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30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我们党是反腐败的主导力量
武洪威
在北京发生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中,反腐败是一个很响亮的口号。绝大多数学生和群众对腐败现象义愤填膺,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则利用反腐败的旗号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他们的调子唱得比谁都高,好像只有依了他们,中国才能清除腐败现象。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究竟谁是反腐败的主导力量?
大量事实证明,反腐败的主导力量只能是为绝大多数人民谋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而不是极少数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制造动乱的人。
人们都会记得,早在党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执政以后,党长期坚持了对全党的反对腐败、艰苦奋斗的教育,使绝大多数党员抵制了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许多老同志至今保持着战争年代的传统作风,成为反腐倡廉的楷模。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党中央许多领导同志敏锐地意识到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腐败现象,指出党将面临新的严峻考验,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如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意义。”紧接着,陈云同志于1980年严肃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应当说,这一指示是震聋发聩的。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邓小平同志及时提出了“两手抓”的对策。他指出:“有了打击经济犯罪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与此同时,陈云同志明确指出:改革开放,纪律不能松绑。在党的十三大上,党中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地提出了党要经受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经验,认为
“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必然解决的最重大的课题。”十三大之后党中央专门发出通知,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繁荣经济,要坚定不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也要坚定不移”。这些足以说明,党和政府历来是重视反腐败问题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无视这些事实,置党和政府于不反腐败的地位,其目的显然是在挑拨人民群众与党的关系,以反腐败之名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制度之实。
我们党不仅重视反腐败问题,而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同腐败现象进行了斗争。任何一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人,都会记得五、六十年代我们党发动和领导的大规模的“三反”、“五反”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在这些斗争中,我们党将一批又一批腐化堕落分子清除出党,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严重贪赃枉法者还受到了法律制裁。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党在积极端正党风的同时,及时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经济犯罪斗争。据有关部门统计,1982年2月至1986年6月,全国有67600多名党员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25598人被开除出党。根据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还在机构设置、立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恢复、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检察机关,颁布了若干法律、法规,加强了党纪、政纪、法制建设。1987年以来,纪检机关每年查处违纪党员都在10万人以上。1988年,检察机关受理贪污、受贿案件达21100多件,其中受到法律制裁的党员干部有3700多人。去年以来,党中央还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和群众举报制度,仅检察机关去年就受理各种举报147000多件。在属于检察院工作范围的52000多件举报中,涉及司局级干部241人,省部级干部19人。对于惩治投机倒把特别是官倒,尊重事实的人也会承认,1982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没有间断,取缔了众多的“皮包公司”,先后几次对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在政策、法规上进行了必要调整,刹住了机关经商歪风。在清理整顿公司的基础上,今年又要求从清查紧俏商品、重要生产资料流向入手,坚决查处过去发生的投机谋利、中饱私囊的问题。必须承认,这项工作十分复杂,阻力很大,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就能奏效。
无庸讳言,在新的历史转折时期,确有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能经受住考验,走上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道路,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但必须看到,党内的腐败分子终究是少数,多数党员是清正廉洁的,其中很多同志以自己无私无畏的行动谱写了无数的抵制腐蚀、弘扬正气的廉洁之歌。他们的行动,保证了党在整体上经受住了两个考验。在这方面,纪检、监察、检察战线的党员干部的行为也许更有代表性。为了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他们不计名利,不辞劳苦,不怕打击陷害,严肃执纪执法,几年时间内就使几十万名违法乱纪者受到了应有的党纪、政纪、法律的惩处。这中间,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每当遇到大的阻力,总是领导及时帮助排除。与此相反,那些热衷于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对反腐败工作却极力进行攻击和谩骂。他们说惩处腐败分子是“打击‘改革者’”,严肃执行纪律是“束缚‘开拓者’手脚”……。从这两个侧面,人们可以清楚看出,大多数党员、干部不仅没有腐败,而且在整治腐败现象中表现是积极的,坚决的。那些搞资产阶级自由化、阴谋制造动乱者不是反腐败的主导力量,而是在保护腐败分子。从方励之、李淑娴等人卖国求荣的表现看,他们自己就是十足的腐败分子。对于他们以反腐败为借口,企图“推翻政府”、“杀死四千七百万共产党党徒”的罪恶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全国人民是绝不会答应的。
近代历史证明,在中国,除了共产党,没有任何政党和组织能够领导反腐败斗争,并实现消除腐败现象的目标。作为阶级的代表,中国共产党是最先进、最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作为政党,我们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最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纪律最严明,最敢于揭露并认真清除党内不廉洁问题的政党。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才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信赖,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斗,推翻了腐朽的专制独裁统治,铲除了腐败的剥削制度,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所以,目前出现的腐败现象,不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所固有的,而是向现代化迈进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克服和消除的。
那么,为什么反腐败的成效不尽如人意呢?我认为,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消除腐败现象是十分复杂、贯穿改革开放乃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的长期斗争。从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看,既有行为者个人主观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有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都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必须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经过长期的努力。绝不是发牢骚、喊口号所能奏效的。因为处理违法乱纪问题必须有充分证据,绝不能只凭道听途说或某些现象就处理哪一个单位和个人。否则,往往会造成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冤假错案。同时,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虽然积极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必须承认我们在防止某些腐败现象上还缺乏经验。解决问题的措施由效果不明显到成效显著,需要有一个探索实践过程。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党和政府工作上的某些失误,特别是赵紫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期间严重忽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关键也许就在这里。但是,必须看到我们党是能够迅速改正自己的错误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不仅调整了中央领导班子,会议还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广大群众完全可以相信,新的中央领导班子在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暴乱的同时,将继续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反腐败的成效,绝不会辜负
人民的希望。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要发展民主 就必须加强法制
孙国华
由极少数人精心策划和挑起的这场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再一次证明一个真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不可分割。在我国,要发展民主,就必须加强法制。因为,要推进民主政治、反对贪污腐败、“官倒”之类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那些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分子,无隙可乘、无空可钻、无处藏身。
然而,方励之之流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却利用了人们特别是青年学生要求发展民主的这种善良愿望,从一开始,就把学潮引向了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邪路。在我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是破坏社会主义民主。而这些实际做法、手段是与广大学生的善良愿望根本矛盾的。不少青年学生之所以被利用被蒙蔽的悲剧也正在这里。他们没能识破极少数人要打倒共产党、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险恶用心,反而受他们的煽动以至操纵,从一开始就采用了根本达不到自己愿望的手段。他们主观上虽想惩治贪污腐败、“官倒”,但实际上却挑起了社会动乱、破坏了法制,进而使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便于混水摸鱼;他们主观上虽想推进民主政治,但实际上却被引上了破坏人民民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罪恶途径;他们主观上虽是爱国爱民的,但由于采取了根本不应采取的破坏法制的办法,因而干了许多害国、害民的事,甚至使二千多万烈士用革命鲜血所建立起来的人民共和国也几乎被推翻,这是多么深刻的教训啊!
这就告诉我们:判断人们的行为,不能仅仅看动机、愿望,而且要看实现这种愿望的手段和效果。仅有爱国的愿望还不够,还必须找到实现爱国愿望的正确方法、手段,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因为,在今天的中国,要发展民主,就必须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一方面利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不够完善和我们工作中还存在某些失误和问题,以此来否认我国已存在人民民主的事实,抹杀社会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区别,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另一方面极力煽动无政府主义情绪,甚至蔑视、无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庄严规定,煽动打砸抢烧杀,为所欲为,直到发展成为反革命暴乱。在这一过程中,除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外,无政府主义是他们选中的一种最有破坏力、煽动力的思潮,也是极少数人煽动、控制、利用青年学生的最凶恶的思想武器。
无政府主义是法制和法律秩序的大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青年学生的单纯,给他们戴上“精英”、“勇敢”的桂冠,把他们推向违法犯罪的火坑。然而,无政府主义不是任何意义的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不要任何意义的民主。
民主总是以遵守和维护一定的法律和法律秩序为前提的。而无政府主义则不要任何法律、纪律,甚至也不讲任何道义、良知,一切以我为中心,为所欲为,不受任何约束。
民主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国家政权,而无政府主义者则否定任何国家政权(这在今天的中国就是否定人民的政权),方励之甚至叫嚣要解散中国,同时他们也不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高自联”的一个头头甚至提出了一个“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也要服从百分之零点一”的原则,妄图以此来控制上当受骗的青年学生,把他们作为人质向党向政府施加压力。
民主不仅意味着某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且也意味着对所有公民权利自由的保障;无政府主义者则只要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根本无视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在这次动乱和暴乱中,充分表明他们滥用权利、自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民主不仅意味着享受一定的权利和自由,而且也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而无政府主义则鼓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种行为,只管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不问政治上、道义上、法律上应承担什么责任,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随便制造谣言、传播谣言,盗用别人名义发表声明,等等。可见,无政府主义者心目中完全只有他们自己,而根本没有别人。
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正是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和无政府主义大肆泛滥的条件下,把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一切社会渣滓,纠集到一起,向党、向人民发动了猖狂的进攻,向我们的人民子弟兵疯狂扑来,犯下了灭绝人性的罪行。
事实证明,在中国,发展民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维护安定团结,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而决不应再搞什么“破字当头”的“大民主”了。十年文革的教训证明:“大民主”就是不民主,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损害和破坏。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搞无政府主义的人,不仅不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而恰恰是要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发展民主,就必须加强法制;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这就是结论。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优化投资结构 保证重点建设
杨振家
建国以来,由于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国家集中了必要的财力和物力,先后建成了许多重要骨干项目,为我国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经过40年的努力,虽然我国经济仍然比较落后,但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10年来,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今后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提出、十三大继续强调的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搞好重点建设。
但是,从这几年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由于中央财力不足,重点倾斜政策贯彻并不理想,而且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加强重点建设的倾向。自1982年下半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的势头一直居高不下,从1981年的961亿元膨胀到1988年的4314亿元,在建总规模已达1.3万亿元,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承受能力。国家预算外投资畸形膨胀,而国家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却逐年缩小,据统计,已由1978年的66.4%降到1987年的13.1%,致使国家重点建设资金来源越来越少。虽然国家在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工业建设方面花了很大力气,但终因资金不足,难以得到更快的发展,不能适应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当前,能源、交通运输紧张的状况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突出的薄弱环节。为了加快重点建设,除要适当集中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外,最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党的既定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并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一、坚持长期稳定发展的方针。我们国家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经济不发达,资金短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历史经验证明,凡是国家坚持量力而行,集中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骨干项目的建设,就能对整个国民经济发生重大作用和产生深远影响,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凡是急于求成,片面追求高速度,就必然遭致基本建设的大起大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有关方面估计,我国历史上的几次折腾,损失了几千亿元。据统计,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建设,到1986年,全国国营企业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也不过9000亿元左右,而净值仅为6000多亿元。因此,我国的经济建设除了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以外,坚持长期稳定发展的方针是十分重要的。
二、制定产业政策,加强计划管理。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必须有一个稳定的中、长期计划。而加强计划管理,首先就要制定与加强重点建设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政策。与产业政策相配套,还应当制定、颁布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产业结构的调整靠自发调节较难,靠产业政策进行计划调节见效快得多。运用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应当包括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在内。比如,对于那些与大企业争原料的小酒厂、小烟厂、小棉纺厂、小毛纺厂等应当明令禁止,以彻底解决“以小挤大、以劣挤优”的问题。
三、要适当集中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权。这几年,投资需求不断膨胀、投资规模严重失控,与基建项目的审批权限层层下放密切有关。由于审批权限下放过多,给基本建设工作造成了混乱。现在,各地究竟上了多少项目、什么项目,恐怕不仅中央主管部门弄不清楚,就是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也难以掌握。看来,为了避免损失,大中型基建项目的审批权以集中到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为宜。特别是在当前治理整顿期间,基建项目的审批权限更宜集中一些为好,以利于控制投资需求的急剧膨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这方面,北京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全市基建项目的审批工作,统由市计委归口管理,尤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建设管得很严。对于远郊区凡涉及新征土地的建设项目,也要报市计委审批。对于集体投资项目(如乡镇企业)由区、县统一纳入投资计划加以控制。对于个体投资,由区、县掌握批地,规定每户盖房不得超过1.2分土地。这样就控制了全市的社会投资总规模。
四、增加税收,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以利适当集中资金用于重点建设。我国实行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减少,宏观调控能力很弱。为此,要逐步地适当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由目前的20%以下提高到28~30%;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应由现在的50%以下提高到60~70%。为了增强中央宏观调控的能力,地方政府财政包干体制应逐步向分税制过渡,把主要税种收归中央。在过渡阶段,中央可以开征新税种,并把涨价所得的好处收回一部分,以弥补中央财政不足。随着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重的逐步提高,要集中更多的资金用于重点建设。同时,要加强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征集,确保如数应征上缴。
五、要充分发挥银行在改善投资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银行要按照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进行贷款,对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部门要多投,对于一般产业部门要少投,对于“长线”产业部门不投。当前,对于楼堂馆所、高级宾馆,即使利率再高,也不予以贷款。同时,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和经营性贷款要分开,由两套不同职能的银行体系分别进行管理。政策性贷款,由财政负责贴息,以保证基础设施、基础工业、新兴产业和重要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六、提倡勤俭节约,鼓励居民储蓄,发展养老保险,为国家四化建设积累资金。我们国家经济不发达、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少,在经济建设中遇到资金短缺的困难是必然的。我们应当想方设法从各方面筹措建设资金。对利用外资特别是外国政府的低息贷款,应持积极态度。但是,鉴于我国90年代初将进入还债高峰时期,更多地利用外资将受到偿还能力的制约。所以,我们必须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鼓励居民储蓄,为国家四化建设积累资金。我国增加居民储蓄还有很大潜力,目前城乡居民储蓄率在10%以下,目前3800亿元储蓄不算多,还可大大增加。无论从回笼货币、平衡需求或是从增加资金、发展生产建设来说,增加居民储蓄是一项重大措施,对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抑制通货膨胀和今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来说,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了储蓄之外,开展养老保险也是变消费基金为生产发展基金的一条重要途径。为了搞好居民储蓄和养老保险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提倡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动员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爱国储蓄和养老保险;二是要提高储蓄利率,必须实现储蓄的保值、增值,同时要完善养老保险的办法,以保证储户和投保者不吃亏。
七、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努力提高重点建设的投资效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只有加强基本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才能有效地提高投资的使用效果。提高投资效益,要体现在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上,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搞好投资总规模的控制,是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前提。当前,要坚决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工作,把那些“长线”项目和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项目坚决停下来,使投资的总规模与国力相适应,以利于缓和材料、物资的供需矛盾,确保重点建设,减少物资和资金的消耗,提高社会效益。(二)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凡未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未批准初步设计的项目,均不得列为开工项目。
(三)设计单位要从国家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掌握设计标准,精打细算,精心设计,努力提高设计质量,为降低重点工程的成本,创造条件。(四)施工单位要改善经营管理,完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办法,切实提高劳动效率和工程质量,为缩短重点工程的工期和降低工程的成本作出贡献。
总的说来,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上发达的社会主义强国需要艰苦努力,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内积累。要适当集中资金,并精打细算用好资金。要防止需求过度膨胀和高消费倾向。要坚持长期稳定发展的方针,搞好国家的重点建设。要振兴教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领先科技进步,加速经济发展,力争在激烈的世界经济竞争中逐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原载《改革》杂志1989年第3期,刊载时,本报略有删节)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书讯

《世界当代史》出版
本书由华东师大王斯德、钱洪主编,山东师大、华南师大、天津师大等校部分教授参加编写。作者力求阐述四十多年来世界当代史的运动过程及其规律。该书以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为标界,将二次大战后世界史分为两个阶段,而对一些历史事件的叙述又有所交错。可贵的是,作者把历史镜头推向八十年代中后期,一九八八年的世界重大事件亦已涉及。该书是高校历史教材建设的新尝试。本书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王方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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