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近期反腐败斗争
  中纪委监察部通知要求落实三项工作
进一步巩固扩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成果;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狠刹不正之风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24日联合发出《关于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近期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迅速贯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总的势头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中央提出的三项工作已经不同程度地取得成效,消极腐败现象有所收敛。但是应当看到,地区间、部门间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的不够认真,自查出的问题有些还未纠正;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力度;纠正不正之风的成果还不巩固,有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刹住。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绝不可有丝毫的松懈。
为了进一步抓紧抓好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的三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前一段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看看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已取得的成果与中央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哪些差距。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把三项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实。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是这一阶段取得反腐败斗争阶段性明显成果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紧抓好工作。在春节前,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成果。县处以上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好;自查自纠不力的以及群众对自查自纠结果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补课;对极少数群众意见较大、自己又不自查自纠的干部,要进行核查,查实后从严处理。要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要抓紧结案,有选择地再向社会公布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于干扰案件查处的人或事,要果断处理。要狠刹不正之风。对乱收费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要继续深入清理,乱收费的项目该取消的要及时公布;对已宣布取消的项目,要组织力量督促检查,务必落实;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领导机关要继续抓好本行业的纠风工作。
这一阶段,适逢元旦、春节两个节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1994年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铺张浪费的通知》,重申了五条规定,这是对落实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的有力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要把能否过一个清正廉洁、喜庆欢乐的元旦和春节,作为对这一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的一次实际检验。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对《通知》的宣传工作并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执行纪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宽容,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要公开报道。要把落实《通知》的五条规定,同落实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务使这一阶段的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的成果。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组织一定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拟出明年春节后下一阶段反腐败斗争的设想和方案。中央纪委、监察部计划于明年春节后对下阶段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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