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农行黑龙江分行把贷款发放的制度和结果、贷款的回收和拖欠全部向群众公开,交群众监督,这是——
形势逼出来的廉政措施
谷伟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分行两年来,从群众意见最大、最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入手,在全系统开展“公正廉洁、文明办行”活动,实行农贷公开制度,发动广大农民进行监督,基本上克服了农贷上的不正之风。
农村实行改革之后,农行的服务对象由全省6万个生产队变为380万个农户,工作量增加,工作面分散,管理难度大。农民买肥购种、添车置马、砌房建屋、办货经商,对资金需求很迫切,同等条件下谁能取得贷款谁就能先富。资金供求矛盾日益尖锐,为一些以权谋私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放人情款,收人情息,吃回扣,入好汉股,甚至索贿受贿;有些人内外勾结,骗取贷款,获取好处。据1984年到1985年两年的清查,全省以贷谋私5396笔,合计金额1970万元,涉及职工1723人,农民意见很大。
用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整纪刹风、整党,查处大案要案,抓过一批、撤过一批。几年来办法没少想,效果却不明显。事实告诉省农行的领导,单靠内部力量整治腐败现象不行,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发动广大农民进行监督。1986年初,全省农行系统开展了“公正廉洁、文明办行”的活动,实行以贷款对象公开、贷款用途公开、贷款数额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贷公开制度。
当时,农行内外都有人不赞成农贷公开。有人认为太麻烦,没必要,也有人认为是自讨没趣,自找被动。还有人认为,这是几个领导唱唱“公正廉洁”的高调罢了。
究竟要不要公开,能不能公开,敢不敢公开?省农行领导认为,全省农行系统有7%左右职工存在以贷谋私的情况,问题是严重的,“小丑”不扬,必酿“大丑”;加强内部管理固然重要,但以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来补充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不足,更适合目前新旧体制交替过程的特点;农行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制度、规定不宜公开。公开化管理把农贷政策和农行制度、规定交给群众,亮清贷款发放、使用的底数,让群众自己去评判,有利于制约权力,实现公正和公平,就应理直气壮,下决心实行。
为使贷款公开的措施切实可行、易于操作,黑龙江分行经过认真试点,两年来逐步把公开的范围,从农民贷款扩大到对集体、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家庭农场贷款等方面,由原来的“三公开”到“五公开”,使公开管理贯穿于信贷资金运动的全过程。
政策公开。将有关农村信贷的政策、原则和贷款条件交给群众。过去放款是银行干部和乡长说了算,“我贷给你也合乎政策,不贷给你也合乎政策”,现在是广大农民共同参与。春耕放款旺季,基层营业所组织农村干部和农民代表研究,共同依据政策衡量谁该贷,谁不该贷;谁该多贷,谁该少贷。
贷款利率公开。实行差别利率,有的利率高,有的利率低,有的还贴息;实行浮动利率,有的可下浮,有的可上浮。过去,有些人就利用群众对这一上一下、一多一少的政策不了解,营私舞弊,克扣群众。针对这种情况,把基准利率、浮动办法、违约处罚等向群众交底,公布利率牌价和利率政策,群众就能依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贷款发放公开。将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公布于众,让群众评判是否公正,使信贷管理决策者和经办人都无法徇私情。
贷款回收公开。对于一些借了钱,有能力还而不还的人,定期公布逾期贷款,促进群众互相监督。为鼓励积极还贷,还定期公布贷款归还情况,并把借款人的信用程度考评结果记入经济档案,作为以后贷款的依据。
违法违纪贷款的处理公开。分行制订《关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条例》,对违反哪条给什么处罚,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将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及其处理结果编印成册,下发基层单位。
3年来,全省98%的基层行实行农贷公开管理,在四个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效果。
全省农行系统每年发放的10多亿贷款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以贷谋私的不正之风受到有效抵制,走后门、批条子、贷人情款的现象大大减少,放款质量显著提高。
1987年全省13个地市抽查37.5万笔千元以上的大额贷款,有问题的仅占3.4%。1988年5月,逐笔检查31个市县所属864个营业所贷款5.7亿元,投向合理、农民满意的占96%。肇东市农业银行三年来共贷款89万笔,9200多万元,没有发现一起以贷谋私的问题。
党政部门满意,农民的气顺了。
前几年,每逢春耕放款旺季,农民纷纷向报社、电台、信访部门投诉,控告信不下百封。自1986年贷款公开以来,投诉者越来越少。
以贷谋私、贪赃枉法的人受到了惩治。三年来,全省公开查处了306起违法违纪案件,226人分别受到法纪和党纪、政纪处理。这些过去被一些人认为“本事大”的人,现在成了过街老鼠。农行的形象明显好转,去年全省有70%的县(市)行被当地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一大批坚持原则、热心为农民办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减少了行政乱干预,增强了银行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资金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使用。全省连续3年实现农业贷款收放平衡,还收回了2.8亿元陈欠贷款;农贷规模3年增加8亿多元,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发挥了作用。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青年热门话题

  “新权威”不可少
刘东华
什么是“新权威”?我的理解,“新权威”乃是改革年代、新厦即起之际,承担历史重任的领袖权威,而绝非专制政体本身的权威。“新权威”只能由艰难时势选定的“这一个”来充任,凭仗的只是政治家的雄才大略、超人智慧;而专制政体的旧权威则连稻草人都能胜任,轮到谁就把权威盲目地加在谁身上。俄国的彼得大帝,日本的睦仁天皇,中国的孙中山,虽属不同层次,但均有类于前者;我国封建史上数以百计的昏君佞臣则属于后者。“新权威”的使命,惟在于为旧时代结尾、新世纪开篇,扶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跨上人类文明的新阶梯。
唐宗宋祖也好,康乾盛世也罢,归根结底,封建帝王的开明不过以巩固专制政体、强化集权统治为目的,不过是几千年封建统治的重复,不可能有任何质的突破;相反,“新权威主义”的“开明专制”则以铁腕作风力行改革,最后摒弃专制政体,以高度集权向集权政治诀别,以实现经济发展、政治繁荣。
谈到“新权威主义”,一些人还通常把它与民主政治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水火不容。事实上,新权威主义者是从民主的幻象中醒了过来,转而致力于寻找一条抵达民主政治的现实通道。是的,近百年来,中国的志士仁人确实一直在为自由民主的目标历尽艰难险阻,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新旧体制共存,使得民主、法制建设虽取得一些成就,但困难亦不少,如今尽管上上下下几乎都在喊推进民主政治,喊加强舆论监督,然而,让谁去落实?谁有能力去落实?对于党政干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谁去阻止他们?谁有能力阻止他们?恐怕只有依靠法律的职能和群众的监督,只能依靠共产党的领导和他的集体智慧所形成的权威。吝啬的历史老人是在坐收了足够的代价后,才把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的“新权威”推了出来。因此,如果说“新权威”政治是一座桥的话,那么,它是中华民族无以回避、非过不可的桥。
过桥,是不容易的,而一旦顺利地抵达彼岸,桥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时人们也就消除了对“新权威”的顾虑;同时,也就证明了“新权威”政治是符合历史发展逻辑的。
       (作者单位: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
《青年热门话题》由团中央、华北制药厂与本报联合主办。既是“热门话题”,就势必有不同的议论,不同的声音,欢迎踊跃投稿。
                  ——编者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直言不讳

  莫做“先放虱子后挠头”的事
杜渺
除非是精神病患者,我想是不会有人捉了虱子放在自家头上挠的吧?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这种怪现象却常常遇到。例如,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一部分劳动力进城经商做工,口粮自己解决,户口仍在农村,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有些地方却搞了许多所谓“农民进城户口”;有些企业招进了大批农民工,这些农民进城后不少人盖了房子“农转非”,随之给城镇水电、粮油、副食品供应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对这批人,当地政府感到骑虎难下,很挠头。又如,有的地方本来干部已经大大超编,却为了赶“招聘干部”的浪头,又从社会上招聘了干部,以为可以达到选贤任能的目的,结果原有的干部无法安置,招聘的干部也有一些人不顶用,弄得机构越来越膨胀,编制越超越多,急需要的人才却又感到不够用;再如,目前沿海一些开放地区开设了“桑拿浴室”、“按摩室”、“按摩中心”,出现了一批“按摩小姐”。如果说在个别接待外商的高级宾馆里开设按摩项目(且在守法和文明的前提下)是因为对外开放需要的话,那么在某些地方出现的将“按摩”作为内部交际接待的方式和招徕顾客的手段,那就“不仅存在着超前消费的问题,而且有不少是变相的色情场所,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引用1月18日《南方日报》语)。
说句公道话,有些地方、有些人“捉了虱子放在头上挠”也并非其本来所愿。他们大都是由于缺乏经验,遇事全面分析不够,以为只要勇于“标新立异”就是“改革”,敢于模仿西方就是“开放”,而不知道改革开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每跨一步都必须认真衡量利弊得失,顾及其所产生的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在内的综合效益,把“虱子”放到头上,感到“痒”了,才想到当初的不是,损失则已造成了。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新兵家长请注意:
别让儿女多带钱
编辑同志: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物质生活有了较大的提高,部队也出现了不少“富兵”。有的地方一人参军,亲戚、朋友全来“赞助”,一位战士入伍时光“赞助费”就收2000多元。不少战士钱比干部还多,出现了“穷官”带“富兵”的现象。
家长让儿女带钱当兵,无非是怕到部队受“屈”,这样疼爱儿女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效果不一定好。有的战士手里有了钱,花起来大手大脚,讲排场,摆阔气。一位战士一个星期就花掉200多元,几乎全部用于吃、喝、抽。对此,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中国有句俗话:“俭以养德,奢以丧志”。我们的家长把儿女送到部队,都想把儿女造就成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优秀人才。军人要担当起这样的重任,怎能不经受一番艰苦而严格的训练呢?现在部队的物质文化生活也在不断改善,请家长在生活方面不必过分为儿女担心,免得事与愿违。
      北京军区某师司令部 李天印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人大监督机制亟需完善
本报记者 毛磊
人大作用无非是立法与监督两项。如果只立法,而不监督法律的贯彻实施,那么人大就是失职。
监督——任务繁重
由于我国民主与法制尚未健全、完善,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仍较低,人员素质较差,人大作为国家、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其面临的任务也就愈加艰巨。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了人大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前不久进行刑事执法调查,共查阅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的709件案卷,发现处理畸轻、畸重的达96件,其中有32件处理严重不当。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987年至1988年共收到421封群众揭发和控告司法公安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信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已经成为当前健全法制、发扬民主的障碍,特别是司法领域尤为突出。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这是体现国家的制衡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乃至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人大行使司法监督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司法权是否依法和有效行使而进行的监督,目的在于保证和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和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这些机关的侦查、检察、审判、执行等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被侵犯或者失职。
监督——要办实事
据统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8年来,累计收到人民群众申诉信1.7万件,接待群众来访1.67万人次,其中涉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方面问题的约占57%。
然而,有些地方群众来信来访满天飞,到处告,有关单位来信照转,受而不理,甚至不受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大也有办实事的。1988年11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曾被判刑十年的吴兆祥平反冤案,宣告无罪。20年前,恰是“文革”动乱年代,由于派性斗争,在山西蒲县担任中学教师的吴兆祥被县“公检法军管组”拘留,后被认定强奸少女4名,鸡奸男生5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86年4月,山西省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吴兆祥找到大会信访组申诉,经法院复查维持原判。此后吴又多次申诉。去年1月省人大派人就此案听取省、地、县三级法院复查汇报。临汾中级法院称:“此案已复查过6次,证据确凿,定性处罪恰当,应维持原判。”省人大信访处处长贾升贵提议复查案卷。后发现只有一个不足以科刑定罪的证明,当即决定由省高级法院直接复查。结果,省法院最后作出原判认定吴兆祥鸡奸男生和奸污女生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撤销原判。
人民代表进行视察、执法检查,或其它形式的监督,对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关键是应看看司法机关是否落实,否则便会使监督徒具形式。
监督——呼唤法律
有人形容人大的监督是“弹性监督”或“软性监督”,靠听汇报、提建议、发呼吁,没有解决问题的实权。这种监督对被监督者无约束力。
当涉及案件确有错误而与法院意见不一致时,法律没有处理这类问题的规定,往往只能按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办,实际上只有被监督者同意时,监督才能成立,才能有效。如对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与人大意见一致时,问题易于解决,若两院不同意人大意见,常常不了了之。
有识之士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确定监督范围、内容和程序的监督法,完善监督机制,统一行使监督职权。
据了解,有的城市区县人大作出决定,“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或审判委员会研究重大案件时应通知人大常委会,人大视情况派员列席。”而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正式报告,不同意这一作法,理由是——无法律根据。
有的地方,人大通过的决议,党委可以一笔改掉,各地省长、市长、县长都是同级党委副书记,而人大常委会主任多数连常委都不是,所以监督政府往往怕监督到党委头上。如何理顺党委、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人大实行监督中必然遇到的和应该解决的问题。
有人认为,人大监督检察、审判机关,主要是宏观监督,不能过问案件,也不必调阅卷宗,否则,就是干涉“两院”独立办案,变成“第三审”。的确,各地人大普遍感到“监督少了怕失职,监督多了怕越权”,因而,起草“监督法”是当务之急。
值得欣喜的是,几年来许多地方人大“摸着石头过河”,努力探索和实践对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天津、广东、吉林、山西和太原等省、市人大先后制定了实施法律监督的规定或条例,为全国人大监督法的制定提供了一些实例,作了有益的尝试。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第一张“全家福”
1989年2月20日,当元宵节的圆月移上中天,烟台市面市街年逾八旬的孤寡老人孙玉兰,双手颤巍巍地捧起那张充满橄榄绿的“全家福”照片,面对苍天无限感慨:“我孤身生活13载,全托人民警察的福啊!”
孙玉兰一生无儿无女,未近古稀之年老伴就先她而去,生活可谓坎坷。前些年,市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向社会送温暖活动,一中队的团员青年在走访时,了解到孤寡老人孙玉兰。从此后,警民间便结下不解之缘。每天,干警们三五成群地到大妈家,有的替老人做饭洗碗;有的帮助担水扫院;还有的到街上给大妈买菜买煤买面,欢声笑语打破了这座以往寂静的小院,滋润了老人那孤独的心田。
孙大妈为了尽量减轻干警们的劳累,趁大家不在时,自己动手拾掇、清整,结果忙活了一天就病倒了。第二天一大早,民警郝军进门一看,孙大妈浑身发烧,昏迷不醒,他二话没说,转身跑到医院请大夫。闻讯赶来的民警,分别到商店买来了罐头、蛋糕和麦乳精,可老人只是摇头却不肯张嘴,坐在老人身旁的小郝急得直想哭,最后他恳切地对着老人的耳边说:“大妈您想吃啥跟我讲,生了病不吃饭会伤身体的啊。”老人听了泪水洗面,她紧握着郝军的手,半晌才露出一句话:“孩子,大妈只想吃点鱼馅水饺。”小郝一下子乐了起来,飞奔到四德街饭店,买回二斤热气腾腾的鲜鱼水饺。街坊邻居见了都说:“孙大妈老来得子,有福啊!”
从此后,交警一中队14名团员青年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家里家外孙大妈啥事都插不上手。为了解除老人的晚年寂寞,团支部还每周安排团员青年去同孙大妈聊天、拉家常,星期天和节假日,同老人一起看电影、逛公园。这丰富多彩的生活,使孙玉兰心底暖流潜动。
暑往寒来,转眼十三载。烟台市交警一中队团支部更换了四任团支部书记,调动和发展过90多名共青团员,照顾孙大妈的生活是茬茬相传,从没间断。
今年春节前夕,一中队的团员青年简直踏破了大妈的门槛,有的送来圆圆的寿桃、一包包水果和糕点;有的送来了海米、鲜鱼和鸡蛋,这丰盛的节日礼品,孙大妈似乎并不稀罕。因为,在老人的心底里,只有一个平生的夙愿,她要与自己朝夕相处13年的公安干警,在节日里拍下一张“全家福”,作为永恒的纪念。徐忠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首都旅馆里的常住客
本报记者 袁建达
4000多家宾馆、旅店为企业家、个体户提供了落脚地和联系点;有的旅馆管理松散混乱,有的成为倒买倒卖、窝赃销赃的集散地。
企业家的“据点”
在北京市宣武区云居胡同旅馆,记者碰到了两位健谈的常住客。一位是河北省文安县铸造厂副厂长兼业务员王景年,另一位是枣强县个体新型合成材料厂老板张国良。下面是记者同他们的对话录:
问:在这儿住多久了?
王:13年了。这儿房价便宜,原先二三元一天,现在也不过七八元。再说,旅店是国营的,安全、卫生、服务热情,适合我们长年出差人居住。
问:长年包旅馆房间,花费很大,合算吗?
王:当然合算。我们厂是乡办企业,原先只有30来人,工资常常发不出。这几年,我们通过北京,四处联系,推销产品,目前已同北京起重设备厂、北京叉车总厂等十来个单位有了固定的业务往来,产值由原来的十几万发展到目前的300多万,工人增加到200多人。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窗口”,我这个厂长可能至今还是一只“井底蛙”哩!
记者接着采访张国良。
问:你在这儿住几年了?
张:三年。
问:收获大不大?
张:不小。我办了一家个体企业,买了北京纺织研究所的阻燃剂专利,目前正在试生产。有了这个“据点”,我们方便多了。旅馆里的朋友混得熟,住进来心里踏实,可以一门心思去跑业务。
问:你们为何不住高级一点的旅馆?
张:没必要。我们不像公家人,住多高级的都有地方报销。对我来说,只要干净、安静、方便、安全就足够了。我们县的乡镇企业,至少有2000多人常住北京,前门附近中下等级的旅馆,大多都有常住客。
在云居胡同旅馆,外地常住客占40%左右。据副经理魏豪介绍,常住客中除跑业务、办企业的外,还有由公家出钱长期在京看病的公职人员和专做服装鞋帽买卖的新疆个体户等。
豪华客房和地下室
北京宣武区东方饭店又是一种类型。
这是一座相当于三星级的涉外宾馆,装饰富丽堂皇,旧楼房间价格每天每床60元,新楼高达160元。即便如此,这里也有常住客。
记者从饭店客务部了解到,目前有8户客人常住在此,其中5户是外地客。这些客人一般都是国营或集体企业的,如河北省石家庄飞机制造厂、涿州市制毯厂等。他们财大气粗,风度不凡。有了住大饭店的气派,做买卖、跑业务可能更顺当些。
唯一住新楼的,是华人世界基金会贸易部的人员,他们租了3个房间,大多是石家庄人,自称是专门从事引进外资活动的。房间凌乱不堪,来往人员很多,记者前去采访时,两人因飞机误点,大白天正蒙头呼呼大睡。
客务部经理宫明基承认,常住客会客多,秩序乱,不好管理,但对饭店来说,有固定收入,利弊参半。饭店的方针是:允许包房常住,但要限制一定比例。
地处北京三里屯的青年旅馆又是一番景象。
这是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的集体企业。旅馆设在阴暗的地下室,空气混浊,气味难闻。50张床位上,乱七八糟地铺着肮脏的被褥。
在这儿居住的,大多是河北省大城县推销保温材料的农民。他们看中了这里价格低廉,交通方便,连续住了好几年。其中有一年还将整个旅馆包了下来。农民推销员杨润杰说,这儿条件虽然简陋,可算算挺合算,除去各种开销,每月可净挣四五百元。
“脏、乱、差”是这所旅馆的特点,派出所几次对它进行清查,倒没有查出什么问题。
“特种行业”提出的新课题
跑了几天,对旅馆常住客有了初步了解。
旅馆同印刷、刻字、复印等行业一样,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对其进行治安管理的特种行业,是受到重点关注的目标之一。
改革,把形形色色的客人吸引到大都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北京4000多家宾馆、旅店,每天流动着近45万中外旅客。过去,外地人路过北京,为了在低档客店寻得一席栖身之地而苦不堪言。如今,不少人已以农民企业家的身份,理直气壮地包下了旅馆的客房。应该说,北京旅馆内的常住客,大部分是遵纪守法的。但是,管理和相应的制度却没有及时跟上去,这就使常住客成了首都的一个社会问题。
据警方调查,如今旅馆内盗窃、诈骗、赌博时有发生,有的人以旅店为黑窝倒买倒卖、窝赃销赃。朝阳公安分局去年夏天经旅店老板报案,在高碑店一举抓获江苏省淮安县四合乡3个制造伪劣化妆品的犯罪农民。
特种行业的管理对首都治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就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否则,治安部门只能疲于奔命,堵了这头漏了那头。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南京市晓庄师范学校讲师钱仁,热心为武警江苏总队直属支队战士们补习文化,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被战士们誉为“警营园丁”。图为钱仁正在给武警战士们讲课。
张统智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