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关于新时期产业政策的几个问题
孙尚清
从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重视研究产业政策,到80年代末尝试着制定和贯彻产业政策,迄今我们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里就产业政策研究和实施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不要产业政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需不需要产业政策,需要什么样的产业政策,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既有运用产业政策推动经济起飞和发展的成功案例,如日本、韩国;也有产业政策运用不当,影响经济发展的失败典型,如印度;还有一些国家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产业政策,如美国、加拿大等。在比较成功地运用产业政策的国家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本国资源禀赋、国际经济条件的差异也各有特色。看来,产业政策的有无及其特点,是由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等因素决定的。从发展的要求看,我国经济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要在本世纪末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并为下世纪的经济腾飞打好基础,必须要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政策。从市场作用的机理来看,即使在发育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社会资源的自发性分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消极的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在这些领域对市场的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正确的干预。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部分产品价格偏离价值的不符合价值规律的现象和价格脱离供求关系的不符合供求规律的现象必然存在;市场的发育还不成熟、不配套、不完善;市场信号还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因此,在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更需要有正确的产业政策来指导和干预资源的流动和配置,以利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
新形势下的产业政策应当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必须建立在对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科学预测的基础之上,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能够把握需求的总量变化和结构变化趋势,能够预见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生产和消费的影响。第二,必须具有动态性和连贯性。既要有长期政策,又要有中期政策,也要有短期政策,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地进行调整,使长期政策、中期政策和短期政策有机结合,相互配套。第三,必须具有开放性。一方面,需要适度地保护国内的新兴产业和欠发育的传统产业;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促使企业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第四,必须具有诱导性。这种诱导在形式和手段上一般来说不应是强制性的,但要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如果地方、企业和部门执行了产业政策,就能获得好的效益,反之,则会造成自身的利益损失。以此引导地方、企业和部门自觉地按产业政策要求行事。
二、产业政策与短期宏观政策的关系
产业政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它与短期宏观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这是需要明确界定和加以区分的。有人把产业政策说成是经济发展的最高政策;有人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各项政策的总称;还有人认为产业政策是国家为了弥补和纠正市场的缺陷与“误区”,对特定产业的活动施加影响的经济政策。显然,这些不同的定义赋予了产业政策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产业政策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应该运用什么手段,不可照搬照套、强求统一,而应根据一国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过,无论产业政策的定义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无论其作用范围是宽还是窄,产业政策的共性是明确的,它与一般短期宏观政策有着明显的区别。第一,从政策的基本目标看。产业政策着眼于经济发展,从属并服务于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战略;而短期宏观政策则把经济稳定作为其主要目标,把稳定货币、控制通胀、追求充分就业放在首要地位。第二,从层次上看,产业政策侧重于调整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外贸结构等方面。通过对稀缺资源分配的指导和干预,求得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而短期宏观政策主要关心经济总量,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国民经济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使之保持基本平衡,减少经济波动。第三,从时限上看,产业政策是一种中、长期政策,是一种动态的、阶段性的政策;而短期宏观政策是一种时限较短的政策。第四,从对国民经济活动的作用上看,产业政策是一种供给管理政策,通过选择先导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带动其它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力求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在政策的有效时限内得到最大的产出,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短期宏观经济政策则是一种需求管理政策,通过调整政府的支出和税率的高低,控制货币和信贷总量,调节社会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保持基本平衡。显然,产业政策与短期宏观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两个相辅相成的政策体系。
三、产业政策与地区、部门政策间关系
在制定国家级产业政策的同时,需不需要地区产业政策和部门产业政策,这也是有必要深入讨论的一个问题。一部分人认为,产业政策应该是全国统一的政策,在我国目前市场发育不全、地区封锁、市场分割严重、条块交叉残存的条件下尤应如此;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之间资源禀赋千差万别,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国家统一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必须有地区的产业政策;同时,各部门内行业种类繁多,各行业在不同地区间的分布差异很大,也需要有部门的产业政策。我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第一,产业政策应该有国家产业政策、地区产业政策和部门产业政策之分。地区产业政策和部门产业政策既不能违背国家产业政策,也不能仅仅成为国家产业政策的翻版。在确定产业政策的目标、规划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时,必须从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出发,坚持国家产业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第二,产业组织政策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区不应有自己的政策。这是因为产业组织政策是一种鼓励有效竞争、防止垄断的经济政策。如果允许不同地区制定和运用不同的政策,很容易造成地区封锁、非正当竞争、行政垄断、规模不经济等不良后果。第三,各专业部门,有必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部门或行业在产业政策中的地位,及其地区分布格局,制定本部门或行业的产业政策,把国家产业政策具体化,落到实处。
四、产业政策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关系
产业政策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取决于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企业的经营机制,二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业政策不同,我国现阶段的产业政策应该具备双重功能。一方面,产业政策应能弥补市场机制自身固有的缺陷,消除其消极影响;另一方面,产业政策还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形成和发育。产业政策要能取得预想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机制是否健全,企业是否具有活力。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经验表明,如果企业不能根据市场信号及时调节其经济活动,不能自觉而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即使人为地干预资源的分配,有意识地对企业加以保护,也很难使资源的配置得到优化。所以,制定和贯彻产业政策必须与转换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科学的产业政策建立在充满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的基础之上。
产业政策作为一种政策,不仅需要由政府制定,也需要由政府来贯彻执行。总结以往执行产业政策的经验,人们普遍感到,产业政策的实施存在许多困难。我们既要把产业政策同传统的计划体制区别开来,改变那种把产业政策作为分项目、分资源的行政性手段的管理办法;又要确保产业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干预资源分配,调节产业经济活动的有效政策工具,不至成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包括各专业部门真正转变经济管理职能。凡是国家法令规定企业行使的职权,政府不应干预;下放给企业的权利,政府不得截留。


第5版(理论)
专栏: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征文

  加强宏观调控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
方生
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的投资环境?宏观调控对投资环境究竟有何影响?这是一些外商,包括台港澳客商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毋庸讳言,加强宏观调控,对外商投资不能不产生一定影响,如在融资方面难免造成某些困难,使配套资金短缺。但这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如从全局和长远看,加强宏观调控恰恰是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应该说,现在是外商投资中国的最好时期。
这次中国加强经济的宏观调控,不是像1988年那样实行全面紧缩,而是通过整顿金融秩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促使经济协调、快速、持续地向前发展。西方一些人有一种心态,总是盼望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这样那样的乱子,尤其是在经济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实,对西方投资者来说,中国经济是严重混乱、动荡不安对他们有利呢,还是兴旺发达、健康发展对他们有利?对此,凡不存偏见者,都能作出正确的回答。外商投资,看中的是具有巨大潜力的中国市场。而经济不发展,就不会有繁荣的市场,投资就会受到阻隔。再说,这次宏观调控强调优化产业结构,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外商如果能在能源、交通运输等中国希望大力发展的经济重点领域进行投资,就不仅不会受到限制,相反会得到鼓励和支持。宏观调控只会对少数违反中国政策,从事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人有所限制。
经济体制是制约投资效益和运作的一个根本问题。中国已经确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从体制上为外商提供了最重要的投资环境。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本来,即使市场经济相当发达的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宏观调控,何况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又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原有体制的一些弊端没有消除,新体制尚未形成,市场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更应重视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如人们所关心并直接影响投资的中国金融市场,过去曾是封闭的,开放后出现了一些混乱,现在经过整顿,提出要建设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市场,其中包括进一步发展资金市场和外汇市场,进一步扩大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适当扩大外币债券的发行,等等,这些措施对于外商来华投资,无疑是有利的。
加强宏观调控,并不像有人担心的那样,是放慢改革,限制开放,恰恰相反,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就投资的行业来说,过去只允许外商投资第一和第二产业,现在第三产业这个“禁区”也已放开,无论是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等,都对外商敞开大门,这就从行业上为外商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
再就投资的地区来说,过去外商投资主要限于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等在内的沿海地区,现在已经发展到沿江地区、沿边地区。就是历来被认为相对落后的广大内陆地区,在克服了所谓“内陆意识”之后,也在对外开放的大道上迅跑,颇有后来居上之势。现在,一个包括沿海、沿江、沿边和广大内陆地区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已经形成,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东南西北,都有外来投资者的足迹,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喜人局面。
健全法制是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一环。我们的法制还不很完善,尤其在涉外经济立法方面,还远远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随着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中国法制将日益健全。我们已制定了数百项包括涉外法在内的经济法规,这些法规都注意参照有关国际惯例,使外商能按照国际惯例在中国投资。有些尚未制定的有关投资法律现正抓紧制定。健全法制,不仅是为了规范、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和市场活动的秩序,而且是为了给来中国投资的外商提供法律保障。
社会和政局的稳定,这是所有投资者都关心的重要问题。没有一个稳定的政局和社会环境,别的条件再好,投资仍然是没有保证的。稳定的对立面是动乱。过去中国发生过动乱,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但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所必然造成的。相反,社会主义要求稳定。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建设才得以顺利进行,这是中国人民在付出了沉重代价之后得出的深刻结论。有的外商担心,大陆社会主义制度会不会像某些国家那样,发生“旋风般”急剧变化。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各国国情不同,特别是中国民心思定,厌恶动乱,这是防止“剧变”的根本保证,外商大可不必为此忧心忡忡。最近一位投资中国已有多年的外商谈了这样的看法:中国治安不是没有问题,抢劫之类案件时有发生,但至少中国没有或很少有像西方那样无恶不作的黑社会组织。这位外商以切身体会认为,在中国投资有安全感,而这正是西方一些国家和地区所缺少的。
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已初显成效,人民币币值趋于稳定,银行储蓄平稳增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开始下降。可以预期,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中国经济必将在现有基础上更加健康地迅速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今年上半年中国新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4万多家,协议利用外资额570多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94亿美元,这三个数字都相当于去年全年的数字。估计全年实际引进的外资有可能达到150亿至200亿美元,协议金额可望达800亿至900亿美元,投资项目估计会超过60000个。正如一家外国报纸所指出的,投资源源而来,证明“中国对外界的吸引力并没有丧失”,“政局社会稳定、经济富有活力的中国是投资者们理想的投资地点”。


第5版(理论)
专栏:

  《毛泽东哲学与中国文化精神》简介
在毛泽东同志诞辰百周年前夕,何显明、雍涛二位合写的学术专著《毛泽东哲学与中国文化精神》一书已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该书共分十章,三十余万字。作者从不同层面深入探讨了毛泽东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联系。全书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足于毛泽东一生的文化心路历程,从多方面具体分析、探索传统文化的各个层面,对毛泽东及其哲学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影响,进而透视毛泽东哲学对中国传统哲学,以及整个中国思想文化,在文化精神上的承继与变革。二是将毛泽东哲学置于近现代中西文化,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冲突、融合的时代文化背景中,探索毛泽东哲学的历史地位。这是一本颇有参考价值的书。
 (黄文)


第5版(理论)
专栏:

  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黄铭 曾昭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则是这一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运作要保持整体结构的协调,就必须有两大系统作支持:一为动力系统,主要解决效率和经济的增长;二为稳定系统,主要解决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这好比任何一种机动车,都离不开加速器和减震器一样。如果说,“加速器”是市场机制,那么“减震器”就是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社会保障系统。因此,在经济发展上,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无一例外地都将全部社会经济资源投向两大领域,即:一方面将资源以生产性投资和以工资为主的分配基金形式,投入市场机制作用下的经济效率领域,以保证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将其它资源以非生产性投资和社会保障基金为主的社会消费基金的形式投向政府调节机制作用下的财富再分配的社会公平领域,以保证社会经济稳定,维护社会公正。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保障虽然是一种“负效益”,但它是其它物质生产部门产生效益的基础,它从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保障对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要素投入,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理论视角看,作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浓厚的公平色彩,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法律加以保证实施的,它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具有无偿性、广泛性和平等性特点,其功能是为满足社会公平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机制,以弥补市场分配机制的缺陷和按劳分配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具体说,这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其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介入收入分配领域,因而在物质利益上人们就难免互有损益,进而形成利益矛盾。为缓和这种利益矛盾,在体制上就需要有一种“补偿机制”,使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受益者去补偿利益受损者,熨平社会经济波动。而这种“补偿机制”,实际上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二,每个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孤及在竞争中因破产而危及到基本生存的人,而社会保障制度则就要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他们以基本生活消费品的救济。其三,作为现代福利事业,大到基础教育、环境保护、文体卫设施,小到具体的安丧费和各种必要的福利性补贴,都无不包含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因而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无限的广泛性,它对社会全体成员实行平均分配,以增进和提高社会全体人员的福利水平,实现社会公平为目的。
建国以来,我国在低收入水平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建立起了独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当时条件下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日益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掣肘。拿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来说,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没有跟上,企业普遍承担了它本不应该承担的就业、福利、保障等功能,成为“小社会”。一方面,使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出现紊乱,另一方面,也使企业重负在身,致使其难以快步走向市场。因此,在今后的改革中,必须加大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力度,积极推动适应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形成。
首先,要扩大社会保障经费的来源。当前,我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保障经费的短缺。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要以社会保险机制为核心,那么,从实际出发,社会保障基金就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从国家保障基金来源看,除以往的渠道外,可以考虑将长期来由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专款专用,将暗贴变为明补,并以此项来源为主吸收其它资金,成立类似于投资银行的社会保障基金会,以解决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国家可以制定有关政策允许和鼓励民间团体和私人筹集资金,举办各种慈善事业,以此作为国家办保障的补充。目前,随着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的迅猛发展,出现了一批高收入的阶层。这些高收入者和一些盈利企业为追求社会效应,慷慨对社会进行各种捐助。但从他们的行为取向看,其中大量的是锦上添花,肥上加膘,即奖“富”。相比之下,救“穷”就显得欠缺。从保障角度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尚不发达的国家,雪里送炭比锦上添花更重要。因此,国家应该对这种民间的社会捐赠进行引导。除此之外,社会保障事业在民间也可采取各种专项基金会的形式,国家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便于资金的筹集。目前,我国已有残疾人基金会,但这类专项基金会毕竟太少,满足不了需求。
其次,要实现观念上的更新,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可能会出现失业,以推进我国原有的就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以往,我们总是以尽可能将城市待业率降到最低限度为目标,其结果是对效率形成巨大的冲击,给劳动力合理配置形成障碍,公开失业变成了“充分就业”背后的隐蔽性失业。实际上,一定数量的失业不仅是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波动和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相反,它从某种意义上更说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和不可缺少性。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以推动过去的就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
最后,要增强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职能。社会保障事业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统一规划和综合管理,非单一的劳动或民政部门所能承担。政府在减政放权的同时,应该组建统一的管理和协调部门,通过社会化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计划与预算、统计与监督、征集与调剂及发放等管理工作。我国财力有限,经验少,保障覆盖面广,因此,从事这项工作,一定要做充分的调查研究,吃透国情和区情,同时,制定的保障制度既要适用于中下等收入水平,又要使各级财政能够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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