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方立
最近出版的《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二卷的增补文章中,小平同志提出:“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这一论述,充分反映了小平同志“两手抓”的一贯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指导方针。
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是一个十分科学的命题,内涵非常丰富。
首先,这一论断是对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沉痛教训的历史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既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十年动乱期间,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遭到严重的破坏,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使“我们吃够了动乱的苦头”。痛定思痛,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正是基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才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提出来,并始终不渝地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和任务。
其次,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民主和法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就不会有社会主义民主。但是,社会主义本质上是民主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保证。我们只有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保证广大劳动人民在事实上而不仅仅是原则上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以及其他各项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志、利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可以说,这是民主的一手不能削弱的最根本的依据。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提倡解放思想,重申毛泽东主席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目的就是创造条件调动全民的积极性,使中国人的聪明智慧充分地发挥出来。我们现在加强民主、发展民主也是为了这个目的。”
法制作为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打击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制裁各种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等各项建设事业的法律保障,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活动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大治国措施。没有完备的法制,社会主义国家就很难实现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这也是法制的一手不能削弱的最根本的依据。总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这一论断客观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基础,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离开民主的基础,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法制。不要法制、纪律的民主,也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破坏,是无政府主义。“我们发展民主,有人误解是提倡无政府主义。实际上林彪、‘四人帮’的时候才是搞无政府主义。在无政府主义状况下不可能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一致性,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的,也是建国40多年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了的。小平同志正是基于对民主与法制这种本质关系的深刻把握,反复告诫人们:“我们提出在加强民主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它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民主和法制建设更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我们必须按照小平同志“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进一步搞好民主和法制建设。
坚持民主和法制两手抓,必须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其突出的优点和特点,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但是,它在某些方面或环节上,特别是某些具体制度的程序方面,确实还存在不完善的方面,需要通过改革使其完善起来。而民主总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对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完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创造了条件。这些都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新的实践条件,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改善和加强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合理配置党和国家的政治权力,正确处理党和国家机构内的部分和整体、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的职权范围,以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集中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不仅不能削弱,而必须坚持和完善,努力在全党和全国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只要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善于学习,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的事业就会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要重视和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吸收劳动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要强化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重视舆论监督,完善选举、罢免等各项民主制度,真正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当好人民的“公仆”。
坚持民主和法制两手抓,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党的十四大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订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法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诸环节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加快立法。他指出:“我们好多年实际上没有法,没有可遵循的东西”。“这次会议以后,要接着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的民法还没有,要制定;经济方面的很多法律,比如工厂法等等,也要制定。我们的法律是太少了,成百个法律总要有的,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现在只是开端。”小平同志的这段谈话已过去十多年了,我国的立法状况已大大改观,但是小平同志讲话的精神实质,仍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按照小平同志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关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经济法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法律对社会主义民主和现代化建设的促进和保护作用,只有通过法律的贯彻实施才能发挥。司法机关是最重要的法律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领导也要增强司法观念,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继续维护社会稳定。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解决教育问题,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加强法制建设,还必须在全体人民中不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5版(理论)
专栏:国有企业改革纵横谈

  转机建制练好内功
——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龙哈宣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经过15年来的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最近,我们对哈尔滨市的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调查、剖析,深感国有大中型企业只有紧紧抓住产权改革这个关键环节,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目标,全面推进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改革,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展雄风。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制度
国有大中型企业不活的核心问题和主要症结是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至今仍然没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从而也就无法真正进入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之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已成为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搞好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搞好清产核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国有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准确核定国有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份额,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明确产权归属。国有资产评估应遵循科学、求实的原则,坚决防止资产评估中的隐瞒虚报、弄虚作假和随意压价等贬损国有资产的行为。既要搞好有形资产的评估,又要搞好无形资产的评估,从而真正使产权关系由模糊走向明晰,由虚拟走向真实。
其次,要全面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自主权。必须彻底地把国家对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分离开来,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价值化管理,让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法人。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运用对国有资产的合并、出售、转让、破产、租赁等经营方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资产配置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再次,完善法人产权制度,积极探索国有产权的最佳实现形式。当前要大力推进多个法人相互持股的公司制,通过国家参股、控股和国有股权转让等多种途径,使单一化的国有产权结构多元化、分散化和社会化,让凝滞的国有产权充分流动起来,国家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就迫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觉规避风险,努力拓宽经营渠道,主动采取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去追求国有资产经营中的效益最大化,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哈尔滨医药集团公司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面进行了比较成功的尝试。集团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理顺和明确了集团与国家间的关系。在组建股份公司时共设置了三种股权,即国家股、企事业法人股和个人股。集团作为一个混合控股公司,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代行国家股股权。这就使国家的最终产权与企业产权之间脱离了直接管理的隶属关系,实现了国有企业产权的明晰化和多元化。集团还把产权改革和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中,企业不仅完成了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而且大力改革传统的经营方式;不仅参与商品市场的竞争,而且积极参与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市场的全方位的经营和竞争。他们还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充分发挥集团的融资、筹资和投资功能,大胆进行国家股的溢价有偿转让,大规模地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使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现在,该集团已跻身于全国医药行业的四大家族之列,并正向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方向迈进。
    加快改造强化管理
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还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和科学管理。产权改革解决经营机制问题,而改造和管理则要解决企业科技实力和整体素质的问题,所以必须把理顺产权关系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强化内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改革、改造、管理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是企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技改资金长期投入不足,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装备陈旧、技术落后、工艺老化的问题,致使其产品的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差。这是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一个深层次问题。为了使国有大中型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当前必须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全面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首先,要大力增加技术改造的投入。国家要增加对国有企业的技改投入,企业自身也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把技术改造变为企业的经常性行为。如,哈尔滨轴承厂以吸引外资入股的方式,进行嫁接改造,不仅使主要生产工序和设备得到更新,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而且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其次,技术改造要有超前意识,坚持高起点、高档次、高水平。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是我国大型发电设备的主要制造厂家之一,近年来他们密切跟踪世界大型发电机组扩容升级的趋势,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不仅制造技术上了档次,企业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而且确立了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第三,技术改造要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实力为目标。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曾长期从事单一的军品生产,企业曾一度陷入困境。改革开放后,他们以优化产品结构为目标进行技术改造,研制、生产出近300个品种的适销对路产品,从1988年起连续6年进入全国销售收入500强。
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的产权改革和技术改造的成果都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来实现和巩固。如果管理上不去,即使产权明晰了,技术装备上去了,企业也难以搞好。当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存在着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机制僵化的致命弱点,这是导致企业经济效益欠佳的一条重要原因。要建立健全现代化的企业组织领导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全面质量管理制度,靠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成本最低化、利润最大化。抓企业管理不能只见物、不见人,要在提高企业职工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哈尔滨卷烟厂在这方面取得了许多令人信服的经验。他们针对职工的思想状况,围绕企业生产实际,每年按不同层次定期对全厂职工进行思想和业务培训。同时,他们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定了以“思想道德规范”和“岗位责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双规范管理体系,在车间与科室、干部与工人之间实行双向考核,按规定兑现奖惩,体现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将思想管理和行为管理融为一体。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企业经济效益也得到迅速提高,据测算,1993年度仅质量管理一项就多增加经济收入1859万元。
    推进配套改革,改善企业外部环境
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条例》中规定的国有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全面落实;企业承担着繁多的社会服务功能,造成很多企业把有限的税后留利用于维持庞大的社会负担,无力进行技术改造,沉重的债务负担已成为影响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障碍。要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就必须尽快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卸去企业的历史包袱,使之轻装上阵。
第一,要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政府机构改革不到位,政企关系不理顺,企业内部改革也难以真正启动。现在有些企业虽然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政府仍沿用过去管理国有企业的一套旧办法进行管理,结果使股份公司仍然不能自主经营,经营机制也没有实质性变化。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观念,把政府所有者职能和社会管理者职能分开,把政企职责分开,精简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和部门,将政府职能转变到为企业搞好信息服务、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上来,学会运用经济手段,对企业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二,要加快建立健全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从我国当前市场体系发育的状况来看,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市场,为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供充分完善的市场调节和竞争环境。
第三,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行为力度,积极建立养老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拓宽筹资渠道,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社会化。
第四,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企业摆脱长期历史形成的沉重债务负担。对企业的债务负担应区分不同情况加以解决:对企业拨改贷中形成的债务,企业确实难以归还的,可以改贷款为投资,转增企业国有资本金;对因上级决策失误或因政策性亏损形成的债务,可以停息挂帐;对企业之间的债务,经协商同意后,可将债权变为股权,核定后计入企业资本金;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停止输血,使其破产;鼓励优势企业联合、兼并生产经营不好的企业,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社科联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
中南、西南、华东地区社科联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于11月10日至15日在海口召开。与会的各省、市、自治区社科联的代表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科联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认真的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当前,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一方面,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和学术团体的改革指出了前进方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提出了许多重大的研究课题,迫切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给予回答,这就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将逐步形成“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会随之愈来愈大。但是另一方面,社会上也出现了急功近利、拜金主义等倾向,对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学术团体的发展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经费匮乏,人才流失,并且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管理模式等,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学术团体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凝聚力。因此,在新形势下,一定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行学术团体的体制改革,探索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团体发展的新路子。
学术团体的生命力在于联系实际、服务社会的学术活动,组织学术活动是社科联最主要的功能。但学术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进行改革,要贴近现实,注重实效。为此,有的省社科联首先进行了机构调整,与此同时,在运行机制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在人员组成、活动内容、经费来源等方面,与社会上下左右建立全方位的联系;由松散型向实体型转变,建立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化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形成较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和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由依附型向自主型转变,社团组织在政府有关部门登记,经审查后取得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自主开展各种活动。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健全社科联的功能,因为这是社科联的立足之本。具体来说,一是导向功能,即在学术活动的指导思想与方法措施上对学会加强引导,以课题为龙头,组织有关学会开展系列研讨。二是参与功能,即通过设立科研学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在宏观上协调学会的学科、人才、知识优势,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学会活动扬长避短,取得更大成效。三是管理功能,即按照学会组织同科研生产力相适应、同市场经济相协调、同科学自身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原则,通过对研究课题、研讨活动的科学管理,多出精品。四是评价功能,即通过对学会活动成果进行评论和奖励,进一步激励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五是保障功能,即维护学会和社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如维护他们的知识产权、研究权、著述权、学术交流与传播权等。
与会代表认为,社科联应主动了解当地政府经常思考、急待解决或长期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带全局性的问题,将其作为研究重点,组织各学科的专家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张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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