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9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如何尊重农民种田自主权
全国最先获得种田自主权的安徽凤阳县梨园乡小岗村,去年粮食又获大丰收。全村27户人家,家家的粮食都吃不完。
按说粮食丰收了,农民应是喜笑颜开,可实际上许多人却忧心忡忡。原因是他们感到种田自主权少了,种什么作物不管条件具备与否,一切都得按上边的指令办。
这里的农民过去没种过棉花,但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一人要种0.25亩棉花,完不成任务的,少1公斤罚2公斤的钱。农民对种烟草的意见更大。上面给凤阳县下达种植烟草指标5万亩,县里便层层摊派下去,规定少种1亩罚100元,而且种不好要罚,烘烤不好、达不到等级也要罚。种烟草时,乡里、县里都来查,看种了没有。由于农民不会种,也不会烘烤,1亩烟草只收两三公斤烟叶。烘烤一杆烟叶要花去1元钱,可卖出去只能拿到5角钱。如果把种烟草改种花生,亩产可达200公斤,1公斤按1.6元算,还可以收入320元。现在不仅不增收,还要倒贴,群众想不通。
现在,小岗村农民希望多给他们种田自主权。请谈谈如何尊重农民自主权问题。
           安徽合肥市 王正忠 朱文志 熊典达
王正忠、朱文志、熊典达同志的来信,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发展农业生产中,如何处理好计划与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关系。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他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对于加快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价值的良性循环和农村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成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应该看到,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从自给自足型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过程之中。由于信息不灵,部分农产品生产盲目发展,大起大落;市场机制不健全,流通受阻等,给农民安排生产和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带来很多困难。为了平衡国民经济再生产,国家对各产业进行计划指导,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计划制定本地区的农业生产计划都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它不等同于指令性计划。
发展农村经济,除了生产上的计划性外,还需要平衡市场供求、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从小岗村反映出来的问题看,当地政府制订生产计划是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安排和落实农业生产计划时,要照顾到农业是自然再生产的特点。在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适宜发展棉花和烟草的地方,适当多安排些面积,不适宜的少安排或不安排。安排生产计划项目,要照顾到当地农民的种植习惯和现有技术水平、接受能力,发展确实有好处的新项目。一旦生产项目安排落实后,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真正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和产品的销售,切忌简单从事,完不成任务就一罚了之,最终引起农民反感。通过上述工作,让农民看到种棉花和烟草能获得比其它作物更好的收益,农民就会支持这项生产计划。
          农业部政策体改法规司产业政策处 刘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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