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1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学习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公报笔谈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不能动摇
黑龙江省省长 邵奇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的又一次伟大转折。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年中,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整个国家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学习五中全会公报,回顾我国十年来前进和发展的历程,对于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一党的基本路线,澄清和纠正思想上和工作上的混乱与失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实行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这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深刻地总结和汲取了建国后前三十年所经历的曲折和付出的巨大代价后,做出的正确决策。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中国仍将陷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频繁的政治运动的灾难之中,不会有今天的改革开放,也不能取得如此巨大的建设成就。实行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这是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开端。
随着历史的前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但是,由于近几年党内外一些错误思想的泛起,使我们的建设和改革事业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北京这场风波过后,党中央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都不能变。所以,我们必须搞清楚,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究竟要坚持什么?
我认为,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就是要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也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其核心仍然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应该认识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党的基本路线,丢掉或削弱了哪一点,都会偏离党的这一路线,是不全面的。而这几年,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方面缺乏一贯性,甚至讲得都很少,这是很大的失误。
目前,我们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人们对“两个基本点”的关系议论得比较多,给予了较充分的注意。无疑,这是十分正确和非常必要的。但是,对“两个基本点”同“一个中心”的关系思考较少,议论也不多。其实,在搞清“两个基本点”的关系的同时,还必须弄明白“两个基本点”同“一个中心”的关系。如果不这样去做,就可能使我们的工作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对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会和把握,应该力求全面、准确,切忌片面性,更不能“刮风”、“折个子”。在这一点上,我们曾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这方面的教训应牢牢汲取。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十分精辟地阐明了四项基本原则同改革开放的关系。那么,“两个基本点”同“一个中心”是什么关系呢?小平同志指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搞建设,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就是说,“两个基本点”是为“一个中心”服务的,是实行“一个中心”的基本保证。没有经济建设的发展,四项基本原则就如建在沙滩上的大厦而难以稳固;改革开放就失去了目的。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是把经济搞上去,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任何事情都办不成。国家的昌盛,人民的富裕,说到底是经济实力问题。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也是经济实力的竞争。经济发展了,国力强大了,才能实现民族振兴,对人类作出更大贡献。
一言概之,同心同德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我们绝不能因为出现了一场风波,就动摇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信念和决心。
应该看到,由于近几年来经济工作中的失误,目前的经济形势是严峻的。突出的问题是,通货膨胀明显加剧,物价大幅度上涨,国民经济处于不稳定状态。一年来的治理整顿,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经济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一些潜伏着的矛盾还在继续暴露。这些深层次和潜伏着的矛盾是什么呢?概括起来说是总量失衡,伴随着深刻的结构性矛盾。据有关方面分析,当前经济问题的主要表现是:
(一)社会总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我国现有国力和社会生产能力,支撑不了已经铺开与正在铺开的庞大的建设规模和近几年哄抬起来的过高社会消费需求。从1984年到1988年,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2%(按现价计算为1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每年增长25.7%;城镇居民货币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4%。投资和消费需求双膨胀,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吃老本、打赤字,大量发票子支持的。如果说,前几年还可以勉强支撑一下,今后几年无论如何也支持不下去了。
(二)经济结构矛盾突出。我国现有的农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支撑不了已经形成起来的过大的工业生产摊子。现在,粮、棉、煤、电、运力等都十分紧张。这反映出工业与农业、加工工业与基础工业、生产与运输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
对于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近年来国家曾提出了明确的调整意见和愿望,但短期内还难收到实效,甚至该抑制的却仍在膨胀,该增强的继续在相对减弱;越是薄弱环节,越是得不到加强;哪里是重点,哪里的困难就越大。现在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关系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产业和事业,都处于困境之中。
(三)现在拉开的生产和建设的架子,不仅国内财力、物力承受不住,靠多借外债、增加进口的回旋余地也小了。西方一些国家在我国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后,对我国进行经济制裁,也必然影响外力的借助,增加了经济上的困难。
(四)上述这些情况,都导致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益恶化,而高消耗、低效益又是经济生活中困难重重的症结所在。不容置疑,我国经济建设的速度是比较快的,但这种速度是靠人、财、物力的大量的投入,其经济效益很低。就是说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高增长与低效益并存的状态。它造成的结果,就是人均国民收入在很长时期只能在一个低水平上徘徊,使我们的综合国力难以增强。
这种低效益的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只能是表面繁荣。有的人把这种经济形态称之为“经济空心化”,即是指,可增殖的社会财富占现在社会全部财富的比重越来越低,最终导致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难以支撑社会的需求,从而影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从上述情况中,我们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
——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后,并不等于经济工作上的问题就全部解决了。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只有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通过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才能得到切实解决。如果放弃或削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只能使困难和矛盾加剧,最终会影响到安定团结。所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改变。
——在强调解决“一手硬一手软”这个问题的时候,要采取科学态度,按辩证法办事。原来软的一手要硬起来,原来比较硬的一手还应继续加强,不能使硬变软。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的适当速度同经济建设中的“过热”,关键是要把握好这个度。在经济建设中必要的适当的速度,有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种适当速度是我们所希望和追求的目标。而经济建设中的“过热”则是不顾国力去搞低效益的高速度,不顾人民和社会需要去盲目建设、盲目生产。对这种“过热”现象要坚决使其降温。一个时期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削弱,因此,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加强,必将推动并引导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但在领导思想上绝不能因为强调这一点而把经济建设上需要的合理的速度降下来,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那样,我们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
——面对经济工作中的困难和复杂矛盾,并非无路可走。我们面临的困难毕竟是前进中的困难,不能因此而悲观失望,无所作为。要有这样的认识,看清问题就能找到出路,碰到矛盾就是遇到转机。现在只要振作精神,上下一心,积极行动,认认真真地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使经济生活走上科学的有秩序的轨道,我们就能够从困境中走出来,实现新的腾跃。
——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凝聚力、社会主义的吸引力,都有赖于现代化目标的逐步实现。经济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成为社会问题,这是一条历史的教训。党的威信和凝聚力的增强,不能凭口号,而要靠对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靠对经济建设的正确领导和有效组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的社会主义是不能持久的。如果不能摆脱贫困,社会主义优越性就不能充分发挥,我们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所以,我们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按照小平同志设计的“三部曲”,去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目标。只有这样,无论国内外出现多么大的风浪,我们的党和国家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一幅完整的历史画卷
——《上海史》评介
丁凤麟
在建国四十周年的大喜日子里,上海历史研究所唐振常、沈恒春等近十位史学工作者,向祖国奉献出一份80多万字的厚礼——《上海史》。他们自谦地说,这仅仅是“一幅上海史的素描”。笔者捧读之余,却认为这是一幅完整的上海史画卷。纵观该书具有如下特色:
一是完整性。众所周知,开埠以来的上海,以其独特优势,逐步发展成世界瞩目的东方大都会,甚至视之为“现代中国的钥匙”。数十年来,外国学者虽写过几本介绍上海历史的著作,但它们难免夹杂政治偏见,学术上也往往流于一鳞半爪,一知半解,抑或雾里看花,很难称之为像样的上海史著。数年前刘惠吾主编了《上海近代史》,成为国内第一部上海史专著,虽不乏特色,然而毕竟是近百年的上海史。唐振常等同志正是本着“不上溯古代上海,亦不足以了解近代上海的初衷,穷十余年之精力,写就了这部由古及今的上海通史,为我们历史地了解上海,更准确地继往开来,提供了一把钥匙”。这部《上海史》,除了在纵断面上系统阐述了上海从成陆开始直到解放为止的数千年变迁史,自始至终把上海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予以研究,从而体现了它的完整性;此外,在横断面上也努力对上海某一阶段历史进行完整性的阐述,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口等各个侧面,力求窥其历史全貌,留给人们一种历史的整体感。此外,文末所附录的上海史大事记、上海地区建置沿革表、上海历任知县表、道台表、民国时期上海行政长官表、上海市区旧新路名中外文对照表等,起到了拾遗补缺的实际效用。
二是科学性。一部学术论著的价值取决于它的科学性。历史论著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它能否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目。《上海史》确实在“实事求是”上下了颇为扎实的功夫。首先,表现在作者坚持从上海的历史实际构思全书框架,力图反映上海历史本身的个性或特点,而不是盲目按照整个中国近代史的现有模式作填充式的图解。比如关于上海近代历史的发展阶段,作者坚持划分为“1842年6月中英吴淞之战至1911年11月上海辛亥起义成功”、“1911年11月至1927年7月上海特别市成立”、“1927年7月至1949年上海市解放”等三个历史阶段,避免了套用史学界通用的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标划分近代前后两阶段的标准,从而更能符合上海历史发展的实际。其次,还表现在坚持两点论,对上海史中的问题予以辩证分析,力求避免盲目和片面。比如租界问题,是学术界论争颇为岐异的热点,也是撰写上海史不能回避的论题。《上海史》对此进行了较为审慎且又深入的研究。他们并未满足于把租界视为“冒险家的乐园”或“侵略中国的桥头堡”等的原有结论,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市政建设等各个方面,剖视租界对上海城市发展变化的复杂影响,既尖锐指出租界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及其对中国人民进行压迫和掠夺的罪恶本质,又肯定租界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进程中所产生的客观影响,从而使读者对租界这一历史现象有了更为辩证的认识。
当然,就一部完整的上海通史而言,此书有其不足之处,尤其对上海城市的社会活动主体,即对人们的社会心理及其观念的分析较为薄弱;对上海低层次市民的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特点较少述及;虽然注意了上海的对外交往,但上海的对内辐射力却注意不够。另外,上海通史也缺少当代史部分,总是件憾事。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马克思绝不是要重建私有制
——“重建个人所有制”论辨析
李连仲
国内主张私有化的人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的要在未来社会“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实质,就是要建立生产资料“人人皆有”的私有制。并以此为依据得出现在实行的公有制形式是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一种误解。马克思既然提出了要“重建个人所有制”,那么我们经济改革的目标就应该把国有财产个人化,发展私有制。我认为这个看法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首先,从马克思论述这段话字面上理解,没有重建私有制的意思。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内部结构及其矛盾的基础上,曾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态做了如下描述:“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力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1卷,832页)
马克思在这里讲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私有制有两种,一种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是以剥削别人的劳动为基础。前一种类型劳动者一方面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是私有者,另一方面自己又进行劳动。这是一种小生产私有制。这种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与社会化的大生产是不相容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私有制逐渐成为阻碍力量而必须要被消灭。它表现为,把个人分散占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少数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在这个转化初期是以暴力迫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通过资本原始积累的方式对小生产进行剥夺。资本主义私有制作为对劳动者私有制的否定,在消灭小生产的过程中不断地再生产出来。
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以后,要剥夺的已不是个体劳动者,而是那些剥削雇佣工人的资本家。资本家在追逐剩余价值的竞争中使资本迅速集中并发展成为垄断。随着生产力发展,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愈来愈同社会化大生产不相容,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而它必然要求被剥夺。要求雇佣劳动者剥夺资本家,要求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
第三,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小生产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是少数人剥夺多数人。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劳动人民剥夺少数剥夺者的过程,是对私有制的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要把私有制转变为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随着协作和共同使用土地及生产资料的发展,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的矛盾日益尖锐,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应该“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37页)。这就要求由社会共同占有资本主义时代的这些成就,并在此基础上使劳动者与社会化的生产资料重新结合。这时劳动者已不是过去那种分散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者,而是已经成为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者。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指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者与社会化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由联合起来的社会劳动者占有社会化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构成了未来社会新制度的经济基础。所以,从马克思字面上理解重建个人所有制决不是重建私有制。
其次,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一贯论述中看,重建个人所有制也不是讲重建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消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私有制并代之以公有制。他们对未来社会公有制论述使用了很多提法,应按照本来面目来理解。那时所提的集体所有制,并不是今天所说的与全民所有制相区别的部分劳动者集体占有。而是与个人相对立的集体占有,它是整个社会占有的意思。国家所有在他们看来也是社会占有的一种形式。至于个人所有制,它与今天经济中的个人所有制更不是一个概念。它是讲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也是社会占有的一种形式。因为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9页),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有通过将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同上48卷,21页)“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同上3卷,77页)。从而把资产阶级垄断的生产资料变成“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同上25卷,494页)。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讲所有制时,不管使用的是公有制、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还是个人所有制等,基本含义都是生产资料为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他们讲的这些所有制形式,尽管说法不一,但都是讲未来社会的公有制。
再次,从马克思讲重建个人所有制条件看,也不具备重建私有制的可能性。马克思所说的在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中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条件,除了生产力高度发展这一条件外,还有以下几个条件往往被忽视。第一,未来社会中商品经济已不复存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道,“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一回事,在未来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也就随之消灭,未来社会是不存在商品经济的。
第二,未来社会中阶级和阶级斗争也已消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结果之一,就是“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24页)。在未来社会以前,人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做为阶级的成员处于整个社会关系中。在未来社会中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赋予人们的阶级规定性也就消除了。
第三,未来社会实行的是单一公有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就是要“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直至“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同上卷,266、272、273页)。这种所有制形式不仅完全消灭了资本家私有制,而且消灭了个体所有制,同时也不存在部分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因而这是一种全社会范围的单一公有制。
第四,未来社会的个人是全面发展的。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4页)。“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同上,123页)这说明人的全面发展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规范原则是相适应的。它表现在劳动者地位上,劳动者摆脱了生产资料奴役的状况,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与分工的关系上,劳动者从旧的社会分工束缚下解放出来,不再奴隶般地服从分工;在劳动的作用上,生产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已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成为生活第一需要。由于公有制的建立和个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成为与个人相对立的异己的社会力量状况也就消失了。这里所说的个人是社会化的个人,是全面发展和彻底解放的自由人。
可以看出,生产力高度发展,商品经济消亡、阶级和阶级斗争已不存在,全社会单一公有制的建立这几个条件是客观条件,劳动者全面发展是主观条件。由于客观上没有产生私有制的土壤,主观上劳动者又没有追求私人利益的动机,在这些条件相互作用下,无法产生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因素,不存在重新建立私有制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马克思从否定之否定的角度论述了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彻底否定了私有制。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所以,不能将“重建个人所有制”这一提法解释为重建私有制,更不能以此做为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私有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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