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切实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本报记者 傅钉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迄今它已拥有团员五千六百多万名,基层团委十四万九千二百个。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改革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团的工作上,近年来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团的工作?本文就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作了一些探讨。
·编者·
改革开放,给团的建设带来许多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10年来可以清楚看出,团组织作用发挥得如何,对两个文明建设和青年的成长关系很大。
1979年3月,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的决定》。10年来,新长征突击手这支青年英雄的行列已发展为一支浩浩荡荡的百万大军。面对越来越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根据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人才特点,“东西互助”活动成为共青团为改革服务的一个新的工作领域。1985年,甘肃、上海两地团委率先发起了“东西部经济互助活动”。经过不断努力,这一活动很快扩展到北京、浙江、贵州、四川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据统计,1985年到1988年,经团组织牵线搭桥,东西部共达成经济合作意向971个,已经落实或正在实施的项目176个,东部为西部培训技术人才1100多人,西部向东部输出劳务和送出去学习技术的青年2万人。西部一批乡镇企业在东部的帮助下迅速发展起来。“东西互助”活动既为东部有志青年提供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也为偏远地区致富脱贫开辟了一条新路。
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活跃在国家建设工地上。他们利用自己体力和智力的优势,承担急、难、新、重工程,在国家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
共青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近几年来,党的领导淡化,思想政治工作削弱,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因此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稳定团的干部队伍
据了解,近几年团的干部数量逐年下降。以北京市为例,1986年共有专职团干部6760人,1987年下降到6596人,1988年则下降到5267人。
团干部数量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团干部自身讲,却存在着“进不来”,“出不去”的现象。“进不来”,一是一些有作为的青年,团组织想吸收他进来,他本人却不愿来;二是本人也想来,团组织也想要,但由于干部制度等原因,又被限制住了。“出不去”则表现为,一些团的干部年龄大了,却还在团的岗位上。
团干部合理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也常常得不到落实,一些单位往往有意无意地将团干部压半格或一格使用,因为他们毕竟年轻。据了解,广西某地区有30多个专职团干部什么待遇级别都没有,实际成为一般的办事员。
根据团章规定,它的各级领导都要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当然,按照党对团的管理原则,民主选举结果需要党组织予以确认。问题在于,有的没有进行民主选举或者不够尊重选举结果。据记者了解,北京有家企业从1978年至今11年中,一直未开过团代会,团干部是任命的。有的被任命的团干部上任以后,主要考虑对上负责,忽视对下负责,不注意反映青年呼声,维护青年的合法利益。工作方法也是照搬行政一套,而不是从青年的特点出发。据安徽蚌埠市城市抽样调查队一次对百名团员的调查,50%的团员认为团组织没有吸引力,其中又有74%的团员认为团组织生活过于枯燥,14%的团员认为团干部能力较弱。
体现团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
记者了解到,共青团自身建设存在的两个不足,不利青年教育工作。
首先是先进性不足。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减弱了共青团的先进性。一些团的干部和团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表现得不是很充分,甚至很一般,导致不少非团员青年看不到团的先进性,觉得入团不入团都一样。
其次是群众性不足。中国共青团虽然已拥有团员5600万人,但团员占青年的比例还只有21.4%。团员比例偏低,加上大批团员经商外出,导致青年找不到团组织,受不到团的教育。据有的地方抽样调查,百名青工中,33%表示不愿入团,29%表示无所谓,只有38%的青工表示愿意入团。在农村许多地方,团的建设由于不适应农村社会政治经济的巨大变革,导致一些基层团组织瘫痪。长期在外做工的农村团员,不能参加团的活动,也无法缴纳团费,形成大批团员自行脱团。
共青团是青年群众的组织,就必然要反映、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可是遇到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时,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只能号召、动员青年支持改革,而对由此产生的青年的一些实际问题却无能为力。有的团员对团干部说:“我们有事不找你们,能体谅到其中的难处。”有的青年说:“找你们有什么用,奖金、房子你们没有,街市上电子游戏、康乐球到处都有,要玩,我们自己会去。”这些,客观上也就减弱了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
党、政组织重视是关键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党的各级组织有权力、有责任担负起对团的工作的指导,关心团的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成长。但是,据了解,不少党委并没有形成研究青年工作的专门制度,不能经常或定期地了解团的情况,听取团组织的汇报。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50条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这个规定在不少地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据北京市的有关调查,区、县、局级团委负责人只有22%是党委委员,有11%能够经常列席党委会,有22%能够列席党委研究青年工作的会议,有45%没有列席过党委任何会议。记者了解到,主要原因是党的一些基层领导只把这看成是一种待遇,而不是把团的干部真正当成助手和后备军去培养,去使用。不少党的基层领导人不了解党章第50条的规定。共青团北京市委曾搞过一次调查,问起党团关系的时候,有的基层党干部回答不上来。
各级党政领导人应经常面向基层,到青年中去,了解青年情况,倾听青年呼声,直接关心青年工作。另外,各级党政领导还必须把团的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重视对团的干部的培养使用。各级党校也应承担部分培养团干部的任务。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人与人

变出门生气为出门见喜
人生活在社会上,免不了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建立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精神愉快;否则,出门见愁,办事生气,怎么能提起精神来呢?今天,我们推出“人与人”的栏目,目的是弘扬社会正气,努力造成一种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和睦相处的新型的人际关系。希望大家都从自己做起,让我们的社会永远温馨、和谐。——编者
想到这个题目,完全是因为我所亲身经历的几件事。
某日下班后,在西安市乘5路电车,我看见售票员招呼一男青年快上车,谁知那人口出恶言:“臭卖票的有啥了不起!”一老者在旁看不下去,说了两句,那人又将脏言秽语向老者泼去,气得老人双手发抖。
另一日,我乘西安1路电车行至南小巷。一上年纪的女同志要下车,因掏月票的动作慢了些,售票员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他妈的,磨蹭啥哩!”那位女同胞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一日我同爱人去西安市新华书店北大街门市部购书,刚踏进开架售书柜,即受到坐在那里聊天的3名女服务员的呵斥。妻子笑脸相辩,遭到一女服务员的指骂。我上前相劝,柜台另一端走出二男,前后夹攻,打得我鼻青脸肿。我们找到书店领导,答曰:一定严肃处理,让我们回家等结果。不久,西安市新华书店保卫科王同志打电话来说:北大街门市部全体人员写了书面证明,都说无人打人,只承认和我们发生争吵。最后,王同志说:“你是不是在北大街坐车时被撞伤了,或是被别的什么人打伤,找错地方了?”大有指责我“凭空诬赖”之意。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现在有些人连最基本的道德观都丢失了?他们的是非观、荣辱观为何全被颠倒了?
时下,人们出门有三怕:一是怕物(伪劣商品多、怕上当受骗);二是怕事
(没有关系事难办);三是怕人(有人有理跳三丈、无理辩三分)。不论男女老少,污言秽语随时随处可闻,三句话不合便动手打人者,在大街上随时有所见。搞得人出门时兴高采烈,回到家来却憋着一肚子的气。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要生存、要工作、要出门办事,就要与别人发生关系。为人处世、接人待物是门学问。如果人人能做到顾大局,识大体,讲文明,懂礼貌;在公共场所尊重他人,宽厚仁爱;在小事小非上,或个人得失上,不斤斤计较,那么何以会出门生气呢?
“出门见喜”,是我们中国人的一句口头语。在50年代、60年代初,人们确实是
“出门见喜”。那时出门之所以能“见喜”,是因为门外确实有“喜”,雷锋精神随处闪现:“同志您好!”“对不起”、“不要紧”、“再见,请走好”等文明语言如春风,给人以温暖。曾几何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现在这样剑拔弩张!
我怀念那个美好的时代,也盼望着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新型人际关系。
陕西西安市空军工程学院 吕宗儒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提高团委书记的素质
我曾作过一番调查,在地方各级团委书记中,能热心而又胜任团的工作者固然不乏其人,然而徒有虚名,平庸甚至低能的也大有人在。我认为,有的地方共青团工作开展不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团委书记的素质不高,而团委书记素质不高,又是党政领导对团干部配备、使用重视不够而造成的。
在配备上不讲原则,对团委书记的选拔,一般都是由“伯乐”去“相”的,有的选厂长的秘书去接替;还有的选领导机关的培养对象去充当。
在使用上不务正业,不注重发挥共青团整个组织的作用,而是把团委书记看作“万金油”。把一级团委书记当作跑龙套的配角去“打杂”,至于如何由团委书记牵头,组织一个地方的团员青年来开展活动,发挥助手作用则很少有人考虑。
在考核上不看实绩。目前,许多单位的党政领导不从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出发,考核的标准不是重在表现,而是重在表面,只要党政领导平常喊得动、听使唤,就算是有能耐、有潜力而备受青睐。我想,作为先进青年的代表——团委书记,首要任务就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谁离开了这个根本点,让他“不务正业”是不应该的。下面,我想从四个方面具体谈一谈团委书记的“施政术”:
要敢于承担急、难、新的任务,如待业青年安排、青少年犯罪、学生罢课游行等,并努力做出成绩,以取得党政领导重视。
要使团的生活丰富多采,团委书记要把团员青年紧紧地团结在自己周围,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
要使团的组织永远年轻,不断增添新鲜血液。
要关心培养团干部。现在不少团干部认为,当团委书记“一无地位、二无权”,评定职称,招聘干部,晋升工资,很少有人考虑到他们。要从生活上、工作上体贴他们。还要把能演讲、会写作、喜文艺、懂管理、强于组织的人才选进团委班子。通过培养,随时向有关单位输送。 湖南平江县金龙区委 邱国庆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编者按:为了整顿铁路站、车秩序,多年来铁路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这两封来信反映的是两个月前的问题。现在不知道是已改观了,还是照旧?如已改观,那太好了,要坚持下去;如还是照旧,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出面抓一下。因为,要建立、维护良好的铁路站、车秩序,除铁路部门还需继续努力外,全社会要给予支持和协助,光靠铁路部门,力量毕竟有限。
齐齐哈尔火车站票贩子猖獗
9月12日,我出差经齐齐哈尔火车站中转时,发现在这个车站的售票大厅里,有一群票贩子在活动。我见到有两位去北京的旅客以每张多付20元的高价,从票贩子手里购买了两张带有座席号的车票;还有一个去沈阳的旅客,因与票贩子讨价还价,被几个票贩子架到大厅外边去了,不知会被怎样处置。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阿荣旗支行 高风祥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买票日记
9月16日晨5点:长春火车站预售卧铺票窗口前已排起了两行队伍。
6点30分:准时卖票,窗口前也出现了骚动。七八个青年人紧紧围住两个窗口,把一张张卧铺票买走。排队的群众对此十分不满。一位女同志冲着这伙人说:“你们讲点道德好不好,别人已站了几个小时了。”“不好,不好”,这伙人捏着鼻子,学起她的腔调,然后哈哈大笑。
10月1日晨4点半:长春火车站预售卧铺票窗口前已是人头攒动。只见十几个衣着破旧的人不时地追打着、骂着、闹着。卖票了!他们大显身手。一个穿西服的人站在人群外,望着窗口,他的手中拿着一根木棒,向那十几个人发出了“指令”。其中一个瘸子非常麻利,三下两下就上了窗口。一张张卧铺票装进了穿西服人的衣袋中。20分钟过去了,到延吉的15张卧铺票,全被他们买去。
10月2日晨3时半:在长春火车站预售卧铺票窗口前,我又碰上了那帮家伙:手持木棒的指挥、瘸子……
“我母亲身体不好。为给老人买张卧铺票,我已连续三天起大早了。今天又完了。”一个中年教师几乎绝望了。
吉林日报 汪 波 冯 彦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举报失实是否构成诬陷罪?
编辑同志:
去年8月以来,我校党支部书记同一些人举报我“贪污”公款等“经济问题”。经过县监察局慎重认真细致的调查,已证实他们的“举报”大部失实,我的问题也将作出符合政策的结论。请问:利用举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嫁祸他人的,是否构成诬陷罪?
山西新绛县教师进修学校 亢登峰亢登峰同志:
你的来信涉及到什么是诬告陷害罪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司法部门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诬告陷害的故意,即通常所说的有意陷害他人。 (2)在客观上要实施两种行为,一是捏造犯罪事实,足以使被诬陷者受到刑事追究;二是必须向司法部门或其他有关机关告发,如果没有告发,只是在单位、宿舍或其他一些场合散布,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诽谤罪,但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刑法在规定诬告陷害罪及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特别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能以诬告陷害罪定罪处理。
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与诬告陷害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不是企图陷害无辜者,而是为了同犯罪活动作斗争,之所以失实,是由于对听到的情况或者看到的现象,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信以为真造成的;后者则具有明显陷害他人、入罪于人的恶意,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至于你在来信中谈到的情况是检举失实,还是诬告陷害,由于你提供的情况有限,难以在这里作出肯定的答复。你可依据实际情况对照上面介绍的内容,客观地作出判断。如果你认为对方确已构成诬告陷害罪,请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告发。按照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这方面罪案归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过审查,是否立案,会及时通知你。
本版法律顾问团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牡丹江的“厕所文化”
我市的街边巷尾,一座座造型别致、各具特色的公共厕所,已成为城市建筑群体的组成部分、美化市容的点缀小品。
市政府把公共厕所建设视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组成部分。为帮助人们树立起“厕所文化”意识,让新建的厕所使人不觉得脏,“未入之,先悦之”。自1985年起,市政府每年拿出30万元用于建设公厕,并纳入城市建设法规中。每当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前,市里都组织环卫局先把建厕所的地方号下来;对原有厕所,哪个单位拆了,必须每个蹲位上交4000元钱用于重建。根据市政府计划将全市规划成55个居民小区,民厕将进入室内的现实,市环卫局也计划将全市的1885座厕所规划成66座水旱两用供热式(右上图)、深坑密闭式(左图)、楼式供热水洗式(右下图)和利用企业废水稀释粪便式的公共厕所(题图)。目前已竣工了22座,管理和建设正朝着粪便管理管道化,清掏队伍专业化和处理无害化方向发展。
黑龙江牡丹江市新闻中心
斐凤岐 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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