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与改善投资环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孙尚清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并不是政治制度范畴,而是一种经济体制,它的基本特征是以市场机制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无论资本主义制度下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的这个基本功能是共同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原则也是共同的。中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迄今为止世界上出现的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相比又有自己的特色。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按劳分配为基本收入分配方式,缩小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市场经济的效率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体制转换时期,要深化改革,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开放。通过改革和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1992年我国经济进入了新的高速发展时期。今年以来,一些潜伏着的矛盾开始表露出来,一些存在着的问题进一步突出了。为此,中国政府已作出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解决经济高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一,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中央银行于今年5月和7月两次提高了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财政部也相应地上调了1993年国库券的利率。
第二,使用必要的行政手段。针对前一个时期金融市场出现的“三乱”(乱拆借、乱集资、乱投资)现象,提出对金融系统“约法三章”:(1)立即停止和认真清理一切违章拆借,已经违章拆出的资金要限期收回;(2)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不得向贷款对象收取回扣;(3)立即停止向银行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注入信贷资金,银行要与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同时,财税部门也要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停止向银行挂帐;今后财税部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律不准涉及商业性金融业务。
第三,法律手段。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走私贩毒、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犯罪活动,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将经济活动约束在合法的范围之内。
我国当前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市场秩序,调整结构,与以往历次调整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依靠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
加强宏观调控是立足于缩小周期波幅,控制总量的基本平衡,优化结构,而不是要进行什么全面紧缩。因此,我们加强宏观调控只会更加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引进外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首先,如果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势必使“瓶颈”制约更加严重,资金更加紧张,通货膨胀加剧。在这种状况下,高速增长难以持久,投资环境必然遭到破坏。
其次,今年上半年,由于市场秩序混乱,外汇市场上人民币非正常贬值,使得海外投资者和客商无法洽谈项目,无法进行正常的贸易活动,抱怨甚多。因此,如不采取政府干预,加强宏观调控,那就只能是投机者受益,投资者受损。
再有,前一个时期,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把一些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尤其是经济特区的房地产价格“炒”得很高,使大量的海外投资者望而却步。
通过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目前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初见成效:速度开始稳定,不会继续升温,也不大可能出现大的下滑;汇率迅速回复到正常水平,并且稳定下来;房地产价格暴涨的势头得到控制并有所回落;经济秩序开始改善,投资环境也有所改善。
当然,这并不是说问题已经全都解决了。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使中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国的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中国经济的健康高速发展将进一步吸引海外投资者,包括日本的投资者来华投资。
今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将会更加有利于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更加有利于中日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


第2版(经济)
专栏:

对华投资与合资企业
住友商事会长伊藤正
对华投资的现状和展望
首先,根据现有统计数字概括一下对华投资的发展情况。
第一应该指出的是,全世界的对华投资从1990年的66亿美元增至1992年的581亿美元,是原来的9倍。而且,1992年一年的投资总额,超过了过去13年的投资总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增长。
其次,日本的对华投资从1990年的4.57亿美元增至1992年的21.73亿美元,是原来的4.8倍。可以说,现在日本的对华投资发展趋势呈现出非常活跃的态势。从今年第一季度的最新统计数字来看,日本的对华投资为5.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如上所述,日本对华投资的金额数量显著增加。
日本对华投资之所以迅速增加,可以举出如下几个原因:中国劳动力丰富且劳动成本低廉;中国资源丰富,筹集原材料方便;中国的发展前景给人以希望;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中国的国内市场正在不断扩大;邻近日本;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互之间得到共识的领域不断拓宽。但是,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应该说是由于中国在积极推进一条国际合作的路线。中国的市场经济为世界所认同,这对于对华投资的增加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日本企业最近对华投资的特征有以下几点:第一,投资地区对象有扩大的趋势。企业家的目光正从沿海地区转向内陆地区;从城市部向近郊的农村部进出的企业正在增多。第二,投资行业多样化。虽然劳动密集型、原材料立地型产业的投资比重仍然很大,但是对加工程度高的机电方面的投资、对涵盖国内需求的国内市场型的投资以及向零售业、仓储、运输方面的软性投资有所增加。第三,在投资规模方面,虽然中小企业仍占多数,但以电子、家电、水泥等为中心的大型投资正在增加。
最后,在投资形态方面,近年来独资投资企业出现了增加的趋势。我认为,鉴于中国投资环境在许多方面都处于优势,同时其环境又在不断的改善,再加上这次日元升值,日本的对华投资今后将进一步增加,这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基本发展趋势。
对华投资的若干问题
最近,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进行的书面调查显示,在147家企业中,有68.3%的企业认为,“今后5年日本在对亚洲地区的投资中,对华投资所占的比重最大”。由此证明,日本经济界对华投资的关心程度之高。那么,在日本对华投资问题上存在着哪些问题呢?关于这一点,日中经济协会以所有日本的有关企业为对象,于1990年秋天和1992年秋天分别作了两次问卷调查,就这些材料,我作了一个归纳如下:产品质量问题;中国国内的原材料筹集问题;劳务、人事问题;基础产业不健全的问题。
除上述主要问题以外,许多企业还提出了一些其他问题: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根据、标准不明确;派遣中方职员出国研修时,出国手续繁琐;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国总要求合资企业履行出口义务和保持外汇平衡的义务;在中国国内筹集资金时受到种种限制,等等。
从本公司角度所看到的若干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合资企业的中方合作单位与其上级领导机关之间的问题。具体来说,在合作条件的谈判上,我们一般要与中方合作单位进行将近一年的交涉。对于谈判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中方合作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还会提出各种修改意见或变更内容,为此使其项目推迟,甚至贻误时机。第二个问题是对投资项目提出保证利润的问题。第三是法规、细则问题。中国有关基本贸易、投资的法规尚不完善,关于这些法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细则也没做出规定,就会使项目谈判缺乏透明度,以至导致投资项目签约、实施时出现混乱。第四个问题是筹集外汇的问题。第五个问题是中方合作单位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良好的合作伙伴是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第六个问题是,当中方合作者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或房产进行合作时,其资产评估标准不明确,往往估价过高。
建议
1.切实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2.充分认识资本原理;3.将引进外资列入中国的产业政策;4.为重返关贸总协定和增强竞争力而引进外资;5.改革金融制度;6.允许外商在中国国内进行一般性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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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形势及发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助理刘山在
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截至1993年6月底,14年来,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134423个,协议外资金额1692.16亿美元,外商实际投入金额为437.5亿美元。
近年来,中国吸收外资有以下几个特点:投资来源不断扩大,共计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外商投资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从沿海向内陆省市逐渐延伸的趋势;外商投资的规模逐步扩大;许多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将注意力转向中国这一具有潜力的投资市场;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吸收了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基础设施、交通、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大项目,以及一批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领域拓宽,特别是在第三产业的投资有了较大的发展;外商投资方式有了新的发展。由于我国注重改善投资环境,致力于为外商创造按照国际惯例生产运营的条件,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绝大部分经营状况良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已占中国工业总产值的6%左右,进出口额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25%以上。
去年以来,中国在扩大对外开放地域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吸收外商投资领域,适当放宽了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限制,对外商投资于金融、商业、外贸、房地产、旅游及其服务设施、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等行业采取积极慎重、逐步放开的政策。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产业政策的实施,完善对外商投资方向进行引导的政策。按照产业政策,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重点是:加快交通、通讯、能源、重要原材料、农业、水利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开发与建设;大力发展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力火力发电、钢铁冶炼等项目及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建筑业等行业;我们还将鼓励大的跨国公司来中国进行资本投资,允许其在一定的条件下,设立投资性公司,并进一步放宽对其经营范围的限制;还要鼓励外商投资于原材料、零部件及包装等横向配套的生产性企业;加快现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在继续发展中小型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我们尤其欢迎外商投资举办规模较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向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14年来,日本来华投资取得了喜人的进展。作为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日本是最早也是主要的来华投资国家之一。截至1993年3月底,日本累计来华投资项目4261个,协议金额64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40亿美元。日本企业在中国的投资项目,初期以中小型加工、制造业为主,近年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增多;投资地域集中在大连、辽宁、上海等沿海地区,且正逐渐向南方和内地辐射;日本的投资项目成功率较高,其实际投入金额占协议金额的比重居主要投资国别、地区之首位。
但是与欧美其他主要资本输出国家相比,日本大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起步较晚,在技术输出方面较为保守,因此,技术转让水平和项目的技术含量还不够。在投资过程中,持慎重态度是必要的,但过分慎重往往坐失良机。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日商对汽车制造行业的投资上。由于日本在投资和技术转让上的迟误,欧美国家捷足先登。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效益,而日本的汽车制造商却不得不减少其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因此,在中国稳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认识并适应这种转变,抓住潜在的商业机会是十分重要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欢迎日本跨国公司投资于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项目,例如:电站、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大规模集成电路及新型建筑材料等项目。我国内陆省区特别是西北地区矿产资源丰富,也欢迎日本大商社、财团前去投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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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华日元贷款现状及相关课题
海外经济协力基金总裁西垣昭
日元贷款的目的,是为发展中国家开发产业和稳定经济提供资金,帮助该国建立没有外援也能独立发展的产业基础。举例来说,就是提供长期贷款,帮助各发展中国家建立和完善作为经济发展前提的基础产业部门。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开始日元贷款业务已有二十六七年了,其间共与76个国家签署了12.3万亿日元的贷款合同;而向中国开始日元贷款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到今年8月,大约提供了1.4万亿日元贷款,占海外经济协力基金日元贷款总和的11%。从这一数字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对华日元贷款是相当受到重视的。
关于对华日元贷款的对象部门。第一次、第二次日元贷款的对象主要是用于援助建设铁路、港湾、电力等经济基础产业部门。据报告说,它对加强中国资源地区和消费地区之间的运输、联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种重视基础产业部门的倾向近年也没有改变。第二次日元贷款的援建对象又增加了一些完善上水道、排水处理等城市规划项目。第三次日元贷款的援助对象进而扩大到化肥工厂、道路桥梁、航空系统等建设项目。
日元贷款实施项目的特点是并没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或地方,而是遍布于中国全国各地。我们当然为日元贷款在中国各地建设中起到作用而感到高兴,但同时也觉得,如果像这样遍地开花式地运用日元贷款实施建设项目,对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不见得具有积极的意义。因而在地区分配上,我认为今后日中双方还要进一步调查研究,使日元贷款能更有效地用于真正需要援助的地区和真正需要援建的项目。
中国作为日元贷款实施者,其特点是具有优秀的项目实施能力。第二次日元贷款实施后完成的项目还不多,从完成的项目来看,没有出现一个大幅度延误计划的项目。日元贷款的机制是,即使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项目得不到实施就提不出贷款,所以如果贷款国家没有项目的实施能力,即使签订了贷款合同,我们也准备了贷款金额,最终还是提不出钱来。在其他国家就发生过这种事例,而中国的项目都提出了钱。1992年度的对华日元贷款的执行率是20.2%。我们对所有国家日元贷款的执行率是14.2%,说明中国的实施能力是超出平均值的。从事业费用角度来看,比如在其他国家,曾出现过因国内资金不足而影响项目进展,或由于成本过高而中断项目的现象,在中国还从未发生过类似情况。从实施能力来看,除去水库、机场设施、管制系统、火力发电厂等一些特殊的项目以外,中国基本上都不用聘请外国顾问,完全靠独立设计、独立施工来完成项目。但我们觉得,考虑到建成以后的经营、维护、管理,并要进一步改善质量、提高效率时,中国是否可以考虑聘请一些顾问来帮助指导。
为了取得进一步进展,我想谈一谈今后对华日元贷款的课题。第一个课题就是贷款金额的数量问题。前面已介绍过,中国具有充分的项目实施能力,而且第三次日元贷款的支付金额每年都有所递增。但是,同时我们应看到整个世界对日元贷款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这些国家都需要工业发达国援助的情况下,存在一个如何解决对华日元贷款金额数量的大问题。
第二个课题是必须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具体来说,我们要进一步把握开发的需求,明确各个项目在整个开发计划中的地位,把握各地区的开发动向。
第三个课题是保护环境问题。如前所述,迄今为止的日元贷款主要用于援助运输、能源部门的项目,估计今后一段时间仍是援助的重要项目。而且,在今后应将对改善环境有积极贡献的新项目逐步地提到重点项目的位置上来,日本就是在高度经济增长时期忽略了环境问题。出于这种教训,我们对拥有广阔而丰富的自然环境的中国,提出我恳切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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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小华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是7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基本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取得了十分瞩目的成绩,但是离真正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还带有计划体制的特征;专业银行体制政企不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不分,管理行政化,机构庞大,缺乏竞争,没有市场经济的风险约束;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低,缺乏有效监管。同时,利率市场化程度低;金融法律建设迟缓,对金融机构的法律约束松弛。
为了使我国的金融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快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逐步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灵活自如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业要实行政策性与商业性机构分离;建立全国统一、分层次的金融市场。
具体说来,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革。
1.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要加强对基础货币的管理,减少信用放款,逐步转向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中央银行融资债券的抵押、买卖和票据再贴现为主。以银行超额储备率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建立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操作系统。中央银行要根据货币供应量的增长幅度和银行超额储备率的高低来吞吐基础货币,以控制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
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促进利率市场化。要进一步理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利率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为基础的基准利率体系。
2.建立政策性银行。初步准备设立国家长期开发信用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农业银行三个政策性银行,实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分离,以解决国家专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为建立真正自主经营的商业银行创造条件。
3.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家专业银行将政策性业务转移给新组建的政策性银行后,要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商业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精神,保持资本充足率,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国有商业银行要设立监理会,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好交通银行等现有商业银行,适当增加这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规范发展合作金融体系,在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独立法人制的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为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根据对等互惠的原则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建立合资金融机构,以促使中国金融业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4.建立统一、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管理。通过金融立法和市场操作,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金基本分开,防止货币市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以保持整个货币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间接化创造条件。
完善国债市场,通过立法规定财政停止向中央银行借款,财政预算先支后收的头寸短缺靠短期国债解决,所有财政赤字要通过发行国债弥补。政策性银行可面向社会发行财政担保债券和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全国性商业银行可以此作为抵押,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此抵押,相互融通资金。通过国债市场的完善,建立国债正常流通机制,为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奠定基础。
完善股票市场。在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规范股票的发行和上市,逐步扩大规模,完善证券交易所的管理。
5.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市场汇率和官方汇率并轨,进而实现人民币在经常帐户项目下的可兑换。
此外,要尽快地健全金融法规,目前,急需出台的是《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和一些对金融机构监管的条例,以促使我国金融管理体系走向法治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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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键是完善财政金融运作基础
东京银行行长高垣佑
中国的经济发展,给一度高速发展而呈停滞状态的东亚地区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正面临着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那就是因为高速发展而导致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过剩和经济过热的问题。要想保持今后稳步的经济增长,我以为关键是完善财政·金融运作的基础,为此要实行金融体制改革。
在整顿财政方面有两个重点。其一与产业资金分配问题有关。贵国过去一直采取靠财政资金维持产业资金的传统办法。当然,这种办法近来已得到了重大的改革。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生产状况不佳,结果产业资金仍要靠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来负担。因此,我以为有必要扩大产业资金的供给范围,促进对国有企业的商业化经营管理。同时,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可以改变机制,更多地利用近几年来高速增长的民间资金来充实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使财政资金更广泛地用于行政经费和整顿社会、产业基础,以图扩大社会资本。另一个重点就是,为健全财政管理进行税制改革和提高税收管理能力。我听说中国已正在致力于这方面的改革和提高,我们期待其成效显现出来。
金融体制的改革和整顿,和财政一样,是宏观经济运作的关键,对于资金的有效分配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一方面中国也已着手开始改革。我想首要的是加强中央银行的权限和尽快地提高它的独立性。如果中央银行缺少独立性,从属于财政,每每要承受填补财政赤字的负担,就不能有效地对流通货币总量进行管理。另外,中国现在还在实行限制信贷资金总量等措施,主要对流通货币实行直接管理,我认为今后应加强中央银行间接控制的手段,以提高对货币总量管理的机动性,即通过对存款利息、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公开市场运作来提高货币管理的机动性。在加强这些管理手段的同时,进一步推进金融制度的改革,对于更有效地实行资金分配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今年3月召开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鹏总理报告中也提到了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他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专业银行,现在还要保持政策性与商业性双重职能,但要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要成立政策性银行,从事专项贷款业务,并适当增加一些商业银行。”其间,我还听说有设想要新建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开发银行和出口银行。
中国的这种设想基本上属于专门金融机构方式,与日本迄今为止实施的金融体制有相似之处。其有利的一面是,可以通过培养、发展各个领域的指导性金融机构,提高银行的专业性,促进整个金融机构的水平提高,从而实现资金的政策性分配和有效性分配的协调。但是,金融制度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时代的要求而不断变化的。现在,日本的银行已超越过去专业性的局限,相互浸透,不断进行改组。这是因为当今金融交易情报已为大家所共有,交易也越来越高级、复杂,开放的资本交易市场越来越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资金的政策性分配的要求也就越来越微弱了。
如上所述,金融制度因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而不同。中国现在实施的改革的方向,符合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这一时代要求,可以达到协调资金政策性分配和有效性分配的目的,因而是切实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实现专业银行的企业化,对进一步实现资金的有效分配也非常重要。我们希望中国能按照自己的国情,在区别对待以重视健全性、核算性的商业银行和以执行各种政策性融资的金融机构的同时,促进银行体系的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中国的个人金融资产在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为380亿元,占GNP(国民生产总值)的10%,而到去年则发展到1.8万亿元,达到GNP的75%。为了进一步充分地利用这些个人资产,也很有必要推进金融制度的改革,达到整顿、健全银行体系的目的。
另外,在整顿国内体制的同时,对外要加快实现人民币的可兑换性,即实现人民币的硬通货化,尽快整顿外汇市场,以实现人民币与各外汇调剂中心的一元化汇率。同时,人民银行应适当介入,努力保持市场汇率的稳定,加强外汇储备,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健全各种有关法规,进而实现人民币官定汇率和市场汇率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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