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探索与商榷

  我国社会发展水平到底居世界多少位
——谈一种按社会指标综合评估的国际比较
  朱庆芳
一、用社会指标来全面衡量我国社会发展水平
用有代表性的主要社会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计算方法,对每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的定量分析,从国际比较中找出本国在社会发展中取得的进步与存在的差距,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国际比较研究。当然,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方法方面,这还是个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的研究课题。
过去习惯的比较方法,往往是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例如一些国际组织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对世界各国进行排序,结果都将中国排在世界一百位以后。近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在进行国际比较时,也仅仅用几个经济指标做些简单对比,就得出结论,认为我国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拉大了。与此相反,有的人则用一些经济总量指标进行国际对比,过多地强调我国某些方面的产值产量指标已居世界前列,渲染一种盲目的乐观情绪。我认为,无论是过低还是过高地估计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都是片面和有害的。
正确地全面地衡量社会发展中的进步与差距,不能单纯用经济指标。许多工业现代化国家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已充分证明,经济的增长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的全面发展除包括经济外,还应包括社会、科技、政治、文化、道德、精神、法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全面发展。要反映社会的全面发展,比较准确地衡量社会的进步与差距,必须建立一套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的社会指标体系。早在6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一些国际性组织就建立了社会指标体系,对社会发展趋势和各种社会问题进行评价、监测,这已成为现代化管理中的重要手段。70年代以来,在选择主要社会指标进行国际间的综合评估方面又有了许多先例。例如,美国宾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埃思蒂斯用36个社会指标对全世界124个国家和地区作出了定量评价,评出我国1983年社会进步指数为74.4分,居世界第77位;美国海外开发署戴维·莫里斯博士仅用3个社会指标评出各国的生活质量指数,我国1977年得69分,居世界第73位。
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指标体系和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是正确估量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和前提。国外专家用社会指标进行国际比较的理论和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但由于国情不同和研究目的不同,在选用的指标和标准方面也有不尽合理和不完全适用之处。为此,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指标》课题组结合我国国情,参考了国外指标体系的理论框架,建立了由16个有代表性的指标组成的社会指标体系,并在1989年以此体系对1987年世界各国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国际比较。这个社会指标体系由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分解为16项指标: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4、出口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5、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6、非农业就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7、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以上2—7项为社会结构);8、中学生占12—17岁年龄人口的比重;9、大学生占20—24岁年龄人口的比重;10、人口自然增长率;11、平均预期寿命;12、婴儿死亡率(以上8—12项为人口素质);13、平均多少人有一名医生;14、平均每人每日摄取热量;15、通货膨胀率;16、人均能源消费量(以上13—16项为生活质量)。
选择上述16个指标的主要依据有两条:一是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是要体现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衡量标准。这16个指标中有10个指标(第1、2、3、5、6、8、9、10、11、13指标)是参考了美国社会学专家英克尔斯确定的现代化指标,他是在调查了世界各种不同类型国家后作出的定性研究成果。这10个指标基本上概括了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主要方面。此外,我们还增加了出口比例、教育经费比例、婴儿死亡率、人均摄取热量、通货膨胀率和人均能源消费量等6个指标,更全面地反映了生活质量的各个方面。
关于计算方法,我们采用了简便易行的综合评分法。它是将16个指标根据其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定出每个指标的权数,即平均分的分数,第1项为8分,第5、11项为7分,其余各项均为6分,相加的总分为100分;然后按10等分,将每个指标按最高最低值的幅度划分为1—10个档次,根据各国每个指标的实际值评出应得分,16个指标相加便得出每个国家的总分。这种评分法可以消除由于数字不准和不可比等因素,求出大概的综合分。
二、对社会指标综合评估结果的几点分析
根据我们对1987年120个国家和地区16项社会指标综合评估的结果,世界平均分为76分,我国为68分,居世界第70位。这个水平,高于39个低收入国家平均51分的33%,低于48个中等收入国家平均78分的13%。我国社会发展总水平大致相当于中等偏下水平。
在我国前面的有69个国家,人口为20.2亿人;在我国后面的有50个国家,人口为18.8亿人。
从世界位次看,在10位以前的名次是:比利时、荷兰、瑞典、丹麦、加拿大、美国、联邦德国、挪威、法国、瑞士。
从我国分项指标看,大致是,经济、社会结构指标居世界后列,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指标居世界中等偏上水平。
我国分项指标的国际比较如下:
(一)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102位。
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的客观原因是,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较低,如按总量计算1987年为3051亿美元,居世界第8位,按人口平均便降至102位。此外也由于计算方法不尽合理,主要是:1、受汇率变动影响,汇率不断降低,使1987年比1985年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实际增长16.8%变为下降6.5%;2、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统计范围包括不全,第三产业遗漏较多,价格偏低;3、我国国内市场的实际购买力高于国际市场购买力的平均水平。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计算结果实际上夸大了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二)社会结构指标居世界第96位。
从反映社会结构的6个指标来看,我国仅得19分,低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36分的47%,低于发达国家平均52分的63%,约相当于低收入国家平均18分的水平,居于120个国家和地区的96位。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较低。近年来,我国虽加速了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步伐,但与发达国家比,城市化水平仍较低。按非农业人口计算,1987年仅占总人口21%,仅得2分,居世界107位;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仅占25.6%,仅高于乌干达居世界倒数第二位;如按第三产业劳动者所占比例也居世界倒数第13位。我国第三产业固然很不发达,但由于有相当一部分第三产业包括在第一、二产业中,统计数字偏低。此外,虽然我国出口总额1987年比1978年增长了7.8倍,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4.8%提高到13.5%,但在世界上仍处于低水平,居世界第80位;非农业劳动者比例也较低,1987年占40%,居世界第87位;农业产值比例还较高,下降缓慢,1987年占28%,居世界第86位;教育经费比例也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87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2.7%,居95位。总的看,我国的社会结构指标仍处于世界较落后的水平,它影响到社会发展总水平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三)人口素质指标居世界第57位。
1987年5个人口素质指标综合得分为23分,比低收入国家平均17分高6分,比中等收入国家22分高1分,在世界居中等偏上水平。其中人口增长率、平均寿命、婴儿死亡率分别为世界第33、45、44位,已居于世界中等偏上水平。它表明了我国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的改善,在减轻贫困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我国在节制人口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十多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少出生约2亿人,使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由60年代的2.6%降至80年代的1.2—1.4%之间,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2.0—2.2%的水平。但是,我国人口绝对数量大,仍存在巨大的人口压力,当前又面临生育高峰,人口增长有回升的趋势,因此对节制生育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大、中学生的入学率偏低,分别为2%和36%,居世界91位和70位,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这反映了我国教育经费偏低、教育事业的落后状况,它必然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
(四)生活质量指标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居世界第43位。
生活质量包括范围很广,这里仅计算4个主要指标,不全面,但有相当的代表性。把医生拥有量、人均摄取热量和能源消费量三个指标综合,我国为15分,高于低收入国家1倍,相当于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居世界50位,连同平均预期寿命和婴儿死亡率的居前,说明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分配比较公平,贫富差距较小,政府在改善福利条件、保证基本医疗和解决11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方面是卓有成效的。正如世界银行考察报告中所作的评价:“公民相当普遍地享受到基本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保证必要的最低限度的食物摄取量,使中国在减少不公平分配和减少贫困方面,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做得更好。”
1980—1987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为4.2%,当时在世界各国中尚处于较稳定状态而得了9分,居世界23位,若按1980—1988年计算,就上升到6.0%,降至8分。
三、对今后社会发展水平的展望
总的来看,改革以来,我国社会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就,目前虽然经济指标和社会结构指标尚居世界后列,但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指标已上升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从而使社会发展总水平已居于中等偏下水平。不过,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差距还很大,距现代化水平的标准还很远。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1988—1990年,我国几项占优势、分值较大的社会指标,如通货膨胀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非农业劳动者比重、中学升学率等项已呈不稳定甚至下降趋势,从今后发展趋势看,将影响社会发展总水平的提高。
世界在发展,为保持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稳定发展而不致下降,必须进一步优化社会结构、提高人的素质、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物价,保证生活质量的稳步增长,使经济和社会获得协调稳步的发展。


第5版(理论)
专栏:

  积极发展我国的物资储运
  吕晓明
物资流通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流通规模、流通速度对生产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合理组织物资流通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在给全国物资工作会议的信中提出:在我国要建立高效、通畅、可调控的物资流通体系。这为我国物资流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要实现这个要求,任务繁重而艰巨,既要解决好宏观调控、协调管理等流通的“软件”问题;也要解决好物资流通的“硬件”,即实物流通的技术、设施、设备等问题。这两个问题都需要较长的时间,花较大的气力方能奏效。而作为物资流通的重要环节——物资储运部门在为建立高效、通畅和可调控的物资流通体系上负有重要的使命。
由于我国长期重生产,轻流通,流通中又尤轻储运,致使全国储运行业在总体布局、管理体制、服务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储运业滞后已开始影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8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连续几年丰收后,因储运不畅,使卖粮困难,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就是一个教训。从去年开始的市场疲软,形成的原因虽然比较复杂,但流通不畅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在治理整顿期间,国务院领导提出要千方百计搞活流通,建立高效、通畅、可调控的物资流通体系,不仅有现实的实践意义,而且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流通部门应起保证生产和促进生产的作用,同时还要引导企业按照社会需要进行生产。因此储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第一,必须保管好物资,确保物资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第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向决策部门及时准确报告库存信息,向生产企业提供购销信息,以利合理组织生产。第三,加速流通,通过储运仓库的科学管理和人力、机力的合理配置,使中转物资以最佳的流向和流速到达目的地,进而节约时间、降低成本。第四,充分利用储运业人力、场地、设备优势,组织开展套裁、剪切、改包装、初加工等业务。第五,实行物资配送,按照用户需要,定点、定时、定量供应,减少社会库存,改变企业小而全、大而全,为最终实现生产企业零库存创造条件。为此,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储运业要社会化。我国储运业管理分散,在行业上,有外贸储运、商业储运、物资储运,还有铁道、交通等各部门的储运;在层次上又有中央、省、地、县的各级储运机构。分散管理造成储运设施多而散,重复建库,盲目发展,利用率低,效益递减。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储运发展处于失控状态,沿海城市郊区的农民掀起了一股建库热。他们采取低廉收费方式吸引货源,冲击储运市场,使国营仓库只好闲置。从国家整体利益上讲,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至于部门分割的弊端更为明显。事实上,储运业实现社会化,早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大问题。目前大部分物资部门的仓库,已向社会开放,各类货物兼收并储,仅物资部所属储运企业一年就增加货物储存100多万吨,吞吐量增加了500多万吨。无锡仓库向社会开放后,每年为地方增加了2亿元收入。由此可见,封闭型的小农式的储运管理方式,是不能适应要求的,只有通过储运业社会化,路子才能越走越宽。可以先提倡横向联合,主要抓“联”,不要急于求“合”。要自愿互利,由浅入深,由松到紧,逐步增加联合内容。待横向联合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会淡化与条条的关系,储运业社会化也就水到渠成。具体地说,目前可成立储运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储运行业联系的桥梁,协调、指导储运企业按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发展。储运实现社会化后,就能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增强和补充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调控能力。
二、储运业要现代化。储运业是承担实物流通任务的。从宏观看,没有储运业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流通现代化。中国海岸线集中在东部,资源大都集中在内陆,主要加工能力又集中在沿海,这就造成了大储和大运的自然态势,既有原材料的储运,又有产成品的储运,而仅凭着现有的储运手段和功能是远远不够的。实现储运业现代化,首先要发展多种运输手段。日本分别把铁路、公路称动脉和静脉。我国60%—70%的货物运输要靠铁路,公路的利用率却很低。及早考虑公路运输,既可减轻日趋饱和的铁路运输压力,又可增加运能,再配之以集装箱,实行门到门的运输,其发展前景是十分可观的。我国地域辽阔,航空运输的比重亦应逐步增加,使一些市场急需、运距较远的细、小、薄货物,能及时送到用户手中。其次,要注重交通运输配套设施的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出口贸易将急剧增加,港口的作用日趋明显,重视港口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与此同时,必须兼顾与港口配套的储运设施的建设,使港口货物能及时疏运。第三,要适应产品多样化的要求,适应生产企业和人民消费层次参差、更迭频繁的需求,储运规模、设施、技术、管理等应与之相适应。储运企业仅具有单一的保管功能是不行的,还要根据现代化的不同需求成为加工、存储、运输、分拣、配送、商检、贸易、维修和信息等综合配套多功能、全方位的货物流通基地。
三、储运业要合理化。发展储运业,固然要花些钱,但更要注意研究储运的合理组织和运行,使之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譬如从生产环节上就要增强储运意识,从产品包装、定尺、防腐等方面下些功夫,为大储大运创造方便。如不从生产环节开始抓起,储运的被动局面永远难以摆脱,最终将直接影响生产,出现不可控制的恶性循环。储运业是产销的结合部,要在流通中发挥积极作用,其合理的组织和运行是至关重要的。现在有些货物在仓库储存少则一二年,多则三五年,很不合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又常出现社会愈紧缺的货物,库存量相对愈多的现象。如果允许储运仓库协助货主开展借垫串换业务,积压货物可能盘活,实现合理库存完全可能。储运业的合理化还可借鉴日本的经验。在日本同一厂家的产品,无论是东京生产,还是九州生产,也不管在哪里销售,单价是统一的,不允许运输加价。这样做既有利于促使企业平等竞争,把精力用于提高质量上,还能促使物资流向合理,逐步降低储运成本,以追逐高于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避免了重复、相向、迂回等不合理运输。我国亦应在促进合理储运上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强制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储运的社会化和现代化问题。


第5版(理论)
专栏:

  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立法学与现代化国际研讨会侧记
由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主办的“立法学与现代化国际研讨会”最近在北京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和美国、联邦德国、南斯拉夫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五十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与会者围绕怎样使我国立法进一步科学化和现代化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与会的中国学者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有的学者把我国立法所取得的成就概括为:(一)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在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基本方面已经有法可依,基本上改变了无法可依的局面,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确立了立法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指导思想,使我国的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使所制定的法律能较好地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进而促进和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顺利发展。(三)建立了一套为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所熟悉、应用并行之有效的制定法律的最基本的程序和方法。(四)建立了一套较为适宜的立法体制及工作机制,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专业立法人员。
但是,整个立法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有的中国学者指出,在过去的十年立法中,我们对立法的预测和统筹规划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的、有组织的立法规划研究,忽略了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协调,造成了现有法律体系内部的不平衡甚至某些混乱。例如,有关经济方面所急需的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至今未能出台,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缺乏立法规划,有关部门未能及早从政策上组织研究,使得法律草案难以问世;法律体系内部关系也存在某些混乱,如某些法律制定出来后,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而无法贯彻实施,影响了国家立法的严肃性。
为了改变我国立法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学者建议:(一)应当建立统一的立法预测和规划系统,重视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协调。(二)制定立法标准法,对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之间的分界,以及各自的外在形式要件、内在实质要件和各自所涉及的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以避免立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超越立法职权及重叠立法等现象。(三)制定立法程序法,使整个立法过程即法律案的提出、听证、审议、表决、公布都有法可依,从而使立法的形式、内容都能得到充分的科学的研究、讨论和处理,为我国立法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供法律保障。(四)为了保证立法遵循民主与法制的原则,防止立法权的滥用,避免立法中的失误,我国应当建立立法备案审查制度,使我国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对立法的监督与备案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由于法律的修改实际上也是一项重要的立法行为,因而,与会者也对我国法律修改的形式、技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了使法律的修改活动达到科学化与现代化的要求,有的学者认为,修改法律除必须遵守立法的一般原则诸如合宪性、民主性、实效性等以外,还必须注意:(一)遵守修改权。(二)注意协调性。(三)科学掌握修改度。(四)要注意使被修改的法律具有较大的“抗变力”,为未来可能的变化留下伸缩、缓冲的余地。
与会的外国学者也对我国十年来的法制建设表示了很大兴趣,并对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发表了许多有益的看法。(杜飞进 孟霆)


第5版(理论)
专栏: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三版)出版
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三版)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次再版修订基本保留了原理论框架,但对各章内容都作了新的调整,不少章节增加了新的节和目,补充了新的内容。书中加强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全面阐述,并对违背这些原理的观点进行了以理服人的批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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