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为了人民的安宁
——东方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侧记
本报记者鲍洪俊
与往年相比,今年以来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的社会治安可谓捷报频传:140多名在逃罪犯纷纷落网;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感城、新龙、板桥等治安问题突出的乡镇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发案很少。
“为了取得今天的成绩,东方的干部群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县委分管治安工作的副书记介绍说,他去年仲春走马上任之际,东方县的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群众反应强烈。县委书记戚火贵带着县委一班人深入调查后发现:东方是海南西部的交通枢纽,港口、铁路、公路四通八达,资源丰富,拥有省内最大的金矿,特殊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吸引了大批流动人口。
从去年春夏开始,县委、县政府把治安问题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专门召开大会,部署社会治安工作。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签订合同,明确责任指标,一抓到底,互相监督。公安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县委戚火贵书记了解到:公安局住房困难,只有30%的干警住在机关宿舍,遇有突发事件,无法做出快速反应。他立即召开大会,帮助筹集资金,为公安局盖起一栋4000多平方米的宿舍楼,大大调动公安干警的积极性。
随后不久,打击车匪路霸、收缴枪支弹药、追捕在逃罪犯等专项斗争,在全县展开,并取得成效。海榆西线公路上的抢劫和行凶杀人案件,基本杜绝。
着眼于标本兼治。东方县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落实打击、防范、管理、教育、建设、改造上。县里先后派出由近百名政法干部、公安干警组成的社会治安工作组,奔赴多发案地区调查摸底、宣传法制、帮助教育、侦破大案,进行富有成效的社会治安重点治理。
县城八所镇堪称全县治安重点治理的窗口。近年来这里发案率居高不下,为了消除治安隐患,工作组与镇派出所干警一起,在管好常住户口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进行了清理清查,累计为2150人登记办理了暂住证,且建立了嫌疑犯的档案卡片。对于旅店、发廊、典当行等特种行业则进行了全面整顿,取缔了一批从事赌博、卖淫犯罪活动的窝点。一支由24人组成的治安巡逻大队,昼夜上街巡逻,对社会治安实现动态管理。每逢国庆、元旦、春节,军、警、民联合巡逻。半年来,全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有了进一步好转。其他几个重点治理乡镇今年上半年成为“无案件地区”。
面对一片赞誉,县委的负责同志说:“现在还不是祝捷的时候。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工作的难度会越来越大,但我们毫不畏惧。社会治安是我们的工作难点,更是工作重点。我们正在努力提高群众素质,逐步建立防范、教育机制,探索东方的长治久安之路。”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记者述评

  切莫养虎遗患
——被害人不报案现象透视
本报记者毛磊
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力。但有些人面对不法侵害,却放弃了法律这个武器,他们对犯罪行为采取姑息、迁就、顺从、放纵的态度,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惩罚,以致近年来不报案现象日趋增多。
形容这种现象,可以借用一句成语叫作:养虎遗患。
对于人们放弃法律保护的种种心态,值得分析,引人深思。
    为何讳莫如深
吃小亏避大难,是许多人存在的心理,一些受害者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后,虽也想到寻求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与此同时又担心法律惩处了侵害者后,侵害者再来报复,于是便自认倒霉。有的是因为在犯罪分子亲属、朋友手下工作,怕报案后受到故意刁难。而这恰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第一封敲诈恐吓信落入他家大门时,他着实惶恐过,在想到报案的同时,又想到歹徒恐吓信中声称的“如果报案则杀了你全家”。思前想后他还是屈服了邪恶,按照敲诈者的要求,悄悄在房后放上了1000元钱。然而,这次过后,并不像他所想的那样平安无事,而是经常收到恐吓信。一年下来,他的精神崩溃了,拿着17封敲诈信,后悔莫及:“为什么要给他们第一次呢?为什么我不去报案呢?” 云南一名犯罪分子陈某,几年来连续敲诈、诈骗犯罪54次,受害群众28人,获得赃款10万余元,但是主动向警方报过案的仅仅1人。
由于旧的贞操观念的束缚,人们对婚外性行为(包括侵害性性行为)都不加分析地予以批评、指责,甚至是鄙视、羞辱、咒骂,以致给受害女性增加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
北京一位青年女工今年夏天听完业余大学授课,回家途中,被一歹徒劫持并强行施暴。从此姑娘欢快的笑声不见了,终日以泪洗面。细心的妈妈发现后,得知了详情也只是长吁短叹,并一再警告女儿不要声张,一旦走漏了风声,“这辈子就无颜见人,以后结婚嫁人都难。”正是由于这位女工担心被别人知道后,名誉将受到损失,甚至一辈子被人耻笑、歧视,因此咽下苦水,甘愿忍辱。
去年底某省曾侦破了一起特大强奸、抢劫案。案犯吕英波在两年多时间里肆无忌惮地作案88起,强奸妇女32人,其中年龄最大的达84岁,最小的仅14岁。手段残忍,令人发指。然而,在这88起案件中,93%的受害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那7%的受害人报案时,也仅提及遭抢劫,对被强奸的事讳莫如深。
有些受害者,自己也触犯了法律,又被其他犯罪分子所侵害,如果报案,自己也可能受到处罚,思虑再三,不告为妙——
近年来“小偷破案”的新闻时常披露报端。某市政府一官员办公室被盗,丢失金银首饰、现金若干,结果这位官员不敢报案,公安机关抓获盗贼,又牵出了官员贪污受贿大案。有些财路不正的暴发户在被盗后只能打掉牙齿咽下肚,不去报案,不愿声张,唯恐露馅儿而惹火烧身。
受害人受害不报案,原因多种多样,心态各异。除了惧怕打击报复,忍气吞声;担心名誉,有苦难言;心怀鬼胎,唯恐露馅这几种情况以外,还有:
——不愿树敌,息事宁人。往往受害者在受侵害后尚未报案,一些侵害者的亲属,包括七大姑、八大姨,登门充当说客,说出一大堆利害关系,甚至由掌握一定实权的亲属出面说情,使得受害者产生一种危机感,好像一旦报案,犯罪分子会凭借“关系网”得到司法机关包庇、纵容,同时还惹恼了周围一批人,今后无法处世立身。
——担心麻烦,不想报案。这类受害人怕报案后警察三番五次地调查、询问、取证,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生活。有一个体饭馆店主遭受抢劫,有人劝他去报案,他却说:“我被抢的只有800元,如果报案后警察来调查影响我的生意,那可能就不止800元了。”
——苦头己吃,报案留给他人。一些拦路抢劫的受害者往往感到抢劫不是专门指向自己,其他人走到这里也会遭劫,下次留神就行了,何必报案呢?留给下个受害者去报吧。于是,同一路段的抢劫时有发生,却无人报案。
——有案难破,报也没用。有的受害人认为犯罪分子狡猾,作案手段隐蔽,担心公安机关破不了案,自己报了也没用。
    “私了”浊流不容忽视
由于受害人不愿报案,或不敢报案,便引发了另外一种社会现象——刑事案件的“私了”。据有关犯罪学专家估算,目前社会上发生的刑事案件中未经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的达30%之多,近年来“私了”已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浊流,正在侵蚀着我们共和国神圣的“护防大堤”。
“私了”案的增多,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要依法治国,还是靠以情代法,以“私”治恶?
王某与赵某是邻居,盛夏的一天中午,王某(男)有事去赵家登门拜访,恰巧赵外出,赵新婚不久的妻子正在沙发上酣睡,王某遂起淫心,强奸了赵妻。事发后,赵及其妻子没有去公安机关报案,而是三人订下“君子协议”:任何人均不得张扬此事,王某赔偿赵某之妻损失费2000元了事(强奸妇女是一种严重刑事犯罪,刑法对此定罪量刑有明文规定)。这种强奸案发生后“私了”的占相当大的比重。
此外,一些有权势或有权势家庭背景的犯罪分子触犯刑律后,为了逃避惩罚,使出浑身解数,通关系,找门路,重金开道,与受害人“私了”;更有一些为非作歹的歹徒,有恃无恐地以胁迫和暴力手段相威胁。
受害人及其亲属虽有告发罪犯求得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但迫于权势的压力,同时也怕声张告发遭致更大的报复,于是只好自认倒霉,采取妥协办法与对方“私了”。也有的受害人及其亲属认为告发了犯罪分子,虽然“冤气出了,但捞不到实惠”,不如采取“私了”,既得到一定的“补偿”,又不致双方结仇,两不吃亏,何乐而不为。
在我国不少农村发生了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往往不是依靠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是由村干部或辈分高的长者出面调停。从而出现以情代法,以私代法,甚至有少数村干部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建立攻守同盟,与司法机关相对抗,阻挠司法人员办案。
    不报案有百害而无一利
有案不报,这成为困扰我国法制建设的阴影。受害人受害不报案,后果相当严重,它不仅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且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险,因为犯罪分子在作案得手后受不到惩处,往往会变本加厉地作案。同时,对受害人来说,也是一颗难咽的苦果。
受害人不报案,对自己、对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封建的、落后的思想还束缚着人们的头脑,同时也说明了国家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而受害人不报案采取“私了”办法解决刑事案件,更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治安问题:首先是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增大了社会管理特别是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难度,加速了社会不良风气和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使治安形势进一步严峻恶化;其二是养虎遗患,纵容了犯罪,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继续为非作歹,祸害社会;其三是对受害者自身,往往继续遭到侵害。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其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神圣法律不容蔑视,“私了”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受害人不报案现象的产生,有着文化背景、国民素质、思想教育、法制建设和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大张旗鼓地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让人们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分清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学会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有必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之真正发挥作用,积极主动地揭发检举违法犯罪现象,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有必要重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治标同时治本;有必要强调司法机关加强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加强,人们法律自卫意识将不断增强,勇敢地寻求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将成为广大公民的共识。(附图片)
压题照片:王春省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肇事者蓄意逃跑目击者贪图小利举报者有功得奖
一起车祸蹊跷事
徐惠风
今年8月底,广东中山市交通警察支队拟向协助侦破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有功人员涂某颁发奖金,但另一位提供举报线索、功劳更大的人士,却既不知其姓名,也不明其去向。这笔数目更大的合法奖金发无对象。
这个蹊跷的故事,发生在中山市神湾镇靠近古宥村的公路上。7月12日清晨8时许,这里车流不多,行人稀少,一辆载重4吨半的东风牌自卸货车自北往南疾驶而过。突然,不慎撞倒了一辆同向行进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两位湖南来的民工:骑车人当场身亡;后面的搭车人手臂骨折,当场昏厥。货车司机感到了汽车出现异样的震动,刹住车,伸出苍白的脸惊恐地朝后望了望,似乎并无其他路人,便一踩油门,一溜烟向前逃跑了。
其实,在货车刹车的一刹那,正好有个男青年徒步路过。他眼明心亮,当即盯住了车牌号,并灵机一动,弯腰拾起了小石子,在路边沙地上记下了货车号码:“广东34—06077”。肇事车转眼溜跑了,留下一死一伤的受害者倒在血泊中,那位唯一的事故见证者采取记下车号的正义之举后,可惜,下一步的举动便属非正义了。他伸直腰,看见马路中有个小皮夹,可能是从死者口袋里抛出来的,便上前捡起皮夹,打开拉链看了看——四下张望之际,见远处又有一路人朝这边走来,于是赶紧揣起皮夹,朝田野里跑了。
这起车祸发生后的“程序”,一环紧扣一环,很像两三分钟内进行的一场三段式“接力赛”:货车肇事逃跑时,无意间留下车号尾巴给路人揪住了,那拾金而昧的路人溜走前有意记下的车号,却无意留给了后一位路人。这后来者姓涂,恰巧碰到了前面那人在路边写字后的情节。他急步奔过来,用心记下了写在地上的车号,又跑步找来了正在执勤的附近交通中队的民警,并积极投入警民合力救助伤者的行动。
公安机关通过那个不知姓名者和涂某两位路人一前一后交替记下的车号,迅速查到了肇事车属古宥村一个体户所有。
当天中午,交通警察郑华杰和小沈赶到神湾,会同神湾派出所民警,在古宥村那车主家附近,找到了那台货车,车轮碰撞的痕迹依稀可辨。
经过交警说服肇事者家属,潜逃到广西的肇事司机陈伟雄从千里之外赶回,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百姓心中的“蔡青天”
——记全国百名优秀警察蔡传银
詹升海
在部队,七次立功,二度成为全军学习标兵;回地方,荣膺全省、全国模范军转干部;当警察,又跨进了全国百名优秀者的行列;中共湖北省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他就是湖北随州市万和镇派出所指导员蔡传银。
蔡传银先后在桐柏山腹地四个乡镇工作过。为了给人民群众奉献一片安宁,他踏遍了巍巍桐柏山,查访过鄂、豫两省千家万户。经他承办的八百余起案件无一是悬案,无一是错案。一九九二年八月,万和镇一女青年上山砍柴时,被两名持刀歹徒强奸,因怕羞耻,半个月后才报案。有人断定此案已成“死案”,蔡传银却接手办理此案。他带着干粮、治胃疼的药片,骑上自行车,只身前往绵延千里,陡峭险峻的桐柏山中。渴了,捧几口泉水;饿了,啃几口冷馍,胃疼难忍就吞几粒药片。一连四天,他在深山密林中走访了放牛、打柴、挖药的山民三十八人,终于查清了犯罪分子及其行踪。蔡传银单枪匹马,骑自行车赶到河南省桐柏县,行程一百多公里,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终于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
在蔡家的大门上贴有一张字条:为犯罪分子说情可耻。蔡传银正是用他那付扛着盾牌的铁肩顶退了一个个说情者。一九九三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本镇合河村一名妇女李某被村长强奸。案发后,犯罪分子利用其密如蛛网的关系,四处活动,企图逃脱法律的惩罚。蔡传银接案后,接二连三地收到一些求情信,接着,又来了一批又一批的说情人。有人提醒他:“罪犯的哥哥是县里的干部,关系多,后台硬,不要死心眼”。有人劝告他:“派别人去办就行了,何必那么认真。”镇里有位领导也旁敲侧击,向他暗示:“一辈子只找你这一次”。蔡传银诚恳地回答:“请你相信我们会公正处理的”。罪犯威胁他道:“姓蔡的,你等着,我总有一天要拎你的脑袋。”他理直气壮地说:“随时奉陪!”老伴担心地说:“你得罪那么多人,以后真有人报复怎么办?”他却说:“不得罪坏人,就必定得罪好人。一个共产党员怕这怕那,就不配扛这付盾牌,穿这身警服。”直到召开公判大会,宣判了罪犯十四年有期徒刑,被害人和丈夫才确信无疑,他们找到派出所,热泪涟涟地说:“你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蔡青天’!”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福建铁路警方严打货车盗窃
本报讯福州铁路公安机关调集精兵强将,从10月份开始,在福建省千里铁道线上铺开打击货车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的战斗。截至11月上旬,抓获货车盗窃犯罪人员30多名,摧毁团伙两个,缴获汽车轮胎、棉花、铁锭等价值28万余元的赃物。(小叶唐庆标)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延津县组织违法者上法制课
本报讯今年8月以来,在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斗争中,河南省延津县政法委员会对全县近千名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分期分批集中上法制教育课,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干部组织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矫正不良行为,传授致富经验。截至目前,已举办三期,有650人接受教育后返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刘灿郭王)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李连泉见义勇为斗歹徒
本报讯河北省沧州市郊区法院干警李连泉,9月13日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与车匪路霸英勇搏斗,身负重伤,保护了40多名乘客的安全。日前,沧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干警李连泉“市长特别奖”。(张智广)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鹤壁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
本报讯河南鹤壁市检察院近年来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又注意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一些重大举措、查处大要案情况、执法执纪及队伍建设情况都以专题报告形式向人大通报,三年来共向人大报送信息、情况反映达240多期。他们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并虚心接受提案和批评建议。
(和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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