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党的生活

  如何使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同全国一道,走出一条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结合民族特点做好党的工作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副书记 阿木冬·尼牙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同时也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这种新的领导责任和新的历史考验都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这对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如何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很好地去承担这一光荣的历史重任,接受双重考验,从而使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同全国一道,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研究探讨。根据我的认识和体会,目前需要解决好几个问题。
首先,要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工作的共同性和特殊性,要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方针,是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把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理论建设,扎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收到好的效果。否则,就会走向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新疆的现实就是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比起内地发达地区还有很大的差距。其特点是:(一)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二)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商品经济不发达;(三)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比起内地先进省区还比较落后;文化素质比较低,农牧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缺乏商品经济观念,改革意识薄弱;(四)民族成份较多,主要民族就有13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60%,除少数人信仰佛教、喇嘛教、基督教外,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在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等方面,同内地省、市、区有很大不同。面对这样的客观实际,我们要贯彻党的十三大路线,带领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群众进行改革开放,投身四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任务更艰巨,更繁重,难度也更大。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必须从这个现实情况出发,急于求成不行,步子慢了也不行。
其次,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
民族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一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各项工作,都要体现民族特点,正确地反映民族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顺乎民心,符合民意,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增强各少数民族对党的凝聚力。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这是新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是治理整顿,还是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都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而民族团结、社会安定正是创造这样一种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必要条件。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之所在。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和国家富强,是我们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出发点,也是我们衡量一个党组织工作的好坏的标准。
在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教育中,各级党组织应着重教育各族党员划清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资产阶级民族观的界限,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坚持反对和纠正在民族问题上的各种错误倾向和民族偏见,做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无论是谁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我们都要旗帜鲜明的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决不姑息迁就。同时,把是否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发展党员、选拔干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重要条件。
第三,正确处理党员的宗教信仰问题,帮助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
正确处理党员的宗教信仰问题,是新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我区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信仰宗教。
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8.4%,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宗教,这样的问题,绝不能简单从事,草率处理,必须循循善诱,正确疏导。如处理不好,就是一个很大的不安定因素。
我区各级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教育的基础上,比较集中地对党员进行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他们把无神论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作为党课和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讲清马克思主义者是唯物论者、无神论者、共产党员不应该信仰宗教,不允许参加宗教活动的道理。另外还使广大党员从思想上真正明确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分清公民的信教自由和党员的理想信念的界限,自觉地做到时时处处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破除迷信,丢掉精神枷锁,开拓创新,努力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只要我们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体现民族特点,就一定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好,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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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低调”述职
——记如东县县委书记徐相林和县长徐守盛
陈咏华
1988年12月13日,江苏省如东县招待所会议室内,全场目光投向讲台前一位稳健的中年人,半个多小时后,视线又集中到一位高个子青年——这是该县县委书记徐相林和县长徐守盛正在作述职报告。
两个述职者都走过一条曲折的路。1968年初夏,泰州红旗农场当徐相林腰捆草绳,满腿污泥,带领13名高校同学在秧田劳作时,他没有料到16年后,会从外地调回如东,成为故乡历史上第一任大学生出任的县长,翌年又成了县委书记。徐相林满怀报效祖国、报恩家乡父老的赤子之情,他把调整产业结构,促使传统的农业县向工农业协调发展、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的沿海开放县的转变,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上任不久,即率县四套班子新老干部去上海参加经济联谊会,在锦江饭店一间宾朋满座的大厅里,他以洪亮的嗓门庄重宣布:要为振兴如东经济恭请四方名士,博采各路信息,广集海内外资金。接着,又数次带领各级领导去苏南取经,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全县经济的突破口。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崭新的思路,果断的战略,扎实的措施,迎来了捷报频传:乡镇(村)工业产值1984年突破2亿元,1985年突破3亿元,1987年创6.5亿,历史上工业产值第一次超过农业产值,去年又达到9亿。外贸收购总额去年突破2亿大关。令人可喜的是,工业令人瞩目的发展是与农业的稳步增长相配套的。以粮食为例,1980年总产41.7万吨,1988年达到64.3万吨,年递增率为5.6%。
如果说,徐相林以他果断、明快的工作作风、民主精神和幽默性格赢得了人们的喜爱,那么,1985年以优异成绩从安徽农业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接替相林担任县长的徐守盛,则以其实干、效率、朝气勃勃、雷厉风行的工作姿态获得人们的赞赏。作为县委副书记,他不仅紧密配合书记和其他常委,认真研究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而在将这些大政方针具体组织实施方面,投入了全副精力。
难忘的1988年。从春天开始,缺化肥、缺农药、缺原材料、缺资金、缺煤炭、缺柴油、缺电……一份份告急报告,一次次求援电话潮水般涌向县政府。最困难时期,行政人员工资缓发,企业职工奖金冻结,收购农副产品的资金暂付,绝大部分企业停电支农,再加上阵阵涨价风的袭击……这种状况不仅现任领导从未见过,许多离任的老书记、老县长也说是前所未见。徐守盛作为负责全县经济工作的“最高行政长官”,没有被严峻的形势搅乱心绪,而是紧紧依靠政府一班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同时坚持深入各片、乡现场办公,坐镇金融、财税、供电、物资、重点企业直接指挥,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都比上年增长30%以上,全面完成了年初市、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县长、书记分工各有侧重,但配合默契,兴建该县洋口工业开发区可算是一个范例。为了进一步调整工业布局,同时满足国际市场上对一些化工产品的迫切需要,他俩和其他领导一道,经过多次实地调查、慎重研究,并请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反复论证,拍板决定把全县各地一些化工行业都集中到洋口垦区开发,这样既能集中处理污染,又能更好地发挥整体效益。如今,在原来的荒滩地上,脚手架林立,被批准的项目正在加速建设。其中有的项目已于去年底投产,达到了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目的。
书记、县长均感肩上担子重,但对“官”又都看得很轻。徐相林说得非常朴实:“20年前从未想到今天作官,既然有了今天,就要干字当头,不作摆饰让人看。”徐守盛说得更为直接:“当县长是时代把我推上来的,这一届能当好就当,当不好我还会下海捕鱼。”
别以为这是在作文章。1986年初夏,徐守盛亲自带队去县境东北方向的东沙海滁考察。他像孩子般欢欣雀跃,兴致勃勃地和渔民一同打桩、撒蛤苗、钩蛙。
徐相林是农民的儿子,徐守盛则是渔民的后代。他们的根扎在家乡这片热土上,扎在群众之中。他们是“官”,也是民。
还是回到述职报告会上:出乎与会者的意外,徐相林、徐守盛对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一份政绩谈得很少,更没有大肆渲染。相反,在多次强调集体领导、其他同仁和广大群众作用的同时,像是乐队的大提琴,他们对自己奏着“低调”。
县长说:“我不少工作没有抓好,有的是疏忽了,没有想到,有的是想到了没有做到,有的是做了但没有做好……”
书记说:“我有些工作抓得还不够,本人原系部门业务干部,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时间还不算长,经验不足……今后我当继续竭尽全力,恪尽职守,兢兢业业……”。
“低调”的述职报告里,充满了自谦自责、冷静思索与务实精神。与会的市委领导、全县局级以上主要负责同志,面对他们的“低调”述职却打了令人信服的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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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杨景瑞办案认法不认人
张福宽 张联生
大庆市一个集体厂的“头儿”,因倒卖渣油被立了案,他托人“甩”给办案人杨景瑞1.5万元。没想到,这一手不但没“捅”开法网,反而激起了杨景瑞的倔脾气,他骂道:“把钱给我收回去,别脏了我的警服!”
杨景瑞,大庆市保卫油田办公室主任。这位公安战线上的老干警,自从1986年9月接任这个被人称为“肥差”的岗位后,两年多点的时间里,光拒贿的钱就达2.75万元。他没当上“万元户”,却连年当上了先进工作者,还立了三等功。
大庆油田很“肥”。有人总想在这块肥肉上叨一口。于是,有偷窃物资的,有倒卖油田产品的。杨景瑞领着10多名干警,打击偷窃等经济犯罪,保卫着油田。
去年5月,大庆有一个村办沥青厂倒卖渣油上千吨。案发后,杨景瑞把这个厂的两个“头头”都给逮了起来。“案子刚进门,后门就托人”。前来说情的,有老乡,有战友,有朋友,有人还腰里别着大把的钱。对上门说情的,杨景瑞说:“渴了,我去烧水;饿了,我去做饭。要谈案子,那就免开尊口!”就这样,他挡住了一批批说情人,结果从这个案子中挖出6名犯罪分子,为国家收回10万多元的资金。
一个非法收购渣油的农民,因能主动投案,杨景瑞决定依法从宽处理。对方感激不尽,快过年了,一天晚上他到杨景瑞家,递上3000元钱。杨景瑞拒收,他跪地不起,杨景瑞跟他磨了好一阵子嘴皮子,才算把他劝回去了。
杨景瑞保卫着油田,还得拿出一定的精力“保卫”自己。有个小炼油厂,想找靠山,主动找上门来要与油田保卫办公室联营。来人对杨景瑞说:“你们啥也不用出。年末,你手下每人1000元,给你1万元。”结果,来人不但没“联上”,还挨了杨景瑞一顿克。
金钱买不动杨景瑞,有人就用舌头猛劲埋汰他。什么“不讲交情,不近人情”等等,甚至有人还给他写恐吓信,声言要让他“立正”。不管用什么招式,杨景瑞总是说:“依法办案,我啥也不怕!”
杨景瑞严格要求自己和他的部下。两年多来,他和他的同事们共办各种经济案件120多起,抓获犯罪分子250多名,为国家收缴罚没款182万元。
这期间,他们拒吃请300多人次,平均每3天就一次;拒说情上千人次,拒收贿赂4.4万多元。
杨景瑞也被人称为不办金钱案、人情案、特权案的好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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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青年热门话题

  走出去吧!
南开大学历史系研究生 上官节
现在研究生找工作,不少人都叫难。对历史专业来说,尤其如此。
我这个学历史的研究生,很想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找个工作。
从天津市内乘车到开发区,用了将近两个小时。开发点的地貌够荒凉的,难得有几点绿色点缀。几幢新盖的小楼,仿佛在这片广阔而荒凉的大地上充满了自卑感,几乎要缩进地里。但开发区的人热情,一谈就是一个小时。后来又要我随一位报社的记者参观了一番,以增加了解。
我们彼此都有了兴趣。
本来事情明摆着:专业不对口。人家要经济人,而我做的是“古老的”学问。但在这广阔的世界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有各种各样的交叉路口。我们正是在耐心的协商中找到了共同之处。
如果我太执著“不对口”,而不去走一走;如果盲从旁人的劝告,怕吃闭门羹,因而自己先气馁了;如果摆出研究生的架子,不讲究谈话的策略……那将怎么样?一事无成。世界有无穷的机遇,也有无穷的失望。对固步自封、畏首畏尾的人来说,世界永远是狭小的。关键在我们是否去寻找,怎样去寻找。
人生处处有叉路口,处处有选择。我们终生都在人才市场里,进入这个市场的人,没有理由自卑,也没有权利高傲。这里只有选择与被选择。
如果没有大胆积极的选择,又哪来的被选择呢?有选择、才有被选择。
放下一切包袱,走出象牙塔,天地无限广阔。
多少年来,研究生、大学生毕业后,都由国家统一分配,我们这些“天之骄子”,只是坐等“天赐良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竞争天地,我们亦应适应这个环境走出去吧,那是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青年热门话题》有奖征文由共青团中央、华北制药厂和本报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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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次很有价值的较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检察机关纠正三律师错案纪实
新华社记者周长新本报记者 吴恒权
北京,人民大会堂,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在这里举行大会。这一天,身着橄榄绿风衣,蒙冤4年刚刚获平反的辽宁三律师,面带凝重的笑意,将一面绣着“人民万岁”的锦旗送到这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法律监督表示深深的敬意。
不该发生的错案
1984年,日历已翻到最后几页。
鞍山市台安县法律顾问处主任王百义正伏案工作。一辆警车在法律顾问处门前戛然而止。鞍山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倪喜志带着武警和法警直奔法律顾问处,将一张指控有“包庇罪”的逮捕证扔在王百义的写字台上。接着将王百义五花大绑绑起来,押着他穿过县城的闹市区。当王百义途经县招待所时,对面的县检察院内忽然响起“二踢脚”的爆炸声。王百义苦笑道:“还有人为我壮行!”
早在两个月前,王百义手下的律师王力成、王志双也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包庇罪”被捕。
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竟被指控为“包庇罪”!这对稍有法律常识的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然而,这种违背常识的事却偏偏发生了。
1983年11月20日,台安县机械厂轧钢分厂女工赵艳凤服毒身亡。3天后,死者的姨父,时年30岁的轧钢分厂厂长徐军被拘留,旋即以“强奸致死人命罪”被捕。
1984年5月21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军一案。
台安县法律顾问处接受委托,指派律师王力成、王志双为被告人辩护。律师阅卷后认为,在徐军“强奸”案中,存在大量无法排除的通奸证据。经法律顾问处集体研究,两律师为被告徐军作了无罪辩护。遗憾的是,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强奸罪判处徐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被告大喊冤枉。律师王力成、王志双接受被告的请求,为其代写上诉状,寄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慎重决断。可是,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军于7月28日被处决。
徐军被执行死刑10多天,因另案与徐军同监关押的王长长向县检察院递交了检举律师王力成犯“包庇罪”的书面材料。
在押犯王长长,于1984年1月底,因一女工控告他犯有强奸罪而被捕,律师王力成是那个刚刚结婚不久,丈夫在外地的弱女子的民事代理人,为那个女工控告王长长提供了法律帮助。为此,王长长对王力成恨之入骨。
这个在押犯的“检举”,却引起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极大兴趣。10月13日,鞍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认定王长长检举的情况“基本存在”。于是,三律师先后被捕入狱,并决定以包庇罪追究王力成、王百义等人的刑事责任。
是维护法律还是亵渎法律?
三律师被捕的消息不胫而走,全国律师界为之震惊,也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
几乎在律师被起诉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信访局派人调查了此案。1985年5月8日,辽宁省政法委员会决定对王力成、王百义取保候审。紧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派出联合调查组,在辽宁省人大,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的配合下,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全面复查,确认这是一起错案,应予纠正。
1985年7月4日,鞍山市检察院对两律师撤诉,宣告释放;律师王志双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免予起诉。
在三名律师获释后4个月,上级检察机关向当时的中央政法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复查报告断言:“此包庇案从总体看是成立的”。
事隔两年,1987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行4人到鞍山,对台安县三律师案又一次进行复查。
1987年5月12日,鞍山市检察院以上级检察机关的复查意见为据,再次认定律师的行为构成包庇罪,第二次将律师王力成等人逮捕。
人们又不禁要问,鞍山市检察院在撤销案件两年之后,在没有获取任何新的证据,没有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反反复复地指控律师犯有“包庇罪”,这是维护法律尊严还是亵渎神圣的法律?
错案牵动众人心
三律师被捕入狱后,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平民百姓,都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案发之初,就对此案表示严重关切,并多次派出调查组,为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
彭真、万里、习仲勋、陈丕显、彭冲、黄华、廖汉生、王汉斌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多次过问此案。
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著名法学家张友渔仔细阅看并分析案卷,两次写出书面意见,认为“徐军案确实是疑案”“三律师案确实是错案”。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王工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吁请新任检察长刘复之尽快纠正这起错案。
1986年9月12日,10多名在北京的刑法、刑诉法专家对三律师案进行了全面论证,一致认为逮捕三律师,是一起严重的违法错案。
1987年11月,司法部从北京、辽宁、黑龙江选调了三位精通法律的律师组成律师团,赴鞍山进行实地调查后,确认律师对徐军案辩得有理。
1988年,刘复之就任最高检察长不久,责成辽宁省检察院查清情况,迅速纠正这一错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1988年12月17日,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喜文来到台安县向王力成宣读鞍山市检察院“撤销免予起诉决定书”,并在平反大会上向三位律师和其他当事人表示道歉。
今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转报了鞍山市检察院《关于纠正台安县王力成等人包庇一案的情况报告》。
至此,这起历时4年,几经反复的错案终获平反。此时,人们笑了,这是欣慰的笑,是沉重的笑,也是希望和胜利的笑。
不仅是对本案的思索
这一幕悲剧尽管结束得那样艰难、曲折。悲剧的价值,也许就在于它能使人们在刻骨铭心的痛楚中思索。
思索之一:关于权力。自恃特权在握的人,最怕有人向这种特权挑战。
权力这匹野马,一旦失去羁绊,就会横冲直撞,践踏一切。什么宪法、法律,什么最高权力机关,在他们看来似乎一钱不值。请听一位小小检察员对三律师的家属训话:“别老往上告了,你们写给彭真的信不还是转给我了吗?那算啥?还得我说了算!”
这起明显的错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还历时数年,几经反复才得以纠正,不正说明监督与反监督的较量是多么激烈!对此,有识之士在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呼吁,要尽快制定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成立专门的权力监督委员会,对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
思索之二:关于权利。对权力的极端推崇,必然伴随着对权利的粗暴践踏。
在诉讼活动中,被告人寻求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神圣职责。然而,只顾及个人权力而无视公民权利的人,往往总是带有色眼镜观察律师工作。三律师蒙冤期间,鞍山市委有位领导就几次在公开场合说:“有那么几个律师成天瞎搅和,替罪犯开脱,该好好整整了!”
思索之三:关于权威。在一些司法人员看来,司法机关代表国家,神圣无比,即使出了差错,也不能轻易认帐,否则,有损他们的权威。如果这个机关是上级树立的先进单位,更是不容群众评头品足。即便出了错,也决不能公开纠正。
请看:曾是先进单位的鞍山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对徐军的父亲说:“你儿子的案子复查了,铁板一块,我们1984年办的案子一件也没错。”
三律师案的纠正为何旷日持久、反反复复,这与鞍山市检察院一些人只顾保全先进单位面子,片面地维护自身的“权威”不无关系。
然而,权威不是自封,也不是上级机关赐给的,更不是靠坚持错误不改能维持的,它来自自身的廉洁,来自对法律和人民的忠诚,来自人民群众出自内心的信任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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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解放军第141医院团工委组织团员、青年在形势教育中,深入驻地农村的几家“敬老院”调查,图为王玉轩老大娘向战士们讲述自己晚年的幸福生活。徐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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