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

  坚持不懈反腐败
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侯宗宾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是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坚持不懈地反腐败,是保证这一新体制顺利建立的基本条件。
腐败现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破坏作用
腐败现象危害企业这一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利益。党政机关以权经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企业,诸如此类的权力滥用,切割了企业权利,侵犯了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合法权益。
腐败现象侵蚀市场经济活动赖以生存、运行的物质基础。突出表现为经济领域的种种违法违纪案件,比如贪污受贿、偷税抗税骗税、挥霍公款、将国有资产转移境外占为己有,等等,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成了威胁。
腐败现象破坏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秩序。政企不分,官商结合,权钱交易,使权力不正当地介入市场,造成经济活动中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市场经济通行的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原则。
腐败现象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进程。比如发生在财税、金融和股票市场、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人为地加大了体制改革的难度,妨碍了改革举措的到位。
腐败现象扰乱统一有序的市场。有的地方、部门为谋取局部利益,倚仗地区行政管理权限和行业垄断地位,非法干预、阻挠其他地区、行业的正常经济活动,人为设置障碍,限制商品流通和市场竞争,造成地区、部门之间的分割与封锁,破坏了统一的市场体系。
腐败现象恶化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种种腐败现象,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污染社会风气,败坏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的形象,引发党群、干群之间的隔阂、矛盾,挫伤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热情,损害了建立新体制所需要的和谐氛围。
腐败现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它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极因素。放任它,就意味着延缓新体制建立的进程。对于这一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过程中,应当始终予以警惕。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于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这是基于腐败现象对于改革开放、对于党和政权建设严重危害的深刻分析而作出的重要结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再一次表明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的严肃的态度和正确立场。
反对腐败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有一种看法,认为反腐败会影响市场经济;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在市场经济下腐败不可遏制。这是把反对腐败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看作对立的两码事了。党中央历来主张和坚持反腐败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推进改革、建设和发展服务。不少地方和部门正确处理反对腐败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关系,使两个方面都见诸成效。这表明两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而不是相互排斥的。
一方面,反腐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不仅以生产力高速发展为自己的目标,而且内涵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特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两个文明都搞好,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文明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而排斥腐败。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行竞争原则和价值规律,要求社会经济活动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要求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它与那种随意行使行政权力干预经济活动,凭借行政权力采用超经济手段获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是不相容的。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完备的法制作规范和保障,要求各个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经济活动主体与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所有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及相关者的行为,都遵循一定的秩序和规范;而腐败是违反党纪政纪法纪的行为,也是违反市场规范的行为,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性相悖的。反腐败不仅不会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而且是它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遏制腐败现象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主要体现在:它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好地发挥,从而为克服那些与物资短缺、商品匮乏相联系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现实的物质条件,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它使社会经济在新的体制中运行,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为解决某些政府官员凭借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控制搞权钱交易提供了现实的途径;它所蕴涵的诸如效益、平等、规范、开放、创新等观念,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提供了精神力量。由于历史和现实、客观与主观的原因,现阶段我国社会中依然存在着腐败现象,特别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和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不完善,由于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给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以可乘之机;也由于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使腐败现象得以蔓延。但这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产生腐败,不意味着在这种经济体制下腐败现象是不可遏制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深入反腐败的进程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在新的经济体制下腐败现象不可能荡然无存,但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将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创造更多、更有利的条件。
反对腐败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统一性,需要人们自觉的实践才能成为现实。不能说新的体制孕育和运行本身可以代替反腐败的实际行动,不能说新的体制发育成熟了,腐败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了。如果处理不当,反对腐败和建立新体制两者发展的不平衡是可能出现的。应特别引为重视的是,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腐败现象作为新事物的对抗性力量,将会顽强地表现自己,而不会自动地退出历史舞台;唯有与其进行坚决持久的斗争,才能将其遏制到最低的限度。
反对腐败是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
党的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为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这种努力,既包括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也包括为这一新体制的建立提供保证,坚持不懈地反腐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要高度重视反对腐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作用。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也是关系改革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必须切实抓紧抓好。”能否在深化改革和加快建设的过程中搞好反腐败斗争,实质是能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原则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真心实意地搞改革和经济建设,就应当坚定不移地反腐败,而不能搞一手硬、一手软。这一点,对于各级领导者尤为重要。两手抓,是领导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领导工作的艺术,需要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实际运用的水平。
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近期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务求抓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近几个月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级党政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狠刹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项工作。这是反腐败的现实任务。三项工作抓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已经见到成效,但差距还是存在的;至于没有下力量开展三项工作的地方和单位,对其成效更不能估计高了。应当清醒地看到,三项工作是可行的,而又是艰巨的,要继续抓紧抓好。必须把更大的精力集中到加快改革上来,但是以为反腐败三项工作可以放一放了,那是对三中全会精神的误解;如果抓三项工作松了劲,不仅反腐败难以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三中全会的决定也难以贯彻落实好。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三项工作将赋予新的内容和要求。
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改革决策顺利出台和实施。我国的经济从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自发地生成的,它必须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地实现。目前腐败现象的一个严重危害,就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了谋取局部利益而不惜损害全局利益,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造成政令不畅。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十分有害的。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财税、金融、计划、投资、外贸等领域的改革,都程度不同地涉及中央、地方、部门、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地、妥善地处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尤其需要严明纪律,令行禁止,克服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全局利益,以保证中央改革决策的顺利实施。对中央决策的执行情况,对于各项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都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之,关系全党在行动上的一致。这是严肃的组织纪律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纪律问题。我们党历来提倡自觉遵守纪律,也历来强调严格执行纪律,强调监督检查,决不允许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的决定。对各种违背中央决策、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
要把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深层次上解决腐败问题,为新体制的建立提供制度、管理和政策方面的保证。反腐败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作用,应当是持续的、稳定的,需要有保障机制。一方面,要把反腐败与改革举措、行政经济决策和政策的酝酿制定、出台实施结合起来,使两者融为一体,产生推进改革、反腐倡廉双重效果,防止在出台改革和搞活生产经营等措施时产生新的腐败现象。比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直接指挥企业的生产经营,容易产生凭借对企业的支配权而侵占企业利益的腐败现象。在转变政府职能中,应当严格划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活动范围,规范行政行为,使之不再具有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权限,并禁止侵占企业的利益。从而保障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消除政府工作人员凭借行政权力谋私的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监督机制。这些年来,不少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比如一些地方实行了领导干部个人及其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事项的公开制度,党政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内部制约制度,组织人大及各届代表评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廉政考核制度,群众党风廉政监督制度,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这方面的做法,应当加以总结、提高,使之臻于完善,推广开来。


第5版(理论)
专栏: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王木龙
毛泽东同志在49年前发表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强调指出:我们共产党是革命的队伍,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中国共产党正是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在各个历史时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发展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了彻底摆脱贫困落后状态,使中国强盛起来,他提出全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此,他还提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可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利益的一个重大举措;社会上所出现的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的。当前,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之际,发扬和光大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对于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发展使大多数人能过上富裕文明、美好的生活,不仅在物质文明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而且在精神文明上进入一个新的境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学习和吸收资本主义发展商品经济的有关经验,又要避免资本主义发展商品经济给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就必须奉行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同的商品经济原则,如盈利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竞争原则等。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要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奉行盈利原则,实现高效益,但这种盈利追求的是国家、局部、个人三者结合的利益,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盈利原则,首先是着眼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中实现局部、个人利益。如果出现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的矛盾,就要求人们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局部、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维护整体利益。共产党人必须坚持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顺利的发展。
坚持为人民服务应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和出发点。我们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发展市场经济的根本宗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且把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在奉行等价交换原则的时候,必须同时提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鼓励竞争的时候,必须同时提倡友善的支持和真诚的合作,防止人们之间的思想政治关系和一般社会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给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的人以可乘之机,个人利益至上,拜金主义滋生,一些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各种“糖衣炮弹”的袭击,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一头钻进钱眼里不能自拔。这个现象告诫我们,必须发扬和光大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断增强人们的免疫力,消除腐败现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准则要求人们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实行的市场经济所孕育出来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等,是和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这就要求把优良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崇高的职业道德意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的价值准则,人们进入市场经济各个领域时,必须是以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高效率的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责任感对待所从事的事业。而这些价值观念都包涵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之中。为什么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经济生活中不顾质量粗制滥造,生产劣质商品坑人?为什么会出现大量的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甚至玩忽职守的现象?显然,这些现象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准则相违背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首先还是要求人们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可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不完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里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问题。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然而,改革是有风险的,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任重而道远,需要以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为重,拿出勇气,献出智慧,不怕失败,努力探索,把改革和建设推向前进。如果不坚持发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畏难不前,改革就难以深入下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难以建成。
大力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我们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
第一,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义利统一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固然要尊重价值规律,要在商品生产和交换领域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因而要讲经济利益。但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它讲的利,首先是公利,是一种整体利益,其次才是私利,是个人利益,也就是说既要讲经济利益,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方向。这种新的价值观念和“拜金主义”的见利忘义是根本不同的。可以认为,离开商品价值规律讲为人民服务是空洞的;不具备为人民服务思想去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动力是难以持久维持和进一步发展的。因此,在现阶段,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学说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义和利的统一。
第二,树立革命的人生价值观,提倡奉献精神和富于牺牲精神。马克思主义人生价值观体现于能否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克服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提倡为全人类,为社会做奉献,而为人民服务就是奉献。它是一种先进的道德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应成为我国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对此,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共产党人,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利益。党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人们当然可以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创造性的工作致富,但必须充分认识党实行这一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所以,我们应该胸怀全局,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帮助更多的人先富起来,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绝不能只图个人利益。只要每一个人都在各自岗位上,把奉献放在首位,当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就会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就能大踏步前进。
第三,要勇于投入改革浪潮。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出以公心,敢闯新路,是新时期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新的内涵。当前,我国正在落实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发展机遇,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为在本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努力奋斗。但是,每一项改革涉及到利益调整,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出以公心,正确处理局部、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做一个改革的促进派。还有,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当我们投身于改革实践时,要敢于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尤其是在政策界限不够明确的时候,要从是否符合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有利”的大前提出发,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努力开展工作。
第四,要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工作,促使新道德观念的尽快形成。腐败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惩治腐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最基本的是要靠教育,靠法制。这就要大力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抵制剥削阶级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提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我们要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打击违法犯罪,驱除腐败。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工作,提醒人们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自觉抵制各种有害思想的侵蚀,树立浩然正气。事实告诉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为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抓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工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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