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14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重评“文化调和论”
丁伟志
本文评论的“文化调和论”,是指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一种主张调和中国固有文化和西方近代文化的意见。
新文化的营垒中,也有发表过主张中西文化应当调和或结合的人。不过,当时绝大多数主张“文化调和”的议论,都是针对新文化运动的“过激”而发的,甚至可以说,当时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一种主要方法论,就是力主调和。这是一桩是非已判然的历史公案,本文无意于作翻案文章。
那么,何以又要“重评”呢?理由如此:以往对于“文化调和论”的批评,多以判定其实质是维护旧文化为满足,未免失之于浅简。事实上,当年的“文化调和论”在文化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不少颇有深度的问题。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在反驳调和论时,正确地回答了一部分问题,但是也有一部分问题没有回答,或者回答错了。今天,在70年后纪念五四,把当年文化能否调和之争的是非重新作一番考察,对于我国文化建设中如何处理中西文化、新旧文化的关系,大概会有所助益。
民国初年文化冲突的新发展
史学家关于民国初年的研究,历来多着眼于政治,所以看到的是:革命失败,军阀混战,举国陷于灾难。至于那时候社会深层的变化,则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实,辛亥革命后的几年中,社会和文化变化都是非常显著而急遽的。
当时的文化人对这种变化深有体会,发表过各种评论。1916年《东方杂志》主编杜亚泉以“伧父”笔名发表文章,对民国初年文化冲突的新形势亦颇多描述。他认为,“今日之所谓新者,较之曩时讲求西艺、倡言新法者,固有进步;即所谓旧者,亦非曩时视欧美为夷狄、斥新学为异端者,所可同日语矣。”据此他推论说,中国思想冲突发展的趋势必定是“日趋于新”,新旧之不同不过是“沿同一方向以进”中的“过”与“不及”的差别而已。思想冲突的结果应该引出“调和进步之机括”。杜亚泉的这种看法是新文化运动初起时较早出现的一种调和论。
从晚清到民初,中国文化思想的冲突,经历了一个很独特的流程。从鸦片战争到戊戌变法之前,凡主张引进西学者,无论是初期的洋务派,还是从洋务运动中逐渐形成的维新派,都是在坚决维护华夏“道统”的前提下来谈“夷务”、办“洋务”、倡“西学”的。他们标榜的都是“中体西用”的建构原则,不过其用心都是在努力阐明“西用”之必需。因此,这些不敢标“新”的新派,确乎具有“调和中西”的色彩。而这时的极端顽固派,却是把一切洋务与西学一概斥之为“用夷变夏”的不规之举,深闭固拒,丝毫不容调和余地。戊戌以后,形势为之一变,清廷也被迫宣告“变法”,大批旧派人物于是便麋集到“中体西用”的大旗下,不过他们强调的乃是维护“中体”之必要了。尽管如此,旧派毕竟是退守了,退到不得不认可“西学”可“用”这条防线上。因此可以说,旧派也开始具有“调和中西”的色彩。辛亥革命之后,形势又为之一变。尽管革命党人还不乏从古圣先贤的遗训里找革命论据的言论,但是“民主共和”的政治纲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已经把一种和固有纲常名教完全不同的新文化昭示人间。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以不妥协不调和的誓与旧文化彻底决裂的新文化运动。在新的形势下,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主力,已经不是那些对周围世界懵然无知的王公重臣和知道一些“西洋”皮毛的洋务大臣,而是一批相当熟悉近代国外文化与科学状况的知识分子。因此,他们除极少数全盘否定西方文化者外,一般是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反对新文化运动的“过渡”与“偏激”,打起“文化调和”的旗帜与新文化倡导者对垒。
可见,晚清以来新旧思想冲突的演变是一种十分有趣的双向变化。从新思想的传播一方看,是从那种充满对王朝忠诚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一步步发展成对旧文化实行“根本扫荡”的新文化运动;从旧文化的维护一方看,则是在新思想的进攻下,步步败退,从盲目排外,逐步变成力主折衷的调和论者。
“文化调和论”与“文化取代论”之争
五四以前提倡学习和采纳西方文化,论证的方法大致是努力解释西方文化如何符合中国古圣先贤的主张,借以证明它不是异端,可以酌情容纳。连那些激进的革命党人,也难逃此种思维模式。只有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中国才出现了另一种思维模式,认为中西文化是势不两立的,因此不能把西方文化容纳到中国文化中去,而只能是用西方文化来取代中国文化。
陈独秀等努力提倡这种“文化取代论”,其理论贡献在于对文化现象进行了时代性的区分。《新青年》创刊号明确指出:“东洋文明”实际上指中国固有的古老文化,它是不适于现时代需要的“古之遗”。人们所说的“西洋文明”,则是产自欧洲的以人权说、生物进化论和社会主义为特征的“近代文明”,正是把旧制度破坏无余的产物。他们坚信,“新旧之不能相容,更甚于水火冰炭之不能相入”,“旧者不根本打破,则新者绝对不能发生”。用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观念分析文化性质,它为彻底扫荡宗法制度、封建礼教,彻底改造在封建文化熏陶下形成的病态的国民性,为以“民主”和“科学”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的诞生,提供了最重要的理论依据。
面对新文化运动的无情冲击,封建遗老遗少们除谩骂而外束手无策了,起来抗击新文化运动的是“文化调和论”。这种“文化调和论”,初期的论点非常简单:一,不承认西洋文明与中国文明的差异是程度的高低,从而否认有取代的必要;二,认为两种文明各有长短,中国患了贫血病,西洋患了充血病;三,承认两种文明的接触无法避免,主张中国不应自封自囿,但是只能“以彼之长补我之短”,“抱合调和,势所必至”。这种调和论,自然不是不偏不倚的,随着论争的深入,它维护封建伦理纲常的意向便完全裸露出来。“文化调和论”早期的主要代表者杜亚泉曾明确主张“君道臣节,纲常名教”才是中国的“国是”。他说,西洋文明固可“尽量输入”,但是必须靠着中国固有文明去“统整”,“使其能合于我固有文明之中”。他并且进一步说,如果发挥中国固有文明之特长,“今后果能融和西洋思想以统整世界之文明,则非特吾人之自身得以救济,全世界救济亦在于此。”这通议论,确实开了新儒学之先河。
从实质上看,这种“文化调和论”无非是在新条件下的“中体西用”论。它的出现,反而激发了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在民主和科学的口号下坚决批判这种调和主张。但是,不能不承认,“文化调和论”确实给新文化运动提出了不易回答的难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中西文化究竟是不是各有长短,是不是可以进行“取长补短”式的调和?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没有能够科学地解答这个问题。他们强调说,对文化的评价要因时而异,西方文化虽不无弊端,但因其符合时代需要,应予吸取,中国文化虽自有长处,但因其不符合时代需要,只能弃绝。陈独秀、李大钊、吴虞等在批判孔学时,大都循此逻辑,证明孔子固为“当时之伟人”,然其思想已不适于现代之生活。这表明新文化倡导者,在文化问题上也并不是一味偏激。不过,这种说法仍旧未能解答中国固有文化,是不是一概不适用于现代的问题。
“新旧杂揉说”与“新陈代谢说”之争
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用时代进化的观念观察文化问题,一方面克服了把东西文化做静态比较的错误做法,另一方面却又引出了文化由古到今、由旧到新的发展应该如何解释这样一个大问题。特别是所言之新文化,是一种外来的新文化,这就更加增添了文化发展问题的错综复杂的性质。
陈独秀在论证新旧文化不可调和时,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存在,所以他特意解释说,晚周以来的学术,披沙也可以得金,“然今之欧罗巴,学术之隆,达迈往古”,“吾人直径取用”,“诚劳少而益多”。这只是说明采用欧洲近代文化较为简捷速效,至于新文化究竟是怎样形成和怎样取代旧文化的问题,仍旧未能解决。有些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人看出这种漏洞,便以“新旧杂揉”之说,向新文化运动发起问难。
“五四”以后不久,章士钊陆续发表演说,论证“新旧杂揉”乃世界万物所处的普遍状态。他说,时代的变化只能是“世世相承,连绵不断”的过程,不存在和旧时代“绝不相谋”的“崭新时期”,不存在“摈斥一切旧者”的“新文学”。从“旧”到“新”只能是个“移行而非超越的”过程,“今日占新面一分,蜕旧面亦只一分”。据此他断言,时代的任何阶段,都只能是处在“乍占乍蜕”的“新旧杂揉”状态中。“新旧杂揉”就是“调和”,所以说“调和者,社会进化至精之义也”。章士钊还进一步从“新”产生于“旧”的角度,论证“保旧”的重要性。他说,“凡欲前进,必先自立根基。旧者根基也。不有旧,决不有新,不善于保旧,决不能迎新;不迎新之弊,止于不进化,不善于保旧之弊,则几于自杀”。应当承认,他确实抓住了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片面性,加之章氏文章的思辨性和逻辑性都超出当时一般水平,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想见的。因此,新文化运动的拥护者纷纷起来反驳这种新形态的调和论。于是,“新旧杂揉说”和“新陈代谢说”之争,成为1920年中国文化论坛上的一个热点。
对于“新旧杂揉说”的批驳,最有力的论点是,说明“新旧共存”的状态正是“新的把旧的挤了出去”的不断进化的过程,它恰恰表明“共存一体”的新和旧是不能调和的,它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可见,只承认“新旧杂揉”,不承认“新旧冲突”,就是否认新的进步。
新文化的倡导者对“新旧杂揉说”的批评是切中要害的。不过,他们在方法论上仍然留下了一个未能解决的难题:如果新旧文化根本不能调和,那么在建立新文化时,究竟该怎样对待旧文化呢?消灭它?改造它?继承它?保护它?还是凭它自生自灭?
文化的模式挑选和文化的关系分析
随着20年代前期资本主义危机的加深,中国文化论争的重心逐渐转移到路向之争,即直接回答中国该走哪条路的争论上去。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文化论争中,多数人所关注的是中国将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问题。
这种路向之争,在方法上采用的是一种“模式挑选”。激进者选中了苏联社会主义的模式,力主走十月革命的路;保守者重构“中国文化复兴”的模式,力主全世界都走“孔家的路”;当然也还有百般回护资本主义模式,一心走“西方的路”的人。
20年代前期的路向之争的是非,需要专文分析,这里要探讨的是:如果说政治上选择道路的问题,不得不采取“非此即彼”的办法,那么在文化建设上,是不是也得采取这种模式挑选的办法呢?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采用的正是这种“文化模式挑选”的思路。正如陈独秀所说:“新旧之间,绝无调和两存之余地,吾人只得任取其一。”
这种看待文化问题的方式,是与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心目中的文化模型分不开的。在他们看来,旧文化是中国自己固有的文化,而新文化却是欧洲近代文化,因此所要推行的文化革新,不是中国文化的自我演进,而是“换”一种文化。既然如此,文化的延续性问题、传统问题、继承问题,自然就都被排斥到他们的视野之外了。
脱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把这种“文化取代论”看成是误入歧途,显然是不对的。在当时,新文化运动所以能够无畏地去突破旧传统的束缚,不能不说与这种思路有关。说五四新文化运动造成了中国文化的断裂,是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五四新文化运动带来的恰恰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不过从逻辑上说,用“文化取代论”来反对“文化调和论”,就不免推导出一个文化进程可以断裂的论断——文化可以无保留地“改弦更张”。对于这种理论上的失误,我们不应为新文化的先驱者讳。
文化是人类的创造,但对一切文化创造者来说,既成的文化却是他进行创造、赖以立足的基地,无法选择与躲避的。章士钊的“新旧杂揉说”,固有种种错误,但认识到文化的演进是一个“世世相承,连绵不断”的过程,这是无可非议的。如果说“新旧调和论”没有正确认识文化进程中变革的性质与意义,陈独秀等在批判调和论的过程中,恰恰是没有认清文化发展的延续性质。我们今天在讨论文化传统的时候,常常把传统应否突破和传统能否摆脱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回事。再激烈的反传统主张,也不能不继承着某种传统。当然,这不是说要像有的学者把孔子重尊为“句句是真理”的“万世师表”那样。传统无法完全摆脱,然而对于传统的利用和改革,人们却是大有可为的。
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性质仅仅归结为“反传统”而加以指责,是完全不对的;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性质仅仅归结为“反传统”而加以赞扬,同样也是不对的。只有充分地继承人类文化的遗产,才有可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文化的创新。在这个意义上说,不是反传统,而是只有继承传统,才谈得上突破传统。在文化建设上,笼统地标榜反传统,其破坏性之大,已有“文革十年”的历史在案,无须讨论。
人们应该明白,古今、旧新文化本质上不是互不相干的不同模式,而是一种历史关系。由于新文化运动倡导者是把外来的近代文化拿来和自己的固有文化相对峙,自然就没有感到有必要去考察中国自己的文化存在着何种从旧到新的历史联系。有的学者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是重视了时代性,忽视了民族性。这个论断是有道理的。不过应当说,这种“忽视民族性”,既是认识上的一种错误,又是认识上的一种进步。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开始懂得人类的文化进化史是具有共同性的,才从狭隘的民族视野中解放出来,放眼观察世界,径直比较文化时代性的先进与落后。从而他们对外国的先进文化,才具有了敢于“拿来”的勇气。中国近代文化的进步,从来是与破“夷夏之防”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在于要不要以分析的态度去考察中外文化的种种复杂成份及其相互关系。在中国文化建设问题上,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文化关系分析”的观念,用以矫正“文化模式挑选”观念所具有的绝对性和僵化性。也就是说,在古今中外的文化关系上,既要看到其间的冲突,又要看到其间交流融汇的现实可能性和合理性。如果去掉“调和”这个概念所容易引起的拼凑和妥协的意味,那么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文化的“调和”——交流融汇,取长补短,正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坦途。
现时代的文化建设,只有靠疏通和开辟各种渠道,使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顺畅交流,自由“碰撞”,从中汲取营养,沙汰腐质,激励新生。中国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只能在古今中外文化的大交融中实现。从世界范围看,文化的多元现象仍会长期存在。如果仍旧按照“挑选模式”的思路看问题,以为不同特色的文化间必定水火不容,只能在“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圆”和“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挑选,显然只能和时代潮流背道而驰。人类文化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还不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冲突,但是文化交流融汇的规模和速度必将与日俱增,人类文化总是要一步步逼近“大同”之期。
(本文为《重评“文化调和论”》一文摘要,发表时作者作了些修改)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中国现代文化学会成立
本报讯 4月底,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在北京成立。这个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界同行,促进海内外交流,加强中国现代文化的研究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的精神素质、推动现代化事业做出贡献。
鉴于近年来文化讨论热中,人们以较多的注意力谈论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对于中国现代文化的研究比较薄弱。学会的发起者们认为,近现代文化,特别是五四以来的新文化,是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真正基础和起点。因此深入研究中国现代文化的发展进程,认识中西文化相互冲突和相互交融的内在机制,总结新文化建设的经验,对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现代化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现代文化学会章程》和组织机构。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加强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现实意义
夏潮 郭豫庆
在我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客观上形成了梯度发展的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区域间开发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人们已认识到,这种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现象,既是区域现实发展环境的结果,同时在相当程度上又是历史上区域经济运行的延续和长期积累的产物。
从生产力水平来看,我国经济结构大体上分为高技术产业、传统工业、传统农业三个层次。我国的农业基本上仍以分散的手工劳动为主,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仍具有传统农业的那种渐进性。因此,在农业领域,区域经济在历史上长期不平衡发展所形成的后果和遗留下来的某些经济关系仍强烈地影响着现实区域开发。这种生产力的继承性在农业经济比重较大的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显得最为突出。例如,黄河中下游区域在古代曾是中国农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带,自唐宋以后,全国经济重心南移,该区域的农业经济就一蹶不振,同长期稳定上升的长江中下游的农业经济逐渐形成了巨大的落差,影响至今尚存。近代,东南沿海地带的被迫对外开放,不仅为中国资本主义在此地带最早产生撒下了诱因,同时也为尔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带产生了明显的“刺激效应”。而内陆的中西部广大地区,则在很大程度上长期处于停滞、封闭状态,资本主义很少发展,许多地区甚至从未发生。因此,实际上在当时已基本上形成了东、中、西部的区域性经济边界。这些都为建国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准备了深刻的历史条件。
在“软”环境方面,各区域长期历史发展中在社会结构、文化积累、观念形态、国民素质等方面所形成的差异,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今天区域发展的多元化和区域开发的不平衡。
因此,区域经济的发展研究既要注重现实经济环境的审视,也离不开对历史条件的考察。通过透视历史,可以更深刻地把握现实,揭示区域开发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而使区域发展研究具有广阔的视野和整体综合性。离开了对区域经济的历史进行纵深认识,区域经济的发展研究便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所以,区域经济史研究应该是区域开发研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史工作者应该通过自己的研究成果,穷极脉络,彰明系统,深化对国情省情的再认识,以积极参与区域开发研究,为实现经济发展服务。
但是,经济史研究本是史学研究领域的薄弱环节,区域经济史研究更一直是经济史研究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受到重视。但从整体上看,对区域开发的历史环境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积累后果还缺乏总体的综合性研究,与此同时,参与现实开发的意识也比较弱。这种状况同区域开发的现实要求是很不适应的。
鉴于以往经济史研究中偏重于生产关系考察的事实,今后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对有关区域内生产力发展的线索予以突出的注重。要具体考察一区域内生产力各要素、各层面的历史变迁和特点,系统地分析此区域内经济发展升沉起伏、消长进退的历史脉络。要着重把握研究至今仍影响和制约现实发展的因素,廓清哪些是现实开发的基础和条件,哪些是现实发展的阻力和包袱。
区域经济史研究要注意山川、土壤、植被、气候、交通等地理环境对区域开发的影响,这些因素缓慢地但却是长期而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面貌。同时,区域经济史研究还要重视人文社会因素,如一个区域内民众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化传统、民俗风习等等,它们与一个区域的经济面貌也密切联系在一起。
区域经济史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研究需要历史学、地理学、考古学、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知识和方法的综合应用。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比较研究法在区域经济史研究中具有特殊的意义。通过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之间的多角度、多层次的比较,可以较客观地认识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平衡性及其原因,从而揭示区域开发的规律性特点。同时,在把握区域开发的历史特点时,应不仅仅局限于本区域内的考察和自身的纵向比较,还应当把区域开发放在全国宏观经济背景中去观照和横向比较。这样,既可弄清历史上区域开发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又可以避免那种以某一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替代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主线索的现象。此类研究结果,一方面能使我们较清晰地把握区域开发的特殊性规律,另一方面也使人们对国情的整体认识进一步深化。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区域经济史研究于国家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是大有可为的。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书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学》出版
由浙江财经学院副院长王美涵教授主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学》一书,已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
该书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足点,通过对中外财政理论的分析研究,阐明了初级阶段财政的性质,分析了财政分配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指出马克思的“社会扣除论”仅是分配的一般理论,而并非是初级阶段财政分配的基本依据。此外,还研究了财政政策、公平与效率等问题。         (朱欣)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书讯

  《廉政制度建设》出版
由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廉政专题组编撰的一部当前廉政建设亟需的实用工具书——《廉政制度建设》一书,将于今年的第二季度出版。
本书集中了有关文件,搜集了1988年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廉政试点工作的典型作法,综述了世界各国治理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基本措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和知识性。
  (方若)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书讯

  《心我论——对自我和灵魂的奇思冥想》出版
由美国霍夫施塔特等编,并由陈鲁明译的《心我论——对自我和灵魂的奇思冥想》一书已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从多角度论述认识科学的著作,汇集了心理学、人工智能研究、神经科学和哲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作者从以上学科的几十部代表性著作中,选出十几篇有代表性的章节,以“反思”为题,对选文进行评论,从而汇编成书。本书是“当代学术思潮译丛”的一种。
                (林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