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7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陶行知教育思想
——时代的先导,改革的启示
·胡国枢·
发展教育必须与社会改革作统盘筹划
陶行知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毕业归国,正是新文化运动高涨之时,他倾注全力于教育事业,先在南京高等师范和东南大学等校担任教授,不久专任中华教育改进社的总干事。然而,随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告终,国民革命失败,中国仍然陷入内忧外患、民不聊生、教育落后、文盲遍地的悲惨景况。中国教育的出路何在?中华民族的出路何在?通过长期的实验摸索,终于豁然开朗:就教育论教育,孤立地进行教改,事倍功半,难以奏效;发展教育必须与社会整体改革作统盘筹划。
中国为什么这么贫穷落后?他回答是三个原因:“一、外国的经济侵略;二、人口太多,把储蓄的财富都吃光了;三、科学教育重讲不重做”(引文凡见《陶行知全集》的,均不再加注)。对外国侵略,那时许多人看到了,“只是当政者采取不抵抗主义”,对于后二个原因,上上下下却缺乏认识。为了唤醒国人,陶行知于1931年发表了《中华民族的出路与中国教育的出路》等洋洋大著。为了使更多的人看清问题,他以生动的比喻说:一天下午出南京南门办事,进出的人很多,把城门洞挤满了,“挤不进去”,“又退不出”,“费了一小时,挤得我满身大汗!”这就是当时“中国教育出路的缩影”:人口太多而出路的口子又窄又少,好像很多人“挤城门洞”。他认为,这既是中国教育的症结所在,也是民族发展的大问题,人口漫无节制,已成了经济发展与教育发展的沉重负担与重大阻力。
注重农民问题,重视乡村教育
陶行知的远见来自求实精神,他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他来自农村,深知中国农民在经济上受残酷剥削、政治上受深重压迫、文化上毫无地位的痛苦。他认为中国是“以农立国”的国家,有“85%以上的人口在乡村”,农民的境况如何,决定着国家的强弱,民族的兴衰。基于这种理解,他主张要改造中国社会,必先改造中国农村社会。要改造乡村,必须“使教育下乡”,用教育的力量来唤醒农民群众,培养一代新人;主张普及教育首先要向农民普及,提出了“乡村教育是立国的根本大计”的论断。他还高瞻远瞩地指出:“乡村教育是远东的一种伟大的现象,凡关心世界问题的人们,决不可忽略这种大问题”。他是现代中国最早注意农民问题的教育家。为了把教育工作的重点转到乡村,他起草与发表了《中华教育改进社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书》、《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我们的信条》等意义深远的文章,号召“为我们34000万农民服务”。并且提出筹办100万所学校,改造100万个乡村的设想。他身体力行,宁愿不当大学校长,20年代中期即穿上草鞋、戴起凉帽到长江边的荒野里创办乡村师范学校,建立以改造乡村生活为中心的新型教育体系。他虽然到处碰壁,但不怕困难。他“为中国教育寻觅曙光”的崇高精神与远大目光,不仅鼓舞着教育界的有志之士,而且影响了中国共产党人。作这般估计,并非是凭空抬高陶行知,可用周恩来于1949年5月7日在全国青年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学习毛泽东》中的一段话作证:“‘五四’以后,毛主席参加了革命运动,就先在城市专心致志地搞工人运动。那时陶行知先生提倡乡村运动。恽代英同志给毛主席写信说,我们也可以学习陶行知到乡村里搞一搞。毛主席说,现在城市工作还忙不过来,怎么能再去搞乡村呢?这就说明毛主席当时没有顾到另一方面。但后来毛主席很快就转到乡村,又把农民运动搞通了,使城市和乡村的革命运动结合起来”(《周恩来选集》上册第333页)。陶行知注重农民问题,重视乡村教育,用科学改造乡村的思想,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使全国人民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陶行知是为人民教育事业鞠躬尽瘁的典范,正如他说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一心扑在教育上。他说:“这十几年来,我有时提倡平民教育,有时提倡乡村教育,有时提倡劳苦大众的教育,不知道的人以为我见异思迁,喜欢翻新花样,其实我心中只有一个中心问题,这个中心问题,就是如何使教育普及,如何使没有机会受教育的人可以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教育”。他是抱着“使全国人民都有受教育的机会”的宏愿回到祖国的。由于这种抱负与志向,他才能创造性地提出与旧教育只着眼于少数人的“小众教育”有根本区别的“大众教育”,力主“普及教育运动之最大使命,便是要把这个钥匙(指现代文明——引者)从少数人的手里拿出来交给大众”,“要把教育、知识化做新鲜空气,普遍地广及于大众,人人可以按其需要,自由呼吸,因而增加大众以新的生命活力”。他对当时有些人把“重视教育”当作口头禅,“狮子的口气,蜗牛的脚步”甚为不满。他举浙江省与杭州市为例,“依照最近四年来浙江所用的方法来扫除文盲,全省要400年才能完成;依照最近6年来杭州所用的方法来扫除文盲,全市要150年才能完成”。他又调查了全国的情况说:“依我估计,用传统方法,学龄儿童的教育要过100年才能普及,失学成人之教育,要再过400年才能普及”。这样的速度与世界科学的飞速发展太不相称了!于是,他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法,如开展“科学下嫁”活动,推行“小先生制”、“即知即传”,提倡多门类、多渠道、多形式、多轨制的办学道路等一整套群众路线方法来普及教育。当然,在那个年代、那种气候里,再好的办法和建议也是无济于事的。但这恰从另一个方面证明陶行知是献身现代教育的先驱者、先觉者。
“中国的教育应当有一个总反省”
陶行知认为,当时中国教育问题的严重性,并不仅仅是学校数量少、教育普及速度慢,更在于“中国向来办的教育,完全走错了路”。他说:“中国有这样悠久的文化,照理讲来应该站在时代的最前线。为什么现在不但不能和欧美各国并驾齐驱,而且还处处跟人不上?这个原因很复杂,但是过去教育政策的失策,可以算作主因”。尤其是中国的乡村教育,完全脱离农民的需要、农业的需要,背离了农村的实际。“他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他教人有荒田不知开垦,有荒山不知造林。他教人分利不生利。他教人受土匪、土棍、土老虎的侵害而不能自卫,遇了水旱虫灾而不知预防。他教农夫的子弟变成书呆子。他教富的变穷,穷的格外穷;强的变弱,弱的格外弱”。他告诫人们,“这种教育决不能普及,也不应普及。前面是万丈悬崖,同志们务须把马勒住,另找出路”。他认为中国传统教育的悲剧是整个教育围着“会考”转,“学生是学会考,教员是教人会考,学校变了会考筹备处。会考所要的,必须教,会考所不要的,必不教。”“所要教的只是书,只是考的书。只是会考指南!教育等于读书,读书等于赶考”。历史前进了,而封建科举制的阴魂不散,知识分子除了“赶考”,走“学而优则仕”的路以外,似乎再无旁的生路,白了胡须,驼了背脊,也只得终老考场。对这种教育,陶行知尖锐地称它是“书呆子轮回麻醉的乌烟”。正由于此,《儒林外史》描绘的“范进中举”那样痛人心肺的笑话历代层出不穷。这种教育只能培养“没有血色”、“没有本领”、“不会创造”的“书呆子”、“工呆子”、“农呆子”,整个中国要变成“中华书呆国”了!“这种教育,倘不彻底改革,则旧的力量不能维持,新的力量不能产生,我们的民族恐怕要日益贫弱,以至于灭亡”。对旧教育制度作这样深刻的揭露与批判的,在所有反封建的教育家中,陶行知数得上是鹤立鸡群。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不得不另找生路的时候了”。他大声疾呼:“中国的教育应当有一个总反省、总忏悔、总自新”,进行根本的改革。
“生活教育”理论
陶行知影响最为深远、贡献最为卓著的,是他为后世留下了丰富而深刻的“生活教育”理论。
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是融教育改革与社会改革于一体的绚烂宏图,是以生活性、实践性、整体性为特征的教育学说。
他认为教育不能脱离生活,应是来自生活、改造生活,为生活的提高与前进服务。教育指导思想、教育政策必须:“审查国情”,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生活相协调并为它服务。教育与实际生活应是一张皮,而不能教育自教育、生活自生活。从中国老大、贫穷、落后而又处在科学迅速发展的现代世界这一实际状况出发,“研究试验符合本国国情、适合生活需要之各种学校教育”。这是以实践为中心、以生活为主体的、全社会全民性的新型教育体系。在当时,他认为教育应担当起“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任务。在农村建立“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活的乡村教育要教人生利。他要叫荒山成林、叫瘠地长五谷”。他形象地称之为“教育与农业携手”。在城市也应建立“瞄准世界潮流”的现代教育,从生活的多样化、建设的多要求出发,走多渠道、多形式、多轨制的办学道路,改变亿万人“挤城门洞”、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困境。正是在这一个教育与生活关系问题上,我们走过多大的弯路呵!怎样改变教育脱离实际、落后于时代的状况,已成为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大问题,在我国更为迫切。
办教育,必须依靠社会
办这样的教育,当然得依靠社会,走社会办学的路子。陶行知说:不仅“教育与农业携手”,“更须与别的伟大势力携手”,与各行各业携手,走联合办学、社会办学的康庄大道。我们争论多年的问题,陶行知在半个世纪前已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了尝试。正当日本侵略者长驱直入,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刻,他认为“国难当头,愈益觉得立国根本之教育,更有从速举办之必要”,他在香港办起了中华职业补习学校,又到重庆创立了著名的育才学校,无论资金、校舍及师资都靠社会各界帮助解决。1941年物价飞涨,育才学校师生面临断炊之虞,陶行知提倡“新武训精神”,一面开源,一面节流,卖字、卖画、有偿演出、生产劳动……向社会筹集资金,终于战胜了困难,使育才学校得以屹立在嘉陵江边,培育了大批英才。“不运用社会的力量,便是无能的教育;不了解社会的要求,便是盲目的教育”,这正是他的经验之谈。
运用社会力量联合办学,不只是解决财力物力的困难,更重要的是教育与社会密切联系,从而使教育获得新的生命。30年代中期,陶行知与他的战友们,在上海创办了一种新型的教育组织——工学团,实行他提出的“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的原则,它是社会的细胞、基层单位,也是生产单位,又是教育单位。后来发展了多种多样的工学团,成了抗战救亡的自卫团体。它育人、化人、生产自助,有顽强的生活力,其深远意义大大超出了作为普及教育的组织。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城市住宅私有化怎样顺利推行?
以租促售 引导买旧 合理定价 服务售后
李肇文
出售公有住宅,实现住宅私有化,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必然遇到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理顺和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使住宅私有化顺利开展。
“以租促售”,切实可行;“以售促售”,未必乐观。
这里主要指卖房与租房的关系。要实行住宅私有化,就要把公有住宅卖给私人。由于种种原因,卖的房总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或多或少)还要用租赁形式经营,这就产生租售之间关系。房价太高,人们就不会去买房而宁愿租房。房租不改革,仍然是几分钱一平方米的福利制,卖房也难以推开。这几年,我们搞住宅体制改革,主要思路是“以租促售”,即提高租金,促使人们觉得租房不如买房。烟台、唐山等地的各种提租发券方案基本是以租促售的路子。现在看来,实行住房私有化,仍然要配合房租的改革,想“以售促售”,即用售公房的优惠条件去吸引人们购买公房,或者用近乎行政手段来鼓励人们购公房,这在一些小县镇或许行得通,但在大、中城市恐难实现。有些地方以为住宅私有化有捷径可走,完全抛开房租方面的改革,我看未必乐观。近年来,许多城市对提租发券等,以租促售的方案,作了大量调查、摸底、测算、制定方案等工作,有的已经模拟运转,这个成果不容忽视。我认为推行住宅私有化,还是得把住宅出售与提高租金联系起来考虑,以租促售是很必要的。
卖新房较易,卖旧房较难。
目前一些地方出售新房很顺当,有人便对住宅私有化很乐观。其实新建公有住宅出售容易,受欢迎,并不意味着旧公房也容易出售。原因有三:其一,买新房的人大多是无房户,急需房住,要解决立身之地,再贵一些也要买。而买旧房的人大多是自住户,是已有房住的既得利益者,对买房的欲望没有前者那样迫切。其二,买新房的人终究少,在资金筹集上,国家优惠一点,企业补助一点,比较容易解决。而旧房出售,人数多,牵涉面广,压力大,无论国家、企业、个人都难以全面解决。其三,旧房相对讲,总比新房条件差,配套设施差,设计不像新房那样完善和合理,因而人们购买新旧房的心理差距大,而价格差距相对小,形成买房中的喜新嫌旧。但是住宅私有化,主要还是促使广大旧房住户愿意和能够买旧房,以筹集住宅基金,形成住宅建设的良性循环。这就是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一是要利用提高租金,加租(超标)来以租促售;二是实行一定的优惠,拉开新旧房价的差距;三是加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允许私房买卖和增值,利用人们保值心理来引导消费力投向旧住宅。
合理确定房价,太高太低都不可取。
住宅私有化能否顺利开展,重要关键在于房价的合理制定。目前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房价太高,商品房价格有的高达每平方米1000多元,这显然不符合我国低收入的国情。二是房价太低。据报载,有的地方将公有旧住宅以每平方米10至30元的价格出售给私人,这实际上是把国家财产送人。如何使房价合理,既符合广大群众的承受力,又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对此,国家规定了两个价,新房价是建筑成本加土地拆迁费,旧房价是重置价。这无疑是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保证措施。实际上,从各地施行的情况看,由于测算方法的不同和出于加快出售的目的,一般都低于这两个价格。我认为对住宅售价的确定决不能马虎从事,既不能不考虑人民的承受力、购买力,也不能将旧公房视为包袱,卖出了事。住宅的合适售价应以职工平均一定年数的工资中的住宅费用为基础。国外有的国家只要三五年职工工资总额就可购一套住宅,有的要十几年二十年的工资总额。我国到底要多少,这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大事,须由国家考虑决策。在当前住房消费基金尚未完全进入工资的情况下,房价的制定不能以房屋本来价值为准,不然职工不会有这样大的购买力,也不能为尽快出售而压低的价格为准。如果公房能很快地全卖出去,且大多数人都能一次将价款结清,这肯定是过低的、不合理的价格。正确的房价一定是部分人能够买,而且购买者中只有少数人能一次将价款付清,大多数人要靠银行贷款。
制定合理的房价,必须区别于住宅类型。对于面积大,设施齐,条件好的住宅,价格应高,甚至高于价值;对于面积小,设施差的住宅,价格可以低于价值。因为住宅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它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兼有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发展资料三种性质,住宅消费又反映人们的社会地位,又可传之子孙后代,加之购置一次不易,所以人们只要有可能会尽量把住房搞得高级一些,对此必须采取适当价格政策以抑制、拉开差价。
照顾买房保值心理,防止买房投机行为。
出售公有住宅的最诱惑人之处,还在于买房可以保值,它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要使买房成为货币持有者保值的一种手段,就必须让私房进入市场,使买主获得房屋增值的收益。但是也不能否认有些人买房不纯粹是消费性需求,而是为了投机。为了能既满足人民买房保值的心理,又防止购房投机的行为,要分析两种不同的房屋增值情况。一种是住宅价格因物价上涨,导致建筑成本的增加而提高的现象,这种现象严格地说只能称住宅涨价,而不属于增值范畴。另一种是住宅因周围环境的变化,城市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完备,而引起的价格上涨,这种是真正的增值。对于后者所增加的收入,是因为国家投资而引起的级差收入增加带来的,应该用征收增值税的形式收归国家,而对于前者所增加的收入,则应全部归于住宅的所有者。
完善维修服务,解除后顾之忧。
我国还缺乏设施完备、网络齐全、服务良好、收费合理的社会房屋维修服务体系,公有住宅出售给私人后,房屋的维修将是一个问题。因此,实行住宅私有化,一定要加强售后服务,原来产权单位的房管部门、房修部门,不能贸然撤销、解散。只有加强售后服务,保证住宅能得到经常的有效的维修和管理,人们才会放心地去购买住宅。从长远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屋维修服务体系,成立专业的收费合理的房屋维修队,以解除买房者的后顾之忧。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积极发展庭院经济
  梁金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广大农村以农民自家庭院及其四周非承包隙地为依托,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发展商品经济为宗旨的庭院经济有了可喜发展。如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有90%的农户积极发展以畜牧业为主的庭院经济,近几年有8200多个贫困户依靠它脱贫,占脱贫户总数的90%以上。辽宁省110多万个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1986年创产值35亿元,户均纯收入达600元以上。河南省700户抽样调查,1980年庭院经济人均收入仅240元,1983年上升为545元,1986年高达957元,7年间翻了两番。此外还有一个迹象,就是庭院经济收入占家庭各业总收入10—30%的户数逐步减少,而占总收入50%以上的户数逐年增多。
庭院经济的发展之所以如此喜人,主要是因为:第一,我国农村资源短缺及民族习惯。一方面我国农业自然资源虽然绝对量大,但人均量小。全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仅远远低于世界上土地辽阔、人口较少的国家,而且低于某些人口稠密的国家和世界平均数(澳大利亚人均45.8亩,加拿大28亩,美国12.7亩,苏联12.9亩,印度3.7亩;世界各国平均为5.2亩,)。土地资源奇缺,且后备数量不足,为充分利用每一寸国土创造社会财富,发展庭院经济显得十分必要。另一方面,村镇农民住宅大都相对分散,庭院空坪隙地较大(一家一户虽说不多,但全国合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大多数都有条件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等各具特色的庭院经济。第二,发展庭院经济可以利用农家的闲散劳力及闲散时间(特别是老弱妇幼),为国为家创造财富。目前我国农村常年性剩余劳力有1亿以上,今后每年大约新增1000万,预测本世纪末将达到2.5亿左右。此外,由于农业的季节性和农民劳动效率的提高,目前的农业劳动力,每年大约有1/5—1/3的剩余时间。而以房前屋后为基地的庭院经济,几年来在解决这个问题上起到了一定作用。第三,庭院经济可以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商品,农民可以由此获得可观的收入。目前我国的商品肉、蛋采取的是两条腿走路,而主要是靠农民庭院饲养提供。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农民饲养的商品猪占总上市量的96%,羊占96%,家禽占99%以上。第四,庭院经济可以优化家庭环境。庭院中的绿色植物,特别是果木花卉等,景色优美,芳香宜人;庭院中的畜禽动物,特别是一些小动物,活泼可爱,尤其喜人。农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乐趣无穷,不但可以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陶冶身心,健康长寿。第五,庭院经济可以实行高度集约化经营。据河南省对5个县区250户农民的调查,目前庭院经济的集约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多业经营,项目广泛;二是布局合理,利用率高;三是综合利用,良性循环;四是重视科学,舍得投入。庭院经济的集约化,特别是技术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带来了“三高”:一是土地报酬率高,二是劳动生产率高,三是投入产出率高。
虽然近几年我国发展庭院经济已取得很大成绩,但在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陈旧,对庭院经济重视不够;一些旧体制和老政策已经成了发展庭院经济的“拦路虎”;系列化服务远远跟不上发展形势;基层干部和农民素质低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从上到下,首先在领导层内解决好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认识。不应把它看成是权宜之计,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应把庭院经济作为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重要手段长期坚持下去;其次,应进一步放宽税收、信贷、工商管理以及庭院开发政策,为庭院经济有一个大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其三,要摆正庭院经济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关系,不要急于过渡,改造、取缔;其四,多方努力,清除障碍,为庭院经济的发展提供系列服务;其五,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其六,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庭院经济采取不同的发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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