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
专栏:

著名社会活动家费路路没有子嗣,但许多六亲不认的失足青少年深情地叫她“妈妈”——
“让世界充满爱”
本报记者 赖仁琼
新年伊始,中宣部和共青团中央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百名“全国优秀青年思想教育工作者”。在众多获奖者中,有位鬓发花白的古稀老人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为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做出卓越贡献的北京市政协常委、著名社会活动家费路路。
    “为了我的孩子们”
最近,记者到百万庄费路路的寓所看望她。一见面,和蔼可亲的费大姐就告诉我:“前天,我跟街道的同志一起去清河、茶淀农场慰问干警和看望服刑人员,昨天中午才回来。”
76岁高龄的费大姐在去年出席北京市政协会议时不慎跌倒,左腕、左腿两处骨折。朋友们担心这位曾患心力衰竭合并肾衰竭的老人再也爬不起来。谁料她在病床上躺了几个月后,如今又行走自如了。
每当提起孩子,费大姐就特别来精神。其实,费大姐没有一个亲生儿女,她说的“孩子们”,是指全国各地的失足青少年。
历尽坎坷的费大姐从1979年便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工读学校、少管所的“系统工程”。这位当年曾在天津法院审理“十三太保”、“九龙一凤”流氓盗窃集团的女法官,先后被聘为北京7所工读学校的校长。
一次,费大姐收到一封陌生青年的来信:“费奶奶:我是个农家子弟,在医学院就读时因盗窃被判刑2年。从监狱出来后,家里不留,学校不收,天茫茫,地茫茫,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难道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吗?我真想一死了之。”费大姐立即给这个青年回信,又找到正在北京开会的山西临汾金属结构厂厂长师回喜,请他收下这个青年。后来,这个叫刘云波的青年从山东到了山西临汾做工,还经常写信给费大姐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谈及失足青少年就业难,费大姐感慨颇多:“虽然不少开明的厂长都收过我的孩子,但不愿要失足青少年仍是社会较普遍的现象。我总想,失足青少年也是青少年,他们同样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
    独一无二的“个体户”
两年前,费大姐听说朝阳区有个不幸的家庭:丈夫杀死了妻子被判死刑,留下一对小姐弟成了生活无着落的孤儿。为了落实两个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费、学杂费,费大姐跑街道和有关部门磨嘴皮、讲道理,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费大姐不无忧虑地说:“杀人犯有罪而孩子无罪,孩子怎能没人管?”
有人说费大姐爱打抱不平,有人说她爱管闲事,有人干脆叫她“不管部部长”。费大姐却风趣地说自己是“个体户”。
不过,费大姐这个个体户很独特:只办实事不搞经营。她的家像个“社会事务所”,她和她自费请来的两位秘书除了无偿为那些“孩子们”提供各种服务外,还管了大量该管而又没人管的“闲事”。在做小买卖也能赚大钱的80年代,费大姐的“家底”日见亏空——父母留下的钱快花光了。她的月工资200多元,但她每月支出的秘书和司机的工资、电话费、邮电费及各项办公用品费等不下千元。虽然办的是“公家”的事,但费大姐从未想过向国家伸手。
费路路出生在北京一个富有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费起鹤早年留学美国,回国后创办了北京财政商业专门学校,是我国著名的职业教育家。在父亲的教育影响下,心地善良、多才多艺的费路路从青年时代起,基于对弱者和孤苦儿童的同情、怜悯,以极大的热情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和救济活动。抗战期间,她和丈夫刘仁术从同情革命的爱国富商变为坚定的革命者。解放后,她曾慷慨献金支援国家建设,以后又陆续把自己的工厂、设备、商店全部捐献给了国家。
费大姐的生活相当节俭。她的衬衣衬裤打了好几个补丁还舍不得扔掉。为了解决工作繁忙顾不上吃饭的问题,她一买方便面就是100袋。交谈中我得知,曾经极富有的费大姐眼看就要发生“经济危机”了。费大姐不慌不忙地说:“今年夏天我准备出去一趟,向国外的亲友要些钱,然后成立个基金会。那时就有点家底了。我也就放心了。”
    “夕阳未必逊晨曦”
近10年间,费大姐不停地为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而忙碌。她的写字台上的日历,每一页都有记事。她常常是深夜12点才睡,凌晨4点又工作。1978年前,费大姐在农村劳动。老伴得知她常与工读学校的“孩子们”同吃同住,很担心她那本来就虚弱的身体。7旬多的刘老先生经常骑上摩托车去看她。费大姐动情地说:“我老伴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我本该在家好好照顾他。但为了孩子们,只好委屈他了。”
身为国务院参事的老伴成了费大姐的“同盟军”,政法、文艺、军队各界的不少人都曾为费大姐这项“系统工程”出过力而成了可靠的“后备军”。费大姐社交面极广,她邀请“中国的保尔”吴运铎给“孩子们”演讲;邀请最受孩子们欢迎的孙敬修老爷爷到工读学校讲故事;邀请京剧演员、曲艺演员、芭蕾舞演员为工读生和失足青年们表演。
1988年10月,费大姐坐着轮椅出席了在上海举行的“青少年学生轻微犯罪国际研讨会”。在这有英、美、联邦德国、日本、瑞士等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会上,费大姐用流利的英文作了题为《让世界充满爱》的发言,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教授柯伦对费大姐说:“过去我知道共产党只讲斗争,今天第一次从费女士嘴里听到共产党也讲爱。”
“但愿苍天宽时限,夕阳未必逊晨曦”。费大姐写下这诗句勉励自己继续奉献她无私、博大的爱!(附图片)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
专栏:青年热门话题

  少一些“金刚战”吧!
松海
由共青团中央、华北制药厂与本报联合举办的《青年热门话题》有奖征文,今天与大家见面了,我们热切希望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广大青年、青年工作者、青年理论工作者的支持,欢迎大家踊跃赐稿。
来稿请寄北京人民日报政法部,并请注明“青年热门话题征文”字样。                       ——编者
                   
“金刚”,据我国传统文化的解释,是具有某种神通者也。
今日所见“变形金刚”为美国的玩具商制造与经销。他们制造玩具,又专拍一部动画连续片做广告,将玩具人物分善恶两派以童话的方式开战,集魔幻性、科幻性、简单伦常于一炉,使少年儿童看后如痴如醉,非缠着家长去买一个“金刚”玩具不可。免费播映《变形金刚》,创造了销售这种玩具的有利环境。一时间,“变形金刚”泛滥于中国的玩具市场,价格昂贵令人咋舌。仅作者在北京、上海所见,最低标价18元或24元,据说这只是进口了中低档品种。高档的“金刚”玩具一套高达千元。至于由动画片印制的图书,价格也惊人,薄薄一册要0.8元左右,版本尚有数种,更有新编问世。虽如此,“变形金刚”还是脱销。家长拗不过孩子们,终于慷慨解囊了。
“金刚”神通,变来变去,老百姓口袋里的钱变到了玩具经销者手里,中国人的外汇变到了人家的口袋里。
我国外汇吃紧,众所周知,却如此大量进口这种高级的玩具,难道我们的外汇还有这个遗力?难道我们自己连个玩具也制造不了?
从“变形金刚”,我想到当年的“鸦片战争”。“金刚”与“鸦片”不同,它没有毒害性,更没有以炮火为媒介。不过两者也有一点相似,“鸦片”从中国换走了白银,“金刚”使中国流失了那么不容易得来的外汇。两者虽然不能相提并论,我却隐隐约约感到这似乎是一场正在悄悄打响的“金刚战”。
在开放的环境中,人们过多注意对不同意识形态的防范,却很少把那些无政治因素、内容无害的文化产品作为商品看待,缺少相应的意识,甚至主动引进,从而犯了些简单常识性的错误。“变形金刚”问题如此,其它类似的“战争”也展开着。一概抵制外货不对,也无效,但抵制一些虽然无害但不是急需的商品(不管那是文化的还是其它的商品),在我们现在的经济形势下,并不是没有必要的。
这场“金刚战”使我们损失了许多。责任在老百姓,在国家有关部门,还是某些有关的人?或者抽象一点,该追到体制?该追到文化模式?恐怕都有责任。法不责众,事也已过,我倒是以为应该认真总结,以求少发生这样的“金刚战”。
            (作者单位:中央讲师团山西临汾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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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干部工作有“六乱”
谷佳
最近,笔者在安徽省某县采访,与县委组织部长谈起干部工作。这位组织部长直言苦衷,反映的问题令人为之一震。他说,目前,干部工作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六乱”,即机构设置乱、人员编制乱、职级待遇乱、干部调配乱、职称评定乱和领导职数乱。
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的情况下,县机构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该县党政群机构一九八三年为四十四个,现在增至五十四个;内设科室一九八三年为一百五十六个,现在增至一百六十八个。这还不包括政企合一、政事合一及纯事业机构。非常设性机构,全县一九八三年前不到二十个,现在增至八十六个,据“编办”调查,可以撤销的为六十七个。
该县一九八三年党政群机关核定干部编制数九百七十五名,现在超编一百六十七名。上级部门增设扩大机构、增加人员时,所发文件中往往要求“在总编制中解决”,实际上总编制中解决不了。从县里情况看,局级领导职数配备控制的情况尚好,但部委办内设科室和局内设股,超规定配备干部职数的情况突出。某局一个股三人都是同一职级,被群众戏称为“股长股”。
在职级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各条条强调各自的重要性,自上而下,一级压一级。最近,某系统的几家单位先后提高干部职级,采取按在编干部的百分比下达数字,不仅由此造成内部矛盾,同时又引起外部议论,反映较为强烈,给县委工作造成很大压力。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往往不按条件,不坚持标准,搞照顾、搞平衡,甚至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之风,致使职称评定工作比较混乱。某单位的一负责人,其妻都认为他“斗大的字不识一笆斗”,居然评上了中级职称。另外,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后,享受相应的行政职务待遇的问题也造成干部之间的互相攀比。
干部管理权力下放以后,县直一个干部的调动,涉及到县分管领导、归口部门、主管局、本单位、本人、组织人事部门,一进一出共计经过十二道手续。这么多道关口,意见难以取得一致,不仅造成种种矛盾,也助长了拉关系、走后门的不正之风。
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有干部管理中的主观因素,也有新形势下面临竞争的客观因素,但主导方面是主观因素。如何治理?这位长期从事干部工作的县委组织部长认为,一要建立健全制度。大至机构、人员编制具体到干部任免、交流、奖惩、离退休等要有一系列完整制度,还要制订工作细则,有规范化的程序可循。二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工作是系统工程,改革要持审慎的态度,既要着眼于抓好干部人事制度的内部改革,又要进行与之配套的外部改革,互相配合,综合治理,不搞“孤军深入”。三要严明组织纪律,强调集中统一,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克服自由主义,杜绝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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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直言不讳

  “以法治国”≠法治
王礼明
“以法治国”这句话,先秦法家管仲说过,韩非也说过,他们的这个主张,是针对儒家的“德治”提出来的,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有历史进步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长期泛滥的法律虚无主义,法学界大力宣传“以法治国”,也曾起过积极作用。就是在现在,“以法治国”的提法,也仍然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以法治国”与“法治”之间,既不能划等号,也不能相混淆。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法治社会,一定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而“以法治国”,则不具有上述特征或涵义。
“法治”的“法”与“以法治国”的“法”,体现的意志是不同的。“法治”的“法”,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尽管这里的“人民”,在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构成不同,范围大小也不一样,但它体现的,毕竟是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群体意志,而不是哪一个个人的意志。它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的,而不是由国君、国王、皇帝钦定的。而“以法治国”的“法”,体现的则是国君或国王的意志,管仲所说的“生法者君也”,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在被管仲和韩非理想化了的“以法治国”的社会里,国君或国王是可以随心所欲“变其令”,既可以一言兴法,也可以一言废法的。
“法治”的主体与“以法治国”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法治的主体是人民。由人民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通过法律授权给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以法治国”的主体,则是国君或国王,由国君或国王运用法律去治理国家。法家是主张极端君主专制的。在法家看来,法律不过是“帝王之具”,国君或国王完全可以不管法律的规定,“妄赏以随喜意,妄诛以快怒心”的(《汉书·晁错传》)。
实行法治,当然要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但主张把法律作为一种治国方法的,并不一定就是主张法治的。先秦儒家重德轻法,汉代以后的儒家主张“德主刑辅”,虽然都是主张人治的,但也没有完全否定法的作用。法家虽然强调法律在治理国家中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但这种主张也不是法治主张。正如卢梭所说的那样:“暴君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政权而依照法律实行统治的人;专制主则是一个把自己置于法律本身之上的人。”(《社会契约论》第116页)由此可知,“一个依照法律实行统治的人”,也可以是一个“违背法律干预政权”的暴君,或者是一个“把自己置于法律本身之上的”专制主。法家主张的“以法治国”,正是如此。
法治与个人专断是矛盾的,“以法治国”与个人专断是相通的。我们应当用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提法,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提法,代替“以法治国”。“以”“依”不同,切不可以“以”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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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族地区纪行

  绿色之歌
本报记者 郭嘉
三都水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地处云贵高原苗岭山脉以南的都柳江和龙江上游。境内众水嵌流,群峰洗翠,林木葱茏,自古以来被水族群众誉为“凤凰羽毛一样美丽”的地方。
在这“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木头是主要的财政来源,绿色主宰着这里的色彩世界。
距县城东去10公里,是遍生杉松的拉揽林场。翻山过坳,踏访这片拥有400多条山岭,2400多座山头的“百里林海”,心情便沉醉于那墨韵氤氲之中。场长刘顺昌告诉我,30年来,拉揽林场走的是一条艰苦创业之路。职工最多时286人,最少时仅有3人。没有宿舍,搭茅屋暂住;缺少耕牛,靠人拉手刨。1958年林场上马,他们冒寒顶雪,苦战一百天,造林一万余亩;1961年林场下马,他们留下3人坚守岗位,保住了房屋、耕畜、工具和幼林。30年来,经人工培育的12万亩嫩苗幼树,而今郁葱蒙密。据估算,拉揽林场现有人工速生丰产林40余万立方米。春来夏到,这里是一片水灵灵的世界:雾气霭霭,流水淙淙,雀鸣啾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九阡区九阡乡板南村水族农民潘国清和潘国柱弟兄二人,带领群众办起了联户林场。1982年栽荔波黄果1500株,1983年栽温州蜜桔3.4万株,同时栽用材林1.5万亩。1988年仅果场收入就达1万多元。板南村群众高兴地说:“过去被滥砍毁坏的山林现在又泛新绿了。”
近几年来,三都水族自治县很重视抓绿化工作。全县造林44万亩,占整个荒山面积的30%。现有各类林业专业户431户,造林2.5万亩。其中,上江乡柳排村田永清等15户,1984年造杉木速生林2985亩,普安乡杨泽恩等3户1985年造杉木林1344亩。群众称他们是三都县的“绿林好汉”。
正当我为这片绿色唱赞歌时,另一种抑郁而凝重的曲调也交叠袭来。
据三都县《林业志》记载:1957年,三都县的森林覆盖率达49.5%;1975年下降到26.8%,1985年猛跌至18.84%。28年间,在这块幅员357万亩的土地上,森林面积以每年4.1万亩的速度锐减。10年来,只造不护的人工林,仅有18.1%被保存下来。
一些学者、专家惊呼:照此下去,三都县的绿色有朝一日将不复存在!
瑶人山自然保护区是三都县的森林物种库,树木种类约占全县的60%,12条大小溪流从它那里发源,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然而,多年来,由于省州县对这片林区的级别意见不一致,便一直没有正式确认为自然保护区。1985年木材市场放开实行议购议销后,一些人不顾“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进入林区向农民点株购买。据1986年调查,1年时间砍伐保护区内的杉杂圆木竟达160立方米之多。
山林遭受滥砍盗伐的原因,还要追溯到50年代去。当时,农民将自己的山林折价入社,山林成为集体所有。林入了社,但“价”没有还给农民,加上山林归集体后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致使林权、林地纠纷不断,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护林、育林的积极性。1988年4月3日九阡区区办林场发生森林火灾,区委区公所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及附近群众救火,可是,仅有区机关干部5人到山场扑火,结果该林场1400多亩幼林付之一炬。
县林业局副局长李际最告诉我:“1988年全县共伐木材2.2万立方米,除国家调用8000立方米以外,其余的都被群众建房、生火用掉了。”
林业工程师杨秀农说:“我们这儿民用木材不申报计划,不少林农借故砍伐木材。有的无证销售,个别区乡领导对无证销售木材态度暧昧,甚至为其出具假证明。三都县农工副业比较落后,农民缺钱花了拆旧房(水族农民居舍多为木板房),没柴烧了放大树。只砍不栽,迹地更新造林又跟不上,致使一座座绿山变成了黄土坡。”
三和区苗龙乡水族农民潘洪军抱怨说:“我们居住在山圪圪上,政府规定25度以上的山坡退耕还林,我们愿意造林,就是没钱。上面说了造一亩杉树补助12元,可是,这当中还要扣除种苗费。现在什么都涨价,哪方都要钱,我们米都买不起,还指望什么树呃?”
据了解,三都县乡村林场发展最多时为1977年,共有54个乡村林场,经营管理面积近12万亩。10年后调查时发现,全县只剩下25个乡村林场,下马数占原林场数55%,经营管理面积也减少到6万亩。
面对如此颓势,三都县的决策人士再也不敢“乐观”了。主管林业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石明卿说:“林业关系国计民生,绿色象征青春与和平,我们既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坐失良机。三都县的优势在山,希望在林。”
老叶早已落尽,新芽刚刚萌生。绿色生命的孕育和保护已成为全县上下的一致愿望和共同呼声。
但愿像“凤凰羽毛一样美丽”的三都绿色,不会成为“拔掉毛的凤凰不如鸡”!(附图片)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色”浓:水稻、水果、水产、水路,还有姑娘们长得水灵,瞧!中化村的姑娘笑得多甜。
罗林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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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路遇歹徒
1988年11月10日下午一点,我在郑州长途汽车站买了去洛阳的车票。上车时,由于旅客拥挤,我的黑人造革提包被小偷割了两个大口子。庆幸的是,我没有把钱装进提包内,小偷一无所获。
1988年12月9日,第二次出差去河南洛阳,公共汽车经过巩县境时,车上上来6个青年男女,手持匕首,公开地搜旅客们的口袋。一个歹徒强行从一个50多岁的老人口袋里掏出仅有的几块钱,并威胁老人说,不给钱就一刀捅了他。歹徒要司机停车,扬言把那位老人拉下车去,司机没有停车,歹徒打了老人几个耳光才算罢休。由于歹徒是以团伙出现的,又手持凶器,旅客们都不敢吭声。歹徒们下了车后,据公共汽车售票员讲:这些歹徒他都认识。歹徒不伤害司机和售票员,但他们乘车从不买票。我身边一位旅客对我说:“在长途公共汽车上,小偷结成团伙,持刀对旅客搜身抢劫的事已经是常事了,几乎天天都有。被劫旅客不敢声张,声张有性命危险。”
1988年12月16日,我乘公共汽车从郏县返回郑州。车到禹县时,从车上下去了几个人。车上一位旅客庆幸地说:“‘钳工’(指小偷)今天没发市。”售票员说:“刚才下车的那个穿黄大衣的就是小偷。”
既然歹徒在车上作案有规律可循,公安人员完全有把握抓住他们。对这类事,当地应该有人管。    
              (王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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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名位不可乱——子曰:“必也正名乎” 沈同衡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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