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的改革
——三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袁思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其中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的这条概括:“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不仅是过去历史经验的总结,而且是90年代深化改革的动员令。
改革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需要改革的问题,革命导师有过论述。恩格斯曾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列宁在苏联十月革命四周年时也说过,“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而我们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水平还很低。有待于改造的东西还很多,如果因此而‘惶惑’起来,那就荒谬绝顶了(甚至比荒谬更坏)”。(《列宁选集》第4卷,第577页)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即致力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对调整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沿海与内地等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以后,主要是由于政治上“左”的错误的干扰,这些积极的思想没有能够很好坚持和发展下去。
在中国真正举起改革旗帜并付诸实践的,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这次全会前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明确提出了中国必须改革的紧迫任务。他说:“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这并不是哪一些同志的责任,责任在于我们过去没有及时提出改革。但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140页)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
改革是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为此,党和国家提出了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指出,这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的伟大的革命。而为了大幅度地改变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125—126页)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国营企业改革,从宏观调控机制改革到大中型企业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教育、科技体制等改革,都是围绕着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而展开的。
改革是为了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只有各方面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经济改革必然涉及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大量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各类承包制和价格、金融、财税、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正是通过利益关系的调整和调节,以激励人们的积极性。
改革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还表现为能更大地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邓小平同志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抓科技必须同时抓教育,在全党和全国要造成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空气,以及反复强调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性等一系列重要意见和建议,对推进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改革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起了很好的作用。
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等。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获得迅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在农村改革取得初步成功以后,改革的重点逐渐转到城市。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决定》明确指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以及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成了城市改革的三大重要支柱。在80年代,企业改革一直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并先后采取了从企业扩权、利润留成到承包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消费品市场的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的建立,技术市场、劳务市场、金融市场、信息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萌芽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逐渐形成,正是80年代我国经济改革的一大成绩,为企业和国家经济运行机制的变革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在80年代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的宏观调控体系,已经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宏观调控体系所替代。
科技、教育体制、政治体制的相应改革,也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经济改革的顺利展开,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主要表现为:1,经济增长迅速。8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近9%,发展速度在世界名列前茅。2,农村面貌巨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产值占农村总产值一半以上,9000余万农民转入或部分转入了非农产业,9000多座新城镇在农村拔地而起。3,市场丰富多采。品种多样、货架充实、流通活跃,一扫过去那种商品短缺、市场空空的萧瑟景象。4,生活明显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倍,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加80%,11亿人口的绝大多数过上了温饱生活,部分地区开始向小康生活前进。5,开放硕果累累。对外贸易大幅度增长,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效益显著,引进外资、引进技术都已取得可喜成绩。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改革,使80年代成为中国解放40年来经济发展的最好岁月。
当然,也必须看到,在80年代后期,我国在改革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曲折,主要是由总量性比例失调引发的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流通领域出现了某些混乱现象。1988年底中央采取治理整顿的方针,正是为了使改革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以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的改革主要是对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不合理的具体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包括党和国家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领导制度,经济方面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这种改革是社会主义具体政治经济文化等管理制度的完善化。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如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是社会主义有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的特征。然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条件下,总是以不同的具体形式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即我们所说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可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是既有联系又相区别的。改革不合理的具体体制,不但不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否定,而正是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巩固和完善。对不合理的具体体制的改革,不应、也不允许导致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怀疑和否定,必须牢牢把握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在旧社会存在和发展,而只能在推翻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统治后建立。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不仅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是经常变化和不断改革的社会,而且在它的初始阶段必然是不巩固的、不完善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在坚持自身改革的进程中,才能逐步地走向健全,走向完善,走向成熟。由于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经初步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这种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就经济方面来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这就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发扬优势,革除弊端,大胆创新,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开辟更加广阔的道路,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和保证,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发挥出来,实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
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化。如果动摇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动摇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在我国现阶段,首先要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要允许和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适当发展,以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我们要在实践中经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逐步使得各种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和发展范围趋于比较合理。要逐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政策,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引导其他经济成分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我们要坚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当前在收入分配上,仍然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同时也出现了过分悬殊的现象。这种分配不公问题,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阻碍生产力发展。属于按劳分配原则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劳动工资制度的逐步改革加以解决。其他分配形式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加以解决。要继续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既要改变过去那种忽视市场作用、忽视价值规律的做法,克服过去那种过分集中、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端,又不能过于分散和削弱宏观调控,要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坚持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们在前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今后要继续探索,进一步寻求结合的具体途径、形式、办法和措施,以保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利。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化人民政权专政的职能,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地位。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改进和完善选举制度。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与群众的联系,使人大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监督。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没有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以利于更好地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以利于更好地广泛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
在文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上,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搞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文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要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一个是立国之本,一个是强国之路。如果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如果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几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在我国改革进程中,实际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另一种是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对后一种所谓“改革开放”的实质和危害作过精辟的分析,指出这种主张,“概括起来就是全盘西化,打着拥护开放、改革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搞资本主义。这种右的倾向不是真正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一旦中国全盘西化,搞资本主义,四个现代化肯定实现不了。”(《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1987年2月—7月〉》第28页)我们应当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的根本界限。
坚定不移地进一步深化改革
90年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此,就要继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其他经济成分,形成适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富有活力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探索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加强市场体系和市场组织的建设,逐步建立在国家指导和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逐步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和健全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经济调控体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此外,还要搞好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有活力、有效率的科研、引进、创新、推广和应用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新机制。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面对90年代的深化改革,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并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也不能照搬外国的做法,而要立足于我国的现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努力探索自己的道路。
改革是前所未有的事业,必然要经历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邓小平同志说过:改革“是有风险的,其中会有波折,甚至可能犯错误。但是我们要迎着风浪向前走”。(邓小平:《会见阿根廷总统阿方辛时的谈话》,《人民日报》1988年5月16日)如果害怕失误而不敢进行新的探索,深化改革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然,在深化改革的探索中,我们要努力提高对改革规律性的认识,统筹规划,配套协调,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失误,使改革不断深化,更加富有成效。为此,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1)改革与发展的关系。90年代是中国深化改革,建立新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要时期,也是经济发展转入资源配置优化和结构调整为中心的新阶段。如果没有改革的深化,阻碍国民经济进入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轨道的深层次的机制问题就无法解决,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就不可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因此,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能否顺利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体制改革能否取得预期的成功。
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地推进改革。改革必须以解放生产力,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改革的前进步伐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和客观要求来筹划,既不能超越经济发展条件盲目冒进,也不要错过有利时机适时推进改革。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在改革中也有可能产生急于求成的情绪。在90年代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应该自觉地兼顾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克服或避免对改革进程和改革成果的过高、过急的要求。
(2)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需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在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下,改革才能顺利进行。“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吹了,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我们国家要改革,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离开这一点,什么都搞不成。”(邓小平:《会见美国总统布什时的谈话》,《人民日报》1989年6月24日)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稳定的环境只有通过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才能得以长期的维持。不搞好治理整顿,不切实推进改革,经济搞不上去,也难以保持政治上的安定团结。从这个意义上说,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也是社会政治长期稳定的保证。
改革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它将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改革措施是否得当,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在改革中谨慎行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并加强关于改革的舆论宣传,帮助广大群众增强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和避免社会震荡。总之,在稳定中深化改革,以改革来实现稳定,将是90年代改革健康发展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3)经济体制各环节、各方面改革的协调和配套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到决策机制、动力机制、调节机制等各方面,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各层次的复杂过程。改革要求经济体制各环节、各方面配套协调推进。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地区和部门发展极不平衡的大国,保持体制转换中各环节、各方面的协调、衔接更为重要。
当然,强调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配套协调的原则,不是意味着各环节、各方面的改革可以不分主次先后、齐头并进,而是旨在强调必须根据体制环节内在的逻辑联系,按照不同环节和方面的主次位置、层次关联、转换次序来设计和筹划改革,使之配套协调地有序推进。
(4)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各方面改革的关系,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是经济基础的调整和变化,它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作出与之相适应的变动,即要求政治体制和社会行政组织结构的改革和调整。事实上,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在政治体制和行政组织结构等上层建筑发生重大变革后开始启动的。如果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全面讨论,没有批判“两个凡是”,没有重新恢复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决策,没有干部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就很难在70年代末成功地开展这场经济体制改革。随着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开展,必然要求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否则就会妨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继续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廉政建设,精简机构,转变作风,特别要长期不懈地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敏感的问题。在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特别是要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干扰。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社会所能提供的条件,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
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改革作为一个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旧体制。改革不仅要革除或矫正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关系的东西,而且要培育和建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新组织、新机制和新规范。90年代的深化改革,既有困难,也存在种种有利条件。我们要抓住当前这一有利时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定不移地搞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完成“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上海市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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