,还担任约20家企业和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是相当繁忙的。她很感激当工程师的丈夫。他一向支持李亮生的工作,承担了许多家务,辅导孩子的功课,使她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好容易有一点空闲,她打算为丈夫和孩子做一顿可口的晚饭,尽一尽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可这时候却偏偏有人找上门来谈案子。为此,李亮生总感到有些内疚,觉得“欠”了丈夫和孩子许多。然而,当她在经过许多曲折,克服困难,终于办好一件案子,看到当事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时,她相信,丈夫和孩子会体谅她,而且也会跟她一样感到欣慰。
(附图片)
李亮生律师近影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原司长金瑰琪贪财栽了跟头,请看她在检察官面前——
欲盖弥彰的表演
任秉生李小英
一辆高级轿车缓缓地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前停稳,一位雍容大度、气韵不凡的女人下车。她,就是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赫赫有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司长,现任中国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的金瑰琪。这事情发生在去年8月的一天。
她款款走进办公室,与约她前来的检察官见面后,泰然自若地向检察官投来探询的目光。出于职业习惯,年轻的检察官问道:“你就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司的金司长?”“对,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我身体不好。”她回答得很干脆。
“你在担任广告司司长期间,你们司里的干部收过其它单位的钱和物吗?”
瞬间,她眼里闪过一丝不安,但顷刻就恢复了平静,她说:“作为司长,我在这方面特别注意,同时也经常教育下属,一是不要在生活作风上犯错误,另一个是不要在金钱上栽跟头。不要说我,据我所知,我下属也没有类似问题,如有也是背着我干的……”
检察官打断她的话,一针见血地问:“1990年6月,你们收没收过一家刊物编辑部的一笔赞助费,一张6000元的现金转帐支票?”“6000元支票?赞助费?我没听说过。”她摇头,摆手,一副全然不知的样子。“那好,你回去好好考虑有没有这事,我们希望你能很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的调查,不过刚刚开始。就在几天前,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在查办某单位一起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某刊物编辑部于1989年至1991年在向国家工商局广告司申办年度广告许可证过程中,曾被迫向广告司干部郑书文先后行贿1万余元,其中有一笔是6000元支票。
第二天,刚一上班,北京一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的电话铃就急促地响起来,董事长李某抓起电话,听出对方是已有两三年没联系过的金瑰琪。几十分钟后,当二人见面时,李某发现金瑰琪显得有些惊慌,她单刀直入地说:“郑书文出事了,被检察院弄走了!”你记得1990年6月我们在你这儿换的那张6000元支票吗?恐怕郑书文会把这事讲出来!这样吧,我先交给你4000元现金,你给我打张收条,日期就签1990年7月,等检察院找你了解情况,你就说郑书文换走现金后,我又把钱还你了!”
事隔一天,当金瑰琪再次来到检察院时,不仅更加胸有成竹,简直有点得意洋洋了!因为她相信,她走在检察机关的前面了!“上次让你考虑的问题怎么样了?”
“噢,这两天我好好地回忆了一下,想起来确实有支票这回事……”随后,便是一段“天衣无缝”的陈述。
然而,这种欲盖弥彰的拙劣表演,如何能骗过检察官那雪亮的眼睛。几天来紧张调查获取的证据,同样天衣无缝地证明了以下事实:1990年6月,郑书文趁为某刊物编辑部办理广告许可证之机,向该编辑部索要6000元现金转帐支票一张,郑将支票交给金瑰琪,金让广告司干部陈舜卿将支票在一家开发公司帐户换成现金后,由金、陈、郑三人平分。
11天之后,当金瑰琪怀揣着一纸交代材料,第三次跨进检察院的大门时,她一边抽泣一边翻来覆去的忏悔、检讨。然而,她并没有打算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她将另一起三人私分受贿款8000元的事实,深深地埋藏到了心底……
1993年11月2日,金瑰琪伙同其下属陈、郑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等待着她的,将是法庭的审判!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义不容辞的职责
荣处仁
《新生之路》一文中普通干部张繁昌,以父母般的责任和深情帮助素不相识的失足女青年侯学红走向新生,尽了一个国家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张繁昌的善举的确值得称道。
任何罪犯,除了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处极刑者外,他们经过服刑改造后都要重返社会。因此,他们是改恶从善,还是执迷不悟,再步歧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宁。每个罪犯在服刑期间及其刑满释放后,都需要帮助、需要温暖、需要教育,这是不言而喻的。
改造、教育罪犯,不仅是劳改机关的任务,也是整个社会乃至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同时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近几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逐步由封闭状态走向开放。各地监狱、劳改场所与社会有关部门签订帮教协议,邀请党政机关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英雄模范人物到监狱视察、作报告,组织罪犯家属进入监狱参观,对犯人进行规劝;安排改造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回监所现身说法谈改造体会;组织犯人走出监所参观,目睹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等等,从而使犯人增强改造信心,看到改造的前途和希望。实践证明,这种全社会的帮教对改造罪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各地还注意在犯人刑满释放后,继续对他们进行接茬帮教,及时做好安置工作,使我国社会重新犯罪现象大大减少。
由此可见,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罪犯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感化和帮教活动,使改造工作得以向前、向外、向后延伸,让罪犯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这已成为我国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之一。
此外,改造罪犯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继续不断地把一批又一批的罪犯改造成遵纪守法的新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社会安定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八年前,22岁的姑娘侯学红与男友合谋,杀害了一位女同学的性命。男友伏法,侯学红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管教干部和社会有关人士的帮教下,她走上了——
新生之路
喻家卿
失去母爱的女孩
8年前,侯学红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女学生杀人,引起了人们的震惊。
侯学红出生在北京城一个普通人家里,有父母、哥哥和妹妹。家里生活虽不富裕,性格开朗的侯学红却并没有因学校的功课和繁杂的家务而失去欢快的笑声。无忧无虑的她万没想到在一个罪恶的日子里竟被丧尽天良的父亲奸污了。
侯学红悲愤的母亲,毅然把没有人性的丈夫送上了法庭。制造罪孽的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但这对已在悲剧中身心受到重创的侯学红来说,却并不是恶梦的结束。母亲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指责侯学红毁了这个家。继而,同学的嘲讽、讥笑也使侯学红常常在人前抬不起头。
初中毕业后,顽强的侯学红考上了一所远在郊区的中专学校。偏巧,初中同学王芬也上了这所学校,只因一点小矛盾,她便将侯学红的过去在校园中传扬得满城风雨。又重新在龌龊的漩涡中挣扎下沉的侯学红,在几近死亡的心灵中产生了要报复王芬的念头……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侯学红和既是同学又是男友的新宇以照相为名,将王芬骗至校外。大概是女孩儿的软弱,侯学红躲在一旁,王芬却在新宇的“教训”中,悲惨地离开了人间。新宇被法院判处死刑,侯学红也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自草原的呼唤
1990年第5期《中国妇女》杂志上,刊登了长篇通讯《罪恶从哪里升起》。文中记述了侯学红如同恶梦般的足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机床厂办公室工作的张繁昌读罢此文,感慨万千。
张繁昌首先给《中国妇女》杂志的编辑写了封信,表达了要以自己的力量帮助侯学红的良好愿望。后来在《北京新生报》记者的帮助下,他可以和侯学红自由通信了。为了从思想上、知识上帮助侯学红,张繁昌一连跑了5家书店,把买到的包括《把一切献给党》一书在内的6本政治、科技图书作为礼物随同第一封信寄给了侯学红:“学红,我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希望你继续前进。在改造的道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帮你战胜它们。生活上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只管提出来。”
当这些书、这封信飞越山山水水,带着张繁昌一家的呼唤,从遥远的内蒙古大草原来到侯学红的面前时,她惊呆了,激动得一时语塞。多少年了,她已对家庭温暖渐渐淡薄了,此时又好像沐浴在家庭的亲情之中。她在回信中写道:
“尊敬的张伯伯:您好!
……伯伯(我可以这样称呼您吧?)……我只是太自卑。如果一个女孩子连生身母亲的宠爱也不能争取,连生身母亲也不能容纳她,那她又怎样去寻求自信呢?
……谢谢您开导我!您的关心和鼓励,我会好好珍惜!……我现在中队担任新犯值星员,又是《北京新生报》的通讯员,我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及局级优秀通讯员,在《大墙丛书》征文中获二等奖。我从没有自满,我会继续努力……”
    不是尾声的尾声
侯学红从1986年1月开始服刑,1988年由无期徒刑改判为15年徒刑。自从得到张繁昌帮助后,她共获劳改积极分子称号3次,监狱表扬4次。1992年1月得到减刑1年的奖励。通过自学,她已获得中文大专8门课程的及格证书。侯学红取得这些成绩,自然有她本身的努力和政府干部的教育,但与张繁昌的帮教显然是分不开的。
侯学红现已30岁,已经过了8年的囚徒生活,还有漫长的余刑之路要等待她去走完。(北京法制报供稿)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左图这位高兴地举起手中钥匙的老人,名叫马润锟,今年68岁,是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因住房困难与老伴长期分居。近日,北京东城区政府在为见义勇为者排忧解难的活动中,奖给他一套住房。
 陈军雁 龙 跃摄
右图为全国劳模、原湖北省枝江县农行的潘星兰,她曾为保护国家财产,奋不顾身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光荣负伤。1993年7月大专毕业,她现在湖北省农行营业部工作。
李生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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