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7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刘复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
为民撑腰查处侵权渎职案件
新华社贵阳9月6日电 (记者石朝旭、陈云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近日指出:“法纪检察工作,首先要抓弄权渎职和侵权这两项,前者维护党政机关廉洁,后者推进民主政治,也有利于为政清明。”“法纪检察干部要秉公执法,敢于办案,要敢于为人民群众撑腰。”
今天在这里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处“侵权”案件工作会议认为:严重的官僚主义是渎职犯罪的温床;强迫命令、瞎指挥、盲目蛮干、单纯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生产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隐患;法制观念淡漠,不重视公民合法权益,是发生侵权犯罪的根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秩序尚未建立起来,暂时的消极腐败现象,又成了不断发生法纪犯罪案件的催化剂。因此,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纪检察职责,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冲破层层阻力,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弄权渎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泄露国家重要机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重大责任事故等各类案件。
针对这几年“侵权”案件的新特点,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法纪案件时,要贯彻“坚决、严肃、慎重”的办案方针,严格把握适用法律的政策界限:
——在查处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体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案件中,既要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又要注意保护广大执法人员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和正当防卫权利;
——在查处以农民为主体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时,多数属于不懂法造成的。因此,要坚持惩办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通过处理那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教育多数群众,威慑其他违法者;
——在查处因经济、债务纠纷、婚姻纠纷所引起的“侵权”案件时,要分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区别对待,不能把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提高分配透明度 保证群众监督权
新疆军区后勤部公开分配钱财物
本报讯 掌管大量钱、财、物分配调拨的部队后勤部门,如何保持廉洁清正?新疆军区后勤部的做法是,通过调查论证,提高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将分配情况公诸于众,坚决克服批拨指标中看人行事、厚此薄彼现象,保证钱财物用在刀刃上。
部队的经费物资虽有分配定额,但在具体分配调拨时,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多给或者少给。个别机关干部凭借手中财物调拨权,批人情指标,甚至索要贿赂,造成恶劣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新疆军区后勤部决定增加钱、财、物调拨的透明度,定期把上级下达的各类经费实物指标公诸于众,让上下各部门心中有数;把分给下属单位的指标明文公布,下属单位有权查对落实情况,以此避免分配中的舞弊和层层拔毛行为。
新疆军区后勤部对下属单位申请的投资项目进行公开论证,不合理的不批拨。今年年初,某后勤分部申请70万元准备建厂。后勤部政委李彤组织人员公开论证后,发现该项目原料来源无法保证,产品难以具备竞争力,于是取消了这项投资。
为了接受群众监督,后勤部党委还直接向基层了解情况,调查所拨钱财物用途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后勤部还对群众检举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后勤部党员违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0%,59名党员立功,337名党员受到嘉奖。
 (邓富昌 张龙飞)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编稿有感

透明才能监督
石角
新疆军区后勤部增加对钱、财、物调拨的透明度,这无疑是纠正经费物资分配中看人行事、厚此薄彼以至请客送礼、索贿受贿的一个好办法。
有人认为,在实行经费和物资分配调拨的情况下,这类问题难以解决。其实,认真起来就不难。新疆军区后勤部领导,把上级下达的各类经费物资指标和把下达给下属单位的指标统统公布出来,让干部和群众监督,就是一种认真的办法。有了这种透明度,才能有监督。试想,有多少经费物资,分配给谁多少,你不让下面知道,怎么进行监督呢?没有监督,又怎能证明你为政清廉呢?可见,透明,才会便于监督;有了监督,才能保证为政清廉,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经费物资分配调拨可以提高透明度,选拔干部、招工、调级、分房等等工作,是不是也可以多来些透明呢?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民族地区纪行

石缝中长大的民族
本报记者 向兵
如果说生活在怒江峡谷两岸的人们,是在石头缝中求生存,这话不算夸张。
发源于唐古拉山南麓的怒江,沿滇西横断山脉峡谷地带汹涌奔腾,在高耸入云的高黎贡山和碧罗雪山之间,切割出一条山高壑深的世界第二大峡谷。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就挂在两岸从谷底到山顶高差3000米的山壁上。我国两万多怒族人的绝大部分,就生息在这峡谷里。
记者在峡谷中段福贡县的江边采访时,目睹了一幅罕见的牛耕图:只见桌子高的田坎,一级挨一级贴在坡度大于50度的陡壁上,宽不盈丈的水田里除了扶犁的人外,耕牛旁边还走着个扶杆的人,为的是牵引牛在狭窄的田头能转过弯来。怒族出身的怒江州副州长亚娜同志告诉记者,如今,全州仍有70%的耕地是在25度以上的陡坡上。采访期间,记者看见1000多米高的山壁上有烟火升腾,随行的同志告诉记者,这是在“砍火山”点种玉米,山地的坡度大都在70度以上。在这种地方种地,人们用竹竿戳孔下种;山高坡陡,有了农药、化肥也运不上去,只好年复一年地沿用原始的刀耕火种方式。怒江州本来耕地就少,这样的山地人均还不到两亩,而由于植被遭破坏,每年又有大量泥土被年甚一年的山洪、泥石流带进滚滚的怒江。那黄泥汤般的怒江日日不停流淌的都是峡谷的血呀。养活人的土地一天天在减少,而吃饭的人却一天天在增多。终于,今天怒江峡谷里有4万多人丧失了安身立命的最后一分土地。然而,那些还能继续在土地上刨食的人们,也并非都是幸运者。去年,怒江州人均产粮勉强达到500斤。离全国800斤的水准还差一大截。
今天,大山深处的怒江也汇进了开放改革的时代大潮,峡谷中有人想到了石缝里还能长出比粮食更值钱的东西来。福贡县芭蕉寨的牙娌,也许算是峡谷中最先尝到这种甜头的人。这位40岁的怒族妇女告诉记者,她家80年代初,便在一把山火烧出来的粮食地里种下了10棵柑桔树,在2800米的高山上搭起窝棚,种下6亩黄连。就这两项去年她家收入了700元。怒江峡谷的黄连,因其峡谷特殊的生长环境而形成的特殊品质,早就在全国享有盛名,但只是这几年才在这个地区被重新重视,得到大面积发展。芭蕉寨所在的架究村,全村320户人家,80年代以来户均种下黄连5亩。这个村所在的匹河怒族自治乡已种有黄连5000多亩。乡长张四益告诉记者,这些年在国家的扶持下,全乡还在石头缝中栽种了5000多亩漆树,3500亩油桐和600亩核桃。目前这些经济林虽只有小部分开始受益,但就已经使全乡的人均收入由1979年的53元提高到了1987年的158元。在挣脱“以粮为纲”禁锢的道路上,他们踩出了闪烁着希望之光的最初的脚印,为在石缝中求生存的峡谷人提供了榜样。
亚娜副州长告诉记者,积极开矿,大力发展经济林木与药材,现在已成为怒江州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怒江峡谷脱贫致富的经济振兴之路。去年一年,这个州就收获了油桐籽370万斤。如今,在近300公里的怒江峡谷两岸,成片成片的油桐树随处可见。
(附图片)
怒族妇女和儿童 罗林春摄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举行庆祝朝鲜国庆招待会
吴学谦习仲勋等出席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朝友好协会今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招待会,庆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国40周年。
对外友协副会长黄世明在祝辞中赞扬了朝鲜人民在金日成主席的领导下,在工农业等各条战线和外交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预祝他们今后取得更大的胜利。
他说,半个多世纪来,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捍卫民族独立的斗争和建设社会主义、争取国家和平统一的事业中,中朝两国人民始终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并肩战斗,用鲜血凝成了伟大的战斗友谊。
黄世明表示,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坚决支持朝鲜人民争取祖国自主和平统一的正义斗争。
朝鲜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崔琫哲在讲话中感谢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对朝鲜人民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一贯支持。他说,朝鲜党和人民将为巩固和发展经过40年斗争考验的中朝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作出一切努力。
国务院副总理吴学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习仲勋和全国政协副主席马文瑞出席了招待会。
应邀出席今晚招待会的还有正在中国访问的朝鲜客人和朝鲜留学生代表。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胡萨克总统访问大连
新华社大连9月6日电 (记者周慈朴、赵昌春)捷克斯洛伐克总统古·胡萨克一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陪同,今天下午乘专机从天津抵达风景优美的海滨城市——大连参观访问。
专程从沈阳来到大连的辽宁省副省长朱家甄,大连市市长魏富海等到机场迎接捷克斯洛伐克贵宾。晚上,朱家甄设宴欢迎胡萨克总统一行。
今天,胡萨克总统由廖汉生副委员长和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陪同,在天津参观了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在那里,胡萨克总统看到了这家公司30年前为中国制造出来的第一台电视机和去年这家公司制造的、在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国际展览会上获得金奖的北京牌彩色电视机。今年,这家公司将向捷克斯洛伐克出口2万台彩色电视机。
参观时,胡萨克对公司的发展和目前在经营管理工作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很感兴趣。他对公司负责人说:“感谢你们向我们国家提供那么多的电视机。你们的电视机质量很好,到我们的国家就一抢而光。”
在天津,胡萨克总统还参观了古文化街。他说,中国人民尊重传统的文化遗产,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新华社大连9月7日电 (记者赵昌春、周慈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古斯塔夫·胡萨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陪同下,今天在大连参观访问。
上午,胡萨克总统驱车来到大连港码头,随即登上游船,游览了大连港。下午,胡萨克总统来到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今天下午4点多,胡萨克总统在廖汉生副委员长陪同下乘专机返回北京。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卡卢奇在京举行答谢宴会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美国国防部长弗兰克·卡卢奇今晚在这里举行的答谢宴会上说,美中两国军事方面的积极交流将在未来几十年里深入地向前发展。
他称两国军队之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是中美建交头十年内最成功的硕果之一。
卡卢奇表示相信一个拥有强大经济、现代化军事和先进技术的中国将同美国一起为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重要的贡献。
中国国防部部长秦基伟在祝酒时说,卡卢奇同中国领导人举行的会晤和会谈无疑有利于双方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有益于发展两国和两军的友好合作关系。
宴会开始前,卡卢奇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他说,他同中国领导人就出售导弹问题进行了“最好的会谈”,他对这些会谈很满意。他说,中国领导人向他解释了中国出售武器的政策,这些领导人强调,中国在出售武器问题上是负责的、谨慎的。卡卢奇希望以后不再提出售武器问题了。
卡卢奇将于明天离京前往西安、上海参观访问。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宋平访日取得积极成果
本报北京9月7日讯 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宋平为团长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结束了对日本为期七天的访问,今天回到北京。
访日期间,代表团同以土井多贺子委员长为首的日本社会党领导人就加强两党关系、发展中日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在许多问题上双方取得了一致或近似的看法。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发展中日友好关系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代表团同日本社会党中央及地方组织的领导人共同探讨了推动两国民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的途径。代表团在日期间同日本政治、经济等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西哈努克亲王离京赴曼谷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和夫人今天上午乘飞机离开北京前往曼谷。
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华秋以及一些国家的驻华使节到机场送行。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宋健会见瑞典科学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宋健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由古斯塔夫松主席率领的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代表团。
双方就科学发展及科学如何更好地为经济服务等问题进行了交谈。宋健向客人们介绍了中国科技改革的情况,古斯塔夫松等介绍了瑞典发展科学技术的经验。双方认为,中瑞两国应进一步加强空间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
建于1919年的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现有450名院士,其中国外院士100名,包括四名中国科学家。
瑞典客人应中国科学院邀请于9月3日来华访问,还将去上海、无锡等地参观。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等会见时在座。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原炮兵副司令员、全国侨联副主席
黄登保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今天下午,解放军原炮兵副司令员、全国侨联副主席黄登保安卧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的鲜花丛中。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和全国侨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首都各界人士、国际友人500余人,向这位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告别。
黄登保同志于1988年8月12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0岁。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中央军委纪委、全国侨联等单位送的花圈摆放在礼堂大厅周围。杨尚昆、吴学谦、秦基伟、阎明复、王平、杨得志、陈锡联、叶飞、雷洁琼、王汉斌、方毅、卢嘉锡、洪学智、刘华清、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等同志也送了花圈。
中顾委常委王平、杨得志,总参谋长迟浩田,全国侨联主席张国基等同志前来向黄登保遗体告别,并对其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无产阶级战士、爱国华侨楷模”,挂在礼堂大厅前的这幅挽联概括了黄登保同志为人民奋斗的一生。黄登保于1918年出生在福建省厦门市一个华侨家庭。1935年他漂洋过海到菲律宾谋生。1937年加入抗日敌后援会,后经党组织安排回国。1938年到延安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历任八路军炮兵团排长、连长,延安炮兵学校队长,炮兵团长、师参谋长、副师长,军事学院炮兵系副主任,炮兵学院训练部部长,军委炮兵技术部副部长,炮兵司令部副参谋长,炮兵副司令员,总参谋部炮兵部顾问等职。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我军炮兵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立了功勋。
“文化大革命”期间,黄登保坚决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罪恶活动,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抓战备和训练等工作。他衷心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一致。1979年,黄登保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侨联常委;198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侨联副主席。
治丧领导小组在黄登保的生平介绍中这样写道:黄登保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他的逝世是我军炮兵的重大损失,是全国侨务工作的损失。他那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和高尚的共产主义品德永远值得我们缅怀与学习。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若干规定
(1987年7月8日)
党章规定,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是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这一工作,对实现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和促进党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981年6月,中央纪委制定了《关于处理控告、申诉案件的试行规定》发各地试行。现根据几年来的试行情况和党章对涉及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的要求,对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范围
1、对党员或党组织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犯国家的法律法令,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不属上述范围的问题,按照党政、部门分工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处理。
二、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
1、根据党章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中央委员会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在检举时必须将问题调查核实。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委成员的检举、控告,应在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检举、控告,必须报上一级党委或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处理。
2、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处理。
3、对党员的检举、控告,一般的可由党员所在的党组织检查处理;重要或复杂的可由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
4、检举、控告他人或查处检举、控告的问题,都是十分严肃的事,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无论对事实的认定还是对是非的分析,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对于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于检举、控告不完全真实的,除对不真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真实的部分应予以适当处理。对于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系错告,应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对于捏造事实或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纪国法处理。
三、处理党员申诉的程序
1、对受处分党员的申诉,一般由决定或批准处分的党组织复查、复议。原组织已撤销的,应由申诉人现在的县(或相当县)级以上的党组织复查、复议。重要的案件,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的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复查、复议。
2、经过复查、复议,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应经原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或相应的党组织批准。
3、经过复查、复议,如果原处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就无需改变结论,可由原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批准结案并通知本人和报上级备查。
4、申诉人如果对复查、复议结论仍然不服,应将本人申诉和复查、复议材料一并报告批准处分的党组织的上一级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5、对于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承认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属于无理纠缠的应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四、对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要求和办法
1、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根据分级负责原则,实行责任制。对于需要直接检查处理的,必须及时办理,不得推诿;对需要转办的,必须迅速转出,不得扣压。除匿名信外,承办单位(指直接核查该案的单位,下同)应视情况与检举、控告或申诉人取得联系,交换意见。
2、对于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也应及时查处,不得置之不理。对长期拖延不办的案件,转办单位要及时督促检查。
3、对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处理后,承办单位应酌情将结果通知检举、控告和申诉人或给以负责的答复。
4、党内外群众对党员或党的组织进行检举、控告和党员向党组织提出申诉,都是他们的权利,必须予以保护。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不得对检举、控告和申诉人进行压制和刁难,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必须严肃处理。
5、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党组织都有责任处理对所属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任何党的组织和负责人,如果对检举、控告和申诉采取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态度;对党员的申诉不认真复查、复议和对冤假错案坚持不改;对违纪案件无故拖延不办或进行包庇,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由交办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机关追究责任,给予应得的处分。
6、对匿名的检举、揭发信,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揭发的一般问题,可摘要交被揭发者说明情况或转有关党组织酌情处理;对揭发的重要问题,必须查明究竟,认真处理;对没有具体事实内容,只是空扣帽子的检举材料,可不予处理。
7、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有关党组织处理的案件有不同意见时,根据党章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原则,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或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予以复查或协助处理。
五、要求报告处理结果的案件,必须报送的材料
控告案件要有:
1、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结论。
2、控告人和被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结论的意见。如果控告人或被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
3、如果被控告人确有错误,组织上已经令其检讨或给予处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分决定。
4、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申诉案件要有:
1、原处分决定和复查、复议结论。
2、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的意见。如果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
3、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六、本规定从1987年8月1日起施行,1981年制定的试行规定撤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