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义演”的忧思
——’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追踪记
本报记者崔佳
编者按:1993年,港台歌星在大陆的演唱会,成了不少人议论的话题。这些演唱会很大一部分是以义演的形式进行的。有的人对演出质量评头论足,而更多的有心人则关心“义演”后的收入去向。这篇记者调查,讲了“’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的一些内幕:名为“义演”,实际为商业性演出;一些人热衷于“义演”形式,是因为可以带来很多好处;政府部门对文化演出市场的管理,还有漏洞等。
演出市场,有商业竞争,但更主要的是精神文明的阵地。对类似“义演”、“捐助性”演出要加强管理,防止一些人从中搞鬼。
1993年9月6日至8日,令四川重庆市歌迷开眼界的,是看了“’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
刘德华是香港歌唱演员,主办演唱会的是重庆魁星楼股份有限公司,演唱会打的招牌是“义演”。
    捐款落入谁腰包?
此前8月下旬到9月初,主办单位在重庆一些报纸刊出的广告中称,将这次演唱会的“全部收入捐献给‘重庆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演出期间,观众拿到的印刷精美的彩色门票上,则印有“’93华仔义演倾心”、“义演精曲”等字样,以示演出的圣洁。
三场演出共11000张门票,其中有8000张由主办单位自己掌握。在售票时,主办单位没有遵照有关部门关于票价最高不得超过200元的规定,以300元至750元的价格售出“团体赞助票”。他们的理由是,高于规定价格那部分是赞助“见义勇为基金”的。据主办单位的人讲,这种高价票卖了4000张左右,收入近300万元。
演出完毕后,怪事出现了:除了港方一行人拿走了200多万元演出费外,所谓“义演”、“捐助”全系空话。对此,主办单位的人解释说,刘德华等从来没说过这次演出是义演。至于门票上的“义演”字样,主办单位是请别人设计的,没有来得及仔细检查。原允诺捐献的全部收入指总收入减去支出后的盈利部分。而这次演出,主办单位赔了,即使这样,也至少要捐50万元给“重庆见义勇为基金”。然而,这个允诺至今未兑现,也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文字协议。
    为何高唱“义演”调?
明明不是“义演”(或称捐助性演出),为什么非要打着“义演”的招牌?原来捐助性演出比纯商业性演出更能为主办者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首先,捐助性演出,主办单位可以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文字宣传,树立自身的社会形象。
其次,可以得到更多的赞助。据了解,1993年重庆市许多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以纯商业性演出的名义拉赞助很不容易。换成了捐助性演出,情况就不大一样。记者了解了4家赞助单位,他们提出:尽管企业资金紧张,但考虑到刘德华演唱会是为“见义勇为基金”捐款,最终还是答应赞助了。
再次,主办单位可以名正言顺地寻求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成立了组委会,市政府一位领导任组委会主任。演出期间,重庆市公安局每晚抽调500人的警力前来维持秩序。演出之后,主办单位声称亏损,申请减免演出管理费、减免文化娱乐附加费一半,重庆市一位副市长亦表示同意。
    怎样遏止这股不“义”浊流?
捐助性演出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如果名不副实,就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重庆市的群众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查这种义演不“义”的事。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许多人士还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捐助性演出的名目和主办者进行考察后再批准能否演出。演出捐助对象,必须是党和政府大力提倡扶持、对社会发展进步有重大作用、能够教育群众、改善社会风气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事件、项目或组织机构。对于演出主办单位,要考察其性质、经济实力、知名度和信誉度。
二、制定关于捐助性演出的政策法规,并保证对演出过程自始至终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属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处。
三、坚持行业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捐助性演出的优惠政策,应该使之制度化,固定下来。非文化主管部门,不能因为支持捐助活动而对捐助演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
四、宣传要实事求是。新闻媒体对捐助性演出的宣传从内容和形式上都要严格把关,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宣传。
捐助性演出历来是一块圣洁的领地,像清潭一样净化着人们的心灵。愿这清潭永远清澈透明,波光绚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合法演出收入应依法纳税
在1993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我们分局发现去年9月查出9名知名度很高的文艺工作者在分别收取8万元、6万元、4万元不等的演出费后的逃税问题。
这9名文艺工作者在1993年9月4日和5日两天的武汉国际渡江节闭幕文艺演出晚会上,共获取33万的收入。根据税法规定,他们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11.1万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或者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可是,这些受观众喜爱、尊敬的艺术工作者不知何因却一走了之;支付单位——武汉渡江节组委会对纳税一事一推了之。这11.1万元的税款收入,至今空文一张。
照章纳税,人人平等,名演员当然不能特殊。也有人说:武汉这两天的演出事前双方有协议,这些演员是税前纯收入,不再负担税收。其实,这种协议(不知真假)违反税收的精神。如果真有人为他(她)们负担税收,那么只能理解这些演员又增加一笔收入。
两天时间得到数万元的收入,已经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又不纳税,难怪群众议论纷纷。
湖北武汉市税务局江汉分局范焕章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多一些“便民读书服务社”
近闻北京出现了20多家活跃于居民住宅区、集贸市场、地铁沿线的“便民读书服务社”。这种介于公共图书馆和个体租书摊之间的连锁性书社,既弥补了公共图书馆对借阅人员控制严、办证手续繁琐、难以满足广大市民读书需求的不足,又避免了个体书摊书刊内容品位低、借阅费高等弊端。
现在,一方面不少图书馆、新华书店为书籍发挥不了作用或卖不出去而犯愁,另一方面广大读者尤其是普通市民却因借不到或买不起书而苦恼。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便民读书服务社”,毫无疑问会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我以为,“便民读书服务社”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给诸多苦于找不到出路的图书馆、新华书店提出了一个现实而紧迫的新问题: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广大群众是渴望读书学习的,关键就看你采取何种措施。
陕西宝鸡机床厂魏俊兴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收取农民负担款应给凭证
长期以来,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收取农民负担款之后,不给农民开收据。由于农民手中没有交款凭证,一些村干部便趁机贪污挪用,中饱私囊。某县教委曾就教育附加费的收取情况,对一个村进行逐户调查。调查的结果是:90%以上的农户均足额上交了教育附加费,与村干部所说的只收上来60%有较大出入。
建议村干部在收取农民负担款时付给收款凭证,以便监督农民负担款收得是否合理,并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安徽潜山县广播站储卫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昔日“荒地展”今朝麦连片
你报去年七月十日第五版刊登了我拍摄的一组反映即墨市马山商业开发区占地抛荒的照片。日前,我路过那里,只见昔日蒿草丛生的开发区占地,已被一片绿油油的麦苗所覆盖。村民告诉笔者,报上登出批评稿后,即墨市委、市政府当即责成有关部门退荒还田,于是,秋播时种上了冬小麦。即墨市委、市政府重视报纸批评的求实态度值得称道。
济南军区某部卢军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修了公路桥 行路不再难
你报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六日第五版“耳闻目睹”栏刊登西昌市锅盖梁镇境内一○八国道线的公路被淹,村民用木板搭桥,收过板费的来信和照片后,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副州长韩恕视察了现场,当即决定由州交通局、州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局出资二十万元,修建一座八米宽的永久性桥梁。经西昌养路段职工奋战月余,该桥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成通车,解决了通车、行路难的问题,群众对此十分高兴。
四川西昌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处张士渝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邮购一套书四年未收全
1989年,山东社会科学院政治丛书编辑部征订《世界宪法大全》。征订书说,这套书分“上中下”三册,书已印好,款到即发书。同年6月,我通过邮局汇去138元购书款,半年后收到编辑部邮来的一本上册。此后我再也没收到任何书。我先后给他们去过15封信,起初,他们回信说正在排版、印刷。后来就不回信了。
黑龙江肇东市 王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转户口还交增容费
去年12月,我因工作需要,从原平县人民银行调往忻州地区人民银行工作,12月14日我去忻州公安部门办理转户手续,户籍警说我没交3000元市区“增容费”,不给办。我到市委询问,有关人员回答,市委、市政府没钱发工资了,只好制定这个土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忻州分行樊乐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不让铁路沿线的窃煤者得逞
近来,大秦、京包铁路沿线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列车在停靠车站或区间临时停车之机,聚众扒窃运煤列车上的煤炭。
去年12月7日18时,一列由大同开往秦皇岛的运煤车,在涿鹿站外被一伙人打开车门,原煤流出车厢,幸亏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偏载脱轨事故的发生。
不法分子聚众窃煤已给铁路运输和国家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希望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铁路沿线各地政府,要采取措施协助铁路部门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国家运输大动脉畅通无阻。
大同铁路分局杨海燕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继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编辑同志:
我的一位女友早年父母离异,母亲再婚后,她随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是母亲和继父将她抚养成人。现在,她母亲和继父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我的这位女友认为,她只对母亲有赡养义务,对继父无赡养义务。请问,这种认识对吗?
湖北房县白窝乡政府李强
李强同志: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就具有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因此,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内容主要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精神上尊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的义务,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不都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形成抚养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里说的抚养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二是继子女虽然由生父和生母供给生活费和教育费,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或教育。只要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就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双方也就产生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你的女友在生父母离异后,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由生母和继父抚养成人。这些事实说明,她继父与她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现在她的生母和继父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她依法不仅有赡养生母的义务,也有赡养继父的义务。你的女友认为对继父无赡养义务,既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本版法律顾问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国家保护动物竟被药杀
入冬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用氰酸钾铝(扁毛霜)、1059农药掺拌粮食,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上药杀野生动物。不法分子宋某携带氰酸钾铝泡制的麦谷10公斤,扬到铁路沿线两侧,一次就药杀各种鸟儿近2万只。还有的药杀野马鹿、狍子。对药杀国家保护动物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内蒙古通辽铁路公安处周维瑜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青青飘流记
9岁的小青青因在家得不到温暖而走出家门,过起了流浪生活。我们怀着怜恤的心情,悄悄纪录下小青青近两个月的活动。只要青青的父母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孩子有家不能归的事情就可以避免。
湖南隆回县六都寨中学团委
刘仕龙 杨英杰
流浪
小青青推着一辆旧儿童车,背着一个烂书包流浪,(经了解:他家住隆回县罗子团乡朝堂村五组,父亲叫刘光林,母亲叫肖翠云,因他腿微瘸被父母赶出家门已一年了)。
怜恤
一位农村妇女刘云美,拿出孩子的棉衣给小青青御寒。
露宿
午夜,气温在零下2摄氏度。小青青就蜷卧在这样的草堆里。他在此露宿已两月有余。
收留
元月1日,六都寨镇新建居委会五组65岁的阳次姑收留了小青青。镇上的一些居民、职工都关心小青青的生活和归宿。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义演”的忧思
——’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追踪记
本报记者崔佳
编者按:1993年,港台歌星在大陆的演唱会,成了不少人议论的话题。这些演唱会很大一部分是以义演的形式进行的。有的人对演出质量评头论足,而更多的有心人则关心“义演”后的收入去向。这篇记者调查,讲了“’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的一些内幕:名为“义演”,实际为商业性演出;一些人热衷于“义演”形式,是因为可以带来很多好处;政府部门对文化演出市场的管理,还有漏洞等。
演出市场,有商业竞争,但更主要的是精神文明的阵地。对类似“义演”、“捐助性”演出要加强管理,防止一些人从中搞鬼。
1993年9月6日至8日,令四川重庆市歌迷开眼界的,是看了“’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
刘德华是香港歌唱演员,主办演唱会的是重庆魁星楼股份有限公司,演唱会打的招牌是“义演”。
    捐款落入谁腰包?
此前8月下旬到9月初,主办单位在重庆一些报纸刊出的广告中称,将这次演唱会的“全部收入捐献给‘重庆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演出期间,观众拿到的印刷精美的彩色门票上,则印有“’93华仔义演倾心”、“义演精曲”等字样,以示演出的圣洁。
三场演出共11000张门票,其中有8000张由主办单位自己掌握。在售票时,主办单位没有遵照有关部门关于票价最高不得超过200元的规定,以300元至750元的价格售出“团体赞助票”。他们的理由是,高于规定价格那部分是赞助“见义勇为基金”的。据主办单位的人讲,这种高价票卖了4000张左右,收入近300万元。
演出完毕后,怪事出现了:除了港方一行人拿走了200多万元演出费外,所谓“义演”、“捐助”全系空话。对此,主办单位的人解释说,刘德华等从来没说过这次演出是义演。至于门票上的“义演”字样,主办单位是请别人设计的,没有来得及仔细检查。原允诺捐献的全部收入指总收入减去支出后的盈利部分。而这次演出,主办单位赔了,即使这样,也至少要捐50万元给“重庆见义勇为基金”。然而,这个允诺至今未兑现,也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文字协议。
    为何高唱“义演”调?
明明不是“义演”(或称捐助性演出),为什么非要打着“义演”的招牌?原来捐助性演出比纯商业性演出更能为主办者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首先,捐助性演出,主办单位可以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文字宣传,树立自身的社会形象。
其次,可以得到更多的赞助。据了解,1993年重庆市许多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以纯商业性演出的名义拉赞助很不容易。换成了捐助性演出,情况就不大一样。记者了解了4家赞助单位,他们提出:尽管企业资金紧张,但考虑到刘德华演唱会是为“见义勇为基金”捐款,最终还是答应赞助了。
再次,主办单位可以名正言顺地寻求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93刘德华重庆演唱会”成立了组委会,市政府一位领导任组委会主任。演出期间,重庆市公安局每晚抽调500人的警力前来维持秩序。演出之后,主办单位声称亏损,申请减免演出管理费、减免文化娱乐附加费一半,重庆市一位副市长亦表示同意。
    怎样遏止这股不“义”浊流?
捐助性演出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如果名不副实,就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重庆市的群众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追查这种义演不“义”的事。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许多人士还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捐助性演出的名目和主办者进行考察后再批准能否演出。演出捐助对象,必须是党和政府大力提倡扶持、对社会发展进步有重大作用、能够教育群众、改善社会风气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事件、项目或组织机构。对于演出主办单位,要考察其性质、经济实力、知名度和信誉度。
二、制定关于捐助性演出的政策法规,并保证对演出过程自始至终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属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处。
三、坚持行业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捐助性演出的优惠政策,应该使之制度化,固定下来。非文化主管部门,不能因为支持捐助活动而对捐助演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
四、宣传要实事求是。新闻媒体对捐助性演出的宣传从内容和形式上都要严格把关,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宣传。
捐助性演出历来是一块圣洁的领地,像清潭一样净化着人们的心灵。愿这清潭永远清澈透明,波光绚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合法演出收入应依法纳税
在1993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我们分局发现去年9月查出9名知名度很高的文艺工作者在分别收取8万元、6万元、4万元不等的演出费后的逃税问题。
这9名文艺工作者在1993年9月4日和5日两天的武汉国际渡江节闭幕文艺演出晚会上,共获取33万的收入。根据税法规定,他们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11.1万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或者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可是,这些受观众喜爱、尊敬的艺术工作者不知何因却一走了之;支付单位——武汉渡江节组委会对纳税一事一推了之。这11.1万元的税款收入,至今空文一张。
照章纳税,人人平等,名演员当然不能特殊。也有人说:武汉这两天的演出事前双方有协议,这些演员是税前纯收入,不再负担税收。其实,这种协议(不知真假)违反税收的精神。如果真有人为他(她)们负担税收,那么只能理解这些演员又增加一笔收入。
两天时间得到数万元的收入,已经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又不纳税,难怪群众议论纷纷。
湖北武汉市税务局江汉分局范焕章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多一些“便民读书服务社”
近闻北京出现了20多家活跃于居民住宅区、集贸市场、地铁沿线的“便民读书服务社”。这种介于公共图书馆和个体租书摊之间的连锁性书社,既弥补了公共图书馆对借阅人员控制严、办证手续繁琐、难以满足广大市民读书需求的不足,又避免了个体书摊书刊内容品位低、借阅费高等弊端。
现在,一方面不少图书馆、新华书店为书籍发挥不了作用或卖不出去而犯愁,另一方面广大读者尤其是普通市民却因借不到或买不起书而苦恼。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便民读书服务社”,毫无疑问会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我以为,“便民读书服务社”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给诸多苦于找不到出路的图书馆、新华书店提出了一个现实而紧迫的新问题: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广大群众是渴望读书学习的,关键就看你采取何种措施。
陕西宝鸡机床厂魏俊兴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收取农民负担款应给凭证
长期以来,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收取农民负担款之后,不给农民开收据。由于农民手中没有交款凭证,一些村干部便趁机贪污挪用,中饱私囊。某县教委曾就教育附加费的收取情况,对一个村进行逐户调查。调查的结果是:90%以上的农户均足额上交了教育附加费,与村干部所说的只收上来60%有较大出入。
建议村干部在收取农民负担款时付给收款凭证,以便监督农民负担款收得是否合理,并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安徽潜山县广播站储卫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昔日“荒地展”今朝麦连片
你报去年七月十日第五版刊登了我拍摄的一组反映即墨市马山商业开发区占地抛荒的照片。日前,我路过那里,只见昔日蒿草丛生的开发区占地,已被一片绿油油的麦苗所覆盖。村民告诉笔者,报上登出批评稿后,即墨市委、市政府当即责成有关部门退荒还田,于是,秋播时种上了冬小麦。即墨市委、市政府重视报纸批评的求实态度值得称道。
济南军区某部卢军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修了公路桥 行路不再难
你报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六日第五版“耳闻目睹”栏刊登西昌市锅盖梁镇境内一○八国道线的公路被淹,村民用木板搭桥,收过板费的来信和照片后,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副州长韩恕视察了现场,当即决定由州交通局、州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局出资二十万元,修建一座八米宽的永久性桥梁。经西昌养路段职工奋战月余,该桥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成通车,解决了通车、行路难的问题,群众对此十分高兴。
四川西昌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处张士渝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邮购一套书四年未收全
1989年,山东社会科学院政治丛书编辑部征订《世界宪法大全》。征订书说,这套书分“上中下”三册,书已印好,款到即发书。同年6月,我通过邮局汇去138元购书款,半年后收到编辑部邮来的一本上册。此后我再也没收到任何书。我先后给他们去过15封信,起初,他们回信说正在排版、印刷。后来就不回信了。
黑龙江肇东市 王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转户口还交增容费
去年12月,我因工作需要,从原平县人民银行调往忻州地区人民银行工作,12月14日我去忻州公安部门办理转户手续,户籍警说我没交3000元市区“增容费”,不给办。我到市委询问,有关人员回答,市委、市政府没钱发工资了,只好制定这个土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忻州分行樊乐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不让铁路沿线的窃煤者得逞
近来,大秦、京包铁路沿线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列车在停靠车站或区间临时停车之机,聚众扒窃运煤列车上的煤炭。
去年12月7日18时,一列由大同开往秦皇岛的运煤车,在涿鹿站外被一伙人打开车门,原煤流出车厢,幸亏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偏载脱轨事故的发生。
不法分子聚众窃煤已给铁路运输和国家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希望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铁路沿线各地政府,要采取措施协助铁路部门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国家运输大动脉畅通无阻。
大同铁路分局杨海燕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继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编辑同志:
我的一位女友早年父母离异,母亲再婚后,她随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是母亲和继父将她抚养成人。现在,她母亲和继父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我的这位女友认为,她只对母亲有赡养义务,对继父无赡养义务。请问,这种认识对吗?
湖北房县白窝乡政府李强
李强同志: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就具有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因此,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内容主要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精神上尊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的义务,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不都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形成抚养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里说的抚养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二是继子女虽然由生父和生母供给生活费和教育费,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或教育。只要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就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双方也就产生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你的女友在生父母离异后,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由生母和继父抚养成人。这些事实说明,她继父与她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现在她的生母和继父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她依法不仅有赡养生母的义务,也有赡养继父的义务。你的女友认为对继父无赡养义务,既不符合他们的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本版法律顾问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国家保护动物竟被药杀
入冬以来,一些不法分子用氰酸钾铝(扁毛霜)、1059农药掺拌粮食,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上药杀野生动物。不法分子宋某携带氰酸钾铝泡制的麦谷10公斤,扬到铁路沿线两侧,一次就药杀各种鸟儿近2万只。还有的药杀野马鹿、狍子。对药杀国家保护动物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内蒙古通辽铁路公安处周维瑜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青青飘流记
9岁的小青青因在家得不到温暖而走出家门,过起了流浪生活。我们怀着怜恤的心情,悄悄纪录下小青青近两个月的活动。只要青青的父母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孩子有家不能归的事情就可以避免。
湖南隆回县六都寨中学团委
刘仕龙 杨英杰
流浪
小青青推着一辆旧儿童车,背着一个烂书包流浪,(经了解:他家住隆回县罗子团乡朝堂村五组,父亲叫刘光林,母亲叫肖翠云,因他腿微瘸被父母赶出家门已一年了)。
怜恤
一位农村妇女刘云美,拿出孩子的棉衣给小青青御寒。
露宿
午夜,气温在零下2摄氏度。小青青就蜷卧在这样的草堆里。他在此露宿已两月有余。
收留
元月1日,六都寨镇新建居委会五组65岁的阳次姑收留了小青青。镇上的一些居民、职工都关心小青青的生活和归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