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4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严肃财经法纪 惩治腐败现象 促进经济发展
国务院通知开展财税物价大检查
检查的时间、内容、重点和政策都有明确规定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务院于8月31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开展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说,近几年进行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不少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仍较严重,甚至屡查屡犯。这是造成各种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为此,国务院决定,198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1989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大措施。搞好这次大检查,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市场物价,惩治腐败现象,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在新形势下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亲自动员部署,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人员都要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大检查的各项任务作出积极贡献。要通过大检查,把该收的钱收上来,该压的支出压下去,以减少动乱和暴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工作中,要把大检查同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结合起来;同控制物价、整顿流通秩序结合起来;同严肃财经法纪、完善财经制度、堵塞漏洞结合起来。今年的大检查工作,要比往年搞得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
二、检查的时间和重点。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从9月份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检查的范围,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在1989年发生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和1988年发生而未检查纠正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此外,对于1987年、1988年大检查中查出而尚未调帐入库的各项违纪问题,也要认真进行检查。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的税收检查,按国家税务局(89)国税征字第039号《通知》的规定进行。
这次大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违法乱纪问题:(一)各项应交财政收入。包括偷税漏税和越权减免税,乱挤成本,侵占、截留、私分应交国家收入,虚报亏损、骗取财政补贴,以及违反国家规定乱开口子、乱支各项财政资金等。
(二)各项预算外资金。包括化预算内为预算外,化全民为集体,私设“小金库”,以及擅自挪用生产性资金搞非生产性开支等。(三)各种违价问题。包括违反国家规定乱涨价、乱收费,高价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以及变相涨价、加价,非法牟取价差收入等。(四)各项消费基金。包括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购建私房,乱买控购、禁购商品等。对私人借支公款的问题,也要认真清理、收回。
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各级经济主管部门和有罚没收入的执法机关;国营大中型企业和盈亏大户,以及经营收入较多的集体企业;从事商业、物资供销、金融、外贸等活动的公司;生产经营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部门和企业。重点检查面不应少于30%。
要尽量避免重复检查,具体办法,由审计署和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另行规定,下达执行。
三、检查中的几个政策问题。这次大检查,要继续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级领导部门要带头检查各种违法乱纪问题。除认真检查自身的违纪行为外,还要加强对所属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检查工作。在检查中,严禁说情袒护,徇私包庇。如有这类情况,要公开揭露,从严查处。国务院各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业务主管机关,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主动检查纠正各种违纪问题,为全国作出表率。
(二)所有部门、公司、企业和单位,都要认真进行自查,严防走过场。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检查、纠正的违纪问题,在如数补交违纪款项后,可依法从宽处理。如因自查不力而被上级派人检查出来的违纪问题,要依法从严惩处。
(三)凡属被查出来的各种违法乱纪问题,都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财税、物价、外汇的处罚规定严肃处理,不得变通,不能手软。各单位用自有资金搞违法乱纪的,也要严格查处。
(四)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产生违法乱纪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花大力气进行清理、检查。资金来源不合法的,要坚决予以没收;使用不当的,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清查“小金库”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下发执行。
(五)各项应交违纪收入,要保证优先入库,不得截留、挪用。如有拒不交库的,请银行协助划拨。
(六)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要加强同监察部门、纪检机关和检察、法院等协调配合。对于查出的违法乱纪问题,除给予经济处理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理工作。
(七)对于有意弄虚作假,明知故犯,严重违法乱纪的企业和单位,不能上等级、评先进;有关责任人员和财会人员,不能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四、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各部门,都要指定一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和检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国务院仍将从中央部门抽调一批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下去协助和推动工作。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将继续委托地方搞好检查中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部门,在大检查期间,除了搞好日常工作外,要集中力量投入大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并热忱欢迎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大检查工作,同心协力,把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搞好。
要提高查处各种违法乱纪问题的透明度。凡属被查出来的问题,都要将违纪情况和处理决定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在地区、部门或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还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介,公开揭露,公开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要抓一批典型案件公布于众,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各级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按照国务院(1988)65号文件的规定,给办公室核定编制,配齐人员。尚未定编配员的,要立即定编配员;已经定编的,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将继续表彰一批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先进个人,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向国务院写出总结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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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七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闭会
通过有关决议和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就这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表决。
万里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10月底止的决议,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批准中蒙两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决定。
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鹏的提请,决定免去王蒙文化部部长的职务。
李鹏在议案中说,王蒙同志是我国著名作家,他曾多次提出,希望能尽快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专心从事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经研究,拟尊重王蒙同志的请求,同意他辞去文化部部长职务。
会议根据贺敬之到文化部任职的情况和他本人的请求,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他辞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并接受他辞去七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副委员长习仲勋、彭冲、朱学范、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王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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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延至今年十月底止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10月底止的决议
(1989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姬鹏飞主任委员的建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1989年10月底止。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明年底前进行换届选举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989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的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1990年年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批准中蒙两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的决定
(1989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刘述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88年11月28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决定
(1989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顾英奇于1988年12月20日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同时声明,不受该《公约》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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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致电山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表彰黄岛油库灭火抢险人员
青岛市召开大会嘉奖有功单位和个人
新华社青岛9月4日电 国务院9月2日打电报给山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参加黄岛油库灭火抢险的全体参战人员。电报全文如下: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转黄岛油库灭火抢险表彰庆功大会并灭火抢险全体参战人员:
在黄岛油库发生特大火灾,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你们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指挥下,奋不顾身地投入灭火抢险的战斗,经过100多个小时的英勇奋战,彻底扑灭了大火,取得了灭火抢险斗争的重大胜利。国务院特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在灭火抢险斗争中负伤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英勇献身的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向死伤同志的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在这场大火灾面前,山东省委、省政府组织全省党政军民积极支援灭火第一线,公安部门及时调运灭火物资,为灭火抢险提供有力的保障;青岛市党政领导全力以赴,果断决策,周密部署,亲临现场指挥,保证了灭火战斗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广大武警、消防战士和医务人员等舍生忘死,临危不惧,赴汤蹈火,奋勇拚搏,表现出压倒一切的英雄气概和对国家、对人民的赤胆忠心;人民解放军迅速出动,投入灭火抢险,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黄岛油库的职工坚守岗位,顽强战斗,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你们在灭火抢险战斗中的英勇行为和光辉事迹,充分显示了工人阶级和人民战士的英雄本色,值得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希望你们在山东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切实做好各项善后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输油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
1989年9月2日
新华社青岛9月4日电(记者刘海民)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天然气总公司9月4日在青岛市人民会堂召开大会,表彰在黄岛油库灭火抢险中做出贡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大会宣布:授予青岛市公安局消防一中队代理副中队长阎正连等38名同志“灭火勇士”的光荣称号;为黄岛区公路站站长刘韬再等22名同志记大功;为黄岛镇卧棚村司机王卫东等172名同志记功;授予青岛市公安局等17个单位“黄岛油库灭火抢险有功单位”称号。
青岛市副市长俞正声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黄岛油库灭火抢险全体参战人员的通电,同时宣读了公安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分别颁布的记功命令。公安部发布的命令授予青岛市消防支队扑灭黄岛特大火灾战斗集体称号;为青岛市消防支队1中队、3支队、4中队灭火分队记一等功。为青岛港公安局消防大队第2中队记集体一等功;追授青岛港务局消防大队第2中队队长杨永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武警部队授予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代理副指导员王兴田,青岛市消防支队战士臧传富、郑士军和专业警士吴怀林4名烈士以“灭火战斗英雄”荣誉称号,为青岛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世芳,副支队长刘崇芝,办公室主任尹兆顺,战训科副科长王福久记一等功、武警部队消防局青岛市消防支队战士赵守湖等8名烈士追记一等功,为青岛市消防支队一中队指导员张凡军等14名同志记一等功,为青岛市消防支队战训科副科长剪万祥等3名同志记二等功。
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刘鹏在庆功表彰会上说,在这场灭火抢险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人物,他们以自己的英雄模范行动,为党增添了光彩,为人民群众树立了榜样。
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马忠
臣宣读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黄岛油库灭火抢险英雄阎正连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山东省委、能源部和
青岛市党政军负责同志及青岛
各界人士1000多人参加了庆功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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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切实搞好财税物价大检查
本报评论员
1989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开始了。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治理整顿的一项重大措施。各级领导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好。
近几年,特别是去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不少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仍然有增无减,违纪的数额越来越大,违纪情节越来越恶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现象十分突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纪观念不强外,主要是各级领导对大检查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查处不严,使一些单位对偷税漏税、乱挤成本、截留国家收入、哄抬市场物价和挥霍浪费等违纪行为习以为常,甚至有恃无恐,互相仿效,还说什么“不吃白不吃”、“不占白不占”、“查出了是你的,查不出是我的”,等等。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扰乱了市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义愤。对此,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搞好今年的大检查,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今年1至7月,我国的经济形势趋于好转,农业夏粮丰收,秋季作物长势良好,工业生产发展平稳,市场物价的涨幅逐步回落,货币回笼的情况也比较好。但也要看到,我们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出居高不下,加上前一时期动乱和反革命暴乱造成了经济损失,给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任务造成很大困难。与此同时,市场物价上涨幅度仍然过大,消费基金的增长速度仍高于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社会高消费和分配不公的问题还没有根本缓解。通过这次大检查,把该收的钱收上来,把该压的支出压下去,可以减少动乱、反革命暴乱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通过大检查,把乱涨价、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压下去,有利于增强人们对搞好治理整顿的信心,稳定大局,有利于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通过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从严惩处,还可以帮助人们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减少违法乱纪行为,抑制腐败现象的滋长、蔓延,促进廉政建设,在全党、全国人民中树立起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新风尚。
近一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倡导和带动下,惩治腐败,提倡廉政,许多地区和部门正在努力扭转各种不良风气,这将给刚刚开始的大检查工作以有力推动。只要我们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1989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办事,今年的大检查将会比往年搞得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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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举行大会发言
委员就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发表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日下午和今天上午举行大会发言,一些委员就有关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万里委员长出席了会议,倪志福、费孝通副委员长分别主持了会议。
叶林委员建议国务院在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着手制定今后两三年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规划,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扭转困难局面,为国民经济转向良性循环创造条件。
张根生委员代表李瑞山、杨立功等委员作的联合发言中认为,从总体上说,农业徘徊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突破,农业仍是国民经济中突出的薄弱环节。他们建议,在治理整顿和经济调整中,必须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要把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完善和深化农村改革,继续坚持农村改革的基本政策;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农业的监督和立法。
张挺委员建议相对地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把重点放在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中型企业,逐步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制定政策,向大中型企业倾斜,保证这些企业计划的原材料能源供应、资金投向;发挥产业工人、技术人员的骨干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陈邃衡委员说,这次对五大公司的处理公布后,人们既满意又不满意。满意的是终于查出了违法事实,没收了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不满意的是,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只是正在处理中,如何处理,群众正拭目以待。五大公司的审计工作达10个月之久,既已查出不少违法事实,有没有以权谋私?有没有行贿受贿、贪赃枉法?如果有,涉及哪些人和单位?是否真正做到谁有问题就查谁而且一查到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群众所关心的。我们应该把违法违纪案件的犯罪事实以及依法处理情况,不管涉及到谁,原原本本地公开揭露,公之于众。
杨烈宇委员认为,我国10年改革在教育战线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需要解决一些存在已久的问题。建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在观念上要把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同步进行,并以此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首要指标;尽快拿出改善各级教师工资及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切实方案并尽早出台实施;大张旗鼓地宣传对教育事业重视的部门、地区、单位、个人,使重视教育蔚然成风;加紧总结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和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经验;改革各级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等进行重新修订。
李学智委员认为,赵紫阳同志在经济工作中的严重失误虽早已发现,但却久拖不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他对人民的呼声、监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失去了党内外有效的监督。邓小平同志关于监督的重要文章意义深远。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是对政府最大支持帮助。李鹏总理对这次委员们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批评建议非常重视,及时作了批示和决定,这是对人大监督的有力支持。
马万祺委员说,目前最主要的是严格控制物价上涨,这是关系稳定经济、安定社会的主要大事,此项工作决不能松口,应有专责部门把关。财经上要配合,只能按人大批准的国家预算执行,应该以严肃和负责的态度来对待人大批准的预算。
段苏权委员说,当前群众对分配不公反映强烈,为消除这一现象,就要坚持社会主义平等的原则,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倡社会公正,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荣毅仁副委员长在发言中表示,欢迎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中信公司的工作进行检查。他说,现在大家都很关注“五大公司”的清理整顿情况,这其中也包括我们中信公司。国家审计署根据国务院的指示,从去年10月下旬开始对我们公司的财务收支等有关经营活动进行了审计,并在报纸上公布了审计结果和处理决定。作为中信公司的负责人,我希望今后审计部门能每年对我们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一次审计,以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同时,也欢迎社会各方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在会上发言的委员还有:王金陵、杨铿、李桂英、吴大琨、徐运北,莫文祥、张忱等委员作了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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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决定提高棉花收购价
每50公斤标准级皮辊棉提价60元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物价局获悉,自1989年新棉上市起,国家决定,每50公斤标准级皮辊棉收购价格,在1988年度“倒三七”比例加价基础上提高60元,其余各等级棉花收购价按原定的等级差率计算。等外棉花收购价格由各省、区、市自定。
财政部、商业部和国家物价局为此联合发布的通知说,这一措施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和交售棉花的积极性,促进棉花生产稳定发展,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保证收购计划的顺利完成。通知说,锯齿棉级内各等级的收购价在同级皮棉价格的基础上,每50公斤仅耗补贴由5.8元调整到8.2元。
(王长亮 赵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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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寒地水稻旱育稀植先进技术
国家科委将拨款在三北推广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记者范平)只要改变一下水稻栽培方法,一亩稻田就可节省9公斤左右的种子、1/3的水和30元的投入,还使亩产增产100公斤。这项寒地水稻旱育稀植技术,目前已在我国黑龙江、内蒙古、辽宁、河北、陕西、山西等地农村形成了不推而广的势头。
国家科委最近决定,拨出科研推广专款扶持旱育稀植技术并做出1990年至1992年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推广这项技术的规划。
水稻旱育稀植技术,最早由黑龙江省方正县于1981年从日本引进。这项技术很适合我国北方水稻栽培,特点是由水育苗改为旱育苗;由密植改为稀植;由深灌水改为浅灌水;由追肥改为全程施肥,并重施磷钾肥,控制氮肥。方正县1981年在27亩稻田采用此项技术,秋后亩产达347.5公斤,比当地用同一品种的直播田增产184公斤。去年全县27.4万亩稻田全部采用这项技术,平均亩产达到457.5公斤。
国家科委决定从1990年至1992年在“三北”地区推广旱育稀植技术,推广面积为1400万至1500万亩,约占“三北”地区现有水稻面积的30%至40%。据保守的估算,平均亩产增产50公斤至70公斤,就可实现年增产稻谷7.5亿至10.5亿公斤,创收6亿至8.4亿元。同时,还可节省稻种、用水、用电、用油等项费用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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