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车轮滚滚路难行
车轮一转 罚款不断
山东菏泽地区运输公司曹福民姚维信来信:我省济宁市,是个令过往车辆的司机头疼的地方。8月26日,我们乘面包车行至济宁运河大桥下约500米处,被济宁市市中区公路交通检查站工作人员拦住,以附加费、车型不符为由,令开进检查站院内。在站书记室里,10多名司机在等候罚款处理。不足10分钟,许多外地车辆先后被以各种理由罚款30—50元。我们的车被罚20元,外加5元停车费。
8月29日,我们路过济宁市郊区交通检查站时,又被以附加费、车号不清为由罚款15元和5元停车费。
我们认为,对那些无证开车,证、章不齐,带故障开车等置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实施罚款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但济宁市车辆管理部门吹毛求疵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不该索取所谓的停车费。
我们8月份曾到过西安、济南,被停车检查证件20余次,他们对该车所有证件无一疑问。26日我们在济宁市被罚款后,还是这辆车,原有的证件和原套人马,当天途经临沂、青岛、曲阜等地,交警部门查过多次,均予放行。是他们掌握政策不严呢?还是济宁市车管部门雁过拔毛呢?
山西天镇县李山 李杰来信:据统计,我县运输公司客车从去年7月到今年7月付出名目繁多的罚款、收费达36万元(不包括养路费、税金)。今年4月25日,一位姓雷的司机驾车到河南许昌市拉磨面机,在博爱县被交警队员拦截,将雷的驾驶执照交给一家旅店老板,被敲诈了85元;在沁县,被强迫高价购买一个消防器,而车上已配有消防器。5天的时间,雷师傅的车被罚款、收费510元。
过频的罚款使司机不敢白天出车。运输公司经理杨荫录说:“有些罚款是国家允许的,对于车辆安全运行有益。可动辄罚款,金额之大,令人难以忍受。”
政出多门 无所适从
山东烟台日报社耿治成来信:据许多司机反映,现在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几乎遍及到全国每一条公路。烟台港务局储运公司驾驶员于某,跑一趟内蒙古被罚款200多次;烟台外贸车队一名驾驶员,跑一趟西安被罚款55次;烟台汽车5场一名驾驶员,跑一趟天津被罚款270多元。
司机们出车通常要带十几个证件,如驾驶证、行车证、灯光合格证、养路费证、营运证、附加费证等等,客车司机还需带车次牌证。如果装运水果,还需带育林基金证、检疫证;装运超长物资,需带超长物资营运通行证。然而,在这十几个证件中,只有驾驶证、行车证和养路费证可以通行全国,其它证件各省、各地区都可互不承认,并据此罚款。如烟台汽车运输公司往距离不远的威海市装运超长物资,烟台市经委、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办理的通行证,一到威海地界就失灵了,必须到威海市重新办理,否则就要罚款,甚至先罚款后办理。有些车辆,尽管安上了排污装置,领取了排污证,但是一出地区或县界就不被承认,照罚不误。更令人不解的是,山东省要求货运车辆安装防护网,不安就罚款;然而当车辆行驶到有的省,却又因安装了防护网而被罚款;山东省的车辆安装的防护网是方角,而有的省要求安装的防护网是圆角,只因不是圆角就要被罚款。
对驾驶员的罚款,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交通大队或支队。由于发证单位多,各省各地区划地为牢,政出多门,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环保、林业、保险等部门,都可派人到公路上查车罚款。无端罚款,罚后不开票据或敲诈勒索等事件,便屡有发生。荣膺全国汽车运输行业排头兵的烟台汽车运输公司,去年仅“不合理罚款”就达30多万元,今年1至4月份,“不合理罚款”已经突破10万元大关。
文明值勤 依法行事
河北石家庄市魏文立 库永浩来信:前一段,我们参加河北沧州地区交警支队召开的地区单位汽车队长座谈会。与会同志反映公路罚款成风,罚款单变成了通行证。地区供销社的同志说:“我们单位已有5名司机写申请不干了。”
如何解决乱罚问题?地区公安处和地区交警支队领导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们认为:
要端正业务方向,整顿以交警管人者自居和一切向钱看的问题,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
要建立健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办事政策和手续程序,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定交通干警执行公务守则,通过监督把交通干警的权力置于法律、法规、制度的规范之中。
要加强组织建设,整顿队伍纪律,对来信来访反映干警违纪事情,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
改变政出多门状况,加强交通统一管理。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探罚
本报记者 王维香
带着汽车司机行车中的头疼事,记者最近走访了交通部和公安部。
据两部有关部门的同志介绍,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涉及公安、交通、工商、税务、林业(主要在林区)、农机、卫生检疫等十几个部门。有些地方的乡镇、村民也自行设卡拦车检查、收费。由于管理混乱,近年来乱设卡、乱拦车、滥罚款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交通管理人员对违章驾车罚款幅度大,数额高;有的随心所欲,罚所谓“议价款”;有的本来不该罚款的也找茬罚款、扣车,有的甚至公开索要钱财。虽然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分别采取过一些措施,但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两个“条例”有不同。在道路上设立检查站问题,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33条指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路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及公路征费稽查站”。而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8条则规定“除公安机关外,其他部门不准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有关部门确需上路进行检查时,可派人参加公安机关的检查站进行工作。没有公安检查站的地区,有关部门如需要设置检查站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这就给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在工作中造成了一些不便和矛盾。有的地方是联合设站,有的地方则是各设各的站,各收各的钱,站多、卡多、收费乱。他们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作出立法解释。
二是地方法规空子多。在交通管理方面,除了全国性法规以外,各地还有一套自己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这样在汽车跨省、区运营时,往往会出现扯皮、罚款现象。比如车辆营运证的年度审验,国家有关部门在时间上没有统一规定,有时已经进行年审的省份就可能要对没有进行年审的车辆给予处罚。有的地区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防护网或后保险杠,有的则没有这项规定,因而司机驾车上路后,有时因车上无此装置被处罚,有时又因有此装置被罚款,让人哭笑不得。
三是“罚款”成了生财之道。对违反交通管理的人,重处罚、轻教育,有的甚至内定罚款指标。单位、个人都得到好处。如有的省公安交警总队就曾提出“依法管理,广开财源,自食其力”的方针,使执法的公安机关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管理,把交通监理这支涉及面广,政策性、群众性、技术性很强的国家执法队伍和交通管理法规,变成了种种生财之道的执行者和强制手段。据不完全统计,一年多来,有的省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加和扩大的收费项目就有34种,其中一项就是各种名目的罚款。
为了减少交通民警执行处罚的随意性和不必要的争议,目前,北京、辽宁、吉林、广东、河北等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交通违章处罚尺度一览表》,把对违章的处罚特别是罚款金额具体化,内部掌握,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希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改善公路交通秩序,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滥罚款的问题。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得知上访消息后
半年前,我市界石乡鞠北庄村是个远近闻名的老大难单位。由于村党支部班子不团结,致使集体经营管理混乱,银行贷款和外借款达9万多元,全村人均负债200元,上级分给的奖酬化肥、柴油也无法与群众兑现,1988年全村没有人交售国家征购的粮油,村里22000元提留款收不上来,邻里婆媳弟兄打架成风,集体财物几乎被拿光。今年初,鞠北庄村80多户群众集资1700多元,准备集体进北京上访。我市信访办公室领导人得知情况后,到鞠北庄村作了调查,发现要改变这个村的落后面貌,必须调整村领导班子。市信访办公室派了一名副主任和一名科长来到了鞠北庄村,同村里的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考察,经界石乡党委研究同意,免去了鞠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的职务,调整了村领导班子。
新的村党支部委员会一成立,便带领群众脚踏实地搞生产。村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压担子,定任务,发挥党员的联户作用。在党员的带动下,今年夏季,全村3万多公斤粮食征购任务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全部完成,还超卖小麦1万多公斤。今年秋季,鞠北庄村遇到了历史上没有过的特大干旱,共产党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昼夜奋战。57岁的老党员闫宗平连续20多天睡在机房,为群众浇地500多亩,而自己的玉米、花生地却一块未浇。旱灾使许多村的秋季作物绝产,而鞠北庄村仍获大丰收。党支部委员会还多次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整修街道。治理了脏、乱、差,全村面貌焕然一新。
市信访办公室的同志同村党支部一起制定了村规民约,将化肥、农药、宅基地的分配情况以及集体建设,果园承包等重大事项公布于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村里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有威信的群众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柴油、化肥等紧俏物资的发放和集体帐目的管理,定期向群众公布。全村只用3个多月,就收回了各种欠款5万多元,归还银行贷款和外债已近一半,预计今年底可全部还清。多年外借的集体财物也全部收回。如今,鞠北庄没有人喊着要上访了。
山东文登市信访办公室 文广信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王青山与“恒春晖饭店”
我县兴隆街,有一家“恒春晖饭店”,生意红红火火。店主人叫邓菊英。这个曾有8年上访历史,全省有名的“上访专业户”,1979年曾偕夫挑着孩子在北京喊冤。邓菊英一家能够安定下来,这不能不归功于县信访办主任王青山。
两年前王青山调任县信访办主任时,首次接待的就是邓菊英。对这么个常年上访,丈夫有病,家中一贫如洗的人,从哪里管起?王青山心想,要安定邓菊英,首先要解决她一家的生计问题。王青山决定帮助邓菊英在城关镇开个饭店。为此,老王和有关部门天天磨嘴皮,通过努力,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卫生局、银行都亮了“绿灯”。饭店开张那阵子,他一天要去几次饭店,及时捕捉邓菊英的思想苗头。一段时间后,邓菊英热情有点冷却,老王就耐心地开导她,稳定了邓菊英的情绪。
除了王青山,县里其他有关领导也帮助邓菊英解决困难。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众人的关心下,邓菊英小小的“恒春晖饭店”兴旺起来了。
湖南临澧县委政策研究室 于汉卿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

有关来访知识
初访:同一问题的首次来访。
重访:同一问题的2次以上的来访。
滞留:来访经处理后仍不返回原地,继续逗留上访。
越级上访:越过所在单位或问题管辖单位,直接到上级机关上访。
异常上访:有自杀、行凶等意念或行为的来访。
上访老户:不服处理,长时间的、到更多部门上访的人。   
   (方初)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接待好来访
来访接待做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接待人员的工作。
来访人与接待人,是来访接待关系中互为依存的统一体。来访,是来访人为达到某种愿望的一种行为。在来访人眼里,接待人代表着党和政府处理着自己的问题,因而对接待人寄托着希望。
在接待人眼里,每天来访人不断,反映的问题包罗万象,提出的要求多种多样(有合理的,不合理的),来访种类五花八门(有初访、重访,有个人访、集体访)。这些,应怎样对待呢?
如果缺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就会把来访看作负担,遇事推之门外。不负责任的接待,只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
如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对来访人就会心似一团火,即便是来访者无理,也会千方百计地做好工作。从这里发表的两封读者来信看,只要来访接待人尽职尽责,那会有利于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安定团结,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的威望。
目前,国家面临很多困难,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不少,希望引起各地党政部门的切实重视,通过接待来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办实事,使大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同心同德向前迈进。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交纳案件受理费是预交还是案件审结后交
问:案件受理费是先交纳还是案件审结后交纳?
答:案件受理费应当先行预交,原则是谁告状谁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多少,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标准办理。其他诉讼费预交多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的案件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或者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次日起7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交反诉状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在预交期限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限内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原告和被告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在人民法院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又未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自己管辖而移送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原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随案移交接受案件的法院。
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本案属于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刑事审判庭审理。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如果案件的刑事部分移送后,经济纠纷仍需继续审理的,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中止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时,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终结,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而出现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的继续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了意义,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再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版法律顾问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订阅报刊的份数不应减少
近几年由于纸张价格上涨、印刷出版、传递等费用增大,报刊订费也相对提高,这是合乎情理的。然而,不少单位因报刊订费提高而大大减少订阅份数,我认为这是不妥当的。
据我所知,不少企事业单位的科室、班组二三十人,只给订一份或两份地方小报,怎么能满足职工学习的需要呢?众所周知,报纸刊物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达中央领导同志讲话、指示的重要途径,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不予订阅或大减报刊订阅份数,怎么能让人民知道天下事呢,又怎么能谈得上关心国家大事呢?
提倡增产节支过几年紧日子是对的,但不能片面理解。该节约的一定要节约,该支出的还是应该支出。教育是本,智力投资不可忽视。希望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重视报刊订阅工作,给职工提供足够的精神食粮。
山东济南 鲁成美 鲁建新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要想到孩子
到了一年一度的报刊订阅时间,一些家长想为孩子订阅报刊。但目前可供订阅的少儿读物,从征订的报刊名称上很难分析判断适合哪个年龄段的孩子阅读,致使一些家长订的报刊不适合自己孩子的年龄段,不是“超前”就是“落后”,影响了孩子阅读学习。报刊适合哪个层次的小读者阅读,希望有关部门在征订报刊时能采取办法说明一下,为订户解忧。
吉林白城地区公安局 晓丹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恢复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
近些年来,我们一些党政干部淡化了劳动观念。建议恢复党政机关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并把它作为加强机关廉政建设教育的一项内容。坚持干部参加集体劳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它有利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沟通思想,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
广西梧州市 莫锦辉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为何排起长蛇阵
8月底,我们在湖南,乘坐从新化县开往隆回县的班车,行至白塘乡官渡村一组地段时交通受阻,车辆排成长蛇阵。了解后得知,有一辆卡车陷进横穿马路的引水沟里,当地一些人便利用此事在引水沟上稍加修整,强行向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不交钱不准通过,绕道行驶则受阻拦,驾驶员与之发生了争执。据经常过往这条线路的驾驶员和乘客谈,在新(化)隆(回)公路上,不明身份者采取威胁、恫吓等手段强行阻拦汽车、劫取司机及乘客钱财的事件时有发生。
空军政治学院学员 谭克扬 肖松云
(附图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