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89-11-04

1989-11-04新闻联播 文字版

茶怨——“哄抢现象”剖析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探讨与研究<br/><br/> 茶怨<br/> ——“哄抢现象”剖析<br/> 4月下旬,我县店垭镇垭子口村6组村民向明刚承包的4亩茶园,被本组20多名群众哄抢。事发以后,村里提出,承包人或适当增加上交提留指数,或退回投入和管理费用,转包他人。承包人向明刚以村里单方撕毁合同为由,于6月20日向店垭镇法庭起诉。法庭经多次协商调解,双方才于9月10日达成维持原合同协议。<br/> 我们发现,造成类似纠纷的原因主要有:<br/> 承包合同较粗糙。我县山林和多种经营承包大都是1984年秋天落实的。当时,由于工作做得不细,致使合同内容简单,双方责、权、利规定不够明确,有的甚至没有履行审批手续。仗权承包、短期承包、低效承包等问题也很突出。群众对此意见颇大。政策和法律发生一定的磨擦,政策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了调整,而法律条款不得随意变动。在农村,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双方都有理可讲。村组的尚方宝剑是“大稳定、小调整”,完善承包责任制,符合各级党委的有关政策规定;而承包者则强调全面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这就使承包合同纠纷难以解决。<br/> 思想工作没跟上。承包问题暴露后,基层领导忽视及时的政策教育,不是去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以求合理调整合同,或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自己有权变更或废除合同,结果疙瘩越结越大。<br/> “红眼病”仍然存在。现时,有些人对承包者付出的物资投入、劳动投入视而不见,当承包者的投入转化为收入时,眼红、嫉妒,以致哄抢,制造事端。<br/> 垭子口村6组这类合同纠纷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村经济合同纠纷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影响农村改革和建设的进程。解决承包合同纠纷,应多方面做工作。<br/> 行政调解。重点是乡镇调解。相对来说,乡镇领导情况熟,对农村政策了解比较多,要依靠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做调解工作,有利于把矛盾消化在基层。<br/> 法庭裁决。法庭办理这类案件首先要依照经济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完全有效应当坚决履行,完全无效应当即废除,部分无效应按规定予以纠正。再就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求得配合和支持。<br/> 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办案。法院、司法、工商等部门组织力量,选择办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编印典型案例,发至有关方面,指导工作。<br/> 制定地方性暂行规定。县人大可责成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现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拿出细则或暂行规定,经人大讨论通过,印发全县参照执行。<br/> 税收调节。对现实收入悬殊,存在明显不合理,群众意见大的承包合同,还可以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调节税的办法来解决。<br/> 湖北保康县委政策研究室<br/> 彭宗文 杨显诚 张志功

果断解决哄抢问题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编者的话<br/><br/> 果断解决哄抢问题<br/> 哄抢,作为近些年蔓延开来的一种棘手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广大群众的焦虑和不安。每年,因哄抢引起的有关纠纷案件大量增加。而不少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也常为哄抢问题伤脑筋。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各地的重视。<br/> 哄抢问题的“棘手”之处,是由于它本身所暴露出的特点所决定的。<br/> 从侵害的对象看,哄抢人把猎取的目标集中在劳动果实上:在农村,是那挂满枝头的苹果、鲜桃、红枣、梨儿;在林区,是那多年成材的树木;在工矿基地、交通沿线,则是许多具有实用价值的国家物资,如农药、化肥、原油、电线、钢铁等。劳动果实是人民群众流着辛勤的汗水创造出来的,顷刻之间的被哄抢,谁能不心疼?处理哄抢问题,必然要涉及到各方利益,而这又恰恰是不容易处理好的问题。<br/> 从哄抢人的身份看,基本上是普通农民群众,里边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也有党员干部。他们行动时,常常以村、组、乡甚至县为集合体,成群结队,且带有一定的小团体情绪,所以在处理时会遇到大的阻力。<br/> 从哄抢的手段看,行为人的行动是公开的、毫不掩饰的。有的是乘人不备,进行抢夺;有的是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进行抢劫。哄抢人的动机均属故意,目的就是要攫取他人的劳动果实为己有。为达到此目的,在哄抢中不顾一切,不计后果。这就给制止哄抢工作带来难度。<br/> 哄抢问题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在改革初期农村承包制不够完善和近些年农副产品价格提高,涉及到群众收入分配问题引起的;一方面是由于一些人缺乏法制观念、极端的利己主义作祟造成的。解决哄抢问题,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尽量把工作做细,不留后遗症。比如,怎样做到既维护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又贯彻了农村承包制中“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哄抢案件不管多么复杂,但哄抢本身是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发展。哄抢一旦发生,要快刀斩乱麻,果断解决。对于为首分子、幕后策划者要严加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刑。凡有领导干部支持、参与哄抢行为的,要坚决查处。总之,各地对于哄抢问题一定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私婚——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观察台<br/><br/> 私婚<br/> ——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br/> 据我县一些乡村干部反映,目前农村青年早婚、私婚现象明显增多,已成为一个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县天台山镇最近一次清查,就为38对已婚青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一个千人小村就查出9对私婚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br/> 一是一些农民传宗接代思想作祟,千方百计促使子女早成婚。有的甚至给子女定娃娃亲。婚姻法规定最低婚配年龄男22岁、女20岁,而现在的早婚者大多在17—20岁。由于年龄未到无法登记,便私自成婚。<br/> 二是拐卖妇女,仓促成婚。据公安、妇女等有关部门反映,近年来拐卖妇女案件增多,全县有800多名外地妇女被拐骗与当地青年成婚。这些妇女几乎都没有户籍手续,无法登记,而男方娶妻心切,多数强迫成婚。这个问题在一些农村相当突出,成了私婚的一个死角。<br/> 三是当事人逃避收费。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实行计划生育。规定在结婚登记时需交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保证金。婚后若按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则予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目前一些农民计划生育自觉性不高,虽然不敢超生多生,但也不愿领取独生子女证。所以造成保证金有交无还。这种土政策,招致了农民的土对策,干脆不登记就成婚,以逃避交保证金,逃避计划生育。<br/> 四是对私婚现象惩治不力。民政部门和有关人员坐等上门登记,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上一些农村宣传法律和晚婚晚育不力,农民遵法守法意识淡薄,造成问题长期存在和不断蔓延。<br/> 入冬之后,又是农村青年结婚高峰,呼吁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及早动手清查这种违法现象,认真落实结婚登记制度,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并下大力气进行法律和晚婚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br/> 河北肥乡县委宣传部<br/> 逯尚林 李士江 卜炳身

竟有假绝育手术证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观察台<br/><br/> 竟有假绝育手术证<br/> 七月下旬,我县有关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八个乡镇的二千一百六十名计划生育受术人员进行了复检发现,假男性结扎证明二百八十一份,占男性结扎手术总数的百分之十三。这些假结扎证明分别出自我县的杨柳区、秦桥乡,新宁县的温塘乡、洞头乡,洞口县的杨林乡和隆回县、城步县的二十多家医院,其中开假证明最多的有秦桥乡医院(四十四份)、杨柳区医院(二十六份)、洞头乡医院(二十九份)、温塘乡医院(十四份)。据初步查证,杨柳区医院院长肖化忠、秦桥乡医院院长何修之,两人就开出假结扎证明一百二十多份,索取贿赂三千多元。<br/> 大批假手术证明给超生者开了方便之门,已有为数不少的持假证明者超生了三胎、四胎,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更令人气愤的是,还查出十八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索取了假结扎证,其中有九人是县、区、乡干部。<br/> 湖南武冈县委宣传部 刘新华

百人上阵砍伐 万株松木殆尽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br/><br/> 百人上阵砍伐 万株松木殆尽<br/> 我县新华林场的树木,在4月初至9月中旬的半年时间内,被附近100多个农民轮番砍伐、哄抢殆尽。<br/> 新华林场有1.5公顷的松林,这次被偷砍、哄抢的树木共1万多株,其中直径在70厘米左右的有4000多株;20厘米左右的有6000多株,共约15000立方米。<br/>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邱志仁

果园被哄抢 果农诉遭遇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br/><br/> 果园被哄抢 果农诉遭遇<br/> 8月10日上午8时,我乡吕庄村委菜园村村民张某,潜入承包户赵付仓的果园偷盗苹果一袋(约30公斤)被抓住。张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打骂承包人。事过10分钟,张的亲属崔某领着人,手持凶器,冲到场院内,将5名果农打得口鼻出血。接着,张、崔又分别鼓动吕庄村和丁堂村的许多名群众,一哄而上,把200亩已成熟的7万余公斤苹果、梨哄抢一空,并踏坏庄稼100多亩。<br/> 下午3时,张、崔利用丁堂村村民崔某某、孙某又带领30余人砸毁了果园内仓库门和宿舍门,将摘下的部分苹果、梨全部抢走,还把屋内价值4000余元的财物毁坏抢走。果农吕文华的1500余公斤苹果,当天中午12时,也被丁堂村的40余名村民抢走了。<br/> 事情发生后,我们当即向村委、派出所报案,找到县有关部门的领导汇报了案情。更令人痛心的是,我村的干部在哄抢果园的第二天,单方中止了我们的合同。为了种果园,几年来,我们贷款投资近3万元。如此这般,我们以后怎样生活下去?<br/> 河南西平县<br/> 芦庙乡韩庄村<br/> 孙得重等19人

胡道口村的党员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表扬<br/><br/> 胡道口村的党员<br/> 我县扎下乡胡道口村,原来很穷,人均年收入不到120元,人均年口粮不足100公斤。如今却大变了样。据去年统计,全村年收入万元以上的15户,5000元以上的53户,成为我县有名的富村之一。问起致富经过,群众都夸奖村里的共产党员和支书。<br/> 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胡道口村要想富,就要发展企业。1983年,党支部书记刘汉帮把自家准备盖房子和给女儿出嫁打家具的钱拿出来,带领他联系的12户群众,集资8万元,建起了一座轮窑厂。<br/> 接着,村支委、村长戴举旺和党员周士勇、周守东分别和联户群众办起了煤球加工厂、木器厂。老党员周士才在党支部的支持下,带领4户群众,利用本村的1300亩废河滩,自筹资金13万元,建起了一座十六门轮窑厂。当年实现产值35万元,利润5万元。<br/> 在刘汉帮的带领下,全村63名党员纷纷带领自己的联系户筹资,兴办了粮食加工、家具生产等经济联合体,短短4年时间,由党员办起来的企业发展到11个,共创产值905万元,实现利润135.75万元,上缴税利11.5万元。目前,全村从工劳力占所有劳力总数的78%,大大促进了村里产业结构的调整。<br/> 面对胡道口村的变化,刘汉帮发现还有一部分群众比较贫困,需要支部“拉一把”。刘汉帮在支部会上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宁可自己少收入一些,也要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br/> 去年秋播期间,刘汉帮看到大多数农户缺化肥无法下种,自己到淮阴市购回20吨碳铵,分给群众,解决了群众的当务之急。在他的带动下,支委一班人千方百计为群众致富排忧解难。支委、村会计周守东联户办起木器加工厂,当他了解到两户群众想办厂资金有困难时,主动将这个厂转让给他们,不但未收一分钱手续费,还让利1400元,然后又联系3户重新办起了一个木材加工厂。<br/> 1985年,全村人均收入250元以下的贫困户34户,到1986年全部脱了贫,1988年,人均收入600元以上。<br/> 江苏沭阳县委组织部<br/> 曹育知 吴学文

繁忙的长途汽车 混乱的运行管理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建议与要求<br/><br/> 繁忙的长途汽车 混乱的运行管理<br/> 随着铁路客票的涨价,一部分客源转向了公路。根据几年来的体验和调查,我认为,要保证公路完成更加繁重的客运任务,必须彻底整顿公路客运中普遍存在的混乱状况。<br/> 司机私自带客捞外块。这是近年来公路客运存在的一个“通病”。近日我在不足100公里的乘车途中,就看到司机私收费带客20多人。<br/> 客车保养不善故障多。仅以我近期遇到的两例为证。一次是本来就是开不动的坏车却无人知晓,到了开车时才发现,修理了一个多小时也没修好,只好换车。另一次是晚间行车需开灯时,司机才发现两个车灯瞎了一对,于是只得喇叭长鸣沿路边慢慢滑行。<br/> 要开要停随司机的便。有的驾驶员途中碰到需要的物品讨价还价买一点,遇到熟人寒暄几句,停个10分、20分钟毫不在乎,头脑中根本没有时间观念。有的乘客转车误了点,虽叫苦不迭,但也只能忍气吞声。<br/> 秩序混乱卫生差。许多车站、车次、时间、停靠站预先不通报,检票不按号,上车不对号。从一些车站、候车室到车厢、座位,果皮、纸屑、垃圾、灰尘到处可见。<br/> 公路客运关系千家万户,影响全社会,上述问题如不很好解决,既使客运任务难以完成,又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实在不可小视。<br/> 江苏徐州市驻军某部<br/> 刘向军

开辟农家肥交易市场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建议与要求<br/><br/> 开辟农家肥交易市场<br/> 耕地增加农家肥用量,合理调整用肥结构,对于保证农业高产稳产有着直接影响。近年来,农村出现了农家肥积造不平衡的情况。一些专业养殖大户,每年家畜垫圈土制肥用不完,而一般的土地承包户,农家肥则不敷使用。为此建议,农村有组织有计划地开辟农家肥交易市场,出售各类畜禽粪便,以引余补缺。<br/> 山东梁山县农行办公室<br/> 杨振举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法律顾问<br/><br/>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br/> 问: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时,法院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br/> 答: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最高人民法院6月制定了法院诉讼收费办法。<br/> 案件受理费的标准<br/>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br/>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br/>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br/> (四)财产案件,依争议的价额或者金额按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br/>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br/> (六)行政案件的标准是: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br/>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br/> (八)破产案件,依破产企业的财产总值,按财产案件的标准计算交纳。<br/> 申请执行等费用的收费标准<br/>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br/>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金额或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br/>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事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0.1%交纳,最低不少于500元。<br/> 其他收费标准<br/>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按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br/>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不同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案件受理费。<br/> 财产案件当事人申请的数额与法院核定的数额不符,按法院案件审结后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br/> 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还应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是指法院审理和执行财产案件中实际支付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误工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其他费用和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等。<br/> 本版法律顾问

“避风港”内的愚和忧(图片)

第6版(读者来信)<br/>专栏:耳闻目睹<br/><br/> “避风港”内的愚和忧<br/> 农村一些早婚早育者和多胎生育者,把城镇作为逃避计划生育的“避风港”。<br/> 上左图:这一露宿洛阳街头的农家妇女,已有4个女孩,最小的还未满月,为何落到这般地步?盼子心切。<br/> 河南洛阳市涧西区委 剑轩 丁强<br/> 上右图:这个妇女带着刚4个月的孩子,随丈夫从四川奉节县一路“做生意”、“走亲戚”来到湖北建始县,不敢回家,为什么?她今年还不满18岁。<br/> 湖北鄂西报社 张保平<br/> 左图:这对经营水果的夫妻,家乡有一个孩子,到成都市两年又生了两个,不知还要生几胎? 四川日报 莫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