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3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两个法律草案
委员们认为保密法和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基本可行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出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委员们认为,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两个法律草案的修改稿基本可行,许多委员发言建议通过,颁布施行。
委员们今天和昨天下午分组审议了这两个法律草案。蚁美厚等委员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主化、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新情况下,如何保守国家秘密就显得特别重要。所以,制定保密法对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有些委员认为,要解决目前保密观念淡薄的问题,克服无密可保的思想。刘伟、邹瑜、潘焱、袁雪芬等委员在发言中谈到,保密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尽早制定保密法可以使人们保持警惕性,克服人们保密观念淡薄、认为无密可保的思想。
有些委员谈到要避免新闻消息“外转内”的问题。高修、刘有光、李学智等委员讲到,该保密的一定要保密,不该保密的不要保,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外讲话,凡属外国人可公布的,应让国内人民知道,不能只是“出口转内销”。我国有些事情国外知道了,国内人民却不知道,这种现象应杜绝。
许多委员认为,保密法通过后应制定实施办法以保证执行。徐运北、杨烈宇、李朋、陈邃衡、王耀伦、董耐芳、董建华、钱敏等委员在发言中谈到,没有实施办法,保密法执行很困难,要通过实施办法,要有实施细则,以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些委员认为保密的范围应有严格规定。周谷城副委员长和李瑞山、徐采栋等委员认为,现在经常出现一些“出口转内销”的消息,主要是有些该保密的没有保,不该保密的却保了,所以应调整保密内容,严格划定保密范围。楚庄、李剑白、秦川、黄顺兴等委员认为,该保守的秘密必须保,但保密范围不宜过宽,太宽了不利于改革开放。胡绩伟委员认为,制定保密法是使保密工作由人治走向法制的关键,既有利于加强保密,也有利于纠正不适当的保密,有利于政务公开。
在审议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草案时,一些委员认为,通过这个条例是加强军队建设的需要,是与已通过的授勋和军衔制度相应的配套措施,建议作必要修改后,在此次常委会上通过。王伟委员说,条例中有“民主监督”、“考核”的规定,但无具体内容,这不利于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的贯彻执行。贺进恒、宋承志、王润生、曹思明、王猛、邹瑜、张有隽、林兰英等委员认为,担任总部主要领导职务军官的最高年龄也应作出规定。熊复、李宣化、郭秀珍、邓家泰等委员认为,要妥善解决退役军官的安置问题,关键在于使退役军官在就业前受到职业培训,或在退役前由部队负责培训,或在退职后由政府负责培训,应在条例中规定退役军官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秦川、吴大琨、王秉鋆、张忱等委员认为,应明确规定军官违法乱纪统一由人民法院审理处罚,应规定现役军人不得经商,军事机构也不得为商人提供服务。杨纪珂等委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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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乔石考察山东时强调
改革关键时期更要加强党的建设
新华社济南8月31日电 (记者郭修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乔石近日考察山东时强调,在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更要注意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使党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真正发挥更好的作用,使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经受住新的锻炼和考验。
乔石于8月25日至31日先后考察了山东省济南、淄博、潍坊、威海、烟台等市,听取了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与省、市和一些县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并看了一些工厂企业和农村。乔石指出,最近中央政治局已原则通过了价格、工资改革方案,这是我们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关键。这个改革,难度是很大的,但是非改不可,并且一定要取得成功。他说,现在我们处在一个比较好的时期,十年来,经济发展的形势是好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提高,使加快改革、深化改革有了比较好的条件,但是现在我们要解决的是一些非常困难的问题,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并准备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他说,搞好价格、工资的改革首先要靠党的领导,这是我们最大的优势之一。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保证作用,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团结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地加快改革、深化改革,闯过难关;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深化改革中经受住新的锻炼和考验。
乔石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把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他说,我们党历来有很多好的传统和作风,在新的形势下仍然需要保持和发扬,并结合深化改革的实际使其有新的发展。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注意密切联系群众,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搞好协商对话,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注意总结和宣传群众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和典型,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他说,我们尤其要注意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建设,要把基层工作看成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把基层工作做好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乔石在山东考察中,希望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制定和即将制定的有关决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统一行动,并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改革,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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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反对酷刑肉刑严禁刑讯逼供
朱启祯建议人大常委会批准有关公约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昨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建议我国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说明。
他说,多年来,联合国一直致力于以多种方式保护每一个人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早在1975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1977年12月,联合国大会又通过决议,决定在此宣言基础上草拟一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公约。经过联合国多年的努力,公约于1984年12月10日获得通过,并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
他说,公约共分三部分,三十三条。我国历来反对酷刑、肉刑,严禁刑讯逼供和体罚虐待。我国积极地参与了公约的起草工作,并签署了公约。公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与我国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国内立法以及我国现行政策是一致的。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批准公约将有助于宣传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鉴此,我们建议人大常委会批准公约。我国批准公约后,需根据公约的要求提交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我国过去缔结或者参加的一些公约中,均有类似的作法。此事将由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他说,这个公约中个别条款不符合我国利益和一贯立场,因此建议在批准公约时,对公约第20条和第30条第1款提出保留。
他说,公约第20条内容是关于“反对酷刑委员会”派人对在缔约国发生的酷刑行为进行秘密调查,并对该调查报告进行审查的规定。公约第30条第1款的规定涉及对有关公约的解释和适用的争端提交仲裁问题;如不能对组成仲裁庭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上述规定不符合我国的一贯立场和实践,在我国以往批准或加入的载有类似条款的国际条约中,我国均采取了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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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朱启祯作中比关于民事司法协助协定说明
协定符合两国合作实际需要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外交部副部长朱启祯昨天在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说明时说,1986年5月,比利时向我国提出了缔结两国司法协助协定的建议,同时提交了比方协定草案。为了促进中比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外交部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参照中法、中波司法协助协定谈判中已经确定的原则,于1987年5月向比利时方面递交了我方协定草案。1987年9月,由外交部、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的我方代表团和比利时代表团在北京就缔结两国司法协助协定进行了会谈。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了协议。1987年11月20日,在国家主席李先念访问比利时期间,副外长周南和比对外关系大臣廷德曼斯分别代表本国签署了协定。
朱启祯说,已签订的《协定》共五章十八条。第一章总则,对国民待遇、协助的范围和途径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其他各章,对双方相互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对方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以及交换法律情报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朱启祯说,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也符合两国合作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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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把竞争机制引入人事制度改革
安县企业领导干部全部招聘
本报讯 四川省安县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引入竞争机制,对乡镇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公开招聘制和选聘制。现在,全县的企业领导干部和近1/2的乡镇干部是招聘和选聘的。
这个县在干部工作中,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对德才兼备、工作成绩较显著的54名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实践证明确实不能胜任正副乡镇级领导工作的6名干部,及时果断地进行了调整,其中有2人被降职使用,有3人调作一般干部。如有一个镇办公室干部,去年1月被选为副镇长后,由于缺乏领导工作经验,本人深感工作吃力,当地群众也觉得他担任现职确有困难,今年3月县有关部门及时调整他担任一般干部。现在他在新的岗位上工作得心应手,群众也满意。
为了推动干部奋发进取,这个县实行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去年以来,对乡镇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坚持了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和政绩考核,从而加强和扩大了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民主、公开监督,也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安县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促使干部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县出现了创新务实、团结奋进的局面。198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85年有较大增长。
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比较,工业总产值增长了43.67%。
(尹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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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妇代会代表看望蔡大姐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出席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8名妇女代表受全体代表的委托今天下午来到北京医院看望我国妇女运动杰出的领导人、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蔡畅大姐。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王庆淑和来自一些地区的代表关建、赵明坚、方兰、朱旦华、罗秋月、高首先、李淑南等8人把一盒鲜花献给蔡大姐,代表出席第六次妇代会的全体代表向这位全国妇联的名誉主席表示崇高敬意并祝她早日康复。
今年88岁的蔡畅同志,早年留学法国,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随后担任了党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是我国妇女运动的创始人和领导者。建国后连任第一、二、三届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历任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
蔡大姐对代表们表示感谢,同时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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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姬鹏飞阎明复分别会见香港青年商会访问团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长征)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姬鹏飞今天表示,1997年的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与内地是平等的、互相来往、互相交流、互惠互利的关系。届时香港将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来管理,除重大事情,如涉及到国防、外交等问题而需要中央政府干预外,中央政府一般不干预香港地区的行政事务。
今天下午,姬鹏飞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江苏厅会见了香港青年商会北京访问团的全体成员。他对香港青年商会培训青年人材,参与社会的活动表示赞赏。
谈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姬鹏飞说,这个法对香港人民的关系十分重大,为此我们将广泛地征求各界意见,凡是符合中英联合声明精神,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的意见我们都接受,反之,则不接受。
访问团成员就“一国两制”提出问题时,姬鹏飞说,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保持香港作为一个国际性城市的地位,对内地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同时,内地的经济繁荣与发展对香港的发展也是有利的。出于这种情况,保持香港现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使得两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长征)全国政协副主席阎明复今天下午对香港青年商会北京访问团的成员说,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都是炎黄子孙,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海外同胞在内,我们应当团结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促进我们民族的繁荣,使我们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能够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阎明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南门接待厅会见了香港青年商会北京访问团的全体成员。阎明复对香港青年商会回内地访问,了解大陆表示欢迎,并希望他们今后能经常回来,广泛地了解祖国的文化、风情等。
阎明复对访问团的成员说,台湾现在不允许与大陆直接往来,希望香港在促进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往来上多出力,起到沟通两岸的作用,他还说,1997年香港回归后,除治理好香港外,香港同胞对大陆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都有充分的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参与大陆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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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王济夫汇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全民族责任
坚决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文化部副部长王济夫今天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王济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有力地推动了文物事业的发展,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切实使法的各项条款得到贯彻,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几年来,文化部依据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的基本原则,制定、颁发了一些法规性文件。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报请地方人大颁发了一些文物保护条例,有些省、市已形成了地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法规体系。
王济夫说,去年内针对各地走私文物、盗掘古墓、盗窃馆藏文物的犯罪活动极为猖獗,大量珍贵文物被盗运出境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的通告,有力的打击了盗掘和走私文物的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文物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当前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种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案件的定性量刑标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他说,文物保护法公布前后,国务院还审批颁布了第二、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第一、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公布了一批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在全国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0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2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00余处。我国的长城、故宫、敦煌石窟、秦始皇陵和北京猿人遗址还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清单”。
他说,从198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国地上地下文物的分布情况。为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打下了初步基础。
王济夫说,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一部分人对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也还有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在应有的地位,法制观念不强,甚至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的地方发生了大规模的群众盗挖古墓事件,有的基层单位的领导竟说:“文物埋在地下,不如挖出来换几个钱”,甚至认为这是条“搞活致富”的门路。
他说,存在问题之二,是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一些社队企业和群众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破坏古遗址、古墓葬的情况不断发生,一些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也严重地影响文物景观和环境风貌。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污水、有害尘埃以及酸雨等,更加剧了自然力对文物的损害。
王济夫说,存在问题之三,是有些文物博物馆单位没有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保护管理不善,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全国文物博物馆单位失盗案件逐年增加,被盗的珍贵文物也越来越多,发案率1987年情况尤其严重,文物被盗数上升一倍。
他说,存在问题之四,是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行政事业经费短缺、设施简陋落后。
王济夫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针对文物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文化部拟在今后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大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制建设;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以改革总揽全局,理顺文物管理体制;深入持久地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他说,加强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全民族的共同责任。在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旅游事业发展的关系上,只要处理好,是可以相得益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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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诉讼法发展趋势中外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毛磊、张志业报道:由中国法学会和国际诉讼法协会联合主办的诉讼法发展趋势研讨会,今天在北京开幕。来自比利时、联邦德国、丹麦及中国的诉讼法专家、学者和法官、律师等50多人出席研讨会。
据悉,在这次为期3天的研讨会上中外代表将就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的总趋势,欧洲大陆的司法程序,诉讼过程中如何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等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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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匈、古新任大使向王震递交国书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匈牙利新任驻华大使内梅特·伊万和古巴新任驻华大使阿塞·阿曼多·格拉·门切罗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分别向国家副主席王震递交了国书。
伊万和门切罗分别于8月9日和26日抵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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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国务院1988年8月17日任命郭德治为司法部副部长,阎三忠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邹恩同的民政部副部长职务,黄镇东的交通部副部长职务,林汉雄的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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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族地区纪行

怒江峡谷的新觉醒
本报记者 邹大毅
站在怒江峡谷,你会看到,像野马一样桀骜不驯、汹涌澎湃的怒江,在两旁雄峙的大山的挤压下,怒吼着向南奔泻而去,那么狂躁、激越、不堪侷促。
怒江峡谷两岸的怒族在有文字记载“怒人”的明代以前就生息在这里,是怒江峡谷里最古老的居民了。
怒江两岸那一块块像壁毯似挂在陡峭山坡上的土地,就是怒族人民向大自然索取生存保障的地盘。有1.4万怒族人口的福贡县领导人告诉我们,全县耕地有70%以上在25度以上的山坡上,最大坡度达70度,就连水田也在15度以上的山坡上。在这个县的上帕镇木古甲村,我们亲眼看到了这农耕上的杰作。这样的坡地,一年只种一季,以生命危险换来的不过是一亩40公斤的微薄收获。数量极其有限的水田收益,更是难以糊口。
肚子问题像一扇无形的门,把怒族人民的精力和才智封在门里,绑在地里,把先进的意识、产业和技术堵在门外,一个尚不能食有余的民族,很难从产品交换中产生新的生产冲动。他们无暇也无力顾及其它的出路。
在上帕镇木古甲村,我看到这样一份报表:1987年现金总收入10.4627万元;其中,种植业、养植业收入7.2348万元,加工业、建筑建材业、商业、副业收入1.0429万元,前者占总收入70%,后者合计仅占不到10%!表上“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一页,全是空白。这里的怒族仍处在农耕社会的初级阶段,连简单的机械都还未曾接触!需要说明的是:木古甲村算是上帕镇较富裕的村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没有吃过返销粮了。这种发展变化固然可喜,但目前只能说她还处在量的变化阶段,还没有达到质的飞跃。
低下的生产力和微薄的收获,呼唤更多的土地来维持生存;艰苦的环境和险恶的生产条件,要求增加强壮的劳动力。劳动力的再生产成为怒族一个十分现实的要求。于是,一种古老而原始的劳动力再生产方式——生育,就变得十分兴旺了。
怒族享有一对夫妻可生育3胎的优待。对劳动力(当然是男性)的渴求,使这里的怒族一些人不满足这个优待。匹河乡去年人口增加了349人,其中超生的就有200多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是20.4‰;木古甲村超生2—3胎的特别多。上帕镇的干部告诉我们,怒族认为:“脱贫致富要靠劳动力,否则脱不了贫;一家必须要有男劳力,否则对付不了大山。”这种在封闭的自然经济形态中产生的逻辑推理,加上这里医疗技术的落后和宗教思想的影响,就显得十分糟糕了。在木古甲村,因结扎手术的失败,坏了节育的名声,而上帝的声音这时却显得特别仁慈、入耳:“每个生命都是上帝赐给的。打胎就是杀生,是要受到惩罚的!”有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怒族群众,连婚配都是由“密枝扒”代替“主”给安排的,神赐的胎儿,就成了圣婴,不可亵渎。
木古甲村规定“超生就要罚款”,但对于现金收入本来不多、吃着救济的群众,罚款实难兑现。
怒族乡村人口的增长,并没有使富足脱胎而出,反而加剧了口粮、耕地的匮乏。扩大耕地的愿望被无情的泥石流掩埋了。
60年代,当纵贯怒江峡谷的那独一条公路尚未修通前,怒江峡谷是封闭的,而当这条犹如在两岸峻峭的山壁上刻画出的浅浅一道成为通途后,现代文明的风就徐徐地刮进了这里,也渐渐把怒族人民从闭塞、内向、求稳的心理峡谷中引了出来。只有当80年代初大多数人打开了关闭的心扉、释放出压抑的能量的浪潮泛进怒江峡谷后,相当一部分怒族的干部、群众才意识到一个真谛——必须调整和大自然的关系。怒族要保存自己,必须保护怒江峡谷,它再也经受不起人类掠夺性的索取了。
从那时开始,裸露的红土坡才有了油桐林的绿荫,怒家茅屋旁才环绕起柑桔林,公路上才有了怒族农民背负生漆、黄连交售的身影……怒江峡谷里终于出现了新的觉醒。
(附图片)
过去耻于言商的怒族妇女走进了街市。 罗林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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