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6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国际新闻·国内新闻)
专栏:

戈氏在法苏首脑联合记者招待会上指出
共产主义并未遇到危机
法国苏联恢复军事关系
本报巴黎7月6日电 记者吕网大报道: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说,共产主义并没有发生危机,只有革新问题。他对西方舆论界就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导致失败的所谓分析进行了驳斥。“说资本主义社会拥有永恒的真理只是幻想”,“有人说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危机,如果这样认为他们就错了,我们没有放弃社会主义、没有放弃我们的价值、没有放弃人民政权。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并没有遇到危机”。
这是戈尔巴乔夫昨天与法国总统密特朗在爱丽舍宫联合举行记者招待会时讲这番话的。
两位领导人对法苏关系的发展和法苏首脑会谈的结果表示满意。
他们还谈到了东西欧联合建设共同的欧洲大厦问题。
戈尔巴乔夫还在记者招待会上谈了苏联和东欧的改革。他指出,
“改革正在苏联和东欧各国积极进行”,但他同时承认,“改革的进程是复杂的和脆弱的,还存在着出现不稳定和断裂的危险,这不仅会给本国、也会给世界带来严重损失。”
据新华社巴黎7月5日电 法国国防部宣布,法国三军参谋长莫里斯·施密特和苏联武装力量参谋长米哈伊尔·莫伊谢耶夫今天在巴黎签署了一项协议,决定恢复两国军队之间的关系。
协议规定,1990—1991年期间,两国的“军事首脑和军事院校的代表团将进行互访”,“三军代表将在互惠的基础上进行接触”。


第4版(国际新闻·国内新闻)
专栏:

金日成参观中国俱乐部
祝愿中国人民在中共新班子的领导下取得更大成就
本报平壤7月6日电 记者徐宝康报道: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金日成,今天前往中国俱乐部参观,并会见了中国青年代表团成员。
金主席说,通过中国青年代表团的各项活动,我确信,两国青年将一代接一代地加强和发展朝中两国人民的友谊和团结。朝中友谊是用鲜血凝成的,是任何风浪也破坏不了的。这种友谊是永恒的。
金日成对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并再次强调说,朝中两国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中国实现了稳定,朝鲜才能稳定。金日成说,我们对贵党中央最近采取的措施,表示支持,并祝愿中国人民在党中央新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四化建设中取得更大成就。
金日成请代表团回国后,转达他对邓小平、江泽民、杨尚昆、李鹏、李先念等领导人和邓颖超同志的问候。
中国青年代表团团长李克强说,中国青年代表团来到朝鲜后,受到朝鲜人民和青年的热情款待,亲身体验到了中朝友谊牢不可破。
中国驻朝鲜大使温业湛陪同金日成参观了俱乐部。
今天参观中国俱乐部的朝鲜领导人还有李钟玉、金永南、桂应泰和许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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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邓颖超会见山口敏夫
邓颖超重申,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绝不会因为发生暴乱或遇到暂时困难而受到影响。
山口敏夫说,在上海和北京看到市民已恢复正常生活,感到很高兴。
新华社北京七月六日电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名誉会长邓颖超今天上午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了日本自民党众议员、前劳动大臣山口敏夫及夫人一行。
会见时,邓颖超称山口敏夫是为中日友好做出贡献的老朋友。她说,“你在北京平息暴乱不久后来访,可以看出你对发展两国友好关系的热心。”
山口敏夫说,在上海和北京看到市民已恢复正常生活,他感到很高兴。邓颖超请他回国后向日本朋友介绍在这里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们中国政府有能力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当山口敏夫谈到一些外国人对戒严令尚未解除感到忧虑时,邓颖超说:北京实行的戒严与一些外国人概念中的戒严不同,也绝不像他们想象得那样严重、可怕。解放军执行戒严任务是为了保护人民正常的生活和劳动,外国朋友的活动不会受到限制和干涉。
山口敏夫说,中国十年来实行的改革、开放在国际上受到高度评价,可以说对整个世界都发生了影响。他希望中国能克服目前遇到的困难,希望中国青年与领导人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地向着二十一世纪迈进。
邓颖超重申,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绝不会因为发生暴乱或遇到暂时困难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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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卡达尔逝世
据新华社布达佩斯7月6日电 (记者邹国昌)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主席团“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告,曾担任匈牙利最高领导人30多年的卡达尔·亚诺什同志,因病于今天上午逝世,享年77岁。
卡达尔生于1912年。1956年10月事件后他任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第一书记和部长会议主席,使匈牙利重新走上稳定和发展的道路。在以后的33年中他一直是匈牙利的主要领导人。1988年5月召开的全国党代表会议解除了卡达尔的总书记职务,选举他为党的主席。今年5月,匈党中央全会“因健康原因”又解除了他匈党主席和中央委员的职务。
匈牙利党中央、国民议会、共和国主席团和部长会议就卡达尔逝世联合发表的讣告,对卡达尔的一生给予高度评价。
卡达尔同志重视发展中匈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友谊和友好合作关系,曾多次访问过我国,最后一次访华是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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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铁映宋任穷看望运动员和教练员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梁金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和中顾委副主任宋任穷今天下午来到国家体委训练局,看望了正在训练的13个项目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并高度赞扬他们在6月初北京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中经受住了考验,过了政治这一关。
李铁映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战斗在体育战线上的同志表示慰问。他说,体育战线在这次暴乱中立场坚定,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表现非常好。
他指出,离亚运会开幕还有443天,广大运动员和教练员不但要刻苦训练,而且要在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来消除当前国际上对我国能否办好亚运会的怀疑。
最后李铁映提出五点要求:1,坚持发扬为国争光、敢于拚搏的优良传统;2,吸取国外先进技术;3,不断总结经验,严格队伍管理;4,关心运动员身心健康和文化知识的教育;5,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在明年亚运会上争取更高荣誉。
宋任穷在讲话中也称赞体育战线在这次暴乱中过了政治这一关。他勉励大家刻苦训练,为国争光。
训练局局长李富荣首先向领导介绍了在座的各队领队、教练及运动员。接着他汇报说,训练局所属项目的队员及教练员在暴乱期间从未间断过训练,他们力争完成明年亚运会上夺得60块左右金牌的任务。
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要求运动员和教练员少说空话,以实际行动报答党中央、国务院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希望。随后,李铁映和宋任穷在国家体委负责人的陪同下观看和询问了国家女排等队伍的训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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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杨尚昆签署第18号主席令
任命顾秀莲为化工部部长
任命阮崇武为劳动部部长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989年7月6日的决定:
一、任命顾秀莲(女)为化学工业部部长。免去秦仲达的化学工业部部长职务。
二、任命阮崇武为劳动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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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批准去年的国家决算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8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89年7月6日通过)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88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8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8年国家决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8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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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的名单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
1989年7月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王平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席宝山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杨烈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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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违背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则,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得主张分裂祖国和破坏民族团结。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四条 人民政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跨越两个以上县、区的,主管机关为所跨越县、区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五条 公民不得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单位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发动、组织和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公民不得以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第六条 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公务人员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得擅离职守,扰乱正常运行秩序,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第七条 公民在道路和其他露天公共场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其组织人应当在五日前到集会、游行、示威地的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和组织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公民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要求,需要通过协商对话的,还应当附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对话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所申请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间的四十八小时前,将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其组织人,对于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 主管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除违反本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或者可能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以及其他法律所禁止的以外,应当予以批准。
根据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需要,主管机关在审批时或者在审批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间的四十八小时前,可以变更原申请或者已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和路线。
第十条 经主管机关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阻碍。对于妨害、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秩序的,人民警察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直至强行驱散。
第十一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人不服主管机关不批准的决定或者对变更事项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决定的次日起四十八小时内,向主管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书的次日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前,可以撤回申请。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经批准以后,组织人决定不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应当立即向主管机关申明并负责解散队伍。
第十三条 经批准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负责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在游行、示威进行中临时出现不便于按原定路线行进的情况,主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行进路线。
第十四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人应当保证集会、游行、示威按照批准的方式、人数、起止时间、地点和路线和平地进行。
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人必须负责维护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并严格防止围观群众进入队伍。
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人在必要时,应当指定专人协助维护秩序。负责维护秩序的人员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十五条 公民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指挥,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武器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不得沿途刻画涂写、张贴标语、举持与集会、游行、示威目的不相符的旗帜、横幅和发表或呼喊与集会、游行、示威目的不相符的演说、口号;
(三)不得妨碍国事活动和国家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
(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卫生,不得使用噪声过大的工具,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五)不得以文字、图画、演说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诽谤他人;
(六)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损坏公私财物;
(七)不得采取残害身体、危及生命等危险方式进行示威。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经批准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在进行中改变原批准目的、地点、路线,或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主管机关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不听从时,可以命令解散。不听命令,经警告无效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
第十七条 在举行游行、示威的时候,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主管机关可以在一定区域设置路障或警戒线,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逾越。
第十八条 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对不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阻碍、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执勤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或者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对其组织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以警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一)未经批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二)经批准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未按照批准的目的、方式、人数、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劝阻、制止的;
(三)非法干涉、阻碍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违反本法第五条、第十五条规定的;
(五)欺骗、胁迫他人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
第二十条 对于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国家重要机关、重要军事设施、机场、港口、火车站、国宾下榻处、驻华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等场所周边一定范围以内,公民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前款所述的具体场所及其周边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组织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的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法自 年月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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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八次会议决定
公布游行示威法草案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决定,公布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研究修改,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为此发出通知(不另行文)。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收集本地区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基层单位和各界人士、人民群众的意见,于1989年8月10日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通知说,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中央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法律专家的意见。
通知希望各界人士、人民群众将意见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汇总上报,也可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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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委员长会议决定
调查征集常委签名事件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1989年7月3日)
根据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期间部分常委会委员提出的意见,1989年7月3日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张承先、孟连崑、顾明、王伟四位委员组成小组,由张承先任组长,孟连崑任副组长,对胡绩伟委员委托四通社会发展研究所征集人大常委会委员签名提议立即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事件,进行调查,并向委员长会议提出调查报告。


第4版(国际新闻·国内新闻)
专栏:

请看“北京高校自治联合会”的真面目
严实
“高自联”的全称是“北京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在这次北京发生的学潮、动乱以至反革命暴乱整个过程中,“高自联”始终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由于斗争的复杂性,许多善良的人们并不很了解“高自联”的真实面目,现在,随着反革命暴乱被平息,随着少数人和各种势力制造、操纵和利用学潮的真相被逐渐揭露,“高自联”的反革命真面目也正在逐渐暴露于世人面前。
一、“高自联”产生的背景和组织体系
自去年上半年以来,一些高校中就有些人开始进行了有组织的活动,他们在学生中大肆宣扬各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观点。至去年底开始,这些人又开始制造舆论,要利用今年五四运动70周年、法国大革命200周年和建国40周年时机大干一场。到今年二、三月份,他们更加活跃,不断组织各种沙龙、研讨会、搞征集签名,声言要在五四掀起一场民主运动,其纲领就是在政治上实行多党制、在经济上搞产权私有化。4月15日,胡耀邦同志去世,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煽动群众情绪的极好机会,便把原计划在五四的行动提前进行。
自去年5月开始,有人就组织了“民主沙龙”。每周活动一次,邀请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头面人物如方励之等人宣扬他们的思想。今年4月19日,由王丹主持,在北大“民主沙龙”第16次会议上成立了“北大团结学生会筹委会”,来领导他们所谓的学生运动。这个“筹委会”由7人组成:丁小平、王丹、杨涛、杨丹涛、熊炎、封从德、常劲。“高自联”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随着学潮发展为动乱,他们自认为向党和政府进攻的时机已成熟,基于过去学潮失败的教训,他们迫不及待地要成立自己的组织系统。4月20日,由丁小平主持,召集各校300余名学生开会,宣布成立“北京高校学生联合会”,直接组织了4月22日数万学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请愿活动。4月23日,21个学校的“代表”在圆明园开会,成立“高自联”前身“北京高校临时委员会”,即北京高校临时学联,选举政法大学周勇军为第一任主席,成员有王丹、吾尔开希、马少芳、臧凯等。4月28日,“临时学联”在政法大学开会,撤销周勇军的主席职务,由吾尔开希接任。同时,“临时学联”改名为“北京高校自治联合会”,“高自联”由此正式成立。
“高自联”成立以后,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人员变化快,但骨干分子一直没有变;二是名称变化多,衍生组织多。如5月2日成立“对话代表团”,5月13日成立“绝食团”,5月22日成立“天安门广场临时指挥部”,5月26日又改称“保卫天安门广场指挥部”。之所以有这些特点,主要原因一是所谓的“斗争需要”。其实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掩护自己。但其骨干王丹、吾尔开希、柴玲、封从德、郭海峰等一直活跃在各个组织之中;二是“高自联”内部经常意见分歧,为争权夺利而发生内讧,也使得其组织不断分化。
二、“高自联”的真实面目
“高自联”从开始酝酿到成立,以至所有的活动,它的纲领是十分明确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彻底取消四项基本原则。其口号和具体目标根据形势发展不断调整。在动乱开始,他们就拚命攻击党和政府及国家领导人,提出要否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和消除精神污染运动,并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头面人物平反。在动乱中期对话过程中,提出要中央彻底否定4.26社论,承认这是一场爱国民主运动,承认“高自联”为合法组织。动乱后期,他们公开提出打倒×××、打倒××,公开鼓动颠覆政府,其最终目的就是王丹5月17日在美国《世界导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所表述的那样,“建立西方化的政治体制”,在经济上实行私有制,在政治上实行多党制。
“高自联”也是策划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直接组织者。从它的成立伊始,就直接参与了制造动乱的活动。它组织了4月22日天安门广场的非法请愿,24日开始组织全市高校罢课,组织了5月4日及其以后的各次游行。特别是趁戈尔巴乔夫访华这一重大国事活动之机,组织了5月13日开始的绝食行动,以广大同学的生命为政治砝码,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5月19日开始,“高自联”通过幕后渠道得知首都将实行戒严的部署后,制造了大批谣言。说部队进京是来镇压学生的。公布了戒严部队的番号和进军路线,煽动学生和市民堵截军车、围攻部队。5月25日,“高自联”开会,制定了两套方案,决定用最激烈的方式向政府发起进攻,他们派出了5个宣传团到全国各地串联,在全国搞统一的行动。6月2日,他们在纪念碑前举办了所谓“战利品”展览,主要是违法抢夺的军用物品。同时在广场的“高自联”广播中教人们如何制造和使用燃烧瓶。他们与“工自联”召开联席会,制定了在全国搞打砸抢烧的计划,并准备成立暗杀团,成为制造暴乱的直接组织者。
“高自联”还是里通外国的卖国组织,是当代的卖国贼汉奸。它一直与外国的反动势力保持密切的联系,直接接受他们的资助。据他们自己估计,要维持广场的活动,每天至少需要10万元,这样庞大的费用只靠街头募捐是不可能收集起来的。他们的一位副总指挥称他们有1000万元经费,其中现金300万元。国外的资金来自于美国、法国等,香港还有人在北京饭店包下房间,专门向广场随时提供各种费用。“高自联”头头最后潜逃时,每人身上都带着数万以至十几万的经费。“高自联”还通过外国势力给它的40名骨干每人办好了一份护照,准备一旦形势不妙就逃往国外。他们还向西方的新闻工具提供了大量的国家机密和消息,再通过国外舆论来欺骗煽动国内群众。
“高自联”表面高喊民主自由,实际是一个十足的政治流氓团伙。其逻辑就是“谎言重复百遍就是真理”。他们制造了大量的谣言,以此来煽动群众和学生的情绪,以达到操纵动乱的目的。在胡耀邦同志去世后,他们说耀邦是被毒死的,以此挑动学潮。而后,他们又制造了“师大女学生被警车撞死”和“4·20新华门惨案”的谣言,欺骗不明真相的学生,组织了4月21日晚的游行。4月22日又制造了李鹏总理答应接见学生的骗局,加剧了学生与政府的对立情绪。5月13日又以政府拒绝对话的谎言煽动同学绝食,并说只进行30小时有限绝食,实际上只要学生一进入绝食圈子就不允许再退出,而绝食的组织者却大吃大喝。5月20日后,连续4天在广场制造各种军队要采取镇压行动的谣言,号召群众保卫广场,进一步制造群众与政府的矛盾。6月2日晚,又把一起偶然的交通事故中不幸遇难的三位市民说成是民主战士,是拦军车而死的,并以此为借口,策动了反革命暴乱。6月4日,他们又造谣“军队血洗天安门广场,死亡几千人”,挑动群众与政府对抗。所以,从学潮的产生,以至发展成动乱,最后发生反革命暴乱,都是“高自联”通过谣言来欺骗群众,煽动群众情绪,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从“高自联”的种种表演我们可以看出,“高自联”是经过长期策划成立的,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目标的反革命组织。他们以制造谣言为煽动群众的主要手段,利用群众的善良愿望,以大学生为载体,积极参与制造了动乱和暴乱,他们的真正面目必将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原载7月4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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