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深化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谈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汤丙午
编者按最近,报纸上刊登了东风汽车集团、第一汽车集团等八家企业集团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的报道。有些读者提出希望进一步了解试点的具体情况,为此,我们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汤丙午同志谈谈国家这方面的政策和具体实施中的有关情况,供读者参考。
1991年,国务院决定组建和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以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改变政府直接面对数十万中小企业的现状,逐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形成一批有雄厚实力的“企业集团”,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
为了具体落实这一战略部署,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原国务院经贸办公室)于1992年9月发出了《关于印发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了作好试点工作,在企业集团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协商,确定在八家企业集团进行第一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它们是:东风汽车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第一汽车集团,中国五矿集团,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贵州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到目前为止,除中国五矿集团外,其它七家企业集团的试点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正式进入试点阶段。
所谓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等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心企业,即集团公司经营和管理,建立核心企业与紧密层等成员企业之间的产权纽带,使核心企业成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紧密层等成员企业成为其子公司,实现集团化经营,发挥整体优势。企业集团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不否定其成员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利,集团公司所属的子公司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应有的自主经营权。母公司依据资产关系,通过董事会控制或影响子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
授权后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董事会,一般享有如下权力:决定集团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并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决定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统一决定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配置和管理办法;决定企业组织结构和领导体制;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兼并、合并、股份制改组、资产交易和产权(股权)转让,或提出方案报批,集团公司将统一对国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的意义,首先在于,企业集团经过授权以后,集团公司在经营方式上就发生了某些本质变化:一是它可以依据产权关系,将其所属企业资本作为特殊商品进行经营,除了达到资产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目的以外,还可以直接进行“产权经营”,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市场经济国家中出现的新趋势,即将企业作为特殊商品进行买卖,强化盈利企业,改造亏损或微利企业,使集团母公司所持股的企业都达到上乘的盈利状态,迅速提高其经济效益。这种产权经营的效果是单个企业仅仅加强内部管理所难以达到的。要看到单个企业的努力的限度,要重视、探索持股的企业性质的“财团”经营资产的作用。这项试点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是单个企业难以作到的,也是政府宏观调控所无法代替的。
其次,在企业集团进行授权经营的过程中,将对集团所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这样做就有助于搞清企业国有资产的“家底”,核实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的真实数额,就为政府对企业集团进行资本金利润率考核以及评价企业职责奠定了基础。同时明确规定了试点企业集团要实行利税分流,分清企业利润和上缴税金的不同资金性质,把企业税后利润留给企业,改善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财务结构,提高企业自有资金比重,减少财务风险,使企业集团在这一企业群体范围内能有效地滚雪球,增强大中型企业的财力,同时也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财务机制和条件。
第三,授权经营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企业集团母公司和成员企业之间建立的产权纽带,使它们之间具有明确的财产关系;同时也有助于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与集团公司作为企业、作为产权经营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的产权关系。国家(作为所有者)把数量明确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本)授权给集团公司负责经营,企业集团既有自己明确的财产权力,也有明确的对所有者承担的财产责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作既使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得到保障,又使企业的经营权得到充分落实。
进行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目前仍然处于试点阶段,我们打算与有关综合部门和专业经济部门组成联合试点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范围目标,明确试点的核心要求,使试点工作任务十分清楚。这个试点的成功需要大家齐心合力的奋斗,特别是需要企业在实际发展中创造出好的经验来,也要靠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为了慎重对待这一新生事物,要及时认真地总结已授权企业集团在经营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在有了比较明确的结论后,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再有计划地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期货市场怎样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局副局长曹天玷访谈录
本报记者潘岗
继股票、债券交易之后,期货交易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又一个焦点。我们为何要发展期货交易?怎样才能保证期货市场从一开始就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最近,记者就此访问了国家工商局副局长曹天玷。
期货市场的出现,既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的客观需要
记者:近一两年,我国各地办期货市场的热情很高,许多企业和个人也有参加期货交易的要求。请问,我国期货市场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曹天玷:这是因为,经济发展要求市场形式的多样化,单一的现货市场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期货交易在发达国家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面向市场,企业承受市场风险的压力增大;农副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经济合同不能得到有效履行,企业相互拖欠货款以致形成“三角债”等困扰经济正常发展的现象的存在,使期货市场的出现成为必然。有了期货市场,就为企业回避或分散风险提供了一种选择。
从另一方面看,一部分国有物资企业、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及私营、个体工商户,都有一部分资金准备投资到高风险、获利大的期货市场中来。特别是在股市处于低谷的情况下,一些个体户把资金转到做期货交易上来,通过合约的买卖赚大钱。期货市场和期货经纪公司逐渐产生了。
应当说,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建立、发展期货市场创造了条件。作为完整、统一、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期货市场的重要作用正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盲目设立期货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是期货市场发展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记者:期货市场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各地创办期货市场热情也很高,那为什么有不少期货市场有名无实,开业时热热闹闹,开业以后冷冷清清?请您介绍一下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曹天玷:缺乏开办的必要条件和未能严格遵循期货市场的客观规律,是造成不少期货市场有名无实或处于半停业状态的主要原因。有的地方对什么是期货市场,哪些商品可以搞期货交易及期货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等没有搞清楚,就急忙建期货市场。对一些不宜标准化、难以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如煤炭、钢材也搞起了期货交易,有些地方甚至搞水产品、西瓜、中药材的期货交易。还出现了某一商品多家开办期货市场的现象。
交易行为不规范、缺乏管理期货市场法规的问题也很突出。由于已建立的期货市场在行政上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各市场均自定规则,政出多门;有些市场还被冠以行政级别,甚至被赋予一些行政手段。有些期货经纪公司行政色彩很浓。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期货经纪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
期货交易具有极大的投机性和风险性,需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下稳步发展
记者:针对我国期货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国家工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您认为发展期货市场目前迫切要解决哪些问题?
曹天玷:从今年年初开始,国家工商局先后派出调查组对期货市场和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28日发布了《期货经纪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各方面反馈来看,国内外一些专家认为这个《办法》是比较全面、比较符合实际的。认为这是中国期货业发展的第一个规章,有助于促进期货业健康发展。
期货交易具有极大的投机性和风险性,需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下稳步发展。因此,国外一般不存在同一种商品同时设立多个国内交易所的现象,一国之内也仅仅设立几个或十几个交易所。另外,为期货市场制定统一的全国性法规以及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是发展期货市场的首要条件,有关期货交易的规章制度,如涉及经纪人、经纪公司的资格,最低资本要求,结算公司,客户订单处理,客户资金保全,会计报表内容及交易所自律管理等,各国都有一套严格要求。目前,国家工商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正在研究成立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及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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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支农不与民争利
林廷生
“支农”的口号,50年代喊得最响,当时也确实做了不少工作。近十几年农业发展了,人们对“支农”反倒提得不多了,一些地方的工作也抓得不太实了。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以菏泽地区为例,我们地区是一个以粮棉油生产为主的平原农区,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农民一方面获得了生产经营上的又一次解放,发展商品经济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另一方面,农民初涉市场,也遇到了种种困难和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为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当前支农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为农民服务的责任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一段时间里,少数涉农部门和服务实体打着为农服务的幌子,行剥夺农民利益之实,有的强买强卖,有的压级压价,有的任意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无偿侵占农民的财产;还有极少数部门和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农民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这是支农吗?这是坑农。
正确处理“取”和“予”的关系,是为农民搞好服务的关键所在。涉农部门在给农民服务中适当收取一些费用用于发展自己,我们认为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但必须按照欲取先予的原则去做。部门与农民的关系,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部门的利益也难以保证;只有首先保证农民的利益得以实现,部门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为此,我们在引导帮助各级涉农部门和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总是教育大家切实做到支农不与民争利,具体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
——扶农不挖农。全区各级涉农部门采取“养鸡下蛋”、“放水养鱼”的办法,主动拿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围绕发展高效农业、创汇农业,他们先后帮助农民建立起棉花、花生、蔬菜、西瓜、芦笋等76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使农民增加了收入来源。地区外贸部门根据国际市场需要,帮助菏泽市沙土镇建起10.66万亩芦笋生产基地,去年芦笋收入达到2000多万元,当地农民人均增收600元。
——让利不争利。为了减少农民承担的市场风险,我区粮食、供销、外贸等涉农部门都实行了农副产品收购保护价格。今年,地区外贸部门收购出口大蒜时,市场价格每公斤仅有0.4元,他们却以高于市场一倍的价格,收购蒜农的1000多吨大蒜。今年种棉时,地区供销社从外地购进258.2万公斤棉花良种,全部以低于当地市场20%的价格赊销给棉农,深受棉农欢迎。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级涉农部门和服务实体,拿出一部分通过有偿服务获得的收入,以直接投入或间接投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进而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仅据地区供销部门的统计,今年1至9月份就义务举办了405期各种类型的棉农技术培训班,建立起349个机防队,保本承包治虫面积32万亩。同时,还建起245个庄稼医院、258处虫情测报点,长年坚持为农民提供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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