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09号)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鹏
1993年2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
(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条 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第五条 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第二章 船舶检验
第六条 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
(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
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
第七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第八条 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
第九条 中国籍船舶须由船舶检验机构测定总吨位和净吨位,核定载重线和乘客定额。
第十条 在中国沿海水域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第十一条 中国沿海水域内的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必须向船检局设置的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二条 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一)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者航区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机关责成检验的。
在中国港口内的外国籍船舶,有前款(一)、(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三条 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二)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
(三)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
(四)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
(五)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第十四条 船舶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第三章 海上设施检验
第十五条 海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但是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除外:
(一)建造或者改建海上设施时,申请建造检验;
(二)使用中的海上设施,申请定期检验;
(三)因发生事故影响海上设施安全性能的,申请临时检验;
(四)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机关责成检验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六条 海上设施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第四章 集装箱检验
第十七条 集装箱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制造集装箱时,申请制造检验;
(二)使用中的集装箱,申请定期检验。
第十八条 集装箱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第五章 检验管理
第十九条 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的检验制度和技术规范,除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外,由船检局制订,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条 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 检验人员执行检验任务或者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检验机构申请复验;对复验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船检局提出再复验,由船检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检验、评议,作出最终结论。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检验证书,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检验机构勘划的船舶载重线。
第二十五条 关于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置常驻代表机构或者派驻检验人员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涂改检验证书、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或者以欺骗行为获取检验证书的,船检局或者其委托的检验机构有权撤销已签发的相应证书,并可以责令改正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以相当于相应的检验费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其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船、艇、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
(二)海上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固定或者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
(三)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第三十条 除从事国际航行的渔业辅助船舶依照本条例进行检验外,其他渔业船舶的检验,由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海上设施中的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的检验,由国务院石油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下列船舶不适用本条例:
(一)军用舰艇、公安船艇和体育运动船艇;
(二)按照船舶登记规定,不需要登记的船舶。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据新华社电)


第2版(经济)
专栏:换脑筋话题(二十)

  积非成是杂说
夏珺
在不久前的一期《正大综艺》节目中,主持人赵忠祥在介绍盖克和盖丽丽两位特邀嘉宾时说:盖,作为姓,应该读gě。赵忠祥是按照字典上的正音读的。不料,却引起两位盖姓女士的一致反对,她俩都说自己姓gài,不姓gě,还以老家的人、老一辈人都这么读作为佐证。究竟孰是孰非?笔者以为,字典上的注音是有语源学根据的,之所以发生连盖姓人自己也不读gě,而随大流读gài的怪事,是在历史的演进中以讹传讹,积非成是的缘故。
生活中类似这样积非成是的事并不罕见,古今中外皆有之。譬如,我们熟知的成语“每况愈下”,源出《庄子·知北游》,本作“每下愈况”,原意是“越往下越明显”。不知从何时起被写成了“每况愈下”,意思也有所转变,一直沿用至今,而原本正宗的“每下愈况”却少为人知了。还有,“印地安人”这个名字也是误传,始作俑者就是发现新大陆的那个哥伦布先生。当年,哥氏行至南美洲大陆,误以为是到了印度,便把美洲最古老的红种人称为“印第安”,谬种流传至今,早已积非成是了。
我们搞了40多年社会主义,由于种种原因,也干了一些积非成是的傻事,把一些并非社会主义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来坚持,同时也把一些并非资本主义“专利”的事物慷慨地送给了资本主义。比如计划经济,在前几十年中,我们一直把它奉若神明,当作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来认识,而把市场经济简单地等同于资本主义。近年来,我们才放眼重新审视这个积几十年之“非”而成的“是”,终于绕出误区,认识到计划和市场并非划分姓“社”姓“资”的标准,而是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不同手段,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许多东西我们还不熟悉,而计划经济搞了几十年,许多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小平同志提出了“换脑筋”的课题。然而,习惯势力是相当顽固的,“换脑筋”决不像换一条领带那样简单。搞市场经济,当遇到一时把握不准的问题时,那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顽固的旧观念会自觉不自觉地跳将出来,左右你的判断,支配你的行动。
“换脑筋”,需要勇气。必须真正解放思想,敢于重新审视、清理我们的是非观念,看看哪些属于积非成是,哪些属于似是而非。只有不怕“忍痛割爱”,不怕否定自己,敢于把被扭曲了的是非校正过来,敢于把被颠倒了的是非再颠倒过来,才能丢掉包袱,轻装前进。有些昨天的“非”,正是今日的“是”,而昨日的“是”,也许是今天的“非”。
姓氏不过是人的代号,读了别字也不会影响他(她)的健康,这类积非成是现象改不改,不必过于较真。国家的经济体制问题却关系到人民的幸福、民族的命运,是非“整明白”不可的,注意这类积非成是的现象,有利于我们换脑筋。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甲乙种外币存款有新章程
本报讯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重新修订了外币存款甲、乙两种章程。修订后的新章程将于3月1日起实施。
《甲种外币存款章程》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存款对象增加了“在中国境内保税区的中外企业、单位”、“经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私营企业”;二是定期存款存期增设七天和一个月档次,加上原有的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使存期扩展为6个档次;三是存款品种除原有的一般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外,增加了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与旧章程相比,新的甲种外币存款服务对象更为广泛,存款品种和存期可选择性增强,手续也更具灵活性。《乙种外币存款章程》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存款对象明确为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二是定活期存款起存金额由原来的人民币50元和20元等值外汇分别提高为人民币500元和100元等值外汇;三是定期存款存期增设一个月档次。
据了解,两种(国内居民)外币存款章程没有变化。
目前,中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币种已达11种,接近香港地区银行的水平。此外,中国银行去年还在广东、江西、江苏、陕西等省试办个人外币大额存单,受到存户欢迎。据统计,到1992年底,中国银行个人外币存款余额已突破60亿美元。
(王少红)


第2版(经济)
专栏:

  瞄准沿海市场 开发山地资源
赣南商品基地红火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蒋秋生、通讯员黄志标报道:江西省赣南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瞄准广东、福建沿海市场,在山地开发中建设有本地特色的九大商品生产基地。去冬今春,全区180万劳力上山,仅栽种柑桔、脐橙就达30多万亩。
赣南老区山地占总土地面积的78%,宜垦荒山、荒坡达百万余亩。这里地接亚热带北缘,具有发展林业、果业和本地名优特产得天独厚的优势。赣南经济试验区的山地开发,一个鲜明的特点是以沿海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如在百万亩水果商品基地建设中,以优质高效的脐橙为主,宁都、信丰、南康、兴国等县去年以来新植水果均为从国外引进的新脐橙优质品种。全区18个县市已栽种优质橙类20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脐橙出口基地,产品已远销海外。他们还利用山区草场建立饲养万头肉用牛和20万头瘦肉型猪的商品基地。兴国县去年已向沿海市场提供名产兴国灰鹅达150万羽,从灰鹅生产中人均得利达百元。赣南老区财力弱,各县市组织起来兴办股份制果园和其他开发企业,收到了明显效果。到目前为止,全区农民联办的股份制果园面积已达3万多亩。赣南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已筹集股金2500多万元,贷款9000万元,开发建设果园8万余亩,全部栽上了优质水果。赣州地区为拓宽股份吸纳渠道,允许在明确山场权属的情况下,采取荒山荒坡入股,资金入股,劳力入股和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快了山地开发的速度。兴国县采取这个办法,最近集资入股670万元,高标准开发果茶基地7万多亩,建立速生丰产林基地1万余亩,这比以往10年开发的山地面积还多。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竹产业蓬勃兴起
年产值55亿元 出口创汇1.5亿美元
本报讯 结构美观,强度高,经久耐用的竹拼花板,竹旋切板,竹塑材料刚刚研制成功投放市场,就引起了欧、美、日的极大兴趣,成为国际市场的抢手货。据有关方面介绍,近几年,我国竹业加快科研步伐,竹制品突破了传统利用领域,开始进入建筑、造纸、轻工、家具、包装、纺织、医药、食品、运输等行业,并初步形成了一个由资源培育到加工利用到流通贸易的新兴竹产业。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竹产业年产值已达55亿元,年产竹材1000万吨,竹笋125万吨,竹产品出口创汇达1.5亿美元。
目前,我国利用竹材及竹笋加工生产的主要产品有七大系列上千个品种。浙江省1992年仅竹笋、竹编工艺品等竹制产品就出口创汇4000多万美元,江西省奉新县1991年竹制品出口额已占全县总出口额的60%。80年代以来,竹材在我国包装工业、纺织工业,以及火车、汽车制造业等领域开辟新的应用渠道后,采用竹材生产的集装箱板、火车、汽车车板、包装箱板等,因耐腐朽、耐磨损、价格便宜的优势,在国内市场上供不应求。我国使用竹材做原料生产的书写纸、描图纸、胶版纸、打字纸等高档纸表面光滑,韧性好,颇受社会欢迎,需求量增长。四川省现在每年竹材机制纸产量已上升到25万吨。
竹产品的开发利用和应用渠道的拓宽,促进了竹林资源的大幅度增长。据第四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我国的竹林面积每年以75万亩的速度递增。目前全国竹林面积已达5300万亩。
(贾 节 张志秀)


第2版(经济)
专栏:

河北省遵化市劳务市场为京、津、唐和东北地区厂矿企业输送青年农民4万多名,今年春运高峰过后,又为外地输送了150名民工。图为劳务市场一角。高景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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