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村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任意撕毁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有关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讯 今年以来,本报陆续收到许多关于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来信,反映情况的大都是农民。这些纠纷,大多数是由各级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单方撕毁合同引起的。一些地方的领导并为此声称,农民不具有法人地位,农村承包合同不同于经济承包合同,因而经济合同法对农村不适用。来信的农民对此困惑不解。记者就此专门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下面是该负责人的答记者问。
问:请问经济合同法对农村承包合同究竟是否适用?
答:《经济合同法》第七章第54条明确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当前,对农村承包合同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但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关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原则,对农村承包合同同样是适用的。人民法院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也是遵循这些原则办事的。同时,《民法通则》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28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问:除此之外,是否还有有关农村承包合同的法律文件?
答:《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对有关农村承包合同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较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于1986年4月提出了《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年第3号)。这是一个具体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该“意见”对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无效农村承包合同的确认和财产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的转让与转包、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承包人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包括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等问题,都提出了较详细的处理意见。譬如,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问题,《意见》指出:“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是因为发包方任意毁约或者行政部门违法干预造成毁约而引起的。审理这类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发包方毁约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问:按《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农村承包合同是农民与乡村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其中一方是公民个人,对这点如何理解?
答:《经济合同法》确实规定的是法人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但该法同时在第七章第54条中,对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经济合同法》执行作出规定。农民虽不是法人,但并不影响他们签订合同,更不影响他们作为合同一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当然也必须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
《经济合同法》是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已颁布了7年,有些内容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关于经济合同主体问题,不少部门主张不应局限为法人,而应给予自然人(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专业户、个人合伙、企业联营(合伙型)等以经济合同主体的资格。因为《民法通则》、《技术合同法》、《商标法》、个体工商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均允许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经济合同应当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之间,在生产、流通领域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法律角度看,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权利义务也是平等的。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应符合这个原则。
问:经济合同与农村承包合同所共有的特征是什么?
答:可从4个方面来看:(1)合同是一种人们有意识进行的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否无效,由人民法院和合同管理机关确认,当事人任何一方对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权决定。(3)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必须协商一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4)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还体现于要贯彻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
这些可以说是合同的一般原则。农村承包合同,无论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还是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以及不履行应承担的责任等,与其他合同是一样的。所以说,《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原则,也适用于调整农村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
问:农村承包合同和一般的经济合同有什么不同之处?
答:一般来讲有两点。一是从权利、义务的表现形式看,一般经济合同多数是以商品财产转移为直接目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交换形式。而农村承包合同,承包者的劳动收益以及上交的承包利润,多以提、留形式来履行合同。完成承包任务,取得报酬一般以“留”的形式体现,而发包方从承包人劳动成果中以“提”的形式得到收益。双方不一定是等价的。二是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一般经济合同涉及的是横向关系,农村承包合同一般则是同一经济合作组织中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一种隶属关系。但是,这种隶属关系不能成为发包方任意取消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就合同关系来说,在法律上,发包方和承包方是完全平等的,各方享有什么权利,应尽何种义务,由合同规定。
问:法院在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切实保护承包户的利益?
答:人民法院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既要保护承包户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发包方毁约的比较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发包方法制观念淡薄,没有认识到签订合同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而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长期以来,发包方的负责人往往同时也是乡、村的行政领导,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组织上一般都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发包方往往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来毁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同,甚至还得到县级领导的支持。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要秉公执法,不受干扰。对发包方任意毁约,凡承包人起诉到法院又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要及时立案审理,坚决依法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由于发包方毁约,承包方遭受损失的,要判令发包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他法律责任。至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问: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起因和责任是否都在发包方?
答:不一定。有些纠纷的起因和责任并不在发包方而在承包方。如承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款等等。另外,近几年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已放开,农村承包合同的履约期又比较长,一般三五年,也有十年八年甚至更长的,因而合同原订的承包款的数额变得不合理。对这样的纠纷,法院处理时要贯彻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适当调整承包款。调整时,要考虑到产品价格上升了,也要考虑到承包户所需的化肥、农药的价格也调整了,劳力报酬也要提高等因素,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才能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当事人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谁的主张合法合情合理,就支持谁、保护谁。
问:农村承包已经进行了10年,至今尚没有一个农村承包条例,对这点怎么看?
答:目前虽然有了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司法解释文件,但在不少方面毕竟不够明确、具体,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譬如,对合同的签订、管理、违约责任、变更、解除、有效无效的认定等,都需要有更明确具体、更严格的规定。这样,签约双方签订、履行合同,就有更充分的依据,相应就会少一些纠纷,出现了纠纷,也便于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
据我们了解,有关部门对制定农村承包方面的法规都很重视,已经进行了许多准备工作,并正在加紧进行,使规定更完善,更符合改革深化的实际,更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从目前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看,也很需要一个关于农村承包方面的专门法规,希望能加快这方面的立法进程。


第2版(经济)
专栏:

  莫让金牌银牌成为“镜中花、水中月”
  景德镇陶瓷工业加快名优产品生产
本报讯 江西省景德镇市陶瓷工业系统一大批获国际、国家金银牌奖的名优新产品,如今已跳出样品、展品的圈子,大面积地占领国内市场、并走向国际市场。今年1至8月份,全系统生产的各种传统名瓷突破7000万件,其中成套瓷达2100万件,均创历史最高纪录。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和盈利也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17%和12%。
从1979年至1987年,景德镇著名的青花瓷、青花玲珑瓷、粉彩瓷、颜色釉瓷、雕塑瓷和高档新花日用瓷曾在国际、国家评比中获得金牌银牌奖。但是由于这批名优新产品器型、画面比较复杂,成型和装饰工艺很难适应,一些企业不敢接受大批量订货,其中个别金牌产品被作为样品和展品关闭在橱窗中,成为“镜中花、水中月”,许多客商慕名而来,扫兴而归。
面对日趋加剧的国内外陶瓷市场竞争形势,景德镇陶瓷工业系统各级领导围绕发展名优新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大幅度调整产品结构。光明瓷厂生产的“玩玉牌”青花玲珑瓷1981年获国家金牌时,金牌产品比例只占50%,近几年这个厂通过改革传统工艺和搞活分配制度,使金牌产品比例提高到100%。去年产量达1975万件、出口交货1095万件,换取外汇370万美元。1986年这个厂新研制成功的“清香”45头青花玲珑西餐具在莱比锡国际博览会获国际金牌后,他们又采取了“滚雪球”的办法,逐步增加生产批量,承接了联邦德国、香港客商的订货,今年头7个月就生产了30多万件。连获5块国际、国家金牌的人民瓷厂,在提高青花瓷比例、增加青花梧桐瓷产量、扩大青花瓷配套率上下功夫。去年与获奖前的1983年比,青花瓷比例由36%提高到99.6%,青花梧桐瓷产量由140万件增加到600万件,各式配套餐具由1.5万套扩大到4.5万套,5年之中企业的盈利增长了10多倍。(余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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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迅速提高我国农作物产量
  专家建议开发南方冬季农业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蒲立业)如何尽快改变我国农作物产量徘徊不前的状况?有关专家认为,除采取其它措施外,我国南方各地应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自然条件,把冬季农业开发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认真抓紧抓好。
南方冬季农业,是指利用南方冬季气候温和,土地湿润,冬闲田较多等条件,大力发展冬季农业生产,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各地汇综的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国南方冬季农业开发已有了长足发展。仅1987年一年,南方13省、市、自治区的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分别增加447.8万亩和445.9万亩;总产量分别增加157.8万吨和45万吨。在当年全国夏粮减产的情况下,南方13省、市、自治区的夏粮总产增加。
当前,我国南方冬季农业的开发工作进展还不够快。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南方13省、市、自治区的5.7亿亩耕地中,冬季种植作物的仅3.5亿亩,还有2.2亿亩耕地冬季休闲,其中大部分是地力较高的水田或旱地。有关专家估算,如果5年内开发利用1亿亩冬闲田,其中5000万亩用于种植粮食,扩种2000万亩油菜,扩种3000万亩绿肥,就可增产粮食900万吨、油菜籽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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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经济漫笔

  “炒鱿鱼”两面观
  丰光
由于深圳的走红,“炒鱿鱼”这个极其隐讳的广东方言,几乎成了全国公认的普通话。所谓“炒鱿鱼”者,乃“卷铺盖”、“解雇”的意思。它的出现并被广为提倡,对于消除大锅饭、铁饭碗之类消极现象,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你干得好,有能耐,可以提级加薪。反之,对不起,炒你的鱿鱼啦。
但不知是我多心,还是自己潜意识中有吃惯了大锅饭的贵恙,对于炒人家鱿鱼的人,理智上固然取赞赏态度,内心深处却总有些疑虑。你是老板,是承包者,权力在握,手下有人消极怠工,不学无术,炒他的鱿鱼自然无可非议。可是这老板(或承包者)若心术不正,对那些非亲非故者,或提了他意见冒犯了他尊严的人,也来个炒鱿鱼,那对于雇员来说岂不是天大的冤枉?谁能保证世上所有的老板(承包者)都是公正无私光明磊落的?
这种事还真有,前不久在舆论界也引起过反响。在一家中外合资饭店任职的洋总经理,合同期为四年,但半路上却被中国老板炒了鱿鱼。是他经营不善、贪污受贿还是有流氓行径?答曰非也。而是由于洋大人不懂得关系学,愚昧到了竟然不允许中方老板用公款请客,竟敢说一不二地开除了好几位大人物的公子小姐。到头来只好自个儿卷铺盖卷了。
炒鱿鱼这个响当当的词用在这里,可不是冤煞人么?
我有个朋友在工厂,说他们厂承包以后,承包人任人唯亲,几乎将所有负责岗位都换上了自己的同乡。这位朋友就很有些惶惶不安了,咱跟人家一非乡党二非亲朋,万一有个不慎,被炒了鱿鱼可如何是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拿权的人想整无权的人,还不是易如反掌?
想必每个人处在这种状况,都免不了忧心忡忡的吧。
当然,禁止炒鱿鱼,再回头端铁饭碗,那既不可取,也不可能。问题在于,当我们赋予老板(或承包者、经理、厂长等等)炒鱿鱼的权力时,也同时应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衡机制,用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组织(如工会)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职工与老板合作,共同发展生产。但当老板一旦做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时,职工应既能有理有据地反对,又能有切实可行的方式制止之。如此,炒鱿鱼这个词大概才不会令人担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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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来信

  陕西公路管理困难重重
当前陕西省的公路管理工作有“四难”:
一、公路养护难。一些地方发生随意侵占、破坏公路,偷盗、毁坏公路路产。在公路上打晒农作物,堆放秸秆、粪土,倾倒垃圾污水,任意开挖路肩、路面,乱摆摊点,在公路留用地范围内搞违章建筑,使一些路面成为“搓板路”和“卡脖子”路段。道路安全禁令标志、指示牌、里程碑、行道树被盗被毁时有发生。
二、征地拆迁、建设公路难。一些单位和个人,把征地拆迁建设公路当成捞钱发财的好机会,漫天要价,敲国家的竹杠。满足不了,就千方百计阻挠施工,甚至以武力相挟,公开哄抢。仅西(安)三
(原)一级公路、西(安)临(潼)高速公路,开工至今,就发生上百起农民阻挠施工事件,最长一次迫使工程停工43天。
三、养路费征稽难。路政管理人员和养路费征稽人员上路管理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年初以来,在公路上发生不服从管理,打骂征稽人员的事件就有14起。据统计,1987年全省应收养路费3.6亿元,而实际收了2.5亿元。
四、乱设卡,滥罚款。除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养路费征稽设卡外,公路上出现了许多被人称为“二警察”、“土八路”、“别动队”的管理检查人员。许多城建部门,公交林业派出所、工商、税务、街道办事处和村镇都可以上路设卡。司机反映:“现在是3里一岗,5里一哨,开车一上路,心里就直打鼓”。
陕西省交通厅的同志呼吁:公路姓“公”,它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养护,公路的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并且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路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办事。
本报记者 孟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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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东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成立
本报讯 北京市一家打破地域、行业界限的企业集团——东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十日在京成立。这个企业集团以东风市场现有企业的经营、生产、服务、开发为龙头,分专化细,企业集团包括恢复和新建立的东安市场、东来顺饮食公司、稻香春食品公司等七个分公司,以及东风市场已与外埠发展的十四家联营企业,固定资产达一点三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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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万宝电器集团公司产品进京展销
本报讯 国庆前夕,为了丰富首都节日市场,万宝电器集团公司所属厂家的上百种产品,在北京市百货大楼等四大商场和万宝电器北京联营公司同时展销。展销产品有电冰箱、电视机、组合音响、录相机、洗衣机、吸尘器等高档家用电器,同时还有电热水瓶、电饭煲、家用不锈钢系列产品等。一个集团的这么多产品同时出现在北京市场上,还是第一次。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北京天鹅广告有限公司开业
本报讯由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与美国关岛旅游广告服务中心合资兴办的中国北京天鹅广告有限公司二十日在京正式开业。
该公司是目前国内广告界引进外资额最大的合资企业,具有国内最先进的成套广告制作设备,并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由美方出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是兼经营和生产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在试营业期间曾为国内外四十多家企业成功地进行了各种广告策划与宣传。


第2版(经济)
专栏:

  通过外资促进亚太经济合作研讨会开幕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通过外国投资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第三期研讨会今天在这里开幕。
来自东盟、南亚、日本、美国、澳大利亚、中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名政府官员、专家和学者将在会议上探讨亚太地区外国直接投资、贸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国家计委副主委张寿今天上午在会上致开幕词说,20多年来,亚太地区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成就,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有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
他还说,亚太地区的国家在资金、市场、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方面都具有巨大的优势和潜力,在发展地区内部的经济合作上有着广阔的前景。
张寿介绍说,目前外国来华投资量继续上升;从今年1月至6月底,2154个外资项目已获准建立,这个数字是去年同期的3倍,投资额为其两倍。
亚太经社会副执行秘书中川浩二在发言中说,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本国经济和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大多依赖外国投资、国际贸易和技术引进。他指出,如何减少这些国家在吸引外资和扩大市场方面的摩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他还呼吁亚太各国鼎力合作,维护本地区的共同利益,增强各国在国际经济中的竞争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副代表柏思涛在会上重申了联合国及其金融机构支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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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成立
  确保今后5年每年增产原油300万吨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刘燮阳报道: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今天正式成立。它是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原石油工业部已撤销,总公司建立以后,原石油工业部制定长远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定石油对外合作区域等职能,移交能源部行使。原石油工业部在国家陆地全境石油、天然气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职能,由总公司行使。总公司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逐步办成真正的经济实体,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原油产量包干和天然气商品量包干政策,确保今后5年每年增产原油3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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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告
  新版人民币拾元伍元和壹角券22日起发行
根据198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命令》,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第三批新版(1980年版)人民币。现通告如下:
一、自1988年9月22日起在全国陆续发行拾元、伍元和壹角券新版人民币。
二、第三批发行的新版人民币的主要特征:
拾元券:使用农民头像水印纸印制。幅长155毫米、宽70毫米。主色调为黑蓝色。正面右侧主景是汉族、蒙古族人物头像,中间偏左是多色图案衬托的面值“拾圆”字样,左侧上方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左上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右上、右下、左下角分别印有面值“10”字样,左下方印有盲文面值符号。背面中央主景是珠穆朗玛峰,上、下方分别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和面值拾圆的汉语拼音,下方印有蒙古、藏、维吾尔、壮四种民族文字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面值,右上、左上、左下角分别印有面值“10”字样,右下角印有“1980”字样。
伍元券:使用古币满版水印纸印制。幅长150毫米,宽70毫米,主色调为棕色。正面右侧主景是藏族、回族人物头像,中间偏左是多色图案衬托的面值“伍圆”字样,左侧上方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左上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右上、右下、左下分别印有面值“5”字样,左下方印有盲文面值符号。背面中央主景是长江巫峡,上、下方分别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及面值伍圆的汉语拼音,下方印有蒙古、藏、维吾尔、壮四种民族文字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面值,右上、左上、左下角分别印有面值“5”字样,右下角印有“1980”字样。
壹角券:用无水印钞票纸印制。幅长115毫米、宽52毫米。主色调为深棕色。正面左侧主景是高山族、满族人物头像。右侧是面值“壹角”字样,上方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左下、右下角分别印有“1”字样。背面中央主景是多色民族图案托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上方和右侧分别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和面值壹角的汉语拼音,下方印有“1980”字样和蒙古、藏、维吾尔、壮四种民族文字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面值,左下和右上方分别印有面值“1”字样。
特此通告。
行长:李贵鲜 1988年9月20日(附图片)
  上图为新版人民币拾元正面,下图为背面。
  上图为新版人民币伍元正面,下图为背面。
  上图为新版人民币壹角正面,下图为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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