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创造和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
高光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条件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在镇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的反抗和剥夺剥夺者之后,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创造高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劳动生产率。这就需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社会环境长期稳定,全国人民才能同心同德、集中精力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国40年的历史也证明,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文化大革命”十年,“全面内战”,搞得工人不能正常生产,学校不能正常上课,干部不能正常上班,国民经济怎能不濒临崩溃的边缘呢?
在今年春夏之交的风波中,许多好心的人一面追求民主,一面卷入动乱。他们的一个教训,就是不懂得这样一个道理:只有保持国家的长期稳定,才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是受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制约的。社会主义经济愈是发展,全民族的文化愈是发展,民主愈是向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还需要健全的法制,严明的纪律,正常的工作秩序。邓小平同志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这是非常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采取“大跃进”的做法,“大鸣大放”的做法只能助长动乱,只能妨碍民主和法制建设,只能妨碍四个现代化。
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火车头”,它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研体制等各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新旧体制的转换。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有理论指导、方针、政策、法规等配套措施。因此,它不能在“地震”中而必须在稳定的环境中,才能顺利进行。至于开放,稳定是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条件,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开放的前提。
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全国人民在不同的岗位上,进行正常的生产、学习、科研、工作和交往活动,这是非常明白的事情。党和人民从自己切身经历中体会到,稳定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必须群策群力创造和保持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
保持我们国家的稳定,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发展,是一个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从总体上看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们之间在基本适合的情况下,又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这种矛盾的解决,不需要推翻现存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进行自我调整来达到。即根据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地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从而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使社会主义充满活力和生机。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一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过程,都是经过新质与新结构的要素的逐渐长期积累和旧质旧要素的逐渐衰亡来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既然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调整和完善过程中获得解决的,因此它本身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任何引起社会生活的动荡,都是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就要时刻维护和保持国家的稳定。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经济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的稳定,对于政治的稳定、民主化的进程、以及科学文化的发展,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恩格斯说过:“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及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列宁也指出过:“要成为文明国家,就必须有相当发达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必须有相当的物质基础”。(《列宁选集》第4卷,第688页)我们要保持和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归根到底,是把经济搞上去,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这是经济稳定的基本标志。
稳定经济,首先要把发展农业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如何,这是关系到十一亿人口吃饭,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改革的全局,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的极端重要的问题。十三大报告指出,农业的稳定增长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善,是整个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条件还比较落后,发展还很不稳定,加强农业建设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应当集中力量搞好农业,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加强农村教育、科技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从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不断地采取切实措施,在新的基础上不断地巩固工农联盟。
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必须稳步前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过热、大起大落是40年经济发展中的严重教训。脱离中国的国情,超越国力,搞高指标、高速度、高积累,必然造成低效益。我们的速度,应是建立在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基础上的速度。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我们应当正确地处理农轻重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把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认真搞好,并保持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陈云同志曾经强调指出,要安排好人民生活,真正为人民谋福利,我们应当处理好这个问题。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还要解决社会上出现的分配不公的问题。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因此,在居民的个人收入中,不仅包括劳动收入,也包括非劳动收入;非劳动收入中包括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雇工剥削收入和不占有他人劳动的非劳动收入,等等。因此,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当前,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分配不公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倒挂”现象,影响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非劳动收入与劳动收入的差距在扩大,某些个体劳动者的收入与按劳分配的职工的收入差距偏大,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以非法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暴发户”,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上述这些矛盾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形成社会上的一个不安定因素。分配问题直接关系着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社会上的各种矛盾、磨擦以至冲突,往往同社会上分配不公的问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所以,要创造一个持久的稳定的经济环境,还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切实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还必须把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治理整顿是在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的。治理整顿不仅为改革深入和健康地进行创造必要的条件,而且它本身也需要改革的配合。治理经济环境,控制通货膨胀,努力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把通货膨胀率逐步下降到
10%以下,这是为深化改革创造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要调整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巩固和发展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我们要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既不搞过去那种完全的计划经济,以免统得过多过死;也不能完全实行市场经济,以免导致经济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混乱。在治理整顿期间,要多一点计划性,适当地加强集中,这是在发挥地方积极性基础上的集中,而不是否定地方企业必要的自主权的过分集中。在继续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逐步建立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是稳定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工业企业承包责任制,正确地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政策稳定,才能稳定人心,才能保持广大人民的积极性长久不衰。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项根本任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化和生产社会化,必然要求政治的民主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不但需要富裕的物质生活和文明的精神生活,而且需要民主的政治生活。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由人民群众创立的,只有依靠群众,才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胜利。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国体,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当家做主,共同享有生产资料的不同形式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并在这个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我们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绝大多数人民享有最广泛的民主,只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政体就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政权的组织结构与形式。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体现了在人民内部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极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高唱“政治民主化”,但是,他们主张的是不要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不要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这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民主要不断发展,又要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直接取决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目前,我们必须建立和健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机制,它包括: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严格靠群体的智慧和能力,使决策活动的主体群体化;要建立决策活动的组织结构和程序,使决策活动组织结构化;议政机制——使人民能够享有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了解国家大事的权利,有一定的场所让人民议政,有反映人民意见的畅通渠道;参与机构——要增强和提高人民的参与意识,并且通过不同的组织形式,使不同阶层的人们实现参与对国家各种具体事务的管理;监督机制——在国家机器的运行中,广大人民要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国家机器的各个环节高效率运行,防止和克服国家公务人员产生的官僚主义、以权谋私,以及各种腐败现象,防止“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能创造一个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就是建立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把人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纳入法制的轨道。法律建设还包括向人民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主义的民主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离开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就会破坏国家的民主制度、人民正常的民主生活和人民民主权利。同样,离开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只有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为一体,才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完备程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树立坚强的精神支柱
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党的事业和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为此,需要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我国社会环境的稳定而奋斗,这就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作为我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主要精神支柱。
第一,爱国主义。列宁指出:“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一百多年以来,由于中华民族长期受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有着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在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前仆后继,英勇牺牲,创建了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社会主义时期,爱国主义主要表现在为维护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和尊严,为祖国各民族的繁荣昌盛,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而献身。50年代初期,在我国经济刚刚恢复战争创伤的时候,一批留美学者和学生,冲破重重阻挠,毅然返回祖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谱写了爱国主义的篇章。近些年来,不少中青年知识分子出国留学和进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们放弃了国外优厚待遇,把毕生事业与振兴祖国联系起来。“我的事业在祖国”,表达了他们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是具有伟大号召力的一面旗帜,它在我国各族人民悠久历史文化的基础上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它是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基础。爱国主义是维护安定团结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在各族人民中间普及,通过各种形式使之深入人心,形成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美德。
第二,集体主义。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的经济基础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观念形态——集体主义。有些人鼓吹个人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至上论”,这种意识形态是同我国经济基础格格不入的。集体主义是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基本准则。集体主义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要求人们具有共同的理想,高尚的情操和职业道德,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在集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也就是正确地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价值反映的是人的主体需要与满足这种需要的客体对象之间的关系。人是社会的主体。作为主体的人,要从社会中获得他应有的地位和满足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同时,人也是社会的客体,作为客体的人,也应当满足社会的需要,对社会做出贡献,以实现人的社会价值。因此,人的价值应当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对个人地位的尊重和需求的满足,一是个人对社会的奉献。人的价值的公式=奉献∶索取。这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的“奉献”和“索取”的比值来确定的。这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人的价值观。
第三,共产主义理想。理想是人们的信仰、向往和追求的奋斗目标。共产主义理想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集中体现,是支配人们行动的强大的精神支柱。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个最高理想都是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支柱。
共产主义不再是抽象的理想,而是经实践检验过的科学真理。从16世纪到19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经历了四百多年的探索,由于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并找到了推翻资本主义的社会力量——无产阶级,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飞跃,使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从1871年的巴黎公社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尝试,到俄国、中国和一系列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共产主义由一种科学的思想体系,由一种革命的共产主义运动,变成了一种正在成长中的崭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现在执行的是社会主义的政策,但它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社会主义时期,我们也并不要求全国人民都必须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一种信仰、信念是自觉自愿的。但是,我们必须扩大共产主义的宣传,因为它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代表了人民群众长远的利益和美好的愿望。在共产党人、先进分子中间实践共产主义理想,使共产主义理想之光普照到社会上,对广大人民必然产生巨大的鼓舞,并形成一种巨大的不可估量的精神力量。所以,共产主义理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支柱。
我们之所以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归结到一点上,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产品的总量,在这个基础上使国家日益富强起来,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提高,从根本上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改革政府管理职能 提高效率改善服务
——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国际研讨会综述
文吉 维伟
由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人事部共同举办的“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国际研讨会”,于今年10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来自1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级官员、专家、学者以及我国有关部委、部分省市、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围绕着政府行政管理改革这个主题,初步介绍了各国行政管理改革的作法和经验,探讨了行政管理改革的发展趋势、目标和内容、政府职能、决策科学化、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并对我国行政管理改革提出了建议。
一、行政管理改革的模式和方法问题。代表们认为,随着国家管理任务的变化,世界各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面临着改革政府管理这一挑战性任务。有的代表归纳出三种趋势,一是强调权力下放,强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建立健康的平衡,二是强调控制公共行政开支的规模,强调审计工作;三是研究改进行政服务工作的质量和优化运行程序。代表们认为,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决定了不同国家必须寻求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模式。与其建立一种普遍适用的模式,不如考虑各国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模式。
二、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和内容问题。关于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有不同的表述。一部分代表认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目标是追求行政效率和效益。另一些代表提出改革的目标主要是更好地为公共服务,改善公共行政机构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这是90年代国际公共行政领域的主要潮流。
关于改革的内容,有的代表认为,所谓行政体制,是指行政权力结构及其运转方式。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五方面:(1)政府职能总体配置与行政组织结构的合理化;(2)行政决策的科学化;(3)行政执行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的完善化,完善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健全政府内部指挥渠道;(4)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人员结构;(5)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有的代表则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三方面:(1)机构的改革,包括精简机构减少人员;
(2)体制的改革,包括运行程序、计划执行方式的改革等;(3)人力资源的发展。还有的代表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结构的变化,如职权、精简机构和人员、完善行政程序等,另一部分是政府工作人员行为的变化,如培训人员,奖励制度,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独立工作能力,等等。
三、政府的作用问题。代表们普遍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革命的推进,政府的作用在不断变化。但对变化的趋势有不同认识。有些代表认为,政府应该尽量避免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政府职能应趋于弱化;政府应当下放权力,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不要压抑积极性和活力。另一些代表提出:政府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积极因素,应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干预作用,强化政府职能。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各类资源相对短缺,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社会变革导致各方面利益冲突加剧,要求强化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宏观调控的作用,从而对整个现代化进程进行有效的干预和引导。当然,这种强化主要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加强政府对全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管理职能,这与权力下放,增强企业和基层的活力的过程并不矛盾,而是一种双向的、相辅相成的过程。
四、关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各国行政管理中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会的各国代表介绍了各自的处理原则和作法。代表们普遍认为,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保持两者之间的平衡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各国的政治、法律、民族、文化背景,难以找到一种普遍适用的模式。不少代表指出,权力下放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实践证明,在权力下放问题上应有明确的指导原则和具体内容。应当明确哪些权力是中央政府应当保留的,哪些权力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哪些是独享的,没有明确的原则和具体的指导,权力下放就会失败。许多代表认为,权力下放必须有综合措施加以保障。为了避免已经下放的权力又收回来,要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来巩固权力下放的成果。一些代表认为,发展中国家为了保证整个国家的协调发展,集中力量推进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强中央宏观调控。各国代表介绍了一些作法,一是加强法制,通过立法明确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制裁越权行为;二是对地方政府成员的控制;三是通过财政拨款计划进行控制。大多数国家的中央政府收入占总收入的大部分,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建设项目来调控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中国统计史略》出版
刘叔鹤著的《中国统计史略》已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统计史专著,全书30余万言,从原始社会计数知识的起源和奴隶社会统计的萌芽开始,着重介绍了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各个时期的统计思想、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以及统计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作者运用大量经过考证的史实,对于我国古代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的历史遗产,对于近代在帝国主义压迫和封建主义束缚下统计发展的迟滞落后和在困难条件下取得的若干发展,都作了相当详细的阐述。本书的出版,对于开展我国统计史的研究,丰富世界统计史的内容,对于从我国古代统计史中汲取营养,推动当前统计建设,做到古为今用,都作出了一定贡献。 (李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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