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中国快餐业迅速崛起
从最近举行的中国快餐业发展座谈会了解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快餐业已成为我国独树一帜的“热点”行业。目前全国专业快餐公司已有300多家,不同形式连锁经营组织的加盟企业超过800家。出现了海内外、高中低、传统与现代并存,取长补短,互相竞争,共谋发展的市场格局。去年营业额近200亿元,约占全国饮食业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有关专家们分析指出,同以往相比,中国快餐业这一阶段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新特点:
第一,海外快餐,尤其是西式快餐打了先锋。他们带来了国外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和崭新的现代快餐观念,令人耳目一新,对中国快餐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效应。
第二,中式快餐企业正在陆续脱颖而出,传统中式快餐在品种、档次和管理上也都有了明显的改进。快餐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由靠厨师个人技术,独门独户现做现卖,逐步转向科学化、程序化管理,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和连锁式经营的现代快餐企业制度。
第三,全社会对发展快餐业有了一种共识。投向快餐业的资金,来自海外,来自餐饮业以外的工厂、机关、团体和个人,其渠道之多,数量之大,是过去所不可比拟的。上海新亚集团还通过发行股票来发展快餐业。
第四,快餐业在餐饮行业中的地位不同了。过去,把快餐视为餐馆的小字辈,是正餐的附属品。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快餐业有很强的特殊性,是餐饮业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大有开拓潜力的新领域。有关部门已决定从1994年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度中,餐饮业大类里,快餐、正餐分属不同的两类,平起平坐,分别统计。
(12月10日《中国食品报》张明 阎宇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扑灰年画精致典雅
扑灰年画,也称“抹画子”。据传始见于明朝成化年间。高密扑灰年画具有自己独特的工艺制作过程和独特的艺术特点。从近年来高密县搜集和整理的100多件扑灰画来看,其画法受元代的写意画影响很深,大笔挥洒与精工勾勒相结合,雅俗共赏,被人们赞誉为“民间写意年画”。
高密的扑灰年画和一切民间艺术一样,在旧社会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的俗物。因而其历史在地方史籍中毫无记载,考察的唯一线索是扑灰年画艺人的家谱。这些艺人的先辈都是明初从外地移居于此,后由生活所迫,遂从事画业,扑灰画于是勃然兴起。艺人们吸收了写意国画、庙宇壁画的技巧,在漫长岁月中探索出一整套经验。他们作画的方法与一般水印年画不同,是用柳枝炭条描绘粉稿,然后扑摸在托裱好的双层封窗纸上,一次灰稿可扑五张正稿,然后再粉脸、涮手、赋彩、描金,并用笔勾出简练而豪放的线条,最后在重点部分涂上明油即成。
扑灰年画在清代道光年间受姊妹艺术影响,又分成了两支派系:一派是色彩上向大红大绿靠拢,以色带墨,追求鲜丽、强烈,博得农村多数人的喜爱;另一派是承袭水墨淡彩的传统画法,以“抹画子”墨屏年画的独特形式流传至今。但无论是水墨还是施彩,都仅是色彩效果上的区别,而造型用笔等技巧都具有挥洒豪放的特点。由此可见,这一独特的画种是在写意国画的母体里孕育成长起来的。
(12月11日《农民日报》郝金聚 张丽艳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消费者有哪些法定权利
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对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并将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悉权: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成立社团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建议权: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十二月八日《光明日报》黄地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新兴水下考古学
自从60年代初期,美国考古学家乔治·巴斯在地中海发掘古罗马沉船,首开水下考古纪录后,世界各国一些考古学家纷纷接受潜水训练,入海探宝考古。
我国水下考古的历史说来还有一段痛楚的经历。1985年春,英国船长米歇尔·哈彻驾驶着一艘打捞船,偷偷在我南中国海下捞走数万件中国瓷器和125块金锭。一年后,他将这批珍宝运到荷兰首都进行拍卖,立即引起轰动。各国纷纷谴责这种文化“海盗”行为。国家文物局得悉即派专家飞往荷兰,很快查明这批中国花瓷是应欧洲商人订购而制,于清乾隆十五年,中国商船满载这批货物离开广州驶往阿姆斯特丹途中失事的。但由于当时中国没有水下文物保护法规,无法起诉。同年6月,我国陶瓷专家提出重视水下考古工作建议,得到了中国有关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开始建立水下考古协调机构,起草水下文物保护条例,建立水下考古队伍。1987年6月,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历史博物馆的学者负笈远行荷兰北海,培训了一支水下考古的“特种部队”,于1987年8月,在广东南海台山县打捞了一艘长约30米的中国古代沉船,及200余件瓷器、金属器和银锭等南宋珍贵文物。
1989年10月20日,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2年6月,刚组建的中国水下考古队首征辽东海域。如今,一个集科研、保护、培训、教育和旅游于一体的中国水下考古基地将在珠海动工兴建。2000多艘沉没在我国1.8万公里海岸线下的船只之谜,将被逐步解开。
(12月4日《中国交通报》林集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生土楼”群——世界建筑史的奇迹
在浙东南沿海舟山市的岱山县发现的一处楼群,是外圆内方的三通廊式的生土楼。还有贻燕楼、庆云楼、晏海楼等生土楼群,大都建于明嘉靖年间,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任凭台风猛刮,暴雨侵蚀,地震撼动,甚至炮火攻击,仍是安然无恙,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游客的浓厚兴趣。被国内外建筑专家叹为奇观的生土楼,是由生土、沙、石灰、糯米饭、红糖、木条,经填、揉、桩、压建造而成。在舟山内陆山区的普陀区就有圆形、方形、交椅形的生土楼100多座。它们对研究世界建筑技术有重大意义。(11月24日《青年知识报》乐友国文 彤峰摘)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国外新年体育采风
辞旧迎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体育风俗习惯,说来十分有趣。
击罐:斯里兰卡人过新年时,各村之间进行“瞎子击罐比赛”。比赛时,参加的人蒙上双眼,手持木棒,从几十米的远处向前跨去,要求一棒击碎瓦罐,直到全部击完才算胜利。
射水:巴基斯坦新年,年轻人都带上装有红水的玩具手枪,上街追逐射水欢乐。向亲友拜年也要向他们射红水,以示吉祥。
划鳄:刚果人过新年,要举行划鳄比赛。参加比赛的鳄鱼都是经过专门驯养的,谁驱赶着鳄鱼到达终点,即能取得优胜奖品。
滑雪:瑞士人过元旦时,男女老少成群结队在雪野中飞行。他们认为白雪是高尚纯洁的象征,它可以把人带入幸福理想之路。
赛象:泰国人新年时喜欢赛象。项目有“人象拔河”,“跑象拾物”等,其中以大象足球赛最为精彩。
爬树:在德国一些地方,新年黎明人们听到信号即开始爬树比赛,谁先登到10米左右高的树顶,谁就获“新年英雄”的荣誉称号。(11月29日《中国税务报》罗玉山 王晋平文 蔡梗民摘)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贿赂与馈赠有别
▲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亲朋好友及其他特殊亲密私人关系,还是只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是由来以久,而且馈赠之后,双方仍然保持原有的关系。而贿赂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贿赂目的得逞以后,双方的关系便逐渐淡化。
▲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友情义将财物无偿送与他人,而贿赂是行贿人利用他人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解决某一问题,而将财物给予他人。
▲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而贿赂则总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
▲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不确定,多为赠予人获得较大经济收益之后,或在受赠人有了重大困难之时或其他特别的纪念日、节日等。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受贿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
▲从行为的财物大小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财物的价值一般较小,一般不会给赠予人带来经济上的负担。而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财物的价值一般较大,往往还会超过行贿人的实际承受能力。(12月3日《法制日报》张工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博览会姓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地组织了一系列各种类型的博览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时下国内有相当一部分博览会(包括展示会、展销会),改变了“味道”,出现了诸多令人忧虑的问题。
一曰姓“滥”。如今名目繁多的博览会泛滥成灾。诸如“出口剩余产品博览会”、“名特优新博览会”、“进口家电博览会”、“小型宠物博览会”等等。一个地方学会、一家小型公司、一家城市报社,甚至三五个人凑在一起,支起“炉灶”,就可以办个什么“博览会”。
二曰姓“骗”。有些博览会名为“博览、展销名优产品,方便用户和消费者”,实则是糊弄、坑骗消费者。被坑骗的许多消费者现在对各类名目繁多、广告吹得天花乱坠的博览会(展销会),大都表示再也“不看、不买、不信”了。
三曰姓“奖”。现在是有博览会必有“奖”,且多得让人眼花缭乱。某产品博览会,共有101家企业参展,1050种产品参加评比,结果是每个厂家至少获得一个奖杯,各种产品全部有奖,博览会成了“发奖会”。
四曰姓“钱”。参加博览会要交纳的款项名目繁多,诸如入会费、会刊费、人头费、展厅费、审报费、评审费、鉴别费、评奖费、管理费、食宿费、旅游费等等,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几十万元。款到后,除去场地租金和其它一些必要开支以外,首先支付各种名目的报酬、费用、提成等。
面对当前的博览会出现的种种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建立严格的审查与管理制度,切实依法加强管理。一是对举办博览会的可行性,比如举办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的审查与评估;二是对博览会进行严格审查和清理,该制止的制止,该撤消的撤消;三是对博览会推荐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以确保参展产品的质量;四是对博览会的各种名目的收费和税收进行严格审查,减少税款的流失和支出的浪费,严控大量经费流入个人“腰包”;五是要集中精力、下大功夫办好一些有权威、有影响、高质量、高档次的博览会。还“博览会”的本来面目,恢复其好名声。(12月7日《工人日报》齐殿斌文)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欢欢喜喜过新年
(摘自《工人日报》常进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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